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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曼3:关于法院裁定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尔曼”) 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开始停牌。该信息已于2016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达尔曼已进入破产重整司法程序。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指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2016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18年12月14日裁定将重组方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经易集团”)持有的占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经易金业”)100%出资比例即9773.043万人民币的出资额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变更到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现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截至2019年4月30日,重组方经易集团共占用经易金业资金203,932,012.28元。2019年5月1日至今,经易集团以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未再新发生占用经易金业和达尔曼资金的情形。截止2019年6月5日,经易集团以及其子公司已经通过货币资金偿还借款和已销售货款冲抵欠款的方式,偿还了所欠13,330,812.28元,经易集团占用经易金业资产尚有190,601,200.00元未予归还。为使经易金业净资产满足3亿元的重整条件,经易集团拟用其持有的深圳市欧瑞德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转让给经易金业以清偿上述部分债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会B审字(2019)0662号《审计报告》和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01-0035号《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9,060.12万元,可以抵偿经易集团所欠经易金业的款项。

2019年6月14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 20号之十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根据《重整计划》所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组方应向达尔曼公司注入3亿元优质资产,现重组方经易集团拟采用向达尔曼的全资子公司经易金业注入新资产的方式来达到达尔曼资产价值不低于3亿元,且经审计和评估,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9,060.12万元,符合重整计划对重组方的注资要求。”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重组方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占深圳市欧瑞德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出资比例即3200万人民币的出资额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变更到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2016)陕01民破 20号之十民事裁定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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