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12 证券简称:粤金曼5 公告编号:2019-027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7人,出席会议 7 人,会议由张旭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在18个月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且不限于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或并购贷款或项目贷款或融资租赁贷款(包括直接贷款、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8个月内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事项的具体手续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拟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楼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折旧年限由目前的 20 年调整为30年(公司及子公司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保持不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召开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10:00召开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8号国际创智园10座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续聘 2019 年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终核定为准)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在18个月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8个月内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事项的具体手续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9年 6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于2019年6月26日17:00 前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8号国际创智园15座2楼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在截至会议召开前 1 天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周忻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港口路8号国际创智园15座2楼
5、联系电话:0755-86780020
四、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