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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2018年1月17日、2018年7月12日,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主要是为了规避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降低终端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

2、拟投入金额

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可以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

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四、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范围、组织机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六、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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