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外,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860,750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48,537.9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6元(含税)。根据《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27元/股调整为13.67元/股(14.27元/股-0.60元/股=13.67元/股)。若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前,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回购价格再次进行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13名激励对象2018年度所在组织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90分,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综上公司将对上述14名激励对象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32,8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67元/股。若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前,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签字文件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