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9-04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近日,公司与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威集团”)、威海光威户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户外”)、威海良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美精机”)、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热电”)分别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166701915T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威海市文化西路307号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资本:1300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1月16日营业期限:1995年1月6日至 长期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产、销售渔具系列产品及相关设备;体育用品、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木材、土特产品(不含国家专控品种)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经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光威集团的总资产为481,922.44万元,净资产为315,678.57万元,2018年度,光威集团的营业收入为205,905.7万元,净利润为40,868.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光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7.33%,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威海光威户外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699696151X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威海市世昌大道350-4号(经营场所:天津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邓向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月18日至2060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渔具、体育休闲系列产品及相关设备、配件、聚氨酯橡胶制品、渔具系列机电产品、淡水鱼饵料、鱼饵诱食剂、塑料及金属仿生饵、金属钓坠及其他渔具用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双组份聚氨酯漆(A组份、B组份)、醇酸树脂]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光威户外的总资产为53,722.74万元,净资产为37,916.24万元,2018年度,光威户外的营业收入为54,228.2万元,净利润为3,796.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光威户外是光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光威集团持股比例为 65.73%,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威海良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699696186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世昌大道-350-4号
法定代表人:邓向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8日营业期限:2010年1月18日至2060年1月17日经营范围:渔线轮、渔具套装、渔具杂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模具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良美精机的总资产为13,567.52万元,净资产为1,412.49万元,2018年度,良美精机的营业收入为18,484.96万元,净利润为15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良美精机是光威户外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779730508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省道东、开元路南
法定代表人:宋洪昭
注册资本:134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9月7日
营业期限:2005年9月7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热水、蒸汽的生产;电力的生产、供电服务;供热、供汽设施的维
修、维护;供热设备、保温材料的批发、零售。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郊热电的总资产为65,355.01万元,净资产为12,669.90万元,2018年度,南郊热电的营业收入为23,322.97万元,净利润为-4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郊热电是威海拓展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29.85%,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委托光威集团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食堂就餐、职工宿舍、家属楼等后勤保障服务。
2、光威户外下属一加工车间受限于业务规模,无法单独建立专用的水电汽管线,需要就近向公司采购水、电、汽。
3、良美精机是一家专业生产渔线轮、渔具套装等产品的企业,公司根据良
美精机要求以复合材料加工渔线轮摇臂等渔具配套产品。
4、良美精机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展纤维”)下属的检测中心向其提供检测服务。
5、拓展纤维因生产需要使用蒸汽,南郊热电为拓展纤维所在地区唯一一家热电厂,所以需要向南郊热电采购蒸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后勤服务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乙方”)
2、交易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食堂就
餐、职工宿舍、家属楼等后勤保障服务。
3、服务费的确定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应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乙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甲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2)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服务费用时应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
①关于该项服务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②若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
③若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参考乙方向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同类服务价格;
④若无以上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测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后勤服务的金额预计1,020万元人民币左右。
双方可就各项服务的采购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2)甲方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结算方式及时间:月结,以电汇或承兑的方式进行结算。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二)采购协议1、协议双方甲方:威海光威户外装备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乙方: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2、交易标的甲方向乙方采购水、电、汽。
3、交易价款的确定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水、电、汽的价格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2)甲乙双方同意,确定产品价格时应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
①关于该项产品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②若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
③若无以上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水、电、汽的金额根据结算时的价格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根据本协议签订时的价格和常年使用量测算,预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及时间:月结,以电汇或承兑的方式进行结算。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采购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威海良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2、交易标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以复合材料制作的渔线轮摇臂、装饰环等渔具套装的相关配套产品。
3、交易价款的确定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价格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2)甲乙双方同意,产品价格原则上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确定,参考每批产品的订货量、开发制作难度等因素,在成本基础上上浮20%-30%确定产品价格。
4、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双方交易金额根据实际订单的采购量和实际执行的价格据实结算,根据本协议签订时的正常情况,预计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2)双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服务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威海良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2、交易标的
乙方通过所述的检测中心向甲方提供检测服务。
3、服务费的确定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的费用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2)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服务费用时应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
①关于该项服务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②若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
③若无以上标准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经甲乙双方测算,年检测费金额预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甲方应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结算方式及时间:每月结算一次,电汇或承兑进行结算。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采购协议1、协议双方甲方: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乙方:威海市南郊热电有限公司(下称“乙方”)2、交易标的甲方向乙方采购蒸汽。
3、交易价款的确定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蒸汽的价格按威价发〔2018〕39号文《关于调整市区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4、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蒸汽的金额根据结算时的价格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根据本协议签订时的价格和常年使用量测算,预计每年不超过2,37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结算方式及时间:月结(每月6日前),甲方以电汇的方式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续签需在到期前1个月内签订。
六、备查文件
1、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