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21),定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第四十二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8日
至2019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B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 |
2 |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 |
3 |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 | √ | √ |
4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
5 | 关于择机出售财务性投资股权的议案 | √ | √ |
6 |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 |
7 |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8 |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议案 | √ | √ |
9 |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9年4月18日和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大公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A股 | 600818 | 中路股份 | 2019/6/10 | - |
B股 | 900915 | 中路B股 | 2019/6/13 | 2019/6/10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方便广大股东登记参加本公司股东大会,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人可将股东帐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于2019年6月14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方欣
2、会议联系:电话 (021)52860258 传真 (021)52860236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22楼邮政编码:200041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请各位股东谅解。
5、会议交通:龙芦专线(龙阳路地铁站—芦潮港)、张南线(张江—南汇)、南新专线(上海火车站—南汇)至五星村站、地铁 16 号线至野生动物园站下换乘公交张南线至五星村站。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