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9-040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4号)文件《关于核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用8,94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64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391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19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42,000.00 | 6,757.92 | 16.9% | 2019年9月1日 |
2 | 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 | 25,500.00 | 14,585.23 | 57.2% | 2019年9月1日 |
3 |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21,148.80 | 680.27 | 3.22% | 2019年9月1日 |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 |
1 |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2019年9月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 |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2019年9月1日 | 2020年6月30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考虑到国产碳纤维整体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进步空间,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按照项目规划从外围附属工程开始实施,一方面持续以自有资金强化研发投入和募投项目工艺、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实现在更高的技术水平上完成募投项目建设。经过两年努力,公司“高强型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技术”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500米/分钟级原丝纺丝速度的稳定运行,并于2019年3月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该产业化技术成为国内首创,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募投项目的工艺技术储备更加完善,建设条件更加成熟,根据该募投项目新的建设规划和建设安排,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方案不变,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需要延迟。
2、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因前期该项目建设用地由于受当地道路规划占用影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导致项目进度推迟。目前该项目的厂房建设等土建工程正在顺利建设中,设备选型和订购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可以2019年底前到位,部分长周期进口设备时间需要延迟到2020年交付,导致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迟。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