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已经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