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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的说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科技”或“上市公司”)拟向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南山联创永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孙善忠五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98.00%的股份。上市公司拟向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亚、斐君永平邦德一号私募基金、北京协同创新京福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四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配套募集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公司在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发生如下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2018年6月14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合计5,702.16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华星”)100%股权。

2018年8月31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光”)与湖南九强讯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九强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于深圳共同签署了《并购协议》,湖南九强讯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九强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后(简称“新九强讯盾”),长沙韶光出资800万元对新九强讯盾增资扩股,占新九强讯盾注册资本的51%。

2018年9月28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向江苏咸润能源有限公司转让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1,400万元。

2018年10月29日,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37,300万元的交易对价,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长沙韶光30%的股权。

2019年5月7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电华星49%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帕沃鸣德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917.98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航锦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购买/出售标的所属行业交易金额是否已完成交割
中电华星100%的股权购买军工行业5,702.16
新九强讯盾51%的股权购买军工行业800.00
锦州银行0.29%的股权出售金融业11,400.00
长沙韶光30%的股权购买军工行业37,300.00
中电华星49%的股权出售军工行业2,917.98

中电华星、九强讯盾和长沙韶光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为军工行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对中电华星、新九强讯盾和长沙韶光的收购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

特此说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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