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宝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9日以电话及电邮方式通知全部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许文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可以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经核实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