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及《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建设总监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夕林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夕林先生简历附后。
二、关于解聘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李满生先生公司技术总监职务,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李满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满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11日
附:
沈夕林个人简历
沈夕林,男,1972年6月出生,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国家一级建造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河南电力安装公司从事热控安装和技术工作,2001年11月—2006年12月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任郑州市农网工程项目经理、多经龙珠公司副经理、商丘天龙公司电厂项目经理、平顶山计民线项目经理;2007年3月—2008年2月任浙江西子联合公司任工程部副部长兼柬埔寨热电EPC项目经理。2008年3月加入凯迪,先后担任山西关铝EPC项目副经理、安徽望江生物质电厂EPC项目经理、凯迪东北区域项目经理等职务,2014年8月至今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夕林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沈夕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