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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荣安地产股票代码:000517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怡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林风花园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林风花园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安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荣安地产、上市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荣安集团、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怡心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王怡心

2、性别:男3、国籍:中国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林风花园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怡心不存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持股目的

(一)本次股份权益变动的目的

王怡心与王久芳为父子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系王久芳家族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本次转让后,荣安地产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荣安地产0股股票。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荣安地产股份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6月18日,王怡心先生与王久芳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王

怡心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荣安地产全部股份转让给王久芳先生。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数为75,000万股,占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23.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怡心先生直接持有荣安地产75,000万股,占荣安地产总股本的23.56%。

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怡心先生持有荣安地产0股份,占荣安地产总股本的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王怡心

受让方:王久芳

2、转让标的

荣安地产75,000万股流通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标的股份占荣安地产股份总数的23.56%。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1)双方商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204,000万元人民币(2.72元/股)。

(2)双方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并办妥过户登记手续后 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4、承诺事项

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本协议标的股份后,仍将履行转让方作出的相关承诺,直至履行期限届满。

5、因本次转让标的部分股份已设置了质押,转让方负责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前办妥相关的解押手续。

6、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转让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2015年3月16日,王怡心通过协议方式受让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时,曾承诺将继续履行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认购甬成功(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前证券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2009年9月11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五年内,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15元,甬成功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受让方王久芳承诺,在受让本协议标的股份后,仍将履行上述承诺,直至履行期限届满。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王怡心所持本公司股票被质押股数为21,960万股,占王怡心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28%。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王怡心负责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前办妥相关的解押手续。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王怡心先生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荣安地产股票的情形。

六、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1、王怡心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荣安地产董事会办公

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怡 心

2019年6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怡 心

2019年6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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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
?
A 750,000,000 23.56%
A 750,000,000 23.56%
12? 12
6?
?
?
?

(本页无正文,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怡 心

2019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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