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陈学军、Rudolf Maier、王晓东、欧建斌、张晓耕、陈玉东、华婉蓉、俞小莉、楼狄明、金章罗、徐小芳),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公司本次投资涉及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学军、张晓耕、华婉蓉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超过参会非关联董事票数的1/2,该议案获得通过。
副董事长Rudolf Maier、董事陈玉东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具体的弃权理由如下:
公司第二大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博世公司”)持有威孚高科14.16%的股份。鉴于威孚高科本次关联投资所从事的项目与德国博世公司的相关业务存在一致性,为保证对公司投资事项决议的公平公正,故对该议案表决为“弃权”。
在汽车行业技术产业创新升级的重要时期,为顺应汽车行业“新四化”(即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亿元与大股东无锡产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9.1亿元)、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亿元)、初芯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亿元)、无锡思帕克微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6亿元)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从事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开发和销售及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等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拟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亿元。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 月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将公司本次关联投资的具体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汽车行业技术产业创新升级的重要时期,为顺应汽车产业“新四化”的发展趋势,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本次参与共同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兴市场的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本次关联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投资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