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9年6月4日经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9日9: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公告编号:2019-021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5,865,001.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865,001.39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将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
(二)审议《关于提名于善利为公司董事》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由于公司原董事张利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拟提名于善利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
公告编号:2019-021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9日8:00-9: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5954141105
(二)会议费用: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