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12 证券简称:粤金曼5 公告编号:2019-029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6月5日起
(二)变更前后的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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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年 | 5% | 4.75%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楼的预计使用年限为 30年,残值率为5 %(公司及子公司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一般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年 | 5% | 4.75% |
总部办公楼 | 平均年限法 | 30 年 | 5% | 3.17% |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拟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总部办公楼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折旧年限由目前的 20 年调整为30年(公司及子公司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公司资产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能够促进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