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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书)共2册

第1册

项目名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601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0日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十、我们对设备、建(构)筑物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并未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存在瑕疵,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3-

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项目名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601号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7

(一) 委托人概况: ...... 7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 7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 11

(四)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12

二、 评估目的 ...... 12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2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0

五、 评估基准日 ...... 21

六、 评估依据 ...... 21

(一) 经济行为依据 ...... 21

(二) 法律法规依据 ...... 21

(三) 评估准则依据 ...... 22

(四) 资产权属依据 ...... 22

(五) 评估取价依据 ...... 23

(六) 其他参考资料 ...... 23

(七)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 24

(八) 利用的其他专业报告 ...... 24

七、 评估方法 ...... 24

(一) 评估方法概述 ...... 24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 24

(三) 资产基础法介绍 ...... 25

(四) 收益法介绍 ...... 33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6

九、 评估假设 ...... 38

(一) 基本假设 ...... 38

(二) 一般假设 ...... 38

(三) 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 39

十、 评估结论 ...... 39

(一) 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 39

(二)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41

(三) 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 42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 42

(五) 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 4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43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6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47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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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

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19】第0601号

(摘要)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经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股权收购

经济行为:根据总经理会议纪要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300,165,403.11元,负债合计账面价值225,237,519.82元,股东权益74,927,883.29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9年03月31日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评估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7,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万元整。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在经济行为实施过程中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亦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我们提示委托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部分股权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5-

比例的乘积。实施本次经济行为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予以适当考虑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以及股权流动性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20年03月30日。其他报告使用人:除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之外的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特别事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04月01日起,原适用增值税率16%的下调为13%,原适用10%的下调为9%。2019年04月01日以后收益法按此税率预测。

2.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序号12号装卸平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确由企业出资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入账凭证、发票及权属承诺函,确认权利人应为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3.企业土地使用权明细表序号8号位于羽林街道拔茅村、新岩村的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确由企业出资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入账凭证、发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权属承诺函,确认权利人应为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4.根据财税[2018]77号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评估基准日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及未来预计经营情况,浙东国际公司仍为小型微利企业,以后年度仍按10%税率缴纳所得税。

5.经与企业管理层沟通,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停止目前进行的销售业务,销售业务未来在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进行。收益法中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盈利预测预测至2020年,2021年及以后年度不再预测。

6.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昌县坚固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俞萍认缴的99.90万元出资额中有99.90万元的注册资本尚未缴纳。本次评估时按实缴比例确认相关权益。

7.被评估单位抵押情况如下表:

借款具体明细项基准日借款余额(万元)备注(抵质押)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新国用2007第0931号;新房权证2014字第10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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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本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实施本次经济行为时予以充分关注;此外,评估报告使用人还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以及另有规定外,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0新国用2007第0894号;新房权证2012字第06715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专利权质押4593258#、4597364#共两份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新国用2015第3611号;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5、08486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新国用2015第3610号;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3号、08484号
嵊州宁波银行2,207.72外债 新国用2012第1025(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8 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9 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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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

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19】第0601号

正文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2019年0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Sling Automobile Bearing CO.,LTD.

股票代码:斯菱股份83214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8695065F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江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姜岭

注册资本:6891.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4-11-22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汽车配件、五金配件及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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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66428086B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省级高新技术园区法定代表人:俞伟明注册资本:117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09-14营业期限:2004-09-14 至 2024-09-13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球笼、传动轴、轮毂轴承、制动器、链条、减震器、十字节、转向器、传感器、轮毂支承、轮毂单元修理包、轮毂轴承修理包、液压挺杆、气门挺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五金机械、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下设分支机构一个,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8幢、9幢、10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

(1)初始成立

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14日,初始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由俞伟明、徐孝西投资设立,成立时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实缴比例
1俞伟明480.0080.00%480.0080.00%
2徐孝西120.0020.00%120.0020.00%
合 计600.00100.00%600.00100.00%

(2)第一次股权变更

2005年06月14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徐孝西将其持有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潘丽丽。经上述股权转让后,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实缴比例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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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俞伟明480.0080.00%480.0080.00%
2潘丽丽120.0020.00%120.0020.00%
合 计600.00100.00%600.00100.00%

(3)第一次增资

2009年02月25日,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178.00万元,新增的578.00万元出额由俞伟明、潘丽丽出资。股权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实缴比例
1俞伟明942.4080.00%942.4080.00%
2潘丽丽235.6020.00%235.6020.00%
合 计1,178.00100.00%1,178.00100.00%

(4)第二次股权变更

2018年07月17日,根据《股东会决议》,潘丽丽的将其5%股权转让给俞伟明。经上述股权转让后,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实缴额(万元)实缴比例
1俞伟明1,001.3085.00%1,001.3085.00%
2潘丽丽176.7015.00%176.7015.00%
合 计1,178.00100.00%1,178.00100.00%

本次变更完成后,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之股权结构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生变化。

2. 公司概况与经营状况

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于2004年09月14日设立,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球笼、传动轴、轮毂轴承、制动器、链条、减震器、十字节、转向器、传感器、轮毂支承、轮毂单元修理包、轮毂轴承修理包、液压挺杆、气门挺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五金机械、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下设分支机构一个,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8幢、9幢、10幢。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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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组织结构

(1)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2)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基准日对外投资共2家,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公司类型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新昌县坚固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金裕村狗槽塘21号9幢999万元人民币70.00%70.00%
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78万元人民币100.00%100.00%

4. 公司近几年的财务状况

母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3月
资产总额33,187.5833,476.1631,220.8130,016.54
负债总额22,236.8826,019.3624,133.1822,523.75
所有者权益10,950.707,456.797,087.637,492.79
项目 \ 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20,176.8726,717.8326,891.186,548.00
利润总额3,567.271,460.752,877.82454.02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1-

项目 \ 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3月
净利润2,732.691,106.092,505.8440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6.856,054.494,548.321,287.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52.76-3,121.66-1,444.07-321.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69.43-3,010.70-3,042.52-807.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17.721,996.872,223.572,337.04

合并口径近三年财务状况单位 万元

项目 \ 年份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3月
资产总额33,187.5833,621.4331,496.2530,174.88
负债总额22,236.8826,165.8324,343.5522,650.34
所有者权益10,950.707,455.607,152.707,524.54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144.90136.7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0,950.707,455.607,007.807,387.80
项目 \ 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20,176.8726,831.9727,350.116,648.50
利润总额3,567.271,491.982,745.48420.65
净利润2,732.691,131.482,372.31371.83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54.90-8.16
归属于母公司损益2,732.691,131.482,427.21379.99
项目 \ 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4.606,064.404,359.461,290.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79.08-2,928.62-1,439.18-35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8.00-3,010.70-2,989.48-807.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17.722,179.902,279.262,364.60

上述数据摘自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6%,城建税为5%,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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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及的经济行为实施前双方无产权隶属关系,亦无其他关联关系,委托人仅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项目委托人。

(四)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之外的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均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的同意。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300,165,403.11元,负债合计账面价值225,237,519.82元,股东权益74,927,883.29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审计后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0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本次评估是在被评估单位经过上述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及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截止日期:2019年03月31日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92,754,427.15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410,975.96
资产总计300,165,403.11
流动负债合计205,496,118.77
非流动负债合计19,741,401.05
负债合计225,237,519.82
股东权益74,927,883.29

(三)委估资产的主要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委估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其中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组成。存货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外加工物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生产所需要的各种主材、备品备件、标准件、工具等;自制半成品实际为尚未加工的原材料;委托外加工物资主要为其他企业代加工的物资,其中包括小内圈委外、锻件、外圈锻件、内圈车件、钢管等;产成品为企业根据订单生产的各类产品及备库零部件等;发出商品主要为企业根据订单生产且货已发给客户,由于未验收等原因,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

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共2项,被投资单位新昌县坚固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被投资单位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房屋建筑物

(1)建筑物

企业共有12项房屋建筑物,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所在位置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4-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所在位置
1新房权证2012字第00379号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10幢排架2012/1/97,215.74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
2新房权证2012字第00378号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9幢排架2012/1/91,826.87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
3新房权证2014字第10597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68号框架2007/5/287,151.38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68号
4新房权证2012字第06715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6号排架2007/9/271,932.76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6号
5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5号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4幢框架2015/3/242,048.13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
6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6号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5幢框架2015/3/24835.92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
7新房权证2012字第00380号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8幢框架2012/1/93,122.63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
8新房权证2009字第8081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4幢排架2009/9/303,217.62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
9新房权证2009字第8082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3幢排架2009/9/30449.46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
10新房权证2009字第8083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1幢砖混2009/9/30240.38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
11新房权证2009字第8084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2幢框架2009/9/303,026.04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158号
12无证装卸平台钢结构2018/1/31629.20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
合计31,696.13

(2)构筑物

企业共有4项构筑物,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m2)所在位置
1拔茅969号东北方围墙砖砌2017/12/31217.50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
2厂区道路及附属设施2004/11/1515,000.00公司厂区内
3不锈钢雨棚简易2018/10/1957.00公司厂区内
4门卫室及配电房砖混2007/5/28200.00公司厂区内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5-

4.设备

设备类资产,按用途分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主要为无心磨床、单道成品清洗机、单道清洗机、自动轴承套圈内圆磨、钻铣床、数控车床、单柱液压机、螺杆压缩机、数控双列圆锥滚子轴承外圈滚道磨床、超精机、云南数控车床等,运输设备10辆,主要有: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和货车等,电子设备主要有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空调、电视机、相机、投影机、服务器、电视机、监控系统、投影仪等。上述设备大多购置于2014年至2018年之间,现在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在建工程-土建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共1项,工程概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形象进度付款比例账面值(元)
1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在建工程2018/05/102019/6/3060%62%7,736,730.50
合计7,736,730.50

6.在建工程-设备、软件

在建工程--设备、软件共1项,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账面值
1网商V3.0ERP软件2019/2/12019/5/1311,965.82
2设备安装2019/1/12019/4/1513,448.28

7.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宗地8幅,概况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地址面积用地性质取得日期土地用途
1新国用(2012)第1025号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2号地块)17,129.00出让2006/8/4工业用地
2新国用(2007)第0931号新昌县七星街道塔山片金星村8,555.00出让2004/11/15工业用地
3新国用(2007)第0894号新昌县七星街道金星村(新昌省级高新园区)7,737.00出让2007/1/31工业用地
4新国用(2015)第3610号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1号地块)5,378.00出让2005/11/23工业用地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6-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地址面积用地性质取得日期土地用途
5新国用(2015)第3611号新昌县沿江东路1号(2号地块)2,889.00出让2005/11/23工业用地
6新国用(2005)第0987号城关镇塔山片金星村10,706.50出让2004/11/15工业用地
7新国用(2012)第1024号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69号(1号地块)9,702.00出让2006/8/4工业用地
8羽林街道拔茅村、新岩村5,086.00出让2018/5/11工业用地
合计67,182.50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包括系统软件、商标及专利,其中系统软件包括TOMAN-e微智造系统、杭州超普微软软件,且专利为表外资产,目前正常使用中。

无形资产-商标,概况如下:

序号类别注册号商标注册日期取得方式
179754727ASCOII2012/9/21原始取得
279754722AVX2012/11/21原始取得
31216763752BENSN2016/7/28原始取得
4721816070BNSN2017/12/21原始取得
51221816059BNSN2017/12/21原始取得
6717160536BREMSEN2016/12/7原始取得
779766467BTA2012/11/21原始取得
81211040418CTEK2013/10/14原始取得
9711040390DGC2013/11/7原始取得
10129754692DKT2012/9/14原始取得
11717160569DRIVETEC2016/8/21原始取得
12129750101DYZV2012/11/21原始取得
13129754685ETM2012/9/21原始取得
1479754735FPD2012/12/21原始取得
1579766557KAGER2012/11/21转让取得
16127658314KBF2010/11/21转让取得
1777658313KBF2011/1/14原始取得
18125696355KOWON2009/7/21原始取得
1975008626KOWON2018/10/21原始取得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7-

2079754672KYAB2012/9/28原始取得
21129766699NMRB2012/9/21原始取得
2279766434OBS2012/9/21原始取得
23711898250PARTQUIP2014/5/28原始取得
2479754731SKMS2012/12/21原始取得
2579882662SMD2012/12/21原始取得
2679763202SYD2012/11/21原始取得
2779763098TEAC2012/9/21转让取得
2879754677VOBER2012/9/14原始取得
2979750159XCKY2012/9/14原始取得
30129750128XCKY2012/9/14原始取得
311216163538XZD2016/6/21原始取得
32716163505XZD2016/6/21原始取得
3377658312XZD2010/11/21原始取得
3471341976XZD2009/12/7原始取得
35125894988Y&F2009/10/28原始取得
36129882606ZTLBRASIL2012/10/28原始取得
37129261839开源2012/4/28原始取得
3876772940开源2010/8/14原始取得

8.长期待摊费

长期待摊费用系钢棚顶板改造、厂房改造工、彩钢板、设施改造工程款、车间改造、不锈钢雨棚的费用摊销。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企业因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影响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金额。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西子电梯设备的预付款和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主要为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未记录反映的无形资产涉及专利49项,上述资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8-

产权利人均为被评估单位,本次将纳入评估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内容或名称授权日期类型取得方式状态
1重型卡车轮毂轴承单元2011/9/2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一种第三代圆锥汽车轮毂轴承单元2014/10/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一种汽车轮毂轴承套圈装夹装置2014/10/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一种汽车轮毂轴承套圈加工自动夹装装置2014/11/12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5汽车轮毂轴承套圈加工装夹装置2016/11/30发明自主研发已授权
6集成性汽车轮毂轴承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7一种新型油封结构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8一种适用于轴承的密封组件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9一种新型轮毂轴承单元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0一种轮毂轴承单元2015/4/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1一种汽车轮毂轴承端面跳动测量机构2015/3/1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2一种圆锥轴承保持架结构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3一种法兰盘双滚道的汽车轮毂轴承单元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4一种新型密封槽锁扣结构的汽车轮毂轴承2015/4/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5一种分体式卷边工装2015/9/2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6一种新型双球兜轮毂轴承单元保持架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7一种新型轮毂轴承单元罩盖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8一种重载多列球结构汽车轮毂轴承单元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19一种液压夹持装置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0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轴承高唇密封件防护罩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1一种第二代重载卡车轮毂轴承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2一种汽车用轴承2015/9/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3一种轴承轴向游隙工装2015/11/1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4一种新型传感器拉拔力测量装置2016/2/10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5一种简易螺栓拉伸强度检验工装2016/1/20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19-

26球结构保持架2016/3/23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7圆锥滚子轴承塑料保持架2016/3/30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8一种电永磁圆锥外圈的侧面钻孔铣削装置2016/12/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29一种轮毂轴承迷宫式快换注脂装置2016/12/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0一种新型的双列圆锥滚子轴承双滚道注脂装置2016/12/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1一种复合式旋铆工装联接件2017/1/1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2一种简易螺母锁紧装置2016/12/2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3一种圆锥法兰盘滚子装配工装2016/12/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4一种紧固螺母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5一种轴承曲面保持架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6一种车槽式螺母紧固的汽车轮毂单元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7内圈带密封圈式轴承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8一种盲孔式传感器安装结构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39双列圆锥滚子轴承一体式外圈淬火装置2017/3/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0传感器连接安装结构2017/2/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1一种密封型ABS传感器塑料罩壳2017/3/1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2一种新型的钻床夹紧装置2017/10/3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3一种具有止动环结构的轮毂轴承单元2017/9/29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4一种具有散热结构的农机轮毂轴承2017/9/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5一种具有特殊复合式密封结构的农机轮毂轴承2017/9/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6一种新型的透磁密封结构2017/9/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7一种外置花键传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2018/1/2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48汽车轴承2018/7/6外观设计自主研发已授权
49轴承游隙检测装置2018/12/18实用新型自主研发已授权

(五)对外租赁情况

1. 被评估单位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的城关新星焊接设备厂内的厂房系向新昌县城关新星焊接器材厂租赁取得,租赁面积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0-

1,679.58平方米,年租金为362,790.00元,租赁期自2019年03月01日至2020年03月01日止,该租金为市场化租金。

2. 被评估单位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大道东路986号2幢的厂房系向新昌县兴旺轴承厂租赁取得,租赁面积700.00平方米,年租金为92,400.00元,租赁期自2018年11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该租金为市场化租金。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资产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从评估目的分析:是为经济行为实施所涉及的各当事方提供交易价格的参考意见,交易各方均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实施的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分析:现阶段资产交易日趋频繁,产权交易市场日益成熟,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市场参与的投资者普遍接受。

从评估对象的自身条件分析:评估对象拥有完整的企业经营要素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面临短期内被迫解散、出售、快速变现或拆零变现的情况。

从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分析:本次评估假设是将评估对象置身于一个模拟的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即设定的评估假设条件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综上分析,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满足市场价值定义,故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公平交易”是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1-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03月31日。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经济行为实施的需要、会计期末资料提供的便利、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评估工作量及预计所需时间,以及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情况,由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

2.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2-

11.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8.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15.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6.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四) 资产权属依据

1. 《机动车行驶证》;

2. 《房地产权证》;

3. 《土地使用权证》;

4. 专利权证书或申请通知书;

5. 商标注册证书;

6.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7. 固定资产台账、记账账册等;

8. 对外投资权属证明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股份登记持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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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五) 评估取价依据

1. 基准日有效的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

2.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日汇率中间价;

3.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4. 《中国汽车网》等网上汽车价格信息资料;

5. 设备网上可予查询的价格信息资料;

6.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18》

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8.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9. 中国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的近期土地成交结果;

10. 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

11. 被评估单位及其管理层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与凭证以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12. 长期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1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行业分析资料及其管理层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措施等相关资料;

14. 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入、成本和费用预测表;

15. 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在手合同、订单及目标客户信息资料;

16. 同花顺(万得)证券投资分析系统A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17. 标准普尔全球市场情报有限公司的S&P Capital IQ 资讯平台系统有关资本市场信息资料;

18. 资产评估师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 其他参考资料

1.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2.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3.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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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2号);

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5. 其他参考资料。

(七)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 利用的其他专业报告

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6173号);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市场法,具有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可能存在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充分识别并单独评估价值的情形。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5-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果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被评估单位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未来可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预计、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经营收益可以预测量化、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经查询与被评估单位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对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外币现金及银行存款,按基准日外币账面金额乘以基准日人民币与外币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26-

汇率后确定评估值。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款项,评估风险损失率为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财会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作为扣除额后得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3. 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在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查阅了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结合能够收回相应的资产或权利情况,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 存货

存货包含原材料、委托外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原材料

对原材料,主要采用市价途径进行评估,评估值等于不含税市场购入价和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对近期采购入库亦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本次评估时对其进行了抽查及和近期购入存货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账面单价基本反映了存货的现行市价,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和数量确定评估值。

(2)委托外加工物资

存货—委托外加工物资主要为小内圈委外、锻件、外圈锻件、内圈车件、钢管等,加工状态正常。

经了解,基准日存货—委托外加工物资主要为其他企业代加工的物资,故同原材料评估思路一样,按账面值评估。

(3)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实际为尚未加工的原材料,加工状态正常。

经了解,基准日自制半成品账面值主要为投入的原材料及辅料成本和制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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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故同原材料评估思路一样,按账面值评估。

(4)产成品

根据企业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根据实际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后确定评估单价,并在核实数量后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单价=产品销售收入-销售税费及适当利润=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评估单价×数量其中:

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相应的合同或近期销售订单确定;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根据审计报告财务数据计算得到。所得税率:根据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当年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净利润扣减率:一般情况下,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净利润折减率按50%考虑。

(5)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系已经发给客户的产成品。评估人员核查了相关的发出商品的交货单、出库单,并对大额的发出商品进行发出商品函证,确认数量基本符合。发出商品的评估方法同产成品的评估。

5. 其他流动资产

主要为企业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 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通过查阅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形成过程、账面值构成和现阶段实际状况,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全资和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对其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再结合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对各被投资企业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的选择、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参数选取等保持一致,以合理、公允并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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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通过上述途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没有考虑长期股权因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7. 房屋建筑物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对自建为主的生产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本次评估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值均不含增值税。重置成本法介绍:

重置成本法是指以现时条件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全新状态的重置全价,扣减至评估基准日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据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评估值=单位面积重置价格×建筑面积×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不含增值税)、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和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编预算的方法,即根据建筑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各地方和行业定额标准、有关取费文件以及参照基准日的人工及主要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一般房屋建(构)筑物,主要采用“单位造价调整法”,即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实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经修正调整后加计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确定单位面积(或长度)重置单价。

B.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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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合理建设工期或建(构)筑物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假定建设资金在工程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8. 设备类资产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组成,一般为更新重置价。

根据2017年11月19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次评估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设备的重置全价中均不含增值税。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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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设备购置价(不含增值税)+运杂费(不含增值税)+安装调试费(不含增值税)+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资金成本

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①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对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对中小设备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设备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购置价确定。

②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以及相关安装定额合理确定。

如果对应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调试费中考虑。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③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照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合理建设工期或设备安装调试的合理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假定相应的建设资金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一般设备类资产综合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其中对大型电子设备等,通过对设备的技术状况、工作环境、使用状况以及实际运行状况等现场的勘察了解,并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情况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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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运输车辆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按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B.成新率的确定对于机动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资产评估常用参数手册》中关于“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参考表”推算确定的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和经济行驶里程数,并以年限成新率作为车辆基础成新率,以车辆的实际行使里程数量化为车辆利用率修正系数,再结合其它各类因素对基础成新率进行修正,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C.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9. 在建工程

收集工程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现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了解付款进度和账面值构成。核实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建安工程造价对照工程监理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当地现行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分析、估算建安工程造价;并且按前期费用、工程造价之和以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时间较短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1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账外的专利及注册商标等。

(1)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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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目的和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收集资料分析,委估对象属于工业用地,本次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选取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情况下的基准地价,对照修正系数表,通过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因素调整,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方法。

B、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待估宗地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待估宗地市场价格的方法。

(2)应用软件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外购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应用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

(3)专利

被评估单位专注于汽车零配件的研发与制造,申报的专利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并对其收入产生了相当的贡献。由于专利作用于公司的产品,对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组合进行评估。通过对专利对应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收益情况的综合分析后,本次采用收益法(销售收入分成法)对其进行评估,具体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即

式中:P—评估值;

r—折现率;

n—收益期;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Fi=预测当期收入×收入分成率×(1-衰减率)。

(4)注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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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市场上同类商标交易案例难以取得,故不适用市场法;且被评估商标与企业收益的取得呈弱对应性,故也不适用收益法。因此,本次对注册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评估,即把现时情况下重建被评估商标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作为该注册商标权的价值。

11. 长期待摊费

长期待摊费用系钢棚顶板改造、厂房改造、彩钢板、设施改造工程款、车间改造、不锈钢雨棚摊销。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合同、对摊销过程进行了复核,并进一步了解实体内容和进展情况后,对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经过清查,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第六项为厂区内的不锈钢雨棚,作为构筑物评估,故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评估为零。其余各项均为房屋建筑物的改造工程,因在建筑物的评估中已考虑了该费用,故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评估为零。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本次评估在调查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和形成过程,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西子电梯设备的预付款和未确认售后租回损益,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4. 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施后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人和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

(四) 收益法介绍

1. 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是收益法常用的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量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使用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合理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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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思路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经营业务特点以及评估尽职调查情况,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首先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方法(DCF),估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扣减付息债务后,得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 评估模型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具体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

(1)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价值

(2)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P,即

式中: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现金流量数额;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间;

g—明确的预测期后,预计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

r—所选取的折现率。

4. 评估步骤

(1)确定预期收益额。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分析,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并分析复核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及评估假设的适用性,确定未来各期现金流量数额;。

(2)确定未来收益期限。在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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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分析了解后,本项目收益期确定为无限期。同时在对被评估单位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本项目明确的预测期期间n选择为5年,且明确的预测期后Fi数额不变,即g取值为零。

(3)确定折现率。按照折现率需与预期收益额保持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经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基本公式为:

WACC=(Re×We)+[Rd×(1-T)×Wd]其中:Re: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We: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Wd: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T: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公司权益资本成本本次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计算公式为:Re=Rf+β×MRP+ε

其中:Rf:为无风险报酬率;

β:为公司风险系数;MRP:为市场风险溢价;ε:为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4)确定溢余性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净值。根据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分析确定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范围,并采用适合的评估方法确定其评估价值。

溢余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闲置不用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收益,或是能产生收益但是未纳入本次收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主要包括参股的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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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付息债务价值。根据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分析确定付息债务范围,包括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等借入款项,本次评估项目无付息债务。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以及国家资产评估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实施了本项目的评估工作程序。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1. 接受本项目委托后,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范围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并协商一致,制订了本项目的资产评估计划。

2. 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项目组成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安排布置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的申报工作,以及准备资产评估所需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二) 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本次项目整体时间安排,现场评估工作阶段是2019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结合本次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主要进行了以下现场程序工作:

1. 对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相关资料的核实验证: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经营状况、资产使用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或补充;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核实资产权属情况。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被评估单位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5)根据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拟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设备类资产,了解管理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的维护情况,查阅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文件等;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价格信息等资料;

(7)对所涉及到的其他无形资产,了解其成本构成、历史及未来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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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产品的市场状况等相关信息;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2. 对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现状以及所在行业的现实情况,判断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了解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有关章程、投资及出资协议、经营场所及经营能力等情况;

(2)了解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执行的税率及纳税情况,近几年的债务、借款以及债务成本等情况;

(3)了解被评估单位业务类型、经营模式、历史经营业绩,包括主要经营业务的收入占比、主要客户分布,以及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4)获取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产品收入和成本费用明细表等财务信息数据;

(5)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及实际利用情况,分析相关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并与企业管理层取得一致意见;

(6)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访谈方式,了解企业的核心经营优势和劣势;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如市场需求、研发投入、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预计新增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主要的市场竞争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市场(行业)竞争风险、产品(技术)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6)与被评估单位主要供应商、销售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其与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合作情况、主要的合作基础条件、未来的合作意向等情况; (7)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并分析复核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假设的适用性;

(三) 评估汇总阶段

对现场评估工作阶段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地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或调整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计算公式和参数进行计算、分析和判断,形成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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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成果;并在确认评估资产范围中没有发生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的情况下,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

(四) 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初步评估报告内容沟通交换意见,并在全面考虑相关意见沟通情况后,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履行完毕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程序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本项目评估中,资产评估师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 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 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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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所在地有效价格为依据。

5.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三) 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1. 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职能,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2. 被评估单位各项业务相关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持续有效。

3. 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4. 2017年11月13日,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获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3001136,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7年-2019年,所得税率为15%,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率按照正常税率25%预测。

十、 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得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一) 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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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如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账面值74,927,883.29元,评估价值123,579,366.31元。同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48,651,483.02元,增值率64.93%。

其中:总资产的账面价值300,165,403.11元,评估价值346,519,082.46元。同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增值46,353,679.35元,增值率15.44%。负债账面值225,237,519.82元,评估值222,939,716.15元,同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减值2,297,803.67元,减值率1.02%。

2.收益法评估值

采用收益法,得出被对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如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账面值74,927,883.29元,评估值157,000,000.00元,评估增值82,072,116.71元,增值率109.53%。

3.不同方法评估值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7,000,000.00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23,579,366.31元高33,420,633.69元,高

27.04%。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4.评估结论的选取

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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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贡献。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体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收益法价值内涵包括企业不可辨认的所有无形资产,所以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7,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万元整。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二)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增值的原因如下:

正是基于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的原因,该公司拥有企业账面值上未反应的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比账面值增值较大。

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03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流动资产19,275.43
非流动资产10,741.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777.30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7,134.61
在建工程净额856.21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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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1,283.80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86.63
递延所得税资产39.01
其他非流动资产563.54
资产合计30,016.54
流动负债20,549.61
非流动负债1,974.14
负债合计22,523.75
股东全部权益7,492.7915,700.008,207.21109.53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和评估明细申报表。

(三) 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本次评估结论仅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发表意见。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按照评估报告准则和其他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揭示的评估结论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且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施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即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03月31日至2020年03月30日。

超过评估结论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

(五) 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1.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做出专业判断,不涉及到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

资产评估报告【2019】第0601号

【2019】第0601号-43-

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2. 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当事人提供关于评估对象的信息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和合法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技术参数等其他资料为前提,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资产评估师已尽职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以此作为评估的依据,但不排除未知事项可能造成评估结论变动,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权属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3. 使用本评估结论需特别注意本报告所述之“评估假设”。

4.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实施经济行为给予充分考虑: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序号12号装卸平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确由企业出资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入账凭证、发票及权属承诺函,确认权利人应为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2.企业土地使用权明细表序号8号位于羽林街道拔茅村、新岩村的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确由企业出资建设,根据企业提供的入账凭证、发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权属承诺函,确认权利人应为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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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无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说明。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资产评估师未获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未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五)重大期后事项: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04月01日起,原适用增值税率16%的下调为13%,原适用10%的下调为9%。2019年04月01日以后收益法按此税率预测。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说明:

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受限的有关情况。

(七)资产租赁事项:

1.被评估单位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的城关新星焊接设备厂内的厂房系向新昌县城关新星焊接器材厂租赁取得,租赁面积1,679.58平方米,年租金为362,790.00元,租赁期自2019年03月01日至2020年03月01日止,该租赁房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被评估单位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大道东路986号2幢的厂房系向新昌县兴旺轴承厂租赁取得,租赁面积700.00平方米,年租金为92,400.00元,租赁期自2018年11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该租赁房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3. 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大道东路969号8幢1层部分区域已出租给正达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赁面积为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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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18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17日,正达建设有限公司需缴纳的年租金为15,972.00元。

(八)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抵押情况如下表:

(九)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根据财税[2018]77号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评估基准日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及未来预计经营情况,浙东国际公司仍为小型微利企业,以后年度仍按10%税率缴纳所得税。

2. 经与企业管理层沟通,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停止目前

借款具体明细项基准日借款余额(万元)备注(抵质押)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新国用2007第0931号;新房权证2014字第10597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0新国用2007第0894号;新房权证2012字第06715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专利权质押4593258#、4597364#共两份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新国用2015第3611号;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5、08486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新国用2015第3610号;新房权证2015字第08483号、08484号
嵊州宁波银行2,207.72外债 新国用2012第1025(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8 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9 新昌县大道东路969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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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的销售业务,销售业务未来在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进行。收益法中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盈利预测预测至2020年,2021年及以后年度不再预测。

3.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昌县坚固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俞萍认缴的99.90万元出资额中有99.90万元的注册资本尚未缴纳。本次评估时按实缴比例确认相关权益。

4.资产评估师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经被评估单位调整和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及主要假设。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审慎利用,不应被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5.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性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计划,尤其是包含的诸如基于其当前市场环境及竞争关系所制定的产品研发及生产、销售计划,基于其未来人员结构调整计划及薪酬政策等事项与未来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内外部环境变化趋势一致,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如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情况与前述经营管理计划出现较大差异,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时任管理层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则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6.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7.由于资产评估师无法对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幅度进行合理预测,因此本次评估报告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于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对外币进行折算,未考虑未来汇率变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除以上所述之外,资产评估师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充分关注前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此外,评估报告使用人亦不应当完全依赖本资产评估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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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限于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本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对于使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用途,如被出示给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或是通过其他途径掌握本报告的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报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不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耹讯,并保留向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六)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本资产评估报告只有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后才能作为实施本报告所列明经济行为的依据。

(七) 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对相关资产、负债所做的评估,是为客观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评估价值,我们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按本资产报告评估结果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如需进行账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批准决定。

(八) 本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后,并征得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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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东洲评报字【2019】第0601号
序号 附件名称
1.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2.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3. 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4. 被评估单位房地产权证及其其他权利证明
5. 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6.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7.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8.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9. 上海市财政局备案公告(沪财企备案[2017]7号) 10.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11.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12.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详见报告书正文十、评估结论部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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