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新一届经营班子人员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 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成员李云、苏秦、陈善民、孔庆富等4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 对李云、陈善民、孔庆富、苏秦等4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 同意公司对李云、苏秦、陈善民、孔庆富等4人的聘任。
4.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为经营班子正常换届。
公司独立董事:王晓梅 刘雪亮 黄梦露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