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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投资建设托巴水电站项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19-03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托巴水电站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托巴水电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动态总投资200.29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投资项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托巴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内。建设托巴水电站,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部署,也符合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战略。托巴水电站项目已于2017年4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核准文件要求视市场条件适时开发建设。目前,项目技术可行,各项条件已基本落实,项目风险可控,已具备项目投资及开工建设条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项目事宜,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对外投资主体: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办公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袁湘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整。主营业务:国内外电力等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电力等能源工程的投资、咨询、检修、维护及管理服务;对相关延伸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物资采购、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683.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57.81亿元人民币,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0.50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托巴水电站属一等大(I)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40万千瓦,保证出力44.9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2.3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450小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工程总工期82个月,核准动态总投资为232亿元人民币。经近两年持续优化设计后,项目动态总投资为200.29亿元人民币。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8米。为保证乌弄龙、里底和托巴水电站大件运输,配合乌弄龙和里底电站送出需要,落实合规用地、“移民先行”政策,公司开展了沿江公路、业主营地、征地移民、开关站建设等托巴水电站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二)项目审批情况

1.201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0〕2026号)同意托巴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2.2011年6月,云南省政府下达了电站“封库令”。

3.201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托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2016年12月,托巴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的审查。

5.2017年4月,托巴水电站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核准文件要求视市场条件适时开发建设。核准后公司针对托巴电站开展了电力市场、项目经济性和工程优化等研究工作,并委托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可研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电站可研深化研究。

6.2018年12月7日,托巴电站可研深化研究专题报告通过了水规总院的评审。

四、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托巴电站建设资金由资本金和负债融资两部分组成,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30%,其余为负债融资,托巴项目由公司负责建设和投产后的生产运营管理。托巴电站资本金按照30%的比例投入,不会对公司资金投入造成压力,托巴电站建设期不会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将持续降低。

五、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托巴水电站建成投产后,公司装机容量增加,产能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托巴水电站建设条件较好,工程规模适中,经济指标可行,具有一定竞争力。随着水电开发不断深化,后续水电资源的稀缺性将更加明显,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强化实行,碳排放交易的不断深化,水电在电网中调节价值将进一步体现,未来水电资源发展前景乐观,开发潜力大。托巴水电站建设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积极影响,对促进节能减排和“西电东送”具有重要意义。

六、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建设周期长,可能存在物价在建设期内发生较大变动的可能性,同时可能因征地移民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投资增加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在项目投资方面。强化监管,严控造价。充分招标,在施工、设备等采购环节有效控制合同价格。在建设环节,持续做好设计优化和合同管理,进一步控制工程投资,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

2.在工程建设方面。精细化管理,过程考核。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建管理职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

3.在电力市场方面。提前运作,争取有利电价。加强与受电端市场和电网企业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合理的上网电价。

4.在资金筹措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积极寻求中央预算资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性资金;全力争取电站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切实降低项目融资成

本。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 6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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