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9年6月19日在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36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6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参会董事对会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修改前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定期会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会秘书核查。董事会秘书应该核查提案内容是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其中如有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是否附有公司党委会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之后报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董事会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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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 |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会秘书核查。董事会秘书应该核查提案内容是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其中如有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是否附有公司党委会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之后报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董事会议案。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 |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