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相关的议案。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57,000万元(含157,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 调整前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 调整后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000万元(含157,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 调整前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聂庄至东港站增二线及东港站改造工程PPP项目 | 132,971 | 66,000 |
2 | 支付购买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尾款 | 44,062 | 44,000 |
3 | 股份回购项目 | 30,000 | 3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 | 60,000 |
合计 | 267,033 | 200,000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 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聂庄至东港站增二线及东港站改造工程PPP项目 | 132,971 | 66,000 |
2 | 支付购买北京华高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尾款 | 44,062 | 44,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7,000 | 47,000 |
合计 | 224,033 | 157,000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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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