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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签署后其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履行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具体估计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

2、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1、为深化布局烷烃资源产业链上、中游资源,进一步拓展上游资源采购渠道,加速推动公司烷烃资源深加工产业和LPG贸易业务的发展,增厚公司持续赢利能力,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做大做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石化产品国际贸易,主要以石脑油、液化气、甲醇、对二甲苯、

乙二醇、纯苯及芳烃和烯烃等石化产品为主要支柱商品的经营体系。

注册登记证号:38432174-000-09-18-8公司与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 内容

1、合作各方:

买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方卖方: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2、合作方向及合作内容:

买卖双方同意该协议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卖方每年供应买方约400,000吨液化石油气(丙烷和/或丁烷),具体价格以及交货细节、付款方式等待买卖双方商定。其他可能的合作方向,双方在合作中逐步发掘和实施。

3、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签署日期起生效,卖方暂定自2019年5月起交货给买方。双方可于本协议到期前的3个月商谈续签事宜。

4、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此协议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此协议订立过程中相关的沟通信息及其他与此协议相关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5、其他约定

本协议的履行主体含买卖双方的关联方及指定的合作方。

本协议为双方之间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可以依据本协议,就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协议、合同;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与后续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发生冲突时,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自买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由LPG贸易向深加工产业成功战略转型,通过渠道资源整合、并购等方式,已实现了对上游国际原料资源深度掌握,中游形成远洋船队+仓储基地+码头岸线的全物流通道布局,对下游烷烃资源深加工产业的发展起到坚实支撑作用,全产业链优势明显。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上游资源采购渠道,

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资源禀赋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LPG贸易规模、增强LPG定价权和交易话语权;有利于新材料产业的全面发展。

3、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本合作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可以依据本协议,就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协议、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1、本协议签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七、备查文件1、《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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