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书面通知,有关方大钢铁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6月19日,方大钢铁将所持有的方大特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200,000股作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担保及信托财产,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
二、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并以“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三、截至本公告日,方大钢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433,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方大钢铁已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