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补充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被轮候冻结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经事后复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持有数量”填写为“轮候冻结股数”导致部分信息披露有误以及存在部分信息遗漏,现予以更正、补充如下:
一、更正事项
更正前:
“……
二、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股数(股) | 轮候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飞马投资 | 是 | 515,184,955 | 2019-05-31 | 36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飞马投资 | 是 | 515,184,955 | 2019-05-31 | 36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黄壮勉 | 是 | 310,781,250 | 2019-06-03 | 36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经了解,截至目前飞马投资及黄壮勉尚未收到与上述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
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更正后:
“……
二、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股数(股) | 轮候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飞马投资 | 是 | 9,630,000 | 2019-05-31 | 36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飞马投资 | 是 | 25,630,000 | 2019-05-31 | 36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黄壮勉 | 是 | 310,781,250 | 2019-06-03 | 36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经了解,截至目前飞马投资及黄壮勉尚未收到与上述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或通知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补充事项
1、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55,688,9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72%;累计被冻结股份为743,627,3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9%,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为8,266,174,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11%。黄壮勉持有本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0%;累计被冻结股份为310,78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0%,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为3,805,693,1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0.25%。
2、有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冻结/被轮候冻结,主要系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股票质押业务发生违约或自身其他事项,有关方申请财产保全;以及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公司被有关方提起诉讼/仲裁等所致。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02)、2018 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以及2019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股份被冻结等事项,如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信息更正、补充外,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被轮候冻结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更正、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