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5月2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收到贵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220 号)。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墨龙或公司) 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审会计师,现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贵所在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问题“1、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4.52亿元,同比增长5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9,248万元,同比增长143.11%,国内业务毛利率为18.01%,同比提高12.61个百分点,国外业务毛利率为5.65%,同比下降19.19个百分点。
(2)请公司说明本报告期销售政策是否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管理层对近两年的销售政策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销售政策较上年未发生较大变化,但是市场策略有所调整。2018年以来,随着国内油田对油套管的需求大幅增加,公司市场策略随之调整,将销售重心转向国内油套管市场,相应减少了普管的产销量。与此同时,公司调整了普管的销售结算方式,由原来的赊销为主改为带款提货或货到付款为主。
(二)公司管理层对有关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销售商品合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接受商品时点确认收入。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收入确认,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等情形。
(三)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我们了解和评价山东墨龙公司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我们选取样本并检查销售及服务合同,了解山东墨龙在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履行相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的条款及安排,评估山东墨龙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实质性测试,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及客户的签收单,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并评估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山东墨龙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对主要产品本年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年比较分析等;
—执行截止测试审计程序,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和发出商品函证程序。(四)我们的意见
我们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未发现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收入等情形。
二、问题“2、2018年,公司因“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确认其他收益2,873万元,2018年末公司对寿光市上口镇财政经管统计站存在应收“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1,823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补助项目的发放依据、款项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金额的确定依据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六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金额计量。
(二)公司管理层对相关问题的回复
1. 公司管理层对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的发放依据的回复为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寿光市上口镇政府出台政策,对再生资源经营单位每月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补助。根据该政策,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市懋隆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每月按照再生资源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增值税税率×56%)计算应收补助资金并记入当期损益。
2. 公司管理层对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的款项到账时间的说明2018年公司因“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确认其他收益2,873万元,其中1,050万元扶持补助资金于2018年当年到账,其余1,823万元扶持补助资金于2019年5月17日前陆续到账,详见下表:
补助资金到账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2018/4/16 | 388,000.00 |
2018/5/15 | 1,420,000.00 |
2018/6/13 | 1,524,000.00 |
2018/7/12 | 1,661,000.00 |
2018/8/15 | 760,000.00 |
2018/9/14 | 2,213,000.00 |
2018/11/27 | 2,530,000.00 |
2018年收款小计 | 10,496,000.00 |
2019/3/1 | 6,000,000.00 |
2019/3/6 | 4,900,000.00 |
2019/3/19 | 1,555,000.00 |
2019/4/12 | 1,334,870.00 |
2019/4/22 | 1,466,000.00 |
2019/5/17 | 2,978,899.37 |
2019年收款小计 | 18,234,769.37 |
合计 | 28,730,769.37 |
3. 公司管理层对计入当期损益金额的确定依据的说明由于该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且具有无偿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属于政府补助。由于公司在报告期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和第七条,可以确认政府补助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虽然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收到全部补助资金,但公司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故公司在确认与此项补助相关的收入成本并且相关资料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应收补助金额确认其他收益和其他应收款。由于该补助是根据再生资源销售额给予的补助,且不是商品对价的组成部分,与形成长期资产无关但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故判断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按照总额法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三)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我们检查了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的政府拨款文件、当期及期后收款凭证等支持性记录文件等;
—我们对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来源、资金性质及款项用途向拨款单位进行函证;
—我们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与再生资源商品采购及销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我们对公司与再生资源商品采购和销售相关的支持性凭据进行了检查;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讨论,对山东墨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检查,以判断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我们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再生资源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三、问题“3、年报显示,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相关案件涉案金额3,826万元,公司相应计提预计负债共1,278万元,请公司结合诉讼事项进展,说明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说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测算依据,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管理层对诉讼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的说明
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遭到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已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825.88万元。公司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748.97万元,预计负债科目余额为1,278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处理投资者赔偿事宜,相关诉讼已陆续调解结案。截止本函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支付投资者赔偿款1,473.64万元。公司已根据相关诉讼进展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应年度损益,索赔款的赔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管理层对计提预计负债的测算依据的说明
1.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2.公司管理层对计提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的说明根据以上准则规定,公司预计负债测算情况如下:
(1)已经判决或调解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涉案金额1,186.40万元,实际判决或调解赔偿金额为470.94万元,实际赔偿比例为39.69%。该部分已从“预计负债”科目转入“其他应付款”。
(2)对于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但一方或双方上诉的案件涉案金额1,811.32万元,公司按照一审判决金额681.76万元计提了预计负债。
(3)对于已开庭未判决或尚未开庭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涉案金额828.15万元。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鲁民终1646号民事判决,应剔除的系统风险影响比例为28%,投资人损失中剩下的72%为非系统风险影响。公司按照起诉金额和公司应承担的非系统风险比例72%计提预计负债596.27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案件状态 | 涉诉金额 | 判决赔付或调解结案金额 | 计入预计负债金额 | 计入其他应付款金额 |
已经判决或调解结案 | 11,864,046.64 | 4,709,373.76 | 4,709,373.76 | |
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但一方或双方上诉 | 18,113,218.51 | 6,817,623.04 | 6,817,623.04 | |
已开庭未判决或尚未开庭 | 8,281,538.23 | 5,962,707.53 | ||
合计 | 38,258,803.38 | 11,526,996.80 | 12,780,330.57 | 4,709,373.76 |
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公司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748.97万元,公司根据案件
的不同进展情况分别计提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充分、计提金额谨慎。
(三)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我们与代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律师进行了沟通,对相关案件信息进行了发函确认;
—我们获取了公司提供的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明细表,通过检查相关案件的起诉状、判决书及调解协议等资料,确认案件状态、起诉金额或裁决赔付金额等案件信
息真实、准确;
—我们 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虚假称述有关的案件信息,与公司提供的公司提供的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汇总表进行核对,对相关诉讼信息的完整性进行了检查;
—我们对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进行了检查和重新计算;
—我们与管理层沟通讨论,对山东墨龙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会计处理进行分析检查,以判断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我们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充分、谨慎的计提了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
四、问题“5、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60亿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23亿元,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为18.64%,较上年下降3.56个百分点。
(1)请公司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变化以及主要客户还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较上年下降及组合计提时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票据2.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1亿元,请公司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关于对问题“5、(1)”的回复
1.公司管理层对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较上年下降的说明由于公司本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山东墨龙采用以组合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2018年1月1日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进行了追述调整。虽然年末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相比2018年1月1日的计提比例下降3.56个百分点,但是两个时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按照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保持一致,详见下表。坏账比例变化主要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发生变化,年末坏账准备余额比年初增加2,039.59万元,但是由于期末账龄6个月内应收账款余额相比期初增加2.14亿元,对整体计提比例产生稀释作用,导致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下降。
按照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7,268,066.12 | 5,072,680.67 | 1.00 |
1-2年 | 4,828,632.86 | 2,414,316.43 | 50.00 |
2-3年 | 13,640,571.89 | 10,230,428.92 | 75.00 |
3-5年 | 88,002,272.99 | 74,801,932.04 | 85.00 |
5年以上 | 20,934,226.13 | 20,934,226.13 | 100.00 |
合计 | 634,673,769.99 | 113,453,584.19 | — |
续表
账龄 | 2018年1月1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0,075,287.59 | 3,100,752.88 | 1.00 |
1-2年 | 15,981,856.06 | 7,990,928.03 | 50.00 |
2-3年 | 31,581,578.38 | 23,686,183.79 | 75.00 |
3-5年 | 66,994,576.21 | 56,945,389.78 | 85.00 |
5年以上 | 9,470,925.12 | 9,470,925.12 | 100.00 |
合计 | 434,104,223.36 | 101,194,179.59 | — |
2.管理层在组合计提时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虽然公司近5年没有核销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但是公司近5年历史经验表明:应收款账龄超出1年以上信用风险就显著增加,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账龄超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很可能发生全部信用损失,故以近5年账龄在3年以上应收款项(不含按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的尚未回款率作为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由于账龄一旦超过5年,基本确定会发生全部信用损失,故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对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龄达到3年以上的,其账龄都是从最早一年以内逐年向后迁徙形成的,故利用每一个账龄阶段向高一阶段账龄阶段的迁徙率×高一阶段账龄阶段的历史损失率确定该账龄阶段的历史损失率。公司通过综合考虑销售政策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变化、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和历史特殊因素等前瞻性资料,对账龄迁徙率进行前瞻性调整,进而影响最终损失率的计算。经计算,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为85%。账龄2-3年迁徙至3年以上考虑前瞻性后的迁徙率为90%,乘以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为85%,计算得出账龄2-3年的估计损失率为76.50%,经取整最终选定为75%;账龄1-2年迁徙至2-3年的考虑前瞻性后的迁徙率为65%,乘以账龄2-3年的估计损失率76.50%,计算得出账龄1-2年的估计损失率为49.73%,经取整最终选定为50%。
虽然计算各账龄迁徙率历史平均值时选取了最近5年的数据,但由于公司近两年市场策略及客户结构发生改变,前3年的数据已不具备太大参考性,所以在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前瞻性分析时主要选取近两年的变化趋势进行估计。自2017年以来,国内油田对油套管的需求持续增长,低毛利的普管类产品在公司的产品结构中占比下降且结算较为及时,故近两年账龄1年以上的新增普管客户极少。公司的油套管客户主要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油田及其下属单位,客户信用度较高,账期一般在6个月以内,所以从2017年开始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7-12个月的占比不到1%,账龄从0-6个月迁徙至7-12个月的比例也在1%以内。结合近5年来应收账龄从1年以内迁徙至1-2年的比例逐步下降至1.64%考虑,未来账龄从1年以内迁徙至1-2年的比例不超过2%。故公司将1年以内迁徙至1-2年并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迁徙率定为2%,乘以账龄1-2年的估计损失率49.73%,计算得出账龄1年以内考虑前瞻性后的损失率0.99%,取整以1%作为最终损失率。由于账龄1年以内拆分成0-6个月和7-12个月两个账龄段难以套用现有预期损失减值模型进行计算,故只能将账龄1年以内作为一个账龄段进行测算。因此,将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定为1%符合公司该账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实际情况,该比例是合理的。公司近五年母公司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不含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明细如下:
单位:元
账龄 | 2014年末余额 | 2015年末余额 | 2016年末余额 | 2017年末余额 | 2018年末余额 |
0-6个月 | 390,667,256.30 | 261,570,351.70 | 88,301,819.95 | 292,139,502.12 | 506,010,565.70 |
7-12个月 | 185,924,175.62 | 120,826,178.19 | 41,319,019.55 | 1,436,145.50 | 492,614.30 |
1年以内合计 | 576,591,431.92 | 382,396,529.89 | 129,620,839.50 | 293,575,647.62 | 506,503,180.00 |
7-12个月占0-6个月的比例 | 47.59% | 46.19% | 46.79% | 0.49% | 0.10% |
7-12个月占1年以内的比例 | 32.25% | 31.60% | 31.88% | 0.49% | 0.10% |
3. 公司管理层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的说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常宝股份(002478)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常宝股份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11%;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华菱钢铁(000932)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华菱钢铁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5.34%;我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8.71%。从数据比较可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谨慎的。与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名称 | 应收账款原值(万元) | 坏账准备(万元) | 计提比例 |
山东墨龙 | 65,964.00 | 12,344.01 | 18.71% |
常宝股份 | 72,899.28 | 3,725.54 | 5.11% |
华菱钢铁 | 379,519.49 | 58,216.69 | 15.34% |
由于相关可比上市公司本年均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然按照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导致按照账龄组合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又选取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近行业的上市公司鞍钢股份(000898)、马钢股份(600808)和江西铜业(600362)(以下用“相关可比公司”代称)进行比较,相关公司2018年12月31日按照账龄组合对各账龄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山东墨龙 | 鞍钢股份 | 马钢股份 | 江西铜业 |
1年以内 | 1.00% | 0.00% | 1.00% | 0.01% |
1-2年 | 50.00% | 3.20% | 14.00% | 6.37% |
2-3年 | 75.00% | 9.90% | 51.00% | 35.19% |
3-4年 | 85.00% | 28.90% | 96.00% | 100.00% |
4-5年 | 37.7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经对比可以看出,公司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不高于相关可比公司,该计提比例较为谨慎。由于公司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以及结算模式与相关相近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一旦达到1年以上信用风险就显著增加,所以公司对账龄1-2年和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高于相关可比公司,相关计提比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账龄3-5年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近5年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尚未回款率作为预期损失率,与相关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对于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相关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组合计提时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定为1%较为充分、谨慎。
4.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复核山东墨龙管理层用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数据及关键假设的合理性,结合债务人历史信用情况、历史违约证据和违约比率,以及本期已观察到的债务人财务信用状况的变化,来判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从而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识别的合理性;
—获取山东墨龙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分析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分析山东墨龙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坏账发生情况,结合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历史、本年及期后回款评价,了解可能存在的回收风险,分析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我们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对问题“5、(2)”的回复
1. 公司管理层对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分析
公司期末应收商业承兑票据2.72亿元,相关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都是中石油和
延长油田及它们的下属单位。中石油为央企,延长油田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资信状况都比较良好。2018年公司累计收到中石油和延长油田及他们的下属单位开出的商票6.52亿元,除上述未到期2.72亿元,其余全部兑付。对于尚未到期的2.72亿元商业承兑票据,其中1.49亿元用于在昆仑银行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不再占用保证金),实际相当于银承保证金,0.94亿元用于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因为出票人信用程度好,都是大型国企,社会认可程度高,部分供应商愿意接受相关商票),未予终止确认。期末公司仅持票0.29亿元,均为2018年12月26日至28日出票,公司尚未用于质押或背书,相关票据已于2019年1月15日质押给昆仑银行。
如上文“2.管理层在组合计提时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所述,2017年至2018年母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7-12个月的占比从0.49%降至0.10%,账龄从0-6个月迁徙至7-12个月的比例从0.49%降至0.10%。和公司将1年以内迁徙至1-2年并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迁徙率定为2%计算出的预期损失率1%相比,期末账龄0-6个月的应收账款减值风险极低。截至本函公告日,2018年末未到期的2.7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兑付2.38亿元,只有0.3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由于账龄0-6个月内的应收款项和账龄0-6个月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对象基本一致,故可以判断期末账龄0-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值风险基本为0。
公司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状况和历史 履约情况的判断,认为2018年末未到期的2.7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概率为0,故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 我们执行的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对出票人/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历史兑付情况、工商信用信息情况进行了检查;
—对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库存票据进行监盘,对已质押或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函证;
—选取样本对出票人在本年及期后的承兑付款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出票人/背书人的履约情况;
—登陆公司接收电子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银行账户网上银行,查询流经票据的票面信息及流转信息等。
3. 我们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合理的,未发现不合理的情形。
五、问题“6、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5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为1,494万元。请公司结合存货的库龄和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二)公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情况的分析
公司根据期末存货库存情况,对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及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对原材料区分材料库龄,采用报告期末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原材料中占比较大的备品备件,采用向供应商询价或采用网上询价方式,测算期末可变现净值;对于发出商品(有销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测算期末可变现
净值;对于产成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区分大类进行测算:对于油管类和套管类(含普管类)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油套管(含普管类)单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逐一测算可变现净值;对于其他类别的产成品,由于期末金额占比较小按照大类测算跌价率,其中阀体类、抽油泵类、抽油杆类产品对外销售毛利率较高,期末不存在减值。对于管类自制半成品(既可用于连续加工成产成品,也可直接对外销售)由于半成品规格型号较多,每个半成品进一步加工成产成品的规格、型号选择性也较为多样,故按照进一步加工成的产成品大类的跌价率测算半成品跌价准备。
2018年以来公司生产销售保持良好态势,产品销售价格相比上年上升明显,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价格及毛利率较去年大幅提升,公司按照上述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及方法, 2018年对存货共计提存货跌价906万元,转回或转销1,70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493.84万元。
2018年公司通过加强库存管控,存货库龄较上年明显缩短。2018年度,1年内存货
金额占比87.05%较上年的69.75%增加17.3个百分点,1-2年存货金额占比2.46%较上年的5.06%减少2.6个百分点,2年以上存货金额占比10.49%较上年的25.19%减少14.7个百分点。
2018年,公司通过加强对库存管控,加大了库存产品的销售力度,从而降低库存,增加存货周转速度。2018年存货周转率为3.82次、周转天数为94.24天,相比2017年存货周转率3.23次、周转天数为111.46天,存货周转天数缩短17.22天,存货周转速度提高,公司存货变现能力增强。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常宝股份(002478)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常宝股份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1.31%;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华菱钢铁(000932)公开披露的2018年年报显示,华菱钢铁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0%;我公司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1.41%。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情况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谨慎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
类别 | 山东墨龙 | 华菱钢铁 | 常宝股份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444,194,514.71 | 6,495,298.33 | 1.46 | 3,227,500,100.42 | 0.00 | 285,503,301.15 | 387,211.54 | 0.14 | |
在产品 | 211,490,453.03 | 3,397,807.05 | 1.61 | 629,332,809.78 | 0.00 | 133,900,185.84 | |||
自制半成品 | 285,096,070.69 | 0.00 | 448,166,992.99 | 11,489,537.18 | 2.56 | ||||
库存商品 | 395,379,028.81 | 5,043,310.44 | 1.28 | 2,359,504,085.20 | 0.00 | ||||
在途物资 | 26,345,025.59 | ||||||||
委托加工物资 | 6,635,709.77 | 2,033.49 | 0.03 | 6,873,178.89 | |||||
低值易耗 | 4,060,886.35 | ||||||||
辅助材料 | 208,110,893.94 | 0.00 | |||||||
备品配件 | 454,528,209.05 | 0.00 | |||||||
燃料 | 271,255,025.09 | 0.00 | |||||||
合计 | 1,057,699,706.32 | 14,938,449.31 | 1.41 | 7,435,327,194.17 | 0.00 | 904,849,570.81 | 11,876,748.72 | 1.31 |
3.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审计程序: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执行存货的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取得山东墨龙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年的变化情况;—查询本年度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了解2018年度原材料价格的走势,检查分析管理层是否考虑这些因素对山东墨龙存货可能产生减值的影响;
—取得山东墨龙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等资料,执行存货减值测试程序,检查分析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通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是否总体符合行业存货减值状况;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讨论,对山东墨龙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检查,以判断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 我们的意见
我们通过执行上述程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谨慎的计提了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