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9: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长陈敏生、董事陈金祖、王穗初、陈繁华、徐燕、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赵波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贺云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议案;
针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案号:(2017)粤03民初932号及(2017)粤03民初154号】,经征询代理律师意见,公司认为上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公司拟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