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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8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公司向参股公司花都置业提供的借款金额为4,062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

(二)延长借款期限的原因:花都置业开发的项目尚处于控规方

案的调整报批阶段,为确保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三)花都置业所开发的项目地块区位优势明显、配套完善,市

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一、概述1.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花都置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后10%股比为花都置业提供4,06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至2018年11月30日止,花都置业其他股东方均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一年期)计算(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已届满,鉴于花都置业尚无法通过融资形式解决自身的资金需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与其他股东方就延长股东借款期限的相关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均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公司于2018年12月0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8)。

2. 2019年0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止,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若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本次延长参股公司借款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 所: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法定代表人:蔡明辉

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与管理;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百货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花都置业经审计的总资产 82,416.85万元,负债44,156.40万元,净资产38,260.45万元,资产负债率53.58%;

截至2019年3月31日,花都置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2,868.57万元,负债44,619.85万元,净资产38,248.72万元,资产负债率53.84%,目前尚未产生收益。

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均按出资比例为花都置业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协议双方

甲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目前花都置业开发的项目尚处于控规方案调整报批阶段,为确保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漳州发展向花都置业提供的借款金额4,062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止。若其他股东方未能延长借款期限或延长借款期限较短,则漳州发展前述借款的借款期限也作相应调整。经花都置业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

第二条 甲方为花都置业提供的上述借款,其借款利息按以下方式计算:

1. 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

算;

2. 利息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3. 利息支付方式:甲方向花都置业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花都置业于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利息。

第三条 花都置业承诺: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花都置业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花都置业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花都置业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限支付利息时,按每日千分之一以应付未付本息及逾期天数为基础计付违约金。

第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风险防范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参股公司花都置业延长借款期限是基于为确保花都置业的资金需求,保障花都置业开发的地产项目顺利推进,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花都置业负责开发的项目地块位于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漳州百里花卉走廊黄金地段的漳浦马口东南花都整体规划区内),漳浦马口东南花都是国家4A旅游景区和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地块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配套完善,预计将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将积极协调和配合花都置业所开发项目控规方案的调整和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开发经营,以更好地确保股东权益的实现。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旨在确保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花都置业所开发的地产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将积极跟踪参股项目开发经营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对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有利于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662万元(含上述对参股公司提供的4,062万元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4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0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提供不超过9,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天同地产开发的2011G10地块完成二级开发时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已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2017年06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及 2017年0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8,6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2017年07月01日起至2018年06月30日止。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0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因信禾自有资金仍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同意按股比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8,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从2018年07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信禾地产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8,600万元。

九、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3.协议书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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