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安安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征夫 张秀生 王清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