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13:30时在上海市罗东路1818号401会议室,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9年6月9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严曜女士、董事何太平先生、独立董事颜延先生、独立董事韩秀超先生和独立董事章苏阳先生使用通讯形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制罐开展扩容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哈尔滨制罐开展扩容项目的公告 》(公告号2019-035)。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