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同意提名陈炎顺先生、潘金峰先生、刘晓东先生、王晨阳先生、宋杰先生、孙芸女士、高文宝先生、历彦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廷杰先生、王化成先生、胡晓林先生及李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意见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的劳动权益,现行标准为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根据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结合市场综合水平,拟自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起相应调整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津贴标准更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履行义务,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同意《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轩
2019 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