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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12勤上01”公司债券2019年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7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债券代码:112136 债券简称:12勤上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勤上01”公司债券2019年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勤上01”,债券代码“11213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2勤上01”)将于2019年6月25日支付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摘牌日为2019年6月25日,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4日。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豁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及表决的议案》及《关于提前兑付“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计划于2019年6月25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确保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勤上01” )

3、债券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债券余额935.84万元。

5、债券面值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为6.38%,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3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

8、债券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0、起息日:2012年12月27日。

11、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原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兑付兑息日:2019年6月25日。

2、计息期限及天数:本期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4日,共计180天。

3、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8%。

4、债券面值:100元/张。

5、每张兑付净价:100元。

6、债券余额:935.84万元。

7、兑付比例:100%。

8、利息兑付方案:

本次提前兑付债券享有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4日(共计180天)的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7.38%。

每手面值1,000元的“12勤上01”派发利息为36.3945元(含税)(计算公式:1000*7.38%*180/365天),即每张面值100元的“12勤上01”派发利息为3.6394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29.115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6.3945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摘牌日:2019年6月25日(于2019年6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2、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

3、兑付兑息日:2019年6月25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6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2勤上01”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和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联系人:马锐

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联系人:曹林丽

电话:020-23385013

传真:020-88836632

邮政编码:510623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联系电话:0755-25038081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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