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将公司现有直读式电子远传水表打造成质量可靠、运行稳定、品种齐全的产品系列,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股份"、"本公司"、"公司")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拟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由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三川积成")。投资双方已于2010年4月19日签订《设立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书》。
本次投资事项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并已经公司于2010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主体为三川股份和青岛积成。
青岛积成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产业基地G3楼112A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强;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控股股东: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拟定注册资本:500万元;
拟定注册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
法定代表人:童保华;
拟定经营范围:直读式电子远传水表、抄表智能终端、抄表收费软件系统的生产、销售、咨询与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双方在《设立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书》中约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三川股份以现金的形式出资人民币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青岛积成以现金的形式出资人民币245万元,出资比例为49%。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注册资本金将逐步增加,双方按照此次出资比例现金出资。
三川股份向新设公司提供基表生产组装技术;青岛积成向新设公司提供直读水表电路总成、抄表系统、水务管理系统等方面的技术以及相应的工艺文件和检测设备。新设公司在存续期间,对上述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改进、研发的相关专有、专利技术无偿使用。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川股份委派3名,青岛积成委派2名,董事长由三川股份委派人员担任。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总经理由青岛积成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同意后聘请就职。三川股份委派人员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在公司存续期间一直有效。
五、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利用三川股份的品牌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利用青岛积成在电子直读表和自动化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将现有直读式电子远传水表打造成质量可靠、运行稳定、品种齐全的产品系列,尽快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在三年内发展成中国远传水表的领先企业。
该项投资成功,可以培育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项投资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和技术等风险。若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和房地产行业本身存在的景气程度的变化,都将影响项目产能和预期收益的充分实现。此外,项目还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和产品质量控制与认证的风险。尽管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但投资者仍应对上述风险予以特别关注。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