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并相应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情况
为便于货运公司开展后续的国内货邮服务等相关业务,将货运公司名称由原“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国内货站公司”)。同时,根据上述业务调整、名称变更等事项的变动情况,对货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
二、业务调整方案
为整合深圳机场业务资源,公司拟将深圳机场所代理国内航班(南航除外)的“集装设备管理”、“货物和邮件服务”两项业务(仅限国内部分,下同)委托国内货站公司进行管理。
同时,根据国内货站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其营业范围进行调整,将营业范围由原“国内、国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代理报关;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
普通货运。”调整为“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地面运输代理服务、集控管理,为航空货运代理人提供货物交接、理货、配运、仓储、分拨、提取、查询等服务以及国内、
国际中转货物的处理。国内、国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代理报关;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三、调整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调整的必要性1.落实公司战略部署的需要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明确提出打造深圳机场综合一体化现代物流,将公司国内货邮服务等业务委托国内货站公司进行管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国内货邮业务的经营管理转型,推进公司打造专业机场运营商战略的实施。
2.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的需要国内货邮业务不仅面临着同业竞争,同时面临着铁路、陆路等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竞争。深圳机场国内货邮业务占比逐年下降,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无法完全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变更货运公司营业范围,并将国内货邮服务等业务委托其经营,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
(二)对公司的影响1.本次业务调整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将深圳机场所代理国内航班(南航除外)的“集装设备管理”、“货物和邮件服务”两项业务委托给全资子公司进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组织管理机构,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2.本次调整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调整,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国内货站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经营范围等变更及业务调整对公司不构成重大风险。但国内货站公司的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业务调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方案由经理层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