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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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06月0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花都置业”)提供的4,062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旨在确保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参股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花都置业所开发的地产项目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将积极跟踪参股项目开发经营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8,60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06月30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年利率7%计算。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还。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参股公司的借款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风险可控,同时,其他股东方也均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9年06月28日以现场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延长参股公司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