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受理 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4日,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通知,常州诺亚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9)苏04民初74号>及《民事起诉状》,常州中院受理了内蒙古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实业”)诉讼请求判令冻结常州诺亚60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一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内蒙古名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365亿元及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诉讼保全费。
3、事实与理由
2016年原被告双方达成口头借款协议,并向被告银行账户转入1.2365亿元。
2018年原告向被告追索借款,要求被告确认并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举证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