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3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9年06月12日在无锡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的原则上参与的,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雅俐

郝德明任小艳

冯凯燕2019年0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