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花村”)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未完成盈利承诺进行补偿注销股份的公告》。
2019年5月5日,公司向张孝清先生发送《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张孝清先生履行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责任的通知函》,2019年5月6日公司收到张孝清先生《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张孝清先生履行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责任的通知函》的回复意见》,张孝清先生称对华威医药承诺业绩实现情况有异议,不同意履行约定的股份补偿义务。
双方经各种方式协商,因张孝清先生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认为审计结果错误且拒绝履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之补偿义务。2019年5月29日公司以张孝清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关于“《盈利预测补充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文件。
由于本案尚未受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仲裁受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