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所涉及的释义同招股说明书释义。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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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18年7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86,510.4199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具体发行方案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相关内容。
二、关于国有股转持的安排
根据国资委于2016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20号),在本公司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276,666.6666万股股份的10%计算,分别将中国海油、中海投资分别持有的本公司27,053.3889万股、613.2778万股股份(合计27,666.6667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则中国海油、中海投资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作出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的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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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本公司及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发[2017]49号文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公司发行上市进度,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制订<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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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对外偿付债务累计支出(剔除募集资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十(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能源服务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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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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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本预案。
(三)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后的15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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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
(2)但如果公司的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划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
(2)但如果控股股东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累计额的10%。
(2)但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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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多次触发条件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一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用以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2)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3)单一会计年度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以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累计额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四)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或在公告股份回购计划后未履行相关回购义务,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果控股股东在公告增持计划后未能履行相关增持义务,则其应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增持计划后未能履行相关增持义务,则其应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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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五)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六)相关主体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根据《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以及本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需要,积极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同时本公司将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如下:
1、中国海油同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中国海油将严格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发行人通知增持意向、并在公告中国海油增持计划后严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3、中国海油还将根据《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本人将严格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发行人通知增持意向、并在公告董事/高管增持计划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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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2、本人还将根据《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股东中海投资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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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减持的,中国海油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中国海油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如违反前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中国海油自愿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中国海油可根据国家有权部门要求及中国海油的战略安排、发行人经营情况及股价情况,适时增持部分发行人股票。
六、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的认定或处罚决定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公司已发行新股但尚未上市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5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公司已上市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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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股份回购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如下:
1、中国海油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国海油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中国海油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后,中国海油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中国海油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发行人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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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股份购回义务需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就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郑重承诺如下: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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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如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未来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本人将积极促使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就发行人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中国海油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中国海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中国海油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尽管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已做出上述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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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募投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长率,从而使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出现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拟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加大海上油气服务行业领域的市场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公司将切实实施上述措施,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并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加大海洋油气服务行业领域的市场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解决公司发展的资金瓶颈,使公司的技术优势和领先的服务能力获得释放,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具体而言,募集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在船舶和作业装备的购置,加强钻采作业、非常规油气开采、管道技术服务、LNG运输、溢油环保等各个板块的业务能力,有效增强公司在海上油气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的创新服务能力,并进一步与行业竞争对手差异化定位。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降低潜在的环保风险;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业务操作管理,加强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降低日常经营中的安全生产风险。
(3)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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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内部建设,主动发现人才,继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逐渐形成一支适应市场变化、推动企业发展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同时,公司还将立足于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招聘、培训体制、激励机制,吸纳引进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5)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①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②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
1)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工作
为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方案、实施流程等过程中,组织公司的技术骨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多方面的反复论证;论证过程中,公司积极征询行业内相关专家的意见,从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财务评价及项目实施风险等方面对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分析。
2)为募投项目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确定后,公司将组织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对募投项目的难点进行详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从多个不同方面为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准备,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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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牢牢把握市场契机、积极布局,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力求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制定切实可行的股利分配政策,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5)其他合理可行的措施
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填补汇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如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未来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本人将积极促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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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对公司上述填补汇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如下: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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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公司未能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股份回购承诺的,则本公司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4、《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发行人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公司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若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因未得到实际履行而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需要本人承担责任的,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的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的100%(税后)扣留以作为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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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赔偿损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如本人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项的,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公司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公司及/或投资者损失。(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和股东中海投资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如下:
如中国海油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海油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中国海油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中国海油未能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公告增持计划后履行增持义务的,则中国海油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中国海油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中国海油上一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50%予以扣留,直至中国海油履行相关承诺;
(2)中国海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中国海油履行相关承诺,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中国海油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
(1)中国海油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中国海油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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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海油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中国海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若中国海油未承担前述责任,则中国海油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中国海油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中国海油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责任。
(3)由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国海油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如中国海油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项的,则中国海油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股东中海投资承诺如下:
如中海投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中海投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中海投资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
(1)中海投资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中海投资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中海投资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中海投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若中海投资未承担前述责任,则中海投资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中海投资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中海投资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责任。
(3)由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海投资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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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如中海投资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项的,则中海投资还应采取下述措施:
(1)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
九、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市场相关的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和能源物流服务的需求受本公司经营所在地区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的活跃程度及投资规模的影响。油气价格不稳定或处于相对低位,可能会抑制油气公司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从而可能减少对勘探开发及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及服务的需求,并可能导致服务价格的降低。
从历史上看,国际市场油气价格曾经历过大幅度的波动,这种波动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如全球尤其是产油区的地区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全球和地区性原油和炼制产品的供求关系等。另外,煤制油、煤制气、生物能源等油气替代能源在未来的应用、现有勘探活动成功与否及可开采油气储量水平的预期等因素也可能对油气价格的波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未来油气勘探开发与生产活动的水平及对本公司相关服务的需求。本公司目前不能,将来也很难预测油气价格波动和油气勘探开发及生产活动的趋势。
2014年四季度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大幅下跌,受此影响,石油公司全面下调未来石油产量计划,并削减用于勘探开发及生产的资本性支出,能源服务市场的需求萎缩。2016年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勘探开发投资下降至2,111.7亿元,同比下降24.1%。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受石油产量及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国际原油价格逐步回升至50-70美元左右的水平。
由于原油价格近三年处于低位,石油公司勘探开发需求较为谨慎,2016年,与石油行业相关的主要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毛利率均一定程度下滑,在2017年原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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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稳回升后业绩有所好转,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变化(%)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变化(百分点)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变化(%) | |
准油股份 | 2.1 | 2.2 | -7.7 | 5.8% | -0.7% | 6.5 | -0.9 | -1.0 | N.A. |
仁智股份 | 33.1 | 3.1 | 952.6 | 2.7% | 8.6% | -5.9 | 0.0 | -0.3 | 105.7 |
海油工程 | 102.5 | 119.9 | -14.5 | 21.1% | 15.8% | 5.3 | 1.7 | 7.4 | -77.1 |
石化油服 | 484.9 | 429.2 | 13.0 | -5.1% | -24.7% | 19.6 | -104.0 | -161.7 | N.A. |
中海油服 | 174.4 | 151.5 | 15.1 | 11.0% | -14.1% | 25.1 | -4.8 | -116.7 | N.A. |
平均值* | 1.5 | 10.1 | 14.3 |
营业收入 | 毛利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变化(%)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变化(百分点)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变化(%) | |
准油股份 | 2.6 | 2.1 | 26.2 | 6.5% | 5.8% | 0.6 | -3.2 | -0.9 | N.A. |
仁智股份 | 25.5 | 33.1 | -23.2 | 0.51% | 2.7% | -81.1 | -0.9 | 0.0 | N.A. |
海油工程 | 110.5 | 102.5 | 7.8 | 9.3% | 21.1% | -55.9 | -1.5 | 1.7 | -187.9 |
石化油服 | 584.1 | 484.9 | 20.5 | 8.7% | -5.1% | N.A | 0.4 | -104.0 | N.A. |
中海油服 | 219.5 | 174.4 | 25.9 | 10.9% | 11.0% | -0.9 | -5.7 | -4.8 | N.A. |
平均值* | 20.1 | -18.7 | -187.9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 | 2,897,474.68 | 2,370,366.46 | 1,937,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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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增长率 | 22.24% | 22.34% | - |
毛利 | 357,539.25 | 337,007.71 | 292,402.50 |
增长率 | 6.09% | 15.25% | - |
利润总额 | 143,364.43 | 152,967.45 | 97,042.91 |
增长率 | -6.28% | 57.6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440.24 | 99,374.40 | 52,851.71 |
增长率 | -8.99% | 88.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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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及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及安全环保服务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向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的服务,且向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构成关联交易。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分别为68.41%、62.65%和60.69%。
如果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波动等原因而导致对本公司服务和产品的需求或付款能力降低,而本公司也很难物色其他可完全替代的客户,则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客户相对集中,本公司的议价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也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中海油在中国近海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是由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专营制度及中国海洋石油行业的发展历史等决定的。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由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多项协议约束,其条款均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化且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了销售量、合同期限、销售策略、整体的客户关系等一系列市场因素。如果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能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不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发生安全事故及保险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的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等四个业务板块在业务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FPSO、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和环保工作船等遇到恶劣天气、海况,面临着船舶倾覆、碰撞、搁浅、爆炸等风险;能源运输、配送过程面临着运输品泄漏、爆炸等危险。
虽然本公司十分注重安全与环保管理,根据多年的专业经验形成了完善的QHSE管理制度体系并在各级公司的业务开展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且公司已尽最大努力为所面对的若干风险投保,但目前已购买保险可能不足以弥补本公司所有的潜在损失。如果本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且保险赔付不足,则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及未来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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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本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1、本公司分、子公司众多,跨行业、跨地域经营的风险
本公司业务涉及能源服务行业的多个领域,并拥有一百余家分、子公司,在我国各近海海域和地跨南北的多个地市以及境外开展业务。尽管本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最大程度的理顺了管理架构,以提高日常经营管理的效率及各业务板块的协调发展,但分、子公司众多,跨行业、跨地域的经营客观上加大了本公司管理上的难度,仍可能导致管理层级较多、各业务发展不易协调等问题。
2、人才竞争的风险
目前,能源服务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出现明显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现象,包括地质工程师、油田增产工程师、钻完井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行业内的人才竞争激烈。随着世界领先的外资能源服务公司进入,人才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本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提升需要大量经验丰富的管理及技术人才支持,如果本公司无法吸引及挽留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本公司未来的发展将可能受到制约。
(四)政策相关的风险
1、行业监管和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我国政府各方面的监管和产业政策的调控,包括重大项目的批准、生产及服务许可证的颁发、行业特种税费和环保及安全标准等,这些因素可能对本公司实施业务战略、开发和拓展业务及提升盈利能力造成较大限制。我国政府关于油气行业与石油化工行业的某些政策未来发生的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同时,我国还在努力推进油气行业改革。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要求推进石油及天然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为油气行业改革提供了指导方针。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出要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同时强调要推进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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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同时强调要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石油和天然气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方向,体现能源商品属性;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坚持严格管理,确保产业链各环节安全;坚持惠民利民,确保油气供应稳定可靠;坚持科学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节能环保,促进油气资源高效利用。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能源安全战略,着力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确保国内快速增储上产,供需基本平衡,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民生用气保障有力,市场机制进一步理顺,实现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
虽然这些改革在总体上将会推动国内油气行业市场化进程,促进能源服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本公司也将因此受益,但油气改革过程对能源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国内油气价格走势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税收政策是影响本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根据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税费政策,本公司目前需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在内的多种税项。本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但若与本公司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仍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14家子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正在复审,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该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需符合有关税务规则规定的年度指标,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服务和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等。上述子公司不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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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将来能够达到相关税务规则规定的各项指标,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而面临所得税税率优惠变动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目前还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污水处理等项目增值税减免政策,如本公司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2)实施营业税改缴增值税的风险
从2012年起我国逐步开始在部分地区及行业开展营业税改缴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部营业税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被纳入试点范围。本公司原适用营业税的业务从同日开始全部由计缴营业税改为计缴增值税。
由于本公司被纳入营业税改缴增值税试点范围时间较短,且相关政策及规定可能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目前增值税体系下针对本公司收入及成本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相关的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本公司提供能源技术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及国际大型油气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并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由于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由于产品销售收款方式发生变化等原因而降低,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一般而言,本公司主要根据账龄及影响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的其它因素,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计提坏帐准备。
2、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国内,收入和成本的绝大多数也是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仍有一些涉及外币结算的业务,例如向中国近海合作油田提供的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部分收入以美元结算等。未来本公司还将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涉及的外币收入与成本结算将增加。汇率的变动可能增加本公司海外业务外币成本对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降低海外业务外币收入的人民币金额,或者影响本公司出口及进口产品的价格,这些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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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3、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利息支出分别为24,664.94万元、26,083.10万元及25,192.2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27%、1.10%及0.87%。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动受到经济政策、货币资金供需、经济周期和通货膨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还可能继续出现的利率上升将直接增加本公司的财务费用,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LNG运输船项目、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海底管道巡检项目、深水环保项目、装备改造项目、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公司在考虑上述投资项目时已经较为充分的研究了项目的市场前景、原材料供应、资金和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种因素,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可能出现不利变化,公司能否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相关投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七)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就各个季度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占全年的比重来看,第一季度占比较低,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占比基本持平。各年度同一季度的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占比基本一致。本公司主要客户为海洋油气资源相关的能源企业,油田作业的生产具备高度的计划性,油田一般在前一年度制定次年的预算计划,并于次年第一季度下达油田设备采购、作业施工等计划。同时,一季度受寒冷天气影响工作量最低,二、三季度作业条件有所好转但极端天气较多,四季度较为平稳,因而订单及收入、成本发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变动,公司的经营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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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会计师审阅了公司2019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至3月份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0号审阅报告。
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主要经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3月 | 2018年1-3月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578,341.10 | 488,434.66 | 18.4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3,970.87 | 2,450.26 | 62.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342.90 | -1,193.34 | 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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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扩大,但发行人净利润水平短期内可能难以同步增长,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可能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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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186,510.4199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每股发行价格: | 2.04元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1090元(经审计的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0890元(经审计的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发行市盈率 | 22.93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1.6293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6976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1.20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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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方式: | 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380,481.26万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373,300.00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7,181.26万元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4,926.26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276.42万元 |
律师费用: | 230.00万元 |
发行手续费用: | 341.04万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407.55万元 |
(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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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CNOOC Energy Technology & Services Limited |
注册资本: | 830,0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霍健 |
公司成立登记日期: | 2005年2月22日 |
股份公司变更登记日期: | 2008年6月20日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
邮政编码: | 100027 |
电话: | 010-8452 8003 |
传真号码: | 010-8452 5164 |
互联网网址: | http://cenertech.cnooc.com.cn |
电子信箱: | sh_cenertech@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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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00017992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7.8亿元,由中国海油持有其100%的股权。
2005年9月23日,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17992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基地集团的重组并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情况
2007年,中国海油对基地集团的业务和资产进行了进一步重组,并以基地集团全部业务和资产范围为基础,引入中国海油全资子公司中海投资作为基地集团新股东,变更设立海油发展。
2008年3月28日,国资委作出《关于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新股东及相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321号),同意基地集团进行相关业务和资产重组并引入新股东。2008年4月30日,中国海油作出《关于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海油总资产[2008]241号),同意引入中海投资出资2亿元作为新股东。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8]第168号),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基地集团在完成业务和资产范围调整后的全部业务和资产范围为基础进行评估,确认基地集团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541,753.47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882,190.69万元。国资委于2008年6月2日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080079),确认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2008年6月2日,中国海油和中海投资签署《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在基地集团的基础上共同发起设立海油发展,中国海油以基地集团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中海投资以货币出资,认购相应股份。
国资委于2008年6月12日作出《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32号),于2008年6月19日作出《关于设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556号),同意基地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油和中海投资的货币、资产出资合计902,190.69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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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出资按66.5048%的比例折为海油发展的股本,折股后海油发展总股本为600,000万股,其中中国海油持有586,700万股,占总股本的97.78%;中海投资持有13,300万股,占总股本的2.22%。
2008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2008年6月2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0079921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本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8,30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865,104,1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35%,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股票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中国海油(SS) | 8,116,016,667 | 97.78 | 8,116,016,667 | 79.84 |
中海投资(SS) | 183,983,333 | 2.22 | 183,983,333 | 1.81 |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 - | 1,865,104,199 | 18.35 |
合计 | 8,300,000,000 | 100.00 | 10,165,104,19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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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9号)的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本公司及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发[2017]49号文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减持的,中国海油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中国海油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如违反前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中国海油自愿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中国海油可根据国家有权部门要求及本公司的战略安排、发行人经营情况及股价情况,适时增持部分发行人股票。
本公司股东中海投资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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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中海投资为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油持有本公司97.78%的股份,中海投资持有本公司2.22%的股份。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同时提供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产品及服务的多元化产业集团。公司依托能源产业的发展,业务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生产环节,形成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四大核心业务板块,成为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拥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本公司业务以海洋石油生产服务为核心,重点发展FPSO生产技术服务、油田化学服务、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油田装备运维、数据信息、监督监理等业务,为海洋石油公司的稳产增产提供技术及装备保障;同时通过物流、销售、配餐等能源物流服务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生产及销售支持。另一方面,本公司面向安全环保与节能市场,发展安全环保技术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溢油应急响应、工业水处理、涂料与工业防护、催化剂等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本公司以服务支持生产,以产品带动服务,形成了综合性强、风险抵御能力强的业务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1、能源技术服务
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包括工程技术、装备运维、管道技术、数据信息在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并侧重于海洋油气生产阶段,从提高油田采收率、监督监理、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装备检测维护、海上通讯等各个方面为海洋石油公司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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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作业提供保障。
2、FPSO生产技术服务
本公司是目前中国近海唯一一家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独立供应商,通过提供光船服务、提供船舶及配套人员和操作的带船服务和资产代管等多种服务模式,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提供包括FPSO建造、调试、投产,FPSO技术服务、管理、维护,FPSO拖航、安装、解拖在内的多项一体化服务,拥有丰富的油田操作管理经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8艘FPSO,规模在FPSO运营商中位列亚洲第二、全球第五。
3、能源物流服务
本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侧重于为海洋石油行业的生产环节和中下游领域提供支持服务,通过海上物资供应及配餐服务为海上油气田开采提供后勤保障,并通过物流及销售服务协助石油公司将各类油气产品向下游批发及零售商分销。
4、安全环保与节能
本公司为实现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开发安全环保与节能产业相关的业务,目前主要包括海上溢油应急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催化剂、LNG冷能综合利用及节能与环保检测等。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依托中国海油完整的产业链,海油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海洋能源服务行业经验,在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是我国海洋能源行业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海油发展定位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已形成覆盖海洋石油行业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为勘探、开发、生产、销售、油气加工、石化等环节提供技术、装备、人力资源、后勤等服务。
1、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
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及安全环保与节能业务为海洋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优质服务,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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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FPSO生产技术服务、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服务、钻采工程技术、海上通讯网络、配餐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等多个海洋石油相关领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此外,本公司还将业务延伸至能源开发的中下游领域,面向环保节能市场提供工业水处理、工业涂料与防护、LNG冷能产品等。这种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为本公司提供了深入参与我国海洋油气开发利用巨大市场的广泛战略机会和业务协同效应,竞争优势明显。同时,本公司多元化的业务体系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行业环境总体低迷的条件下,挖掘中下游及安全环保等细分领域的增长潜力,提升公司抵御行业下行周期风险的能力。
2、市场领先且经营稳定的FPSO业务
海油发展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FPSO运营能力的能源技术服务公司,是中国海油发展FPSO业务的唯一平台。公司FPSO业务具有较强的全产业生命周期资源整合能力,覆盖FPSO设计、建造、调试、运营管理、升级改造等各个主要环节,可实现FPSO的建设与操作运营的无缝衔接,合理规划FPSO的建造投资和运营成本,保证FPSO全生命周期的最优化管理。目前海油发展已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服务能力,根据目标油田开发的不同需求,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灵活多样的FPSO服务模式,包括光船服务、带船服务和资产代管等。
FPSO生产技术服务是海洋石油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本公司通过该项业务与上游石油生产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专业服务优势明显。由于海上油田生产周期较长,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需求也较为稳定,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FPSO服务协议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尤其在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时仍可保持较高的FPSO使用率,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3、强大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本公司一直深入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不断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构建了覆盖公司核心产业的科技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实力雄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取得了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本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72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奖励235项。此外,公司已成立28家企业技术中心,并管理多个经科技部或工信部备案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工业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石化工业水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覆盖能源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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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四大业务板块的多项业务。
4、领先的成本结构
本公司一直秉承低成本战略,致力于成本控制和降本增效,从而提高自身服务和产品的竞争优势。本公司借助以全面预算为基础的成本管控机制和基于价值链的战略成本管理思路,开展战略成本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公司内部价值链的计划、协调、分析和控制,构建全面的公司成本管理思维,建立多维成本分析体系,实现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无缝集成,从产业、投资、采办、外包等方面对成本进行重点管控,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本公司成本收入比分别为84.91%、85.78%及87.66%,毛利率水平优于可比上市公司,体现了公司较强的抗周期风险和成本管控能力。
5、卓越的安全环保标准
本公司自成立初,就按照国际国家规范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健康安全环保标准1,668项,其中安全标准1,197项,涉及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电气、通讯、船舶建造、物流、交通、石化等安全标准或操作规范;环境标准221项,包括大气、水、海域、土壤、声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的排放控制标准、主要污染检测标准等;健康标准250项,涉及体检、职业病检查、餐饮、劳保用品等。
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基础上,本公司还按康菲、科麦奇、壳牌等国际公司的服务要求遵照执行国际及行业规范,例如执行美国石油协会的API标准、DNV GL及BureauVeritas等船级社标准,同时积极推广国际先进作业实践,从而全面提高公司QHSE的管理,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管理及操作员工队伍。
6、节能环保产业的领先者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本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板块收入分别为29.25亿元、32.33亿元及36.5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0%、13.64%及12.6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及产业政策号召,大力发展环保业务。本公司目前已拥有国家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是国内第一家按国际惯例和标准运作的具备二级溢油应急响应能力的海洋环保专业服务公司。本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大型环保装备购置和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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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目前拥有9艘国际先进的多功能溢油环保工作船和溢油漂移软件,在溢油应急响应领域具备领先优势。
本公司在工业水处理和环保涂料等领域也具备全国领先地位。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水处理药剂生产企业之一,已建成国家工业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研发的水处理药剂具备无泡、低毒、高效等环境友好特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高效处理石油、化工、冶金、化肥、电力等行业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水。本公司环保涂料业务已形成8个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工业防护、石化设施防护、核电站防护、航天航空、汽车涂层、建筑装饰等领域。本公司运营国家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承担国家各级涂料领域科研业务,每年均自主研发多项专利成果,并承担国内涂料行业信息服务工作。
7、丰富的能源行业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
本公司拥有十余年的海洋能源服务作业经验,在该方面的竞争优势非常明显,并且通过长期提供海洋能源技术服务,公司积累了雄厚的客户资源,公司客户不仅包括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三大国内油气公司,还包括壳牌、康菲、阿纳达科、雪佛龙、科麦奇等大型国际油气公司。
8、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在建立支柱产业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充分借助公司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多年的经验积累,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拥有一支专业化、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团队和积极进取、肯钻研、勤学习的员工队伍。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具备了自我积累、不断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本公司(含境内控股分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一)关键设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关键设备15个。
(二)FPSO及船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8艘FPSO和30艘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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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产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拥有的房屋共计275处,总面积合计约73.31万平方米。本公司向第三方承租的房屋共计231处,总面积合计约26.67万平方米。
(四)土地使用权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的自有土地共有99宗,面积合计约566.07万平方米;本公司向第三方共承租42宗、共计面积合计约54.39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五)海域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占有和使用海域共计7处(六)知识产权1、商标截至2019年3月6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查册结果,本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50项,该等50项商标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
2、专利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共1,272项,该等1,272项专利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其中726项为专利权人不包含控股股东中国海油的专利,546项为专利权人包含中国海油的共有专利。
3、著作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32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3项作品著作权,该等327项著作权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本公司与中国海油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实质性同业竞争,通过《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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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关联方主要包括:(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油;(2)其他持有5%以上的股东;(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4)本公司重要合营、联营企业;(5)本公司关联自然人;(6)受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7)其他关联方。
2、报告期内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能源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663,248.10 | 559,167.95 | 418,428.48 |
海油工程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41,050.87 | 19,056.36 | 27,259.39 |
中海炼化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10,073.68 | 20,440.87 | 19,931.02 |
中国海油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16,798.67 | 9,871.40 | 12,686.63 |
中海油服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7,562.34 | 8,560.35 | 7,366.16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关联方 | 提供能源技术等服务 | 27,659.97 | 24,758.96 | 12,757.03 |
合计 | 766,393.63 | 641,855.88 | 498,4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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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FPSO生产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158,592.68 | 178,069.62 | 185,421.33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2,166.08 | 2,097.94 | 5,634.01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 | - | 613.21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 | 102.00 | 162.26 |
中海炼化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376.80 | 87.74 | - |
中海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FPSO生产技术等服务 | - | 6.52 | - |
合计 | 161,135.57 | 180,363.81 | 191,830.81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460,539.83 | 354,416.33 | 323,910.28 |
海油工程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69,707.06 | 50,352.59 | 45,320.87 |
中海油服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53,706.56 | 41,185.78 | 50,209.88 |
中海炼化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29,952.54 | 26,182.84 | 24,590.25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8,246.05 | 5,257.30 | 7,267.35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关联方 | 提供能源物流等服务 | 16,892.29 | 22,330.08 | 16,771.33 |
合计 | 639,044.33 | 499,724.93 | 468,069.9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121,775.08 | 101,837.01 | 98,083.93 |
中海炼化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18,606.00 | 19,687.63 | 23,622.81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6,307.41 | 7,602.08 | 7,020.77 |
中海油服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6,621.55 | 5,260.59 | 5,301.02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7,253.97 | 4,298.51 | 3,654.89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关联方 | 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 | 11,007.97 | 9,959.64 | 7,446.19 |
合计 | 171,571.98 | 148,645.47 | 145,129.62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较上年同期增加22,926.51万元,主要是因为国际油价回升,与上游客户上游客户紧密相关的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安防产品类服务等业务量均有所增加。2017年,本公司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15.85万元,主要是因为安全环保技术服务业务量有所上升。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内容主要为物料设施,以及运输服务、劳务服务、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等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物料采购 | - | - | 213,614.65 |
中海油 | 物料采购 | 278,282.86 | 197,704.34 | 138,589.67 |
中海炼化 | 物料采购 | 561,136.49 | 462,617.70 | 50,634.71 |
中国海油 | 物料采购 | 2.42 | - | 19,474.07 |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物料采购 | 14,295.23 | 8,927.14 | 8,106.41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关联方 | 物料采购 | 12,292.45 | 11,416.98 | 7,324.98 |
合计 | 物料采购 | 866,009.45 | 680,666.16 | 437,744.50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专业服务采购 | 12,319.39 | 9,444.15 | 6,710.94 |
中国海油 | 专业服务采购 | 8,661.88 | 5,653.39 | 4,488.67 |
深圳威晟石油管材设备有限公司 | 专业服务采购 | 2,069.26 | 204.70 | 1,646.69 |
深圳赤湾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专业服务采购 | - | - | 1,344.05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专业服务采购 | 2,367.52 | 2,428.75 | 877.20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关联方 | 专业服务采购 | 43,714.57 | 9,246.46 | 5,257.41 |
合计 | 专业服务采购 | 69,132.62 | 26,977.45 | 20,324.96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其他采购 | 50.67 | 1,453.55 | 4,741.43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其他采购 | - | 359.33 | 1,623.97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采购 | - | 24.82 | 710.91 |
中海油 | 其他采购 | - | - | 326.23 |
中海炼化 | 其他采购 | - | 1,559.16 | 178.04 |
中国海油下属公司等其他 | 其他采购 | 47.87 | 158,541.31 | 388.31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
合计 | 其他采购 | 98.54 | 3,555.40 | 7,968.89 |
承租方名称 | 承租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收入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中海油 | 房屋建筑物 | 1,812.77 | 2,567.22 | 4,949.68 |
中国海油 | 房屋建筑物 | - | - | 1,365.18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05.98 | - | 1,357.00 |
中海油服 | 房屋建筑物 | 712.19 | 389.36 | 620.93 |
海油工程 | 房屋建筑物 | 28.23 | 785.84 | 466.06 |
中海炼化 | 房屋建筑物 | 4.27 | 2.88 | 355.26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 | 185.75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33.77 | - | 159.58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8.40 | 28.40 | 18.25 |
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23.68 | - |
湛江庆利电泵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1.33 | - |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341.71 | - | - |
中海油 | 机器设备 | 14,412.20 | 10,247.43 | 11,816.15 |
中海油服 | 机器设备 | 216.00 | 26.26 | 79.20 |
海油工程 | 机器设备 | - | 7.56 | 23.71 |
中海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 | 18.06 |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 | - | 3.59 |
中海油 | 运输工具 | - | 129.57 | 589.58 |
中海油服 | 运输工具 | - | 64.81 | - |
海油工程 | 运输工具 | - | 11.21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承租方名称 | 承租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收入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中海炼化 | 运输工具 | - | - | 8.24 |
中海油服 | 电子设备 | - | 98.13 | - |
合计 | 20,295.53 | 14,401.75 | 21,998.17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费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中海实业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451.94 | 4,498.35 | 3,421.14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019.60 | 2,812.49 | 3,004.44 |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 | 1,650.04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9.62 | 213.51 | 1,025.94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95.73 | 786.20 | 549.72 |
中海油 | 房屋建筑物 | 97.02 | 197.49 | 280.31 |
深圳赤湾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218.67 | 208.98 |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9.13 | 111.63 | 79.64 |
海油工程 | 房屋建筑物 | - | - | 13.78 |
中海油服 | 房屋建筑物 | 19.95 | 19.82 | 10.00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22 | 6.39 | 5.02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0.38 | 4.53 | 4.53 |
中海炼化 | 房屋建筑物 | 5.00 | 3.58 |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65.37 | 529.96 | - |
中海油服 | 机器设备 | 566.25 | 285.88 | 118.19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 运输工具 | 57.81 |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机器设备 | 161.44 | 4.85 | 12.08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机器设备 | 43.54 | - |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53 | -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确认的租赁费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运输工具 | 195.84 | 568.43 | 666.49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运输工具 | 166.67 | 31.42 | 644.26 |
中海实业公司 | 运输工具 | 27.60 | 166.46 | 106.39 |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 运输工具 | 0.70 | - | 49.86 |
深圳市海洋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运输工具 | - | - | 7.08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 运输工具 | - | - | 4.28 |
中海油服 | 运输工具 | 560.07 | - | - |
中海油 | 电子设备 | 74.56 | - | - |
合计 | 12,240.97 | 10,459.68 | 11,862.17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62.32 | 641.74 | 575.8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未对除其下属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5,600.00 | 2013.12.25 | 2023.12.25 | 是 | 被担保方就龙口码头建设项目向财务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被担保方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700.00 | 2017.12.14 | 2026.12.14 | 否 | 被担保方就龙口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向财务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按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被担保方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113.00 | 2018.05.23 | 2026.12.14 | 否 |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30.00 | 2018.06.27 | 2026.12.14 | 否 |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34.00 | 2018.09.25 | 2026.12.14 | 否 |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142.00 | 2018.11.26 | 2026.12.14 | 否 |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716.00 | 2018.12.5 | 2026.12.14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 5,200.00 | 2014.01.20 | 2024.01.19 | 否 | 被担保方就宁波 | 二届二次董事会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LNG冷能空分项目向财务公司融资,海油发展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会议审议通过 | |||||
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 1,122.00 | 2016.06.02 | 2017.06.01 | 是 | 为支付原材料、人工成本、偿还到期的贷款及保理,被担保方向建行湖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建行湖州分行的贷款要求,需要被担保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 510.00 | 2016.12.20 | 2017.12.20 | 是 | 2016年被担保方承揽13个项目,向湖州交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需要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223.18 | 2017.03.16 | 2018.03.16 | 是 | |||
484.50 | 2017.03.17 | 2018.03.17 | 是 | |||
499.80 | 2017.03.20 | 2018.03.20 | 是 | |||
504.90 | 2017.03.22 | 2018.03.22 | 是 | |||
448.80 | 2017.03.24 | 2018.03.24 | 是 | |||
280.50 | 2017.05.25 | 2018.05.25 | 是 | |||
229.50 | 2017.05.27 | 2018.05.27 | 是 | |||
504.90 | 2017.06.05 | 2018.06.05 | 是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504.90 | 2017.06.07 | 2018.06.07 | 是 | |||
122.40 | 2017.06.12 | 2018.06.12 | 是 | |||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42,159.00 | 2015.01.12 | 2023.01.12 | 否 | 被担保方就珠海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向财务公司融资,由海油发展提供融资担保 | 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459.87 | 2016.04.11 | 2018.04.11 | 是 | 被担保方因承揽中海石油天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4,126.10 | 2016.12.07 | 2018.04.11 | 是 | 被担保方因承揽东方石化EMC项目、华鹤煤化EMC项目、中捷石化EMC项目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10,283.00 | 2015.07.16 | 2026.07.16 | 否 | 被担保方就珠海LNG冷能空分建设项目,向财务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被担保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695.10 | 2018.02.08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168.00 | 2018.03.21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150.50 | 2018.04.02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70.00 | 2018.05.28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357.00 | 2018.06.14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119.00 | 2018.07.10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31.50 | 2018.08.24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14.00 | 2018.09.10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42.00 | 2018.09.21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28.09 | 2018.11.19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30.52 | 2018.12.14 | 2026.07.16 | 否 |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36.57 | 2018.12.21 | 2026.07.16 | 否 |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36,000.00 | 2016.09.06 | 2017.05.31 | 是 | 被担保方向中国海油申请委托贷款,海油发展提供担保 | 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36,000.00 | 2017.05.31 | 2018.05.31 | 是 | 被担保方向中国 | 总经理批准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599.00 | 2017.12.19 | 2022.12.19 | 否 | 海油申请委托贷款,海油发展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就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30.00 | 2018.01.29 | 2022.12.19 | 否 | 被担保方就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按照财务公司的贷款要求,需要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海油发展提供担保 | 总经理批准 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00 | 2018.01.30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26.10 | 2018.02.27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300.00 | 2018.04.29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94.60 | 2018.06.27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10.00 | 2018.07.04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5.00 | 2018.08.10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295.00 | 2018.08.15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15.00 | 2018.09.21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21.00 | 2018.09.27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4.30 | 2018.10.11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137.00 | 2018.11.08 | 2022.12.19 | 否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原因 | 审批程序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395.00 | 2018.11.27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385.00 | 2018.12.19 | 2022.12.19 | 否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6,823.67 | 2018.05.29 | 2025.12.08 | 否 | ||
中海油(天津)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72.06 | 2018.12.25 | 2024.9.23 | 否 | 被担保方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海油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总经理批准 |
担保方 | 业务种类 | 币种 | 担保金额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质保、投标保函 | 人民币 | 64,069.35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担保 | 人民币 | 6,823.67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受益人 | 业务种类 | 币种 | 2018年12月31日 |
中海油 | 质保、履约、投标保函 | 人民币 | 0.68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保函、质保保函 | 人民币 | 45,677.42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履约、预付款、质保、质量保函 | 人民币 | 317.75 |
海油工程 | 履约、质保保函 | 人民币 | 1,332.02 |
中海炼化 | 履约、预付款、质保、质量保函 | 人民币 | 1,998.12 |
中海油服 | 质保保函 | 人民币 | 48.32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单位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21,818.50 | - | 3,366.08 | 18,452.42 |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HK) Co.,Ltd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 | 36,000.00 | - | 36,000.00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490.00 | - | 1,490.00 | 7,000.00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 | - | - | 22,000.00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5,000.00 | 747,000.00 | 650,000.00 | 442,000.00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单位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43,900.00 | 10,000.00 | 39,900.00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627.69 | 3,928.31 | - | 11,556.00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370.00 | 11,621.30 | - | 57,991.30 |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1,000.00 | 300.00 | 700.00 |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1,939.61 | - | 1,939.61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单位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452.42 | - | 5,645.39 | 12,807.03 |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HK) Co.,Ltd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36,000.00 | - | 36,000.00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700.00 | 1,400.00 | 6,300.00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 | - | 7,000.00 | 15,000.00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42,000.00 | 911,500.00 | 955,000.00 | 398,500.00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900.00 | 3,000.00 | 8,000.00 | 34,900.00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556.00 | 3,134.00 | - | 14,690.00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7,991.30 | 2,254.70 | 13,917.00 | 46,329.00 |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 | 700.00 | - |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39.61 | 4,585.96 | 1,939.61 | 4,585.96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599.00 | - | 599.00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单位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840.00 | - | 840.00 |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借款单位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12,807.03 | - | - | 12,807.03 |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Ltd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36,000.00 | - | 36,000.00 | -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 | 1,035.00 | 5,600.00 | 1,735.00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 | 8,000.00 | 7,000.00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8,500.00 | 39,500.00 | 373,500.00 | 64,500.00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900.00 | 36,000.00 | 7,900 | 63,000.00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690.00 | 2,488.98 | - | 17,178.98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329.00 | 9,747.00 | 13,917.00 | 42,159.00 |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585.96 | - | 4,585.96 | -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99.00 | 2,029.00 | - | 2,628.00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40.00 | - | 840.00 | - |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972.06 | - | 972.06 | 中海油(天津)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关联方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
(5)关联方利息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 关联方 | 关联交 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15,092.93 | 59.91 | 9,542.85 | 36.59 | 12,853.98 | 48.01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2,286.58 | 9.08 | 1,580.97 | 6.06 | 503.89 | 1.88 |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利息支出 | 572.25 | 2.27 | 1,190.73 | 4.57 | 288.99 | 1.08 |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HK) Co.,Ltd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571.50 | 2.27 | 478.18 | 1.83 | 416.64 | 1.56 |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 | - | 15.35 | 0.06 | 19.81 | 0.07 |
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58.59 | 0.23 | 321.99 | 1.23 | 337.33 | 1.26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510.29 | 2.03 | 850.28 | 3.26 | 1,013.02 | 3.78 |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2,111.60 | 8.38 | 2,501.99 | 9.59 | 2,435.78 | 9.1 |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383.27 | 1.52 | 580.23 | 2.22 | 428.89 | 1.6 |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44.52 | 0.18 | 149.73 | 0.57 | 21.43 | 0.0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借款单位 | 关联方 | 关联交 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10.29 | 0.04 | 8.02 | 0.03 | - | -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16.44 | 0.07 | 84.54 | 0.32 | - | - |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450.99 | 5.76 | 1,412.49 | 5.42 | 1,668.51 | 6.23 |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415.97 | 1.65 | 494.58 | 1.9 | 569.58 | 2.13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592.92 | 2.35 | 770.15 | 2.95 | 523.42 | 1.96 |
天津中海油能源发展油田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65.67 | 0.26 | - | - | -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支出 | 166.42 | 0.66 | - | - |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693.12 | 772.19 | 713.8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中海油服 | 地震资料处理业务相关的资产、钻修机操作和维护业务相关资产 | 6,979.70 |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存款 | 85,487.27 | 91,188.10 | 128,772.1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676,982.65 | 798.40 | 584,104.00 | 290.63 | 478,704.15 | 2,067.27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6,624.85 | 33.00 | 42,512.45 | 0.16 | 36,018.01 | 18.65 |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41,860.62 | 4.83 | 38,414.42 | - | 55,054.23 | 461.37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32,189.94 | 561.38 | 33,811.89 | 1,102.74 | 24,129.75 | 623.19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75.17 | 1,551.56 | 13,505.98 | 3,488.06 | 16,260.90 | 2,041.92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4,496.51 | - | 8,945.68 | 8.78 | 6,977.91 | 583.68 |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825.90 | 74.03 | 4,958.69 | - | 1,918.13 | - |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5,025.79 | 27.79 | 4,886.68 | 5.55 | 2,154.07 | 174.62 | |
中海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 99.39 | - | 4,540.73 | - | 261.19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1,446.05 | - | 2,595.30 | - | 1,480.43 | 67.18 | |
天津中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18 | - | 1,045.44 | - | - | - |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 | 747.86 | - | 370.77 | 30.60 | 516.25 | 22.83 | |
深圳威晟石油管材设备有限公司 | 32.38 | - | 147.49 | - | 49.00 | - | |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62 | - | 25.72 | - | 506.00 | 27.20 |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81 | - | 133.51 | - | 93.27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 189.38 | - | 91.45 | - | 156.32 | 16.49 | |
中国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 108.74 | - | 76.28 | - | 185.25 | - |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562.16 | - | 50.39 | - | 395.82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有 | 2.92 | - | 24.32 | - | 13.65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限公司 | |||||||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675.57 | - | 23.38 | - | 243.68 | - | |
山东省蓬勃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104.62 | - | 22.47 | - | - | - | |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731.84 | 183.54 | |
陕西海山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 | 10.22 | - | - | - |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 10.00 | - | 18.67 | - | |
深圳市海洋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49.88 | - | 8.52 | - | 92.10 | - | |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 | - | - | 4.70 | - | 5.00 | - | |
天津北海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9.66 | - | 2.09 | - | - | - | |
海油发展美钻深水系统有限公司 | - | - | 0.12 | - | - | -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 | - | 233.80 | 12.86 | |
惠州国储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107.41 | - | |
深圳赤湾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25.32 | - | |
中海油(北京)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 0.99 | - | |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 )有 | 7.53 | - | - | - | 0.32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限公司 | |||||||
中海油(湖南)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08 | - | - | - | - | - | |
海油北控清洁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 1.32 | - | - | - | - | - | |
预付款项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1,857.63 | - | 2,825.15 | - | 1,073.02 | -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49.41 | - | - | -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239.14 | - | 78.17 | - | 49.00 | - |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 | 16.49 | - | 242.84 | -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 | - | 1.16 | - |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5.07 | -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 5.80 | - | 32.66 | - | 18,845.05 | 18,075.09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3,071.73 | 34.76 | 6,926.11 | - | 9,154.71 | 446.28 |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39.30 | - | 39.30 | - | 5,896.62 | 4,334.19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3,065.60 | 35.24 | 1,807.54 | 6.95 | 1,877.76 | 43.11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7.76 | 51.15 | 633.54 | 38.67 | 722.52 | 113.03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34.65 | - | 306.80 | - | 471.30 | 45.15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5.69 | - | - | - | 291.27 | 291.27 |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46.33 | - | 176.41 | - | 50.11 | 11.05 |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38.58 | - | 173.36 | - | - | - |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71.94 | - | 33.32 | - | 132.00 | 3.00 |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 | 61.85 | - | 81.63 | - | 86.35 | 0.60 | |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17.11 | - | |
天津北海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9.44 | - | 35.77 | - | - | -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9.30 | - | 11.00 | - | 257.15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有限公司 | 31.92 | - | 10.32 | - | 6.94 | - | |
山东省蓬勃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6.04 | - | 8.37 | - | - | - | |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29.40 | - | 4.70 | - | 11.65 | - | |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4.24 | 1.27 | 4.24 | - | 4.82 | - | |
中海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 - | - | 2.69 | - | - | - | |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 | - | - | - | - | 50.34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 | |||||||
惠州国储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11.93 | - |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38 | -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 | - | 2.00 | - | |
深圳威晟石油管材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 | 0.66 | - | |
莆田海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00.18 | - | - | - | - | - | |
应收股利 | |||||||
深圳市海洋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 | - | 596.80 | - | 596.80 | - | |
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2.38 | - | - | - | |
应收利息 |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0.80 | - | 0.24 | - | 19.88 | - | |
莆田海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8.80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应付账款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39,601.13 | 28,305.60 | 33,200.12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30,305.71 | 26,955.83 | 259.46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28,512.77 |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 | 5,157.68 | 4,054.96 | 2,344.49 | |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 1,952.19 | 1,631.61 | 1,036.04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4.70 | 1,228.98 | 14.58 | |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33.53 | 1,111.72 | 1,092.01 | |
山东省蓬勃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1,108.07 | 966.74 | - | |
中国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 957.87 | 800.66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 581.26 | 753.96 | 353.45 |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360.59 | 523.90 | 676.55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164.64 | 438.79 | 691.21 | |
深圳市杉叶实业有限公司 | 52.51 | 424.17 | 495.06 | |
天津中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59.99 | 404.91 | - | |
深圳市海洋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581.61 | 364.20 | 436.05 | |
北京管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93.10 | 352.45 | - | |
深圳威晟石油管材设备有限公司 | 2,410.04 | 351.98 | 843.60 | |
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455.22 | 333.04 | - | |
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4.42 | 276.97 | - | |
天津海油猎户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148.46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3,011.05 | 127.71 | 946.12 | |
中海油(湖南)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6.04 | 98.67 | - | |
天津北海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4,181.59 | 90.68 | - | |
深圳赤湾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 | 69.51 | 89.67 | |
海油发展美钻深水系统有限公司 | 99.99 | 64.76 | -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有限公司 | 45.02 | 62.63 | 257.04 | |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 | - | 22.80 | 22.80 | |
湛江三联海洋气象服务中心 | - | 22.42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303.59 | 7.45 | - | |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525.83 |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 | 28.26 | |
其他应付款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6,435.66 | 8,136.72 | 26,528.54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324.11 | 7,528.65 | 21,584.29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 | - | 1,400.00 |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 7.34 | 5.22 | 767.32 |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 | - | 204.80 | 748.53 | |
山东省蓬勃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 | 35.00 | - | |
深圳市杉叶实业有限公司 | - | 38.82 | - | |
天津中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90 | 2.32 | -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27.37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预收款项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7,455.03 | 18,246.12 | 38,538.52 |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690.00 | -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441.72 | 41.86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140.73 | 396.19 | 174.73 |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 107.52 | 23.64 | |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 - | 0.54 | -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134.91 |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96.45 | |
天津北海油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5.46 | - | |
应付利息 |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462.13 | 414.50 | 481.22 |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34.14 | 760.79 | 684.59 | |
应付股利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30,522.04 | - | - | |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92.97 | - | - | |
长期借款 |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9,156.04 | 152,401.00 | 182,230.30 | |
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8,647.63 | 12,807.03 | 18,452.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34.51 | 40,095.66 | 6,223.79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17.00 | 13,917.00 | - | |
长期应付款 |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7,606.80 | 19,692.43 | 64,847.02 |
关联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1,420,380.67 | 49.02% | 12.19% | 1,206,435.13 | 50.90% | 9.78% | 1,043,199.43 | 53.84% | 9.02%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16,368.51 | 4.02% | 11.60% | 72,975.39 | 3.08% | 8.13% | 75,253.34 | 3.88% | 7.45%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59,013.31 | 2.04% | 0.26% | 66,401.96 | 2.80% | 0.40% | 68,507.58 | 3.54% | 0.89%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68,818.65 | 2.38% | 3.52% | 55,585.29 | 2.35% | 3.45% | 63,577.20 | 3.28% | 3.68%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366.34 | 1.08% | 0.32% | 19,300.86 | 0.81% | 0.27% | 22,663.59 | 1.17% | 0.45%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20,616.25 | 0.71% | 30.04% | 17,839.16 | 0.75% | 1.24% | 20,300.20 | 1.05% | 1.12%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9,290.99 | 0.32% | 1.05% | 8,765.43 | 0.37% | 1.03% | 8,312.41 | 0.43% | 1.01%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 | - | - | - | 6,074.41 | 0.31% | 0.11%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7,811.08 | 0.27% | 0.24% | 13,154.58 | 0.55% | 0.73% | 4,596.10 | 0.24% | 0.32%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6,117.33 | 0.21% | 18.93% | 8,386.78 | 0.35% | 18.96% | 2,302.53 | 0.12% | 9.29% |
其他 | 18,657.92 | 0.64% | - | 16,147.26 | 0.68% | - | 10,670.48 | 0.55% | -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销售金额 | 占海油发展收入比例 | 占对方营业成本比例 | |
合计 | 1,758,441.05 | 60.69% | - | 1,484,991.84 | 62.65% | - | 1,325,457.27 | 68.41% | - |
关联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 | - | - | - | - | - | 214,073.34 | 11.50% | 3.63%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278,712.19 | 10.97% | 1.23% | 197,994.69 | 9.74% | 1.07% | 139,560.54 | 7.50% | 0.95%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562,828.01 | 22.16% | 2.21% | 465,125.17 | 22.87% | 2.45% | 51,338.68 | 2.76% | 0.53%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9,410.04 | 0.37% | 5.46% | 6,227.54 | 0.31% | 0.53% | 24,127.94 | 1.30% | 1.25% |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 17,834.61 | 0.70% | 17.86% | 16,495.92 | 0.81% | 17.28% | 16,845.45 | 0.91% | 19.56% |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295.23 | 0.56% | 0.04% | 9,321.06 | 0.46% | 0.04% | 8,106.41 | 0.44% | 0.05% |
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5,622.37 | 0.30% | 6.16%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 3,518.74 | 0.14% | 7.89% | 3,785.89 | 0.19% | 8.22% | 4,588.19 | 0.25% | 5.56% |
中海实业公司 | 6,257.14 | 0.25% | 4.35% | 5,506.32 | 0.27% | 4.09% | 4,173.76 | 0.22% | 5.04%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采购金额 | 占海油发展成本比例 | 占对方营业收入比例 | |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 | 2,685.74 | 0.11% | 7.35% | 2,052.02 | 0.10% | 6.93% | 2,531.22 | 0.14% | 8.00% |
其他 | 51,939.88 | 2.04% | - | 15,150.10 | 0.75% | - | 12,555.00 | 0.67% | - |
合计 | 947,481.57 | 37.30% | - | 721,658.70 | 35.49% | - | 483,522.88 | 25.98% | - |
报告期 | 公司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 占比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 占比 |
2018年度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凝析油 | 278,712.19 | 10.97% | 工程技术服务、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配餐服务、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 | 1,420,380.67 | 49.02%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 | 坞修服务 | 29,901.64 | 1.18% | 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涂料与 | 116,368.51 | 4.02%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 | 公司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 占比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 占比 |
公司 | 海洋工业防护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 |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品油、液化石油气、乙二醇丁醚等 | 562,828.01 | 22.16% | 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贵金属催化剂产品 | 59,013.31 | 2.04% |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液化石油气 | 12,578.72 | 0.50% | 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 | 31,366.34 | 1.08%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补充医疗保险、通讯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 9,410.04 | 0.37% | 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 | 20,616.25 | 0.71% | |
合计 | 893,430.60 | 35.18% | 1,734,817.40 | 59.87% | |||
2017年度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凝析油 | 197,994.69 | 9.74% | 工程技术服务、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配餐服务、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 | 1,206,435.13 | 50.90%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成品油、液化石油气、乙二醇丁醚等 | 465,125.17 | 22.87% | 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贵金属催化剂产品 | 66,401.96 | 2.80%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补充医疗保险、通讯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 6,227.54 | 0.31% | 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 | 17,839.16 | 0.75%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 | 公司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采购 占比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 占比 |
合计 | 669,347.40 | 32.92% | 1,290,676.26 | 54.45% | |||
2016年度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液化石油气、凝析油 | 139,560.54 | 7.50% | 工程技术服务、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配餐服务、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 | 1,043,199.43 | 53.84%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液化石油气 | 51,338.68 | 2.76% | 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贵金属催化剂产品 | 68,507.58 | 3.54%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液化石油气 | 24,127.94 | 1.30% | 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配餐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 | 20,300.20 | 1.05% | |
中海油销售公司 | 成品油、液化石油气、乙二醇丁醚等 | 214,073.34 | 11.50% | 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配餐服务 | 6,074.41 | 0.31% | |
合计 | 429,100.49 | 23.06% | 1,138,081.62 | 58.74%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采购内容:1)LPG及天然气副产品: 本公司从中海油、中海炼化、销售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销售分公司”)等主要关联方采购内容主要为LPG、凝析油等,其中采购自中海油的LPG主要为上游油田伴生气,采购自中海炼化、销售公司及销售分公司的LPG主要为下游炼厂气。所采购LPG、凝析油主要用于销售业务,销售流向外部客户,主要面向外部市场化工企业、经销商进行销售。2)成品油:本公司从销售公司采购柴油等成品油,用于本公司物流板块海上物资供应业务,本公司扮演集采中心作用,向中海油、中海油服、海油工程等海上油气作业公司提供生产用油。
销售内容:1)基地综合服务:包括数据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配餐服务等,本公司承继基地集团服务属性,为中海油、中海炼化、销售公司、中国海油等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具体例如通讯网络、仓储运输及代理、销售协调代理、配餐等服务;2)油气生产作业专业服务:围绕中海油、中海炼化等生产作业公司需求,本公司向其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本公司向中海油提供工程技术服务、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海上溢油应急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贯穿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安全环保各个业务环节;本公司向中海炼化提供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安全与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产品(液氮产品)、贵金属催化剂产品等服务,主要为其炼油化工产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交易必要性分析:采购方面,中海油拥有丰富的油田伴生气资源,中海炼化、销售公司、销售分公司拥有丰富的炼厂气资源,可作为本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凝析油销售业务的稳定供应商。销售公司作为中国海油成品油销售环节的业务公司,可作为本公司采购成品油的稳定来源;销售方面,中海油作为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中海炼化和销售公司作为炼化销售产业的领先公司,本公司各业务板块向其提供多元化服务,有利于巩固本公司的市场地位。
交易衔接性分析:本公司向中海油等关联供应商主要采购LPG和凝析油产品,用于非关联客户销售业务,采购成品油用于物流板块物资供应;本公司向中海油等关联客户提供多元化海洋能源服务,提供服务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或服务主要来自非关联供应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因此,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真实存在,反映了双方的业务特点和行业定位。
6、本公司各板块关联交易、非关联交易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业务板块关联方收入、非关联方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
能源技术服务 | 813,992.25 | 93.97% | 52,241.25 | 6.03% | 688,274.90 | 95.69% | 31,006.55 | 4.31% | 541,233.09 | 93.11% | 40,075.66 | 6.89% |
其中:工程技术服务 | 387,502.68 | 96.54% | 13,870.50 | 3.46% | 303,155.25 | 97.32% | 8,352.33 | 2.68% | 257,940.94 | 95.97% | 10,840.96 | 4.03% |
装备运维服务 | 205,977.40 | 95.46% | 9,796.07 | 4.54% | 173,278.12 | 98.52% | 2,602.54 | 1.48% | 142,515.83 | 94.05% | 9,013.12 | 5.95% |
管道技术服务 | 85,937.87 | 88.87% | 10,758.85 | 11.13% | 105,173.53 | 93.97% | 6,754.86 | 6.03% | 42,958.83 | 79.12% | 11,339.07 | 20.88% |
数据信息服务 | 101,563.46 | 93.22% | 7,391.57 | 6.78% | 77,073.97 | 91.97% | 6,726.70 | 8.03% | 73,429.29 | 93.67% | 4,966.25 | 6.33% |
其他 | 33,010.86 | 76.00% | 10,424.25 | 24.00% | 29,594.02 | 81.83% | 6,570.13 | 18.17% | 24,388.20 | 86.16% | 3,916.26 | 13.84% |
FPSO生产技术服务 | 168,943.59 | 97.77% | 3,846.14 | 2.23% | 184,841.32 | 98.64% | 2,543.11 | 1.36% | 198,751.76 | 99.07% | 1,872.79 | 0.93% |
能源物流服务 | 695,317.32 | 42.79% | 929,766.53 | 57.21% | 555,350.23 | 43.43% | 723,338.43 | 56.57% | 542,119.31 | 55.62% | 432,602.70 | 44.38% |
其中:物流服务 | 520,300.72 | 79.89% | 130,970.80 | 20.11% | 384,561.94 | 80.32% | 94,232.79 | 19.68% | 356,627.04 | 86.68% | 54,786.85 | 13.32% |
销售服务 | 41,139.39 | 4.96% | 787,804.00 | 95.04% | 53,724.75 | 7.97% | 620,656.88 | 92.03% | 71,438.14 | 16.26% | 367,880.68 | 83.74% |
配餐服务 | 133,877.21 | 92.41% | 10,991.73 | 7.59% | 117,063.53 | 93.27% | 8,448.75 | 6.73% | 114,054.14 | 91.99% | 9,935.16 | 8.01% |
安全环保与节能 | 212,304.80 | 58.09% | 153,179.72 | 41.91% | 194,817.06 | 60.26% | 128,486.53 | 39.74% | 154,959.82 | 52.97% | 137,593.71 | 47.03% |
其中:海上溢油应急 | 31,444.20 | 93.46% | 2,200.65 | 6.54% | 30,462.82 | 93.83% | 2,001.79 | 6.17% | 17,559.89 | 92.51% | 1,421.87 | 7.49% |
安全环保技术服务 | 79,053.65 | 72.77% | 29,586.64 | 27.23% | 66,102.16 | 73.77% | 23,507.91 | 26.23% | 49,415.19 | 69.32% | 21,872.59 | 30.6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务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非关联方收入 | 占比 | |
工业水处理 | 14,835.18 | 53.85% | 12,715.66 | 46.15% | 23,618.02 | 67.04% | 11,609.86 | 32.96% | 19,224.60 | 67.01% | 9,465.87 | 32.99% |
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 | 65,033.16 | 84.26% | 12,150.08 | 15.74% | 52,234.37 | 85.15% | 9,106.61 | 14.85% | 53,303.92 | 82.38% | 11,400.90 | 17.62% |
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 | 11,779.66 | 24.49% | 36,326.88 | 75.51% | 14,368.37 | 28.22% | 36,545.23 | 71.78% | 7,978.52 | 15.50% | 43,505.24 | 84.50% |
催化剂 | 5,023.04 | 13.11% | 33,292.04 | 86.89% | 1,396.10 | 4.21% | 31,780.49 | 95.79% | 3,639.39 | 10.57% | 30,806.25 | 89.43% |
LNG冷能综合利用 | 866.22 | 3.12% | 26,907.77 | 96.88% | 795.96 | 5.40% | 13,934.63 | 94.60% | 1,079.35 | 15.07% | 6,085.19 | 84.93% |
其他 | 4,269.69 | - | - | - | 5,839.26 | - | - | - | 2,758.95 | 17.47% | 13,035.79 | 82.53% |
分部间抵消 | -132,116.93 | 100.00% | - | - | -138,291.67 | 100.00% | - | - | -111,606.72 | 100.00% | - | - |
总计 | 1,758,441.04 | 60.69% | 1,139,033.65 | 39.31% | 1,484,991.84 | 62.65% | 885,374.62 | 37.35% | 1,325,457.27 | 68.41% | 612,144.85 | 31.59% |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董事7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期起始日 |
霍健 | 董事长 | 中国海油 | 自2008年6月起任董事,2018年7月起任董事长 |
李新仲 | 董事 | 中国海油 | 自2018年7月起 |
李云贵 | 董事 | 中国海油 | 自2016年3月起 |
张武奎 | 董事 | 中国海油 | 自2016年3月起 |
朱崇坤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自2016年3月起 |
陈媛玲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自2016年3月起 |
陈浩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自2016年3月起 |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中心)海洋工程总师;2009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中心)海洋工程总师;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副院长;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兼任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任海油发展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云贵先生李云贵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199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应用数学专业学士学位。2002年获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海油发展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海油发展董事。
张武奎先生张武奎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1998年获江汉石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获西南石油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1982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基地集团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海油发展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海油发展总经理助理兼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海油发展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兼任海油发展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海油发展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海油发展党委副书记;2018年4月至今,任海油工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中海油服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中国海油专职董事。
朱崇坤先生朱崇坤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2008年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2014年获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国
防大学外国军事教研室教员;2001年1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干部;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3月至今,任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3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独立董事。
陈媛玲女士陈媛玲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1994年获江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2005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淳大源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太仓淳大景林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兼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鼎力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景林景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浩先生陈浩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1989年获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学位。1992年加入联想集团,历任联想集团小型机事业部业务经理、联想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副总裁、联想集团企划办副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10年1月,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2015年5月至今,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3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独立董事。陈浩先生其余兼职信息详见本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部分。
2、监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期起始日 |
汤全荣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海油 | 自2017年9月起 |
唐健 | 监事 | 中国海油 | 自2016年3月起 |
肖德斌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选举 | 自2016年3月起 |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汤全荣先生汤全荣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1987年获湖南财经学院(现为湖南大学)工业企业财务与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高级审计师职称。1987年7月至2006年12月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期间曾交流到国家审计署驻外交部审计局工作)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6年加入中国海油;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国海油审计监察部一处处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投资、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山东海化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海油审计部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惠州国储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今,任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9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监事会主席;2017年10月至今,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3月至今,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唐健先生唐健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6年取得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函授学院涉外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基地集团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行政部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海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行政部经理;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任海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海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海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10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监察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海油发展监事。
肖德斌先生肖德斌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2年获黑龙江商学院石油储运专业学士
学位。2007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圳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基地集团配餐服务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海油发展配餐服务分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海油发展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海油发展国际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海油发展审计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海油发展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任期起始日 |
李新仲 | 总经理 | 自2018年7月起 |
张凤久 | 副总经理 | 自2018年9月起 |
武卫锋 | 副总经理 | 自2013年5月起 |
李云贵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自2013年12月起 |
杨立平 | 副总经理 | 自2013年12月起 |
黄振鹰 | 董事会秘书 | 自2009年12月起 |
经理。
武卫锋先生武卫锋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1984年获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获大庆石油学院油气田地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4年加入中国海油。2004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海油服油田生产事业部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海油发展副总经理。
李云贵先生请见董事简历。杨立平先生杨立平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1989年获华东石油学院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基地集团监督监理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海油发展监督监理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海油发展总经理助理兼海油发展监督监理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海油发展总经理助理兼监督监理技术分公司总经理、采油技术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海油发展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兼任工程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海油发展副总经理。
黄振鹰先生黄振鹰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1987年获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10年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7年加入中国海油;2004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基地集团计划部企管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海油发展计划部企管经理;2009年12月起至今,任海油发展董事会秘书兼法律部总经理;2011年7月起至今,兼任海油发展总法律顾问;2016年5月起至今,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薪酬,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2018年在本公司领取收入情况(含税,万元) | 2018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 |
霍健 | 董事长 | 115.99 | 否 |
李新仲 | 董事、总经理 | 69.57 | 2018年1-7月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自2018年8月起在本公司领取收入 |
李云贵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9.58 | 否 |
张武奎 | 董事 | 84.40 | 否 |
朱崇坤 | 独立董事 | 10.00 | 否 |
陈媛玲 | 独立董事 | 10.00 | 否 |
陈浩 | 独立董事 | 10.00 | 否 |
汤全荣 | 监事会主席 | - | 是 |
唐健 | 监事 | 52.16 | 否 |
肖德斌 | 职工监事 | 50.64 | 否 |
张凤久 | 副总经理 | 42.94 | 2018年1-9月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自2018年10月起在本公司领取收入 |
武卫锋 | 副总经理 | 89.39 | 否 |
杨立平 | 副总经理 | 83.81 | 否 |
黄振鹰 | 董事会秘书 | 53.84 | 否 |
总计 | 762.32 | - |
姓名 | 本公司职位 | 兼职情况 | 所兼职企业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霍健 | 董事长 | 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姓名 | 本公司职位 | 兼职情况 | 所兼职企业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张武奎 | 董事 | 海油工程董事 | 本公司关联方 |
中海油服董事 | 本公司关联方 | ||
中国海油专职董事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朱崇坤 | 独立董事 | 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本公司董事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
陈浩 | 独立董事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北京君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北京君祺嘉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君联资本(深圳)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布丁酒店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北京合力中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Parade Technologies,Ltd. 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CarZone Holdings Limited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CarLink Inc. 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Iserlohn Holdings Limited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Car King Holding Ltd. 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Hong Kong Asia Medical Holding Co., Limited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Chetuan E-commerce Ltd. 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君海创芯(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姓名 | 本公司职位 | 兼职情况 | 所兼职企业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陈媛玲 | 独立董事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 无 | ||
上海鼎力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景林景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汤全荣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海油审计部副总经理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1,655,787.88万元,净资产73,187,334.42万元,2018年净利润7,214,339.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本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568.25 | 106,417.80 | 160,890.8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20,111.27 | 816,457.42 | 703,543.92 |
预付款项 | 16,077.09 | 18,714.45 | 10,566.38 |
其他应收款 | 34,491.68 | 29,310.22 | 34,133.47 |
存货 | 54,650.97 | 62,897.93 | 58,269.32 |
其他流动资产 | 32,796.65 | 27,710.80 | 24,425.16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8,695.91 | 1,061,508.62 | 991,829.12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66.96 | 20,170.71 | 21,268.00 |
长期应收款 | 3,079.78 | 3,182.24 | 3,062.23 |
项目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134.85 | 106,367.27 | 86,053.65 |
投资性房地产 | 562.06 | 1,035.38 | 1,508.69 |
固定资产 | 1,185,095.24 | 1,225,198.20 | 1,336,781.62 |
在建工程 | 15,055.92 | 38,383.21 | 57,877.54 |
无形资产 | 182,631.42 | 190,216.34 | 196,919.06 |
商誉 | - | - | 2,367.26 |
长期待摊费用 | 39,667.35 | 24,083.19 | 27,866.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29.37 | 11,831.61 | 16,978.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0 | 3.60 | 3.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9,226.55 | 1,620,471.75 | 1,750,686.39 |
资产总计 | 2,777,922.46 | 2,681,980.37 | 2,742,515.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0,000.00 | 403,883.58 | 426,139.61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13,578.58 | 427,168.88 | 381,817.92 |
预收款项 | 26,842.83 | 38,239.23 | 54,289.92 |
应付职工薪酬 | 69,346.05 | 92,700.56 | 90,044.73 |
应交税费 | 47,782.70 | 47,559.01 | 43,495.44 |
其他应付款 | 88,305.83 | 62,316.35 | 96,630.5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151.51 | 56,012.66 | 20,140.79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1,007.51 | 1,127,880.26 | 1,112,558.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7,803.67 | 165,208.03 | 210,627.83 |
长期应付款 | 50,780.33 | 22,702.98 | 67,587.6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592.98 | 9,865.88 | 10,889.30 |
预计负债 | 130.00 | 130.00 | 130.00 |
递延收益 | 27,998.51 | 25,549.84 | 23,422.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20.29 | 8,981.28 | 10,298.7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3,025.78 | 232,438.01 | 322,955.97 |
负债合计 | 1,384,033.29 | 1,360,318.27 | 1,435,514.8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30,000.00 | 830,000.00 | 830,000.00 |
资本公积 | -17,640.20 | -17,662.42 | -24,880.47 |
项目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其他综合收益 | 6,916.98 | 1,434.98 | 4,946.93 |
专项储备 | 6,296.01 | 7,569.84 | 9,651.92 |
盈余公积 | 120,943.85 | 117,005.88 | 112,198.79 |
未分配利润 | 405,812.07 | 335,835.34 | 327,019.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52,328.71 | 1,274,183.62 | 1,258,936.25 |
少数股东权益 | 41,560.47 | 47,478.48 | 48,064.3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93,889.17 | 1,321,662.10 | 1,307,000.6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77,922.46 | 2,681,980.37 | 2,742,515.50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97,474.68 | 2,370,366.46 | 1,937,602.12 |
其中:营业收入 | 2,897,474.68 | 2,370,366.46 | 1,937,602.12 |
二、营业总成本 | 2,795,320.17 | 2,252,743.20 | 1,864,067.96 |
其中:营业成本 | 2,539,935.43 | 2,033,358.74 | 1,645,199.62 |
税金及附加 | 18,914.49 | 21,167.24 | 19,798.53 |
销售费用 | 24,658.46 | 18,729.48 | 16,112.39 |
管理费用 | 125,270.20 | 102,825.31 | 100,449.06 |
研发费用 | 64,047.88 | 52,466.58 | 51,135.88 |
财务费用 | 23,261.96 | 26,084.82 | 24,123.22 |
其中:利息费用 | 25,192.25 | 26,083.10 | 24,664.94 |
利息收入 | 1,004.65 | 1,091.60 | 1,328.82 |
资产减值损失 | -768.25 | -1,888.99 | 7,249.28 |
加:其他收益 | 17,963.90 | 19,601.5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642.95 | 13,025.42 | 11,378.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829.33 | 10,113.75 | 9,076.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7.21 | -92.70 | -577.7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1,188.58 | 150,157.48 | 84,334.68 |
加:营业外收入 | 3,721.30 | 3,844.93 | 13,124.89 |
减:营业外支出 | 1,545.45 | 1,034.96 | 416.66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364.43 | 152,967.45 | 97,042.91 |
减:所得税费用 | 31,024.55 | 29,144.68 | 31,309.5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339.89 | 123,822.78 | 65,733.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590.35 | 117,691.30 | 62,209.59 |
少数股东损益 | 5,749.54 | 6,131.47 | 3,523.77 |
持续经营损益 | 112,339.89 | 123,822.78 | 65,733.3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82.69 | -3,514.79 | 4,898.0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7,822.58 | 120,307.98 | 70,631.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072.35 | 114,179.35 | 67,107.4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50.23 | 6,128.63 | 3,523.8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84 | 0.1418 | 0.07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84 | 0.1418 | 0.075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90,668.55 | 2,447,069.86 | 2,138,124.1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63.45 | 4,598.36 | 7,651.5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066.03 | 67,622.74 | 41,987.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2,098.03 | 2,519,290.96 | 2,187,763.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0,875.28 | 1,660,799.50 | 1,312,705.5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1,424.90 | 390,509.33 | 397,101.2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708.09 | 128,246.25 | 146,284.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521.09 | 127,507.79 | 106,010.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1,529.35 | 2,307,062.87 | 1,962,101.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568.68 | 212,228.09 | 225,662.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703.9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02.26 | 10,536.23 | 7,586.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4,716.21 | 23.78 | 111.03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737.25 | 378.27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983.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5.72 | 10,938.28 | 10,384.9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985.32 | 48,047.50 | 76,558.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554.17 | 20,267.54 | 13,033.9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94 | 1,109.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197.43 | 69,424.70 | 89,592.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41.71 | -58,486.42 | -79,207.8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 | 8,668.20 | 147.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 | 8,668.20 | 14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9,774.64 | 942,694.28 | 1,042,641.3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7,054.64 | 951,362.48 | 1,042,788.3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5,131.94 | 1,016,954.15 | 960,667.0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658.07 | 139,062.48 | 187,190.8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484.89 | 7,406.39 | 3,107.3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8.32 | 1,814.35 | 8,517.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8,228.32 | 1,157,830.98 | 1,156,374.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73.68 | -206,468.51 | -113,586.6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29.16 | -1,822.93 | 902.2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17.55 | -54,549.77 | 33,769.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978.34 | 160,528.12 | 126,758.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560.80 | 105,978.34 | 160,528.12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32.38 | 276.07 | -577.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710.06 | 19,633.58 | 12,043.25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61.76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7.77 | 2,777.89 | 664.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4,067.58 | -3,872.16 | -2,201.3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54.28 | -498.48 | -571.24 |
合计 | 16,150.11 | 18,316.90 | 9,357.88 |
项目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2016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1.02 | 0.94 | 0.89 |
速动比率 | 0.98 | 0.89 | 0.8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95% | 45.39% | 45.23%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49.82% | 50.72% | 52.34%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 0.64% | 0.79% | 0.99%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33 | 3.11 | 2.50 |
存货周转率 | 42.66 | 33.03 | 24.6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46,058.54 | 369,956.63 | 310,328.80 |
利息保障倍数 | 13.51 | 13.80 | 11.6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19 | 0.25 | 0.2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1 | -0.07 | 0.04 |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8.0332 | 0.1284 | 0.1284 |
2017年度 | 8.9621 | 0.1418 | 0.1418 | |
2016年度 | 4.8203 | 0.0750 | 0.0750 |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18年度 | 6.8161 | 0.1090 | 0.1090 |
2017年度 | 7.5673 | 0.1197 | 0.1197 | |
2016年度 | 4.0952 | 0.0637 | 0.0637 |
降导致的,2018年和2017年能源物流服务毛利率降低对公司整体毛利率降低的影响比例为61%和99%。
从2016年至2018年各业务的毛利率看,FPSO生产技术服务板块毛利率最高,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为32.10%;安全环保与节能板块、能源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板块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8.11%、13.10%和9.46%。
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04亿元、9.94亿元和5.29亿元,2017年随着油价企稳回升业绩增长明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率分别为3.12%、4.19%和2.73%。
3、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6亿元、21.22亿元和22.57亿元,分别相当于营业收入的5.54%、8.95%和11.65%。2018年和2017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减少5.17亿元和1.69亿元,主要是当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8亿元、-5.85亿元和-7.92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绝大部分为资本性支出。
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2亿元、-20.65亿元和-11.36亿元。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本公司偿还贷款并向股东分配利润。从现金流入结构来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一直是现金总流入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表明本公司生产经营状态良好。
(四)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如本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下述第2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
2.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首先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本公司的法定公积
金,但本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3.本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4.本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公司。
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本公司依法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款项,列为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
公积金使用方案为:
1.本公司的公积金应用于下列用途:
(1)弥补本公司的亏损;
(2)扩大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3)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转增股本。
2.本公司可按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通过赠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将公积金转为股本,但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本公司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公司应每年分配股利,但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以不分配利润。本公司当年无税后利润,则不得分配股利。
本公司应以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和《中海油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股利分配。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对外偿付债务累计支出(剔除募集资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2)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十(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能源服务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5)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发行人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16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93,849万元。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
(2)2017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9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10,224.64万元。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
根据发行人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1,460.63万元。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
(3)2018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31,215.01万元。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
根据发行人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1,028.73万元。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已支付完毕。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本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公司发行上市进度,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1、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17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7,906万元,实收资本为27,906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路1150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及易制毒品)、农副产品、水产品、化肥、矿产品(除钨、锑、锡、离子型稀土矿)批发兼零售;装卸搬运货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8类、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港口经营柴油;无储存经营汽油、煤油、氢气、甲烷、天然气(工业生产用)、乙烷、丙烷、乙烯、正丁烷、异丁烷、乙炔、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碳、氨、甲醇、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氧化钠、次氯酸钠、苯、甲苯、苯胺、苯酚、苯酚溶液、苯乙烯、吡啶、1-丙醇、2-丙醇、丙酮、丙烯、粗苯、丁酮、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环己酮、环氧乙烷、壬基酚、石脑油、四氯乙烯、正丁醇、甲基叔丁基醚、氧、氩、氮、氦;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安防监控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包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木材、通讯设备、服装鞋帽批发兼零售;燃料油120#和燃料油180#储存;劳务服务;房屋租赁;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大型设备吊装;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维修;港口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船舶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食品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1,880.68万元,净资产为165,538.18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4,165.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0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
为115,145.99万元,实收资本115,145.99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化工行业的技术、产品、设备、信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并提供与以上相关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建筑设计及环境工程影响评价、咨询;与上述范围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本单位开发生产的产品、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销售(小轿车除外);橡胶制品;装卸;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化工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安全评价与咨询服务;防爆电器检测检验、防爆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服务;柴油抗磨剂(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生产(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环保产品和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的开发、生产(分支机构生产)、销售;水处理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4,256.95万元,净资产为127,475.6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149.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壹号D座2门1101、1102、1103、1104、1105(入驻天津清联网络孵化器有限公司)第86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6,973.47万元,净资产为1,260.1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469.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933.86万元,实收资本为40,933.86万元,注册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东方大道88号1-105-2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溢油应急、污油、污水、垃圾处理与技术服务;安全环保及应急设备、设施、产品的引进、开发、销售、租赁、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消防、安保、安防技术服务;环境污染及损害评价;安全环保技术的研究、应用以及咨询、评估、审核、审查;工程技术服务;海洋工程勘察与研究;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海洋环境预报;船舶运营、管理及相关服务;应急与演习技术咨询服务;应急能力评估及事故影响后评估服务;水处理、海水净化设备的开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施工服务;陆地环境应急处置;绿化工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危险固体废弃物技术咨询;固体废弃物容器开发与租赁;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项为准);船舶油舱清洗及配套维修服务;港口经营;批发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978.22万元,净资产为16,755.7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57.4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51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珠海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其中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粤珠高栏安经[2012]GL0001号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3,476.08万元,净资产为38,724.27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1,261.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4,518万元,实收资本为14,518万元,注册地为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大魁管理区墩波至咀头地段,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阳江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95.91%的股权,广东凯亚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其4.09%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设备销售、安装、检测、维修、保养;水路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的液化气船、液化天然气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的装卸、仓储业务经营及异丁烷、工业裂解碳五、戊烷、戊烷发泡剂的装卸、仓储业务;液化石油气充装、仓储、销售;批发汽油(1630,储存设施已取得阳江市港航局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28日,汽油罐:19800立方米,柴油罐:33000立方米)、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C]。(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7,655.21万元,净资产为13,676.5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976.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0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二路海洋石油大厦A座501,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深圳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通信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技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业自动化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须取得相关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卫星通讯、有线无线通讯、程控电话工程、信息系统工程、楼宇自动化工程、安全检测防范报警类系统工程、电信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和相应的技术咨询;采油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表仪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船用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购销;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通导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和服务;无线电电子员服务;为本系统提供天气预报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程防腐技术服务;海洋工程测绘;数字内容服务;摄影摄像扩印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文档装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档印刷;普通货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5,060.21万元,净资产为27,698.5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7,410.9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南海西部石油油田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南海西部石油油田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7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美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A座8楼,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深圳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海上油田采油生产处理作业、储油处理装置设备维护、油田动力供应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7,794.96万元,净资产为68,054.4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9,958.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合众近海建设有限公司
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合众近海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4,000万元,注册地为湛江市坡头区教育路,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湛江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船舶、钻井、采油平台的修理及制造,海上及陆地清洗,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石油钻采设备设计及制造,水电工程安装及维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安装;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化工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制造;牺牲阳极(铝-锌-铟合金牺牲阳极)制造(有效期至2021年1月17日);压力管道安装。(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393.26万元,净资产为9,287.14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5,095.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4,339.31
万元,实收资本24,339.31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常州市玉龙中路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常州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涂料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及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9,322.13万元,净资产为36,177.0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992.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1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2.86万元,实收资本25,002.86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海洋石油工程及相关技术服务;海洋石油设备销售;海上平台的安装、检测、维修、拆除;海洋工程建筑;混凝土平台、人工岛、海上风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测绘服务;船舶设备租赁;管道运营服务、管线铺设、安装、检测、维修;管道、油舱清洗;水上水下工程及服务;港口、海洋建筑设施维护;建筑工程;土木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矿工程建筑;架线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地基及结构物检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砼构件、金属结构加工;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销售;消防设施工程;技术推广服务业;工程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700.81万元,净资产为12,993.1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44.4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20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2,845.91万元,实收资本22,845.91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常州市龙江中路2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常州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涂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涂料用仪器设备销售;劳保用品销售;书报刊零售;产品认证;材料检测;生产加工机械、实验仪器、环保设施;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本出版物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涂料技术信息发布、交流、展览服务,涂料及相关产品检测与技术培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0,464.77万元,净资产为38,486.0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140.9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深圳南海东部石油基地有限公司
深圳南海东部石油基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12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蛇口工业二路1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深圳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油生产生活基地的管理;经营石油钻采设备、工具及配件、提供石油技术服务;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80.67万元,净资产为3,678.7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0.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555.56万元,实收资本为5,555.56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村东区,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油行业安全技术咨询、评估、评价、审核、审查、服务;安全环保技术咨询、审核与审查;安全环保技术产品研发;工业高空绳索作业;油气生产设施与设备、作业设施与设备的检验与检测;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工程监理;环保工程;环保设备、消防器材、救生设备、劳保用品、安全标志设计、制造、销售、维修、安装及维护;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工程(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除外);机械设备租赁;石油化工工程设备及防爆电器(不含特种设备)检验与检测(不含认证认可活动);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应急设备、防爆电气、火气探测系统设计、销售、安装、维护、维修、检测及检验(认证认可活动及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承装、承修活动除外);安防设备、防雷、防静电装备销售、安装、维护、维修;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工程勘探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石油化工工程、网络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防爆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防雷、防静电设备设计;防爆电器、玻璃钢艇及玻璃钢制品、船用甲板机械、船舶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护、维修;救生艇、降落设备、承载释放装置维护服务;职业卫生评价及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消防设施设计、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及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维护;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凭许可证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检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培训;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影视策划。仪器仪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954.13万元,净资产为27,472.4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6,954.9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5、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3,587万元,实收资本为9,587万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油田港区渤港中心路与东五路交口西南,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
的经营范围为: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和实验室设备制造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与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投资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节能环保设备销售;建筑安装工程;管道及钢结构安装工程及维修(涉及特种设备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清洗服务;防腐工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和零售业;污水处理;节能环保设备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348.06万元,净资产为14,367.5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7.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6、海油发展珠海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海油发展珠海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34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珠海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油田管道制造、安装、加工、维修、涂敷;防腐产品制造;管材实验检测及评估;压力容器制造、港口与海岸、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油田工程建设;海上设备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劳务服务;科技研发;设备租赁;国内贸易;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977.11万元,净资产为15,113.3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075.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7、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横琴镇彩虹路2号6栋1701房-1单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珠海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的销售、仓储、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燃气销售;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油田
生产配套服务;货运代理;船舶服务;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存储):海事行业安全技术咨询、评估、评价、审核、审查、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计量、检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岗位技术提高、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144.04万元,净资产为9,805.4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400.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8、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7113万元,实收资本17113万元,注册地为太原高新区开拓巷12号六层,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山西省太原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贵金属及其系列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租赁;废、旧、残贵金属及原料的回收、利用;引进高科技研究开发贵金属产品;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的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及其制品、建材的批发、零售;房屋设备租赁;在本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范围内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312.27万元,净资产为23,256.5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853.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9、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珠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301,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珠海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珠海高栏港区LNG接收终端专用港作拖轮服务,港口环保服务,LNG加注服务,船舶管理咨询服务,船舶技术服务。(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或者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在取得该等许可或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310.92万元,净资产为6,305.8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675.8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中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工业二路1号海油石油大厦A座8楼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深圳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提供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及后勤服务,海外人力资源技术开发及后勤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包含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成果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提供商务翻译服务;为海洋石油工程提供专业化职业健康安全指导服务、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服务、资产完整性管理咨询与评估技术服务;安防工程、防爆电气工程、消防安全工程建设与相关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人才供求信息咨询,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委托推荐和招聘,择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评测,高级人才寻聘,人事诊断,人才网络服务,人才培训;劳务派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325.87万元,净资产为5,606.89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70.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1、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实收资本为9,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二区,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船舶及海上专业设备、机电仪设施系统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维修改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维修改造;仪表、安全阀校验;型式试验、节能监测、能源利用测试、评价;海上油(气)生产设备、救生设备检验检测及维修;水下工程建设服务;设备状态监测、基于风险检验及安全评估;压力管线安装;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劳动防护用品、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办公设备零售兼批发;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生产性废旧
物资回收;氟硼酸、甲醇、2-丁氧基乙醇***无储存经营;船舶租赁;船舶代理;钢结构工程;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854.20万元,净资产为16,227.2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790.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2、深圳中海油能源发展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中海油能源发展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实收资本为4,500万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后海滨海3618号中海油大厦B1101,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深圳市,股权结构为:
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石油化工设备销售、租赁和维护保养(不含专项审批业务);信息咨询和会议服务(不含教育、培训);石油化工产品营销策划和市场信息咨询(不含商业调查);工程项目管理。石油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限制项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燃气批发(仅限于从事燃气批发业务,不含生产、储存、输配、充装供应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油田生产后勤配套服务;氨(2)、丙烷(139)、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72)、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氩[压缩的或液化的](250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2528)、天然气[富含甲烷的](2123)(不含作为燃料使用的城镇燃气经营活动)、液化石油气(2548)(不含作为燃料使用的城镇燃气经营活动)、焊接用混合气体氩-二氧化碳(HG/T3728-2004);劳务派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022.71万元,净资产为9,596.48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086.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3、宁波中海油船务有限公司
宁波中海油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宁波大榭海洲楼南楼604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宁波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宁波嘉利船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
35%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水路货物运输;易燃气体(除易制爆、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外)的批发;无船承运业务(以上经营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050.60万元,净资产为9,689.44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7,932.4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4、天津市海洋石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洋石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实收资本6,000万,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院内,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劳务服务;水产品、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电料、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批发兼零售;图文设计;打字服务;会议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煤炭及有污染性货物除外);酒店管理服务;车位管理服务;洗衣服务;保洁、清洁服务;楼宇清洗;园林绿化;家政服务;商务服务;礼仪接待;物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普通货运;资料编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办公楼宇维修、制冷设备安装维修;生活设备设施安装、维修、保养。旅客住宿(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汽车、天文望远镜租赁;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票务代理;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872.28万元,净资产为10,817.1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019.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5、天津中海油能源发展油田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中海油能源发展油田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50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华庭A3座408,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市场开发、投资、运营、托管服务;
咨询服务;油气生产设施建设;投产技术服务;生产操作维护服务;生产操作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国际和国内船舶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液化气船船舶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船舶代理维修服务;船舶设备、备品备件、消防器材销售及相关服务;通讯设备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燃料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回收处理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8,280.91万元,净资产为60,963.3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66.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6、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实收资本为4,600万元,注册地为湛江市南油第一生活区工程楼,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湛江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设计;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监理;油气田专用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开发与维护;油气田数字化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海洋环境调查与评价、防腐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以上所有经营项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474.88万元,净资产为7,729.2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572.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7、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
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876万元,实收资本为1,876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1513-2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石油气及燃气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燃气设备、炊具的安装、维修、租赁;销售炊事用具、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天然气和工业气体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和燃料油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810.02万元,净资产为3,239.5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13.8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8、中海油工业自控(天津)有限公司
中海油工业自控(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2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2号新天地华庭A3座408,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63%股权,鑫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2%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工程的承接与施工;通用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租赁、进出口及相关软件的进出口;并提供与工业自动化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41.74万元,净资产为3,933.04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06.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9、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882万元,实收资本为5,882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第五界区,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423.15万元,净资产为6,474.49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0.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0、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主要生产经营地为辽宁省葫芦岛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烃)、石脑油、溶剂油(油漆及清洗用)生产、销售;原油批发(无储存);石油制品生产、销售;天然气[工业用]充装销售;油田生产后勤配套服务;石油外输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763.13万元,净资产为3,176.8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335.5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1、中海油(天津)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384.53万元,实收资本为3,384.53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渤海石油军粮城基地内总场路8号办公用房三号楼106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769.48万元,净资产为3,577.7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2.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2、湛江中海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湛江中海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3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10万元,实收资本为310万元,注册地为湛江市坡头区鸡嘴山路,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湛江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无损检测工程,金属材料检测、海洋钢质及混凝土结构设计及检测、海洋工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水下工程潜水服务、船用设备检测、检测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19.57万元,净资产为627.5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205.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3、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霓兴路5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温州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储存场所经营:氢;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烷;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乙炔;液化石油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氨;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凝析油、稳定轻烃;甲醇;甲醛溶液;乙醇[无水];乙醛;2-甲基-1-丙醇;甲基叔丁基醚;正庚烷;N,N-二甲基乙醇胺;正己烷(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油田生产后勤配套服务,物流服务(不含运输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石油外输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港口码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89.17万元,净资产为2,135.0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558.7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4、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六路293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管道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管道检测;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监理;量规检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化工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48.87万元,净资产为317.3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555.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5、天津市渤海石油职工交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渤海石油职工交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7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407万元,实收资本为1,407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村,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资源供求信息;为人力资源供需双方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力社保政策咨询;举办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在行业内开展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外包、档案代管;海洋石油机械、电气、仪表维修;五金、交电、办公用品零售、批发;保险代缴代办;劳务派遣;劳务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石油钻采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汽车、房屋租赁;家政服务;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35.23万元,净资产为3,028.97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646.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6、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沽石油新村二区,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凭许可证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96.59万元,净资产为300.8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52.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7、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8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317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天津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天津南港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海洋石油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井下电泵机组及电控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油气田开发方案研究与设计;钻完井、采油工艺技术研究及工程方案设计;油气水处理工艺技术研究开发;油气田开发生产实验分析服务;钻完井、修井、增产的技术服务及作业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油气田工具、测井设备、海洋工程设备、大型石油化工成套设备的销售、租赁、安装、维修、监测(认证除外);环境监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井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099.18万元,净资产为6,030.8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0.8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8、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798万元,实收资本8,798万元,注册地为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宁波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甬市L安经(2016)004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机电设备保养、维护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压缩、液化气体的生产(产品名称详见(浙)XK13-010-00140《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缩、液化气体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109.92万元,净资产为13,668.3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555.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9、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
中海油工业气体(珠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9,191万元,实收资本9,191万元,注册地为珠海高栏港南港西路北(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综合办公楼东北楼一层101),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广东省珠海市,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粤珠高栏危化经字[2017]GL000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和技术);机电设备保养、维护服务;压缩、液化气体的生产,压缩、液化气体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250.27万元,净资产为8,844.34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902.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0、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Limited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Limited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股本296.16万美元,注册地址Level 21, Parkview Centre, No. 7 Lau Li Street, Tin Hau, Hong Kong,主要经营地为中国香港,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油田技术服务;船舶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846.40万元,净资产为64,052.3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6,890.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1、CNOOC Oil Base Group (BVI) Ltd.
CNOOC Oil Base Group (BVI) Ltd.成立于2005年11月10日,股本5万美元,注册地Offshore Incorporations Limited, P.O. Box 957,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Islands,主要经营地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营业务是为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作业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后勤支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95.45万元,净资产为2,891.4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88.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2、CNOOC EnerTech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CNOOC EnerTech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该公司股本808.81万新加坡元,注册地为300 Beach Road, #18-07 the Concourse, Singapore199555,主要经营地为新加坡,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1) Petroleum, Mining And Prospecting Services (Including Offshore ExplorationServices) (71126) Technological Services Related To Oil And Natural Gas;2) WholesaleTrade Of A Variety Of Goods Without A Dominant Product (469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286.22万元,净资产为3,086.77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89.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亿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亿元) | 项目实施主体 |
1 | 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 | 3.96 | 3.76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 |
2 | 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LNG运输船项目 | 7.05 | 6.01 | CETS HK |
3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 | 1.53 | 1.37 | 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 |
4 | 海底管道巡检项目 | 1.47 | 1.47 |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5 | 深水环保项目 | 1.59 | 1.59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 |
6 | 装备改造项目 | 1.84 | 1.84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
7 | 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 | 6.29 | 6.29 | 南海西部石油油田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8 | 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 15.00 | 15.00 | 海油发展 |
合计 | 38.73 | 37.33 |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快速大幅增长,资产负债结构配比将更趋于合理,偿债能力有效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虽然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导致本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实现收益,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逐渐上升,并使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保持较高水平。
(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仅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营运发展能力,继续发挥本公司竞争优势,加快技术进步,从而提高本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本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为将本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服务公司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除在重大事项部分已提示的风险外,本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石油及天然气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将拉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及工业行业生产能力的扩张,从而刺激石油及天然气产品消费的增长,扩大对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等服务的需求;反之,当国民经济增长放缓或者出现衰退时,可能会减缓对本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给本公司的经营和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二)主要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液化气、凝析油、稳定轻烃等油气副产品,并从事海上柴油的运输和供应,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车用燃料、工业制造、化工生产等领域。上述产品的价格和毛利率水平直接受国际原油价格和市场需求情况的影响。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和市场需求状况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则将对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上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生产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可能使得本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水平随之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技术创新的风险
本公司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等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及生产各环节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均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专门领域高新技术的运用,是否掌握行业中的最先进的高端技术直接影响本公司在各专业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本公司能否保证对技术研发持续的人力物力投入,或利用合资合营、并购等方式引进尖端技术并吸收和再创新,将会对本公司的竞争力以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公司经营资质到期失效的风险
本公司业务范围较广,部分业务的日常生产经营需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若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未能及时续期,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五)环保产业发展前景的风险
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初具规模,作为一个典型的政策主导型行业,国家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以及近期大力倡导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将促进环保行业的持续发展。但是,环保产业属于新兴产业,产业的发展受到技术、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可能出现现有技术与服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同时,环保市场竞争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行业的高速增长给环保企业带来了外延式发展的机遇,行业中企业和资产整合也将加剧。这些因素使得本公司环保产业发展的前景存在不确定性。
(六)开拓新市场的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本公司计划在未来加大拓展新业务及海外市场的力度。拓展新市场将不可避免地承担风险,包括:本公司在市场进入时可能采用不恰当的发展策略;开拓市场可能导致公司的资金、人员及物资设备资源紧张;与市场上新进入、已存在的公司竞争,本公司可能难以赢得市场份额;进行海外业务拓展时,因对当地市场环境、监管法规等不熟悉,或因当地政府对外国公司的进入设定较高的进入门槛,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成功进入等。
(七)租赁物业瑕疵的风险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存在部分租赁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或未签署租赁协议的情况。虽然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土地、房产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土地、房产,上述租赁物业整体面积较小且具备可替代性,同时公司自承租上述物业以来,未发生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未影响公司对租赁物业的使用,但租赁期内若该等物业出现出租方
无法继续租赁给公司或该等物业遭到拆除等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重新选择经营场所,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潜在租赁物业(土地/房屋)瑕疵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租赁或使用相关物业,由此给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中国海油予以足额补偿。
(八)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中国海油直接持有本公司97.78%的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海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2.22%的股份,合计共持有本公司10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中国海油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作为控股股东,中国海油对本公司的方针政策、管理及其他事务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中国海油的利益可能与部分或全部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
(九)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风险
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的风险。例如,生产运营期海上作业的FPSO在排放污水时可能引起溢油事故。海上运输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后,存在可能造成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
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及法规要求,积极推进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有关的各项工作,在新建或技改项目实施及日常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环保政策的要求,确保以合理的成本达到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为履行环保义务,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保措施,包括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开展合规性评估、环保设施标定和环保督查等工作。
我国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本公司的设备、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可能会增加本公司用于环保的支出以及相应的经营成本。
(十)股市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A股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本公司的A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包括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到前述各类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十一)不可抗力的风险
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可能遭受诉讼、索赔而导致的风险
本公司虽然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产品瑕疵、产品交付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及其他原因可能使本公司遭受诉讼、索赔。如果本公司遭到诉讼、索赔,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为确保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本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施工合同、供销合同、借款合同等。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六节 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 ||
发行人: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CNOOC Energy Technology & Services Limited | |
法定代表人: | 霍健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 |
联系电话: | 010-8452 8003 | |
传真: | 010-8452 5164 | |
联系人: | 黄振鹰 |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毕明建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联系电话: | 010-6505 1166 | |
传真: | 010-6505 1156 | |
保荐代表人: | 齐飞、龙亮 | |
项目协办人: | 龚姝 | |
项目经办人: | 孔德明、黄宇健 | |
(三)分销商 | ||
分销商: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
住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C区七层717、719、720、721、723、725室 |
联系电话: | 010-5667 3781 | |
传真: | 010-5667 3785 | |
联系人: | 乔桥 | |
(四)发行人律师 |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吴刚 | |
住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 |
联系电话: | 010-6569 3399 | |
传真: | 010-6569 3838 | |
经办律师: | 吴刚、詹越 | |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张继平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联系电话: | 010-8560 6888 | |
传真: | 010-8560 6999 | |
经办律师: | 刘速、高巍、杜宁 | |
(六)会计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朱建弟 |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联系电话: | 021-2328 0000 | |
传真: | 021-2328 1763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蔡晓丽、王首一 | |
(七)资产评估机构 | ||
资产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胡智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4层 | |
联系电话: | 010-8800 0000 | |
传真: | 010-8800 0006 | |
经办资产评估师: | 陈志红、唐章奇、卢青、陈薇、杨沈斌 | |
(八)土地评估机构 | ||
资产评估机构: | 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蔡苏文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3号楼1401室 | |
联系电话: | 010-5166 7273 | |
传真: | 010-8857 9379 | |
经办土地评估师: | 王育、刘欣 | |
(九)股票登记机构 |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 |
联系电话: | 021-3887 4800 | |
传真: | 021-5875 4185 | |
(十)收款银行 | ||
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 |
户名: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账户: | 11001085100056000400 | |
(十一)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
联系电话: | 021-6880 8888 | |
传真: | 021-6880 4868 |
二、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 2019年6月11日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19年6月13日 |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 | 2019年6月14日 |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 | 2019年6月18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查询地点如下:
发行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联系人:黄振鹰
联系电话:010-84528003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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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四、查阅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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