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