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6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7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的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及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分析,同时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发表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2019年6月7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