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与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四年。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不超过四年,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同时为便于顺利开展业务,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融资租赁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融资租赁方式介绍如下:
(一)售后回租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相应的售后回租合同,将选定的部分自有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由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公司及台州联化按照售后回租合同从融资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资产,按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留通过租赁取得的使用权。
租赁期满,公司及台州联化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协议主要内容(一)公司及台州联化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二)公司及台州联化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四年。
本次融资租赁为拟开展业务的授权,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融资租赁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额度。
三、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解决公司中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