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9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公司向参股公司信禾地产提供的借款金额为8,60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06月30日, 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年利率7%计算。
(二)延长借款期限的原因:信禾地产自有资金目前尚无法满足
其开发经营所需,旨在保障信禾地产所开发的项目顺利推进,此次延长其借款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信禾地产开发的项目位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
展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目前一期已预售,二期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一、概述
1. 公司、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江集团”)、漳州市通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发地产”)与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禾地产”)于2016年11月29日签订《协议书》约定:九龙江集团、漳州发展、通发地产按股比为信禾地产提供2亿元的借款额度,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2017年
6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公司于2017年0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0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按股比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8,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14日、2017年0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032))。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0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因信禾地产自有资金仍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同意按股比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8,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2018年07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018年10月,九龙江集团将其持有的信禾地产45%股权转让给漳州片仔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片仔癀资产”)。
2. 2019年0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06月30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年利率7%计算。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 九龙江集团、通发地产与片仔癀资产及公司均属同一国资主体控制的企业,除此外,九龙江集团、片仔癀资产、通发地产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延长参股公司借款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399号漳发晟港名都17幢01号
法定代表人:刘艺飞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片仔癀资产持有45%股权;漳州发展持有43%股权(直接持有13%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通发地产持有12%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禾地产经审计的总资产77,985.96万元,负债68,533.55万元,净资产9,452.41万元,资产负债率87.88%;
截至2019年3月31日,信禾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3,618.77万元,负债74,268.13万元,净资产9,350.64万元,资产负债率88.82%,目前尚未产生收益。
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信禾地产各股东方均按出资比例为信禾地产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协议各方甲方:漳州片仔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乙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漳州市通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方: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从2019年7月1日起为信禾地产提供2亿元的借款额度,各股东按股比承担提供,其中:片仔癀资产提供9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漳州发展提供8600万元的借款额度,通发地产提供2400万元的借款额度。上述借款期限从2019年7月1日起至 2020年6月30日止(经各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归还),如后续仍需提供相关借款支持,甲、乙、丙、丁四方再另行协商。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为信禾地产提供上述借款,其借款利息按以下方式计算:
1.利息按信禾地产各股东实际出资到帐的金额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年利率7%计算;
2.利息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3.利息支付方式:甲、乙、丙三方向信禾地产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信禾地产于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利息。
第三条 信禾地产承诺: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信禾地产有义务接受甲、乙、丙三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信禾地产
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四条 违约责任若信禾地产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限支付利息时,按每日千分之一以应付未付本息及逾期天数为基础计付违约金。
第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四方盖章或签字并经各方履行相关程序后生效。
五、风险防范及对公司的影响
信禾地产自有资金目前尚无法满足其开发经营所需,公司本次对其延长借款期限旨在保障信禾地产所开发的项目顺利推进,此次延长参股公司借款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该项目地块位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目前一期已预售,二期工程建设正有序进行,公司将积极跟踪信禾地产所开发项目的进度情况,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风险可控,同时,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对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有利于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662万元(含上述对参股公司提供的8,600万元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0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提供不超过9,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天同地产开发的2011G10地块完成二级开发时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已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花都置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后10%股比为花都置业提供4,06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至2018年11月30日止,花都置业其他股东方均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
2019年0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止,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花都置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062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3.协议书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