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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债券简称:16盐港01 债券代码:11245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7-20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19年6月

重点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点声明 ...... 1

释义 ...... 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6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 10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第六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2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 14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5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17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16盐港0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Yan Tian Port Holdings Co., Ltd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盐港01”)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16盐港01,代码为112458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3.00亿元,发行利率为3.12%

4、债券余额:人民币3.00亿元,本年度利率为3.12%

5、债券期限:5年

6、起息日:2016年10月19日

7、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2021年10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评级2016年9月23日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国信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应当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未发生变化。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十八层--十九层法定代表人:乔宏伟经营范围:码头的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套交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港口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集装箱修理;转口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港口投资开发和经营;货物装卸与运输业务,码头建设工程管理,收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出口货物监管仓和其他港口配套仓储物流经营。

港口业方面,发行人目前投资开发并控股经营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惠州荃湾煤炭码头,参股经营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路桥业方面,发行人通过控股经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惠盐高速深圳段进行收费和运营管理。

仓储物流业方面,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物流事业部以及参股企业深圳市中远海运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经营盐田港3#区海关出口监管仓库、5#区普通仓库、中远物流盐田港保税物流中心。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1,033,582.01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11.19%;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3,780.62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7.63%。发行人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0,351.39万元,同比增长17.38%;营业总成本为29,738.94万元,同比增长9.48%;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64.41万元,同比增长17.38%。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末/度2017年末/度同比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8,657.45105,564.99-16.02%
应收账款3,185.712,763.5115.28%
预付款项0.940.00-
其他应收款12,723.7012,399.492.61%
存货56.7932.5774.36%
流动资产合计109,452.76123,933.51-11.68%
非流动资产合计924,129.25805,666.8814.70%
总资产1,033,582.01929,600.3911.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4,350.8730,500.5712.62%
预收款项126.1417.93603.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250.00100.00%
流动负债合计48,767.8642,565.8414.57%
非流动负债合计207,796.44179,492.4315.77%
总负债256,564.30222,058.2715.54%
所有者权益合计777,017.72707,542.129.8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3,780.62626,023.097.63%
营业总收入40,351.3934,377.8917.38%
营业总成本29,738.9427,164.179.4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64.4140,435.521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072.439,901.69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6,154.314,190.96-143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37,205.3124,908.1349.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576.6086,452.74-10.27%

(二)发行人2018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末/度2017年末/度同比变动比例
流动比率2.242.91-23.02%
速动比率2.242.91-23.02%
资产负债率24.82%23.89%3.8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65,466.7052,455.2124.8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627.81-2.43%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7、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三)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033,582.01万元,同比增长11.19%,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134,945.59万元,同比增长261.30%,主要是由于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发行人负债总额256,564.30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15.54%,主要是由于长期借款增加。

2018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40,351.39万元,较2017年增长17.38%;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64.41万元,同比增长17.38%,收入及利润稳定增长。

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2.43万元,增幅1.72%;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154.31万元,同比减少60,345.27万元,减幅1,439.89%,主要是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及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支出,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发

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05.31万元,同比增加12,297.18万元,增幅49.37%,主要是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合计17,995.00万元的影响。2018年末,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7,576.6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47,876.27万元,减幅122.76%,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影响。

2018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4.82%,同比增长3.89%,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为2.24,较2017年末下降23.02%,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减少和应付账款增加。2018年度,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65,466.70万元,较2017年增长24.80%,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增加,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7.62,较2017年同比下降2.43%,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增加。发行人按时还本付 息,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为100%。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发行人系A股上市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拥有突出的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发行人规范经营,信誉良好,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各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的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意愿。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18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4.82%,负债比例近年来稳定在较低水平,财务结构稳健。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保障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入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且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为长期偿债提供保障。

发行人直接融资渠道畅通。作为A股上市公司,发行人能够通过股权资本市场筹措资金。目前,除16盐港01外,发行人未发行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通过直接债务融资筹集资金渠道畅通。

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385,058.00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23,174.00万元,能够满足发行人日常运营和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10月21日完成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款项已于2016年10月24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不存在异常。

第六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

偿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本期债券无担保,增信机制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变更及相应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三、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于2018年10月19日支付了本次债券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不存在未按时支付利息的情况。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评级2016年9月23日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6]1186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联合评级2019年5月17日出具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733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与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均未发生变化。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不适用。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2018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16盐港01公司债券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终止日担保类型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2018年度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均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如下: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发布《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聘任孙晓冬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凌平为公司财务总监,李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

2018年度,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四、其他重大事项

无。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1961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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