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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签订泰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9号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泰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投资约24亿元(含流动资金)。

? 项目建设进度:自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工程交付时起,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9年6月14

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泰州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作为泰州市经济战略转型“一城一区一园一带”中的“一园”,产业发展方向以“光伏组件、光伏电站一体化安装、薄膜太阳能电池、储能电池、汽车动力电池及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为主,近年来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泰州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贸(新能源)创新基地”。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

②项目投资内容:乙方拟在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内新设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该项目,主要负责实施净化装修和机电安装工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③投资概算:乙方项目公司投资约24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④建设周期:自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工程交付时起,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⑤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内。

2、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租赁甲方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租赁期限为20年,按约定租金结算。租赁期满后,乙方项目公司可以选择对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进行回购或者续租。

②甲方承诺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的相关手续与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进度相匹配,保证项目运营的合规性。

③甲方为乙方员工住宿提供一定的保障。

④甲方为本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

⑤乙方项目投产后,积极协助甲方引进供应链相关企业落户,支持推进海陵

经贸发展。

⑥甲乙双方严格遵守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3、违约责任①如因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权属及相关手续瑕疵,导致乙方项目公司无法使用或造成乙方项目公司损失的,甲方承诺给予损失补偿。在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交付使用后,甲方保证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及时响应整改。

②甲乙双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4、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项投资有利于提高高效单晶产品的产能保障,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单晶市场份额。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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