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为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开展业务,其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我们认为该担保是必要的。
2、由于香港红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香港金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香港金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99.99%的股权,香港红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关联方,由公司独家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本次担保产生的风险,印度金鸿运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本次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还将作为特别决议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