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全体决策层都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本次担保产生的风险,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并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以增强对公司的保障,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有利于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顺利开展通讯电子产品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