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经纬辉开: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第一期解锁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036,000股调整为8,902,566股,授予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小平、娄爽、柳士明2019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