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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泰控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4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证券代码:0023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住所/通信地址
李家权四川省绵竹市遵道镇***号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绵竹市南轩路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公司声明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三泰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认可(若有)。审批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相关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并承诺:

1、本单位/本人承诺已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单位/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3、本单位/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单位/本人所出具的文件以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单位/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单位/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合称“证券服务机构”)承诺: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1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5

二、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 ...... 6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 ...... 8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变化情况 .................................... 9

五、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 9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1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12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21

十、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被否决的情形 ...... 23

十一、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23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4

十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情况的说明 ...... 24

重大风险提示 ...... 26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26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28

三、其他风险 ...... 3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4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46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 46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58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8

五、主营业务概况 ...... 58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59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0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61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 61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 61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 6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3

一、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 63

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 63

三、其他重要事项 ...... 77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79

一、基本情况 ...... 79

二、历史沿革 ...... 79

三、产权控制关系 ...... 83

四、主要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 85

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99

六、龙蟒大地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47

七、财务情况 ...... 184

八、股东出资的合法存续情况 ...... 187

九、龙蟒大地最近三年的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 188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90

一、标的资产评估值 ...... 190

二、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 190

三、本次评估的假设 ...... 191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 194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 239

六、评估结论及分析 ...... 327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331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评估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 337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339

一、协议主体 ...... 339

二、标的资产及其价格、定价依据 ...... 339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 339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 341

五、过渡期损益 ...... 341

六、人员安排 ...... 342

七、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342

八、利润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 ...... 343

九、超额业绩奖励 ...... 345

十、交割后事项及违约责任 ...... 345

十一、协议生效条件 ...... 347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48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348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351三、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意见 ... 355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359

二、交易标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分析 ...... 365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390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26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443

一、标的公司的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信息 ...... 443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信息 ...... 451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455

一、同业竞争 ...... 455

二、关联交易 ...... 457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473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473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475

三、其他风险 ...... 479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81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481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说明 ...... 481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 48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483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485

六、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488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488

八、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 ...... 492

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其他信息 ...... 495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496一、独立董事意见 ...... 496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497

三、法律顾问意见 ...... 498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500

一、独立财务顾问 ...... 500

二、法律顾问 ...... 500

三、审计机构 ...... 500

四、资产评估机构 ...... 500

第十五节 公司及有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与承诺 ...... 502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503

三、法律顾问声明 ...... 50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505

五、评估机构声明 ...... 506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 50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07

二、备查地点 ...... 507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三泰控股/上市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泰电子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
三泰有限上市公司前身,成都三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龙蟒大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龙蟒大地100%股权
交易对方李家权与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龙蟒集团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各方/交易各方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包括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三泰控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龙蟒集团、李家权合计持有的龙蟒大地100%股权
本次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龙蟒大地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金额
龙蟒磷化工/磷化工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
南漳龙蟒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
农技小院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
龙蟒物流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
龙蟒石膏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龙蟒磷化工子公司
湖北龙蟒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南漳龙蟒子公司
龙蟒磷制品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关联方
绵竹龙聚绵竹龙聚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绵竹龙缘绵竹龙缘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西藏龙蟒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万通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我来啦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维度金融维度金融外包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交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交割日,如交割期限届满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标的公司章程中登记三泰控股持有标的股权
之日为交割日
《股权收购协议》三泰控股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于2019年6月3日签署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本报告书《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30017号《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9】51040008号”《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阅字【2019】51040001号”《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审计/评估基准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2018年12月31日
过渡期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环保局环境保护局
报告期2017年、2018年
国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瑞华会计师/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中水致远评估/评估师/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MAP/磷酸一铵磷酸二氢铵,化学制剂,又称为磷酸一铵,是一种白色的晶体,化学式为NH4H2PO4,加热会分解成偏磷酸铵(NH4PO3),可用氨水和磷酸反应制成,主要用作肥料和木材、纸张、织物的防火剂,也用于制药和反刍动物饲料添加剂。
DCP/磷酸氢钙白色单斜晶系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通常以二水合物(其化学式为 CaHPO4·2H2O )的形式存在,在空气中稳定,加热至75℃开始失去结晶水成为无水物,高温则变为焦磷酸盐。
CR10CR是concentration ratio的简称,CR10指前10名企业占该行业总产出的百分比。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
黄磷一般指白磷,分子式为P4,是白色或浅黄色半透明性固体。质软,冷时性脆,见光色变深。
过磷酸钙(SSP)/普钙又称普通过磷酸钙,简称普钙,是用硫酸分解磷矿直接制得的磷肥。主要有用组分是磷酸二氢钙的水合物Ca(H2PO4)2·H2O 和少量游离的磷酸,还含有无水硫酸钙 组分(对缺硫土壤有用)。过磷酸钙含有效P2O514%~20%(其中80%~95%溶于水),属于水溶性速效磷肥。灰色或灰白色粉料(或颗粒),可直接作磷肥。也可作制复合肥料的配料。
钙镁磷肥(FCMP)是一种含有磷酸根的硅铝酸盐玻璃体。主要成分包括Ca3(PO4)2、CaSiO3、MgSiO3,是一种多元素肥料,水溶液呈碱性,可改良酸性土壤,培育大苗时作为底肥效果很好,植物能够缓慢吸收所需养分。
五氧化二磷(P2O5)由磷在氧气中燃烧生成,为白色无定形粉末或六方晶体,易吸湿,360℃升华。溶于水产生大量热并生成磷酸,对乙醇的反应与水相似。
磷酸二铵(DAP)标准产品含N18%,P2O548%,结晶形状为平斜棱晶,25℃水中溶解度为71%,饱和溶液为碱性,施在酸性土壤上可以减少铁铝对磷的固定,使磷保持较高的有效性,故提倡磷酸二铵用在酸性土壤上。
重钙(TSP)方解石粉,是重质碳酸钙的简称,是由天然碳酸盐矿
物如方解石、大理石、石灰石磨碎而成,是常用的粉状无机填料。
硝酸磷肥用硝酸或以硝酸为主的混酸分解磷矿粉,经过氨化处理后生成的氮磷二元复合肥。
IFAInternational Fertilizer Industry Association,国际肥料工业协会
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百川资讯专业的大宗原料信息供应商。
Wind金融数据和分析工具服务商。

注:本报告书主要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方案概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家权、龙蟒集团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367,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蟒大地100.00%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龙蟒大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评估,龙蟒大地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龙蟒大地全部股东权益作价367,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现金交易对价(万元)
1李家权115,200.0064.00%235,200.00
2龙蟒集团64,800.0036.00%132,300.00
合计180,000.00100.00%367,500.00

(三)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中三泰控股拟分六期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

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20%,即73,500.00万元(大写:柒亿叁仟伍佰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标的资产经工商变更登记至三泰控股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33%,即121,275.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壹仟贰佰柒拾伍万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如届时标的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则调整至标的资产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15.49%,即56,925.00万元(大写:伍亿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

4、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19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8.16%,即30,0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

5、第五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0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0.29%,即37,800.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万元)。

6、第六期股权转让款:在交易对方不存在重大违约的前提下,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1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3.06%,即48,000.00万元(大写:肆亿捌仟万元)。

7、实际支付第四期、第五期及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时,需考虑当期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若交易对方需承担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则上市公司分别按前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方当期应承担的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后的净额进行支付。

二、利润承诺及补偿 安排

(一)利润承诺及补偿

交易对方李家权、龙蟒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三泰控股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龙蟒大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龙蟒大地任意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相应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为:

1、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2、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可以为负值;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0时,按0取值;

3、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大于当期末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时,交易对方无需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可以为负值,利润承诺期内任意年度超额完成的利润可累积至其他年度,已经补偿的部分可冲回;用于冲回利润承诺期其他年度已补偿部分款项,应于支付同期股权转让款时一并支付给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发生补偿冲回的,计算“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时应扣减该冲回部分金额;

4、当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

5、交易对方各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交易对方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产减值及补偿

上市公司应在利润承诺期全部结束后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与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评估报告》一致。

如标的资产在利润承诺期内 资产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补偿总

额的,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承担资产减值补偿责任,计算方式如下:

1、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承诺补偿;

2、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对价—2021年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利润承诺期内标的资产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各交易对方应补偿资产减值金额=交易各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应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龙蟒大地100%股权。根据三泰控股、龙蟒大地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交易作价情况,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50%,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三泰控股标的资产占比(%)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备注
资产总额355,080.88367,745.03103.57%标的公 司账面总资产367,745.03万元; 资产净额180,162.61万元; 营业收入为331,678.81万元。
资产净额326,248.61367,500.00112.64%
营业收入71,689.56331,678.81462.66%

注:①三泰控股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为2018年度相关数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②标的资产资产总额=max{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本次交易对价};③标的资产资产净额=max{标的公司资产净额账面值,本次交易对价};④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标的公司资产营业收入。

经计算,本次交易有关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均达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对价为现金支付,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补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李家权和龙蟒集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造成持有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变化。

五、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6月3日,三泰控股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股权收购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事宜取得三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股权收购协议》还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超额业绩奖励、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义务、税费承担、承诺、陈述与保证、保密条款、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三泰控股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传统银行外包业务以及金融营销、不良资产催收金融服务等外包创新业务,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泰控股始终致力于开拓新的利润增

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龙蟒大地,其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通过农技小院提供精准农业技术服务。2017-2018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863.18万元和331,678.81万元,实现净利润5,720.71万元和28,597.54万元。近年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本次通过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将进入现代农业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将实现突破,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提升,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支付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三泰控股的总股本为1,378,091,733股,补建持有351,994,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4%,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补建,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8年度2017.12.31/2017年度
实现数备考数实现数备考数
资产总额355,080.88946,214.47376,757.22890,94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6,248.61358,385.94340,136.25346,417.24
营业收入71,689.56403,368.3780,554.17335,417.35
利润总额-28,192.993,379.3131,164.6435,92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79.455,090.7630,239.6233,704.99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营业收入均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较大提高。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及更好的资本回报。

本次交易对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测算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
考虑交易影响不考虑交易影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502.30-4,502.30-19,502.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5-0.0327-0.1415

注:1、假定上市公司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且不考虑回购等因素对股本的影响;2、假定标的公司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00万元,逐月均匀实现,并假设本次重组完成时间为2019年6月底。

根据上表可知,按照上述假设,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当年(即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327元/股,高于不考虑交易影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415元/股。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利润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并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出现下滑、即期回报被摊薄。上市公司拟采取各项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

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9日,龙蟒大地的股东龙蟒集团已通过其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将其持有的龙蟒大地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9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龙蟒大地与三泰控股及相关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声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9年6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备案,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交易所备案。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全部批准、核准及备案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核准及备案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及备案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及备案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已向中介机构提供了出具本次重组相关的披露文件所需的全部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标的公司、全体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经自查,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下述主体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 上市公司; 2.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第2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第6至第9项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7.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 第2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 第6、7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3关于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函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在与上市公司的初步磋商阶段及本次重组的过程中,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4关于未就本次重组签署任何其他协议或承诺的承诺函标的公司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权于2019年6月3日签署《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2.本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出具《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关于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函》、《关于未就本次重组签署任何其他协议或承诺的承诺函》。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除以上所列协议及承诺外,本公司未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签署任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承诺。如本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日后签署或达成其他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将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该等损失。
龙蟒集团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李家权、龙蟒大地于2019年6月3日签署《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2.本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出具《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关于交易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关于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函》、《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龙蟒大地相关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业务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社保、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资产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关于未就本次重组签署任何其他协议或承诺的承诺函》。 除以上所列协议、承诺外,本公司就本公司的关联方未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龙蟒大地及关联方签署任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承诺。如本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日后签署或达成其他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将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该等损失。
李家权1.本人与上市公司、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于2019年6月3日签署《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2.本人已就本次重组出具《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关于交易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关于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函》、《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龙蟒大地相关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业务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社保、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资产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关于龙蟒大地环境保护相关事项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承诺函》、《关于未就本次重组签署任何其他协议或承诺的承诺函》。 除以上所列协议、承诺外,本人就本人的关联方未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龙蟒大地及关联方签署任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承诺。如本人在本承诺书出具日后签署或达成其他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将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该等损失。
上市公司1、本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于2019年6月3日签署《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2、本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出具《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关于符合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条件的承诺函》、《关于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关于未就本次重组签署任何其他协议或承诺的承诺函》。 除以上所列协议、承诺外,本公司就本公司的关联方未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关联方签署任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承诺。如本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日后签署或达成其他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将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该等损失。
5关于交易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函交易对方1.本公司/本人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本公司/本人就标的资产已履行了全额出资义务;本公司/本人为标的资产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标的资产没有设置质押、信托等第三者权益,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公司/本人与龙蟒大地、龙蟒大地的管理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龙蟒大地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对赌协议、对赌条款或其他类似安排; 3.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第1、2项之承诺的,本公司/本人愿意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6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7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8关于规范与龙蟒大地相关交易的承诺函交易对方1.本次重组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将与龙蟒大地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龙蟒大地、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龙蟒大地资金、资产的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龙蟒大地的资金或资产。 3.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公司/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龙蟒大地、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关于避免业务竞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含龙蟒大地控股子公司在内)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不存在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次重组后,本公司/本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除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的情形外,若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事了对上市公司、龙蟒大地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本人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除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的情形外,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司公司、龙蟒大地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上市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5.如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10关于龙蟒大地社保、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龙蟒大地如有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前未依法缴纳或支付的税负(包括应由其代扣代缴的税款)、政府收费、强制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员工福利(已在账上计提的部分除外),有权部门或权利人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补缴,或对龙蟒大地处罚,或向龙蟒大地追索,本公司/本人将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
11关于龙蟒大地资产权属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1.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协助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办理房屋建筑物相关权属证明。如无法取得,则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补办房屋建筑相关手续或补缴相关费用、对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拆除相关房屋建筑物,本公司/本人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拆除房屋建筑物的支出、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2.就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在土地/林地使用方面存在的瑕疵,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协助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办理土地/林地使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批复、林地使用手续)。如无法取得,则如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补办土地/林地使用相关手续或补缴相关费用、对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收回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相关土地/林地,本公司/本人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收回土地/林地的支出、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12关于龙蟒大地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建设项目尚未办理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手续(包括而不限于环保、安监相关审批/验收),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督促并协助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 。如无法取得,则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补办相关手续或补缴相关费用、对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拆除相关建设项目,本公司/本人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拆除建设的支出、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13关于龙蟒大地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交易对方1.2017年-2018年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龙蟒大地之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龙蟒磷化工”)存在生产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较低、磷石膏堆存的情形。自2019年3月起,龙蟒磷化工新增磷石膏已到达“产消平衡”,不存在需要进行限产措施的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情形。 2.报告期内,龙蟒磷化工存在将部分脱镁废水用于氟洗涤工艺,并将氟洗涤尾水排入无脱氟工艺的外排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龙蟒磷化工已停止将脱镁废水用于尾气洗涤,并拆除相关管道。 3.自报告期初至本承诺出具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等问题;渣场少量占用了河道管护范围,但不影响防洪抢险通行。 4.自报告期初至本承诺出具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偷排磷石膏渗滤液,导致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总磷浓度超标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承诺,如主管部门因本次交易重组前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存在上述环保问题要求其进行整改、限产、停产或对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本公司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赔偿的损失及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14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交易对方本次重组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事项,本公司/本人认可并尊重补建先生作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其他方共同谋求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关于符合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条件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自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16关于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上市公司经自查,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收购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述关联方与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第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第5至第8项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6.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 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 第5、6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17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独立于本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1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实际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如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19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事项的承诺函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1关于信息披露的公开承诺函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22关于业绩承诺期守法合规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人员一、严格遵守环保、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确保标的公司符合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严格遵守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标的公司采购、销售作价的公平性与真实性,确保标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严格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标的公司利益、违背《股权收购协议》宗旨的任何关联交易和内幕交易,除非这种交易获得了上市公司的事先批准; 四、严格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编制财务报表的需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标的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五、在《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三年业绩承诺期内,
序号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除非得到上市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 六、除已经向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之外,未隐瞒标的公司过去的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过去涉及到的行政处罚,以及任何对标的公司可能带来经济损失或者影响标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违法行为; 七、如违背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本人愿意为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愿意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一起,向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按相关法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波动,交易各方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

(二)严格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针对此次交易编制《重组报告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此外,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后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

次交易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资产定价公允合理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五)利润补偿安排

公司已与利润补偿义务人签署了《股权收购 协议》,对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五)利润补偿安排”。该等安排切实可行,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摊薄公司即期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拟采取各项具体措施,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十、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被否决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被否决的情形。

十一、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未申请停牌。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发布本次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拟购买李家权、龙蟒集团合计持有的龙蟒大地100%股权且双方于2019年3月3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三泰控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在2019年3月4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公告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2019年3月1日)的收盘价为3.80元/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1月25日)的收盘价为3.11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22.19%。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三泰控股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在该区间段内的累计涨幅为17.29%,国证计算机指数(399363.SZ)在该区间内涨幅为25.27%。三泰控股股票价格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跌幅为22.19%,扣除中小板综合指数上涨17.29%因素后,涨跌幅为4.9%;扣除国证计算机指数(399363.SZ)上涨25.27%因素后,涨跌幅为-3.08%。

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股价波动均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三泰控股本次重组,并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之前,公司股票未申请停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已出具说明函,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布局磷化工行业,实现向现代农业领域延伸拓展。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提升改善。本人看好龙蟒大地的潜在经济效益,同时,本次交易中已经设置了利润补偿措施,能够较好的降低未来交易标的业绩不达预期对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带来的负面风险,本人同意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说明函,明确: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尚未有股份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十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无未来六十个月维持或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控制权不会发生改变

本次交易前,补建先生持有351,994,38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4%,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补建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磷复肥及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双主业

三泰控股始终致力于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前,三泰控股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龙蟒大地,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通过农技小院提供精准农业技术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进入磷复肥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本次交易将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前,三泰控股的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会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实质变化。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交易所备案。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全部批准、核准及备案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核准及备案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备案,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及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审批取得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形,上市公司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可能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三)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需要在管理模式、业务发展、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融合。双方具有良好的融合基础,且上市公司已为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整合计划;但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若整合过程较长,未能有效融合协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给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整合效果未达预期的相关风险。

(四)利润承诺无法实现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但其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若受市场竞争状况加剧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利润承诺无法实现并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出现下滑、即期回报被摊薄。提请投资者关注利润承诺无法实现、上市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 值增值率较高及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水致远对龙蟒大地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较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180,162.61万元,评估增值187,354.43万元,增值率为103.99%。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

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不排除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滑或者其他原因引致的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公司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前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公司估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交易对价支付及本次收购资金安排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全部为现金支付,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为银行借款。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行了明确约定,若融资机构无法及时、足额为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则上市公司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同时面临被交易对方索赔的风险。此外,上述融资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对于公司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提出较高要求,利息费用支出对于公司经营绩效造成影响。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各项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硫磺、硫酸、液氨、尿素、氯化钾等。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及主要产品的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呈周期性波动,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采购、销售管理带来不利扰动,不排除会出现生产成本增加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并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定期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货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目前存货周转情况良好,若未来因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存在存货成本大幅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面临存货大额减值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标的公司生产环境包含矿山、化工作业等工作环境,生产流程涉及破碎、球磨、萃取、过滤、中和、浓缩及结晶等工序;生产过程会涉及磷酸、硫酸、盐酸和液氨等腐蚀性化学品。标的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的相关程序。但安全生产涉及与员工业务操作及设备运营监控等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标的公司需要承担一定损失或赔偿责任,相关设备可能因此停产,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风险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等废弃物。标的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与监督体系,实现了废水及废气综合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使得污染物处理排放达到环保要求。但如果出现处理不当或者环保设备故障等情形,仍可能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成本上升,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业务人员流失或者技术泄密的风险

人才及技术储备是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资源,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是否稳定是决定本次交易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标的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对专有技术资料信息严格监管。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前,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应当签署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期限自交割日起算不短于3年。

如果在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队伍不能保持稳定或

者发生技术泄密,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龙蟒大地、龙蟒磷化工和龙蟒石膏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级磷酸氢钙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所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龙蟒磷化工和南漳龙蟒生产的肥料级磷酸氢钙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如果未来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则利润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未及时办理环保、安监相关手续而受到追加处罚的风险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部分建设项目尚待办理安全评价批复及验收手续,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已实际投产但尚处于申请办理环保、安监验收的情况。标的公司已取得当地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于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文件;交易各方已明确标的公司于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办理完成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相关验收手续”,则交易对方构成重大违约,且交易各方约定本次交易中第六期付款安排与标的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违约直接相关。标的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但后续仍存在因未及时办理安全相关验收而受到追加处罚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受到追加处罚的风险。

(七)政策及行业景气度变化的风险

2016年以来,受益于国内供给侧改革以及国际磷肥新增产能投放放缓,我国化肥和磷制品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标的公司业绩增长较快。2017年度 和2018年度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5,720.71万元和28,597.54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根据交易对方李家权和龙蟒集团的承诺,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年增长幅度分别为4.90%、26.00%和26.98%,持续保持较高增长。未来,如果国内供给侧改革政策及化肥和磷制品行业景气度发生较大变化,都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相关采矿权即将到期或不能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的红星磷矿和白竹磷矿的采矿权证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及2020年9月8日到期。根据2015年12月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湖北龙蟒签署的《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白竹磷矿采矿权有效期为30年,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白竹磷矿尚在采矿权有效期内,预计到期后续办采矿权证不存在障碍。根据2009年7月8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南漳龙蟒签署的《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2009-027),红星磷矿采矿权有效期限为9.33年,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出让期届满时,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中参与评估的储量尚未采完的,可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储量管理机关核实后,可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标的公司前期已就采矿权续期事项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交流沟通,预计后续办理采矿权延期登记手续不存在障碍,但若相关采矿权证不能及时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则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相关采矿权即将到期或不能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风险。

(九)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共计拥有建筑面积合计435,474.29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竣工并转为固定资产。针对该项产权瑕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李家权和龙蟒集团出具了相关承诺。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如期将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将可能对其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关于环保督察事项的风险提示

2019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等报道,涉及标的公司磷石膏堆放、废水处理等相关事项。根据标的公司自查以及绵竹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2019年1月29日标的公司因含氟废水送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标的公司对此进行了积极的自查和整改,但截至目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尚未就环保督察事项向环保部进行专项回复。提请投资者关注与环保督察事项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生产经营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事项安排风险

本次交易交割后,交易对方应促使并尽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于交割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以下事项:

1、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

2、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土地及林地之土地使用权证书/临时土地审批及林地使用审核/林地临时使用审核;

3、办理完成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相关验收手续;

4、将龙蟒集团共计11项商标转让至标的公司名下并完成商标变更登记。自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标的公司未完成上述全部或部分交割后事项的,视为交易对方重大违约,交易对方应承担未完成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交割后事项未完成或事先取得其书面豁免的除外。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补建对三泰控股的持股数为351,994,386股,持股比例为25.54%。其中,累计351,994,386股被冻结,占补建持股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4%;累计336,000,395股被质押,占补建持股数的95.46%,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8%。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第十一节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现代农业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根据我国对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农业领域,将重点研究开发“环保型肥料、农药创制和生态农业”。在国家新兴战略产业培育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研究审议并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其中将现代农业产业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并提出将发展新型高效生物肥料、新型安全饲料。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9]45号),我国将大力发展生物肥料、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制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行业内的领先企业研发技术含量较高、安全和高效的产品,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标的公司发展现状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托深厚的化工实力和强大的研发能力,标的公司采用“肥盐结合”的梯级开发模式,并嫁接复合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和各种复合肥产品,实现磷酸盐与复合肥的效益最大化。同时标的公司成立了以“农技小院”为核心的农业全产业链技术服务体系,率先为种植户提供全过程的精准农业技术服务。

在国家及地区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标的公司保持了持续的盈利态势和增长趋势,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2017年度和2018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863.18万元和331,678.81万元,实现净利润5,720.71万元和28,597.54万元。近年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3、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竞争激烈,希望通过重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为主,包括传统银行外包业务以及金融营销、不良资产催收金融服务外包创新业务。随着宏观经济与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金融机构在选择服务供应商时,其价值判断正在由成本导向往创新导向转变,金融服务外包的供应商亦将由依托低成本优势的服务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的智慧型战略合作伙伴转变,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整体面临转型,行业竞争程度加剧,企业竞争维度更为多样化。

在复杂的经济环境、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等多重背景下,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够突出。为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促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健康发展,上市公司近年来积极谋求产业转型,寻找战略发展的突破点,以实现未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和股东回报的稳步提升。

4、相关法规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以实现产业转型

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不断推出重组利好政策,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重组。2014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提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提出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在国家重组利好政策的鼓励和资本市场的推动下,许多上市公司选择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转型,搭建产业优势资源整合平台,获得了市场与投资者的认可。

(二)本次交易目的

1、加快战略转型,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传统银行外包业务以及金融营销、不良资产催收金融服务外包创新业务。标的公司是以磷复肥为核心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生产、销售,并通过“农技小院”提供精准农业技术服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入现代农业领域,优势在于将自身科技、数据分析、物联网等业务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发挥协同效应,进而打造农业科技公司。同时,本次交易所收购的标的公司是我国磷复肥领域的先进企业,本次交易能够帮助上市公司更快、更平稳地获得该领域的技术优势、人才储备优势和品牌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进入磷复肥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2、注入优质资产,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0,383.54万元、30,239.62万元和-21,879.45万元,盈利水平较低。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将为上市公司增加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

3、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

(1)主营业务协同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互联网行业经验优势、大数据分析优势、物流经验优势,实现与标的公司磷复肥业务的协同发展,由金融服务外包向金融服务外包与磷复肥业务双主业方向拓展。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

保压力加大,我国磷复肥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集约化、规模化是磷复肥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标的公司将利用自身产业技术优势,依托上市公司在科技、数据分析、物联网等领域的积累、布局,为业务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2)销售体系协同性

上市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了百余个现场外包中心,金融营销、大数据分析、咨询等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互联网运营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依托上市公司现有的服务外包网络以及上市公司在互联网行业、大数据分析、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在现有人员和渠道基础上,打造磷复肥产品专销团队,拓展网络等专销渠道,构建相应的磷复肥产品运营平台和互联网销售体系。

(3)融资渠道协同性

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收规模、盈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仅为上市公司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上市公司进一步丰富多渠道融资方

式、提高融资能力、实现融资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标的公司作为非上市企业,其融资渠道、市场影响力相对有限,影响了其进一步扩张及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通过本次交易,资本市场的并购整合能力将为标的公司后续完善产业链和扩大生产规模提供持续、强劲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可以通过选择多样化的债权或股权融资工具,实现资本结构优化,弥补发展瓶颈,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4)资源平台协同性

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上市公司拥有高端软件开发人才、互联网人才、物联网人才和物流管理人才等资源。标的公司作为以磷复肥为核心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拥有良好的品牌、客户、专业的技术团队、科学的管理团队等资源。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源平台优势,依托上市公

司显著的影响力,吸引更多行业高端人才,提升科研实力和销售能力。上市公司则可借助标的公司,积极向现代农业领域延伸,进一步提升行业知名度,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内部管理协同性

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已经建立了科学、完备的人力资源、质量管理、财务内控、技术研发及标准化等管理体系,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经营地位,给予原管理团队充分的经营发展空间。此外,双方将通过制定更为合适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加强彼此人才队伍的交流沟通和相互融合,并促进各自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业务开发能力在两个公司之间的有效转移,促进双方经营理念、管理思路和管理风格的融合。同时,标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水平。本次交易的内部管理协同会助推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共同提高,为业务的整合和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本次交易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够突出的经营现状,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进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同时,本次交易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主营业务、销售体系、融资渠道、资源平台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9日,龙蟒大地的股东龙蟒集团已通过其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将其持有的龙蟒大地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9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龙

蟒大地与三泰控股及相关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声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9年6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备案,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完成交易所备案。

本次交易方案能否完成上述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家权和龙蟒集团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为367,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标的公司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3001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00%股权的交易作价367,500.00万元。

3、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现金交易对价(万元)
1李家权115,200.0064.00%235,200.00
2龙蟒集团64,800.0036.00%132,300.00
合计180,000.00100.00%367,500.00

4、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中三泰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分六期向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20%,即73,500.00万元(大写:柒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标的资产经工商变更登记至三泰控股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33%,即121,275.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壹仟贰佰柒拾伍万元整)。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如届时标的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则调整至标的资产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15.49%,即56,925.00万元(大写:伍亿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

(4)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19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8.16%,即30,0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

(5)第五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0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0.29%,即37,800.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万元)。

(6)第六期股权转让款:在交易对方不存在重大违约的前提下,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1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3.06%,即48,000.00万元(大写:肆亿捌仟万元)。

(7)实际支付第四期、第五期及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时,需考虑当期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若交易对方需承担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则上市公司分别按前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方当期应承担的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后的净额进行支付。

5、交易对方之一的股票购买义务

(1)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12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股票金额为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但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4.00%可不再继续购买。在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金额达到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或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4.00%时均视为交易对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股票购买义务。

(2)交易对方之一同意,依据上述约定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应锁定至利润承诺期届满,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转让。交易对方之一应于完成上述约定的股票购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约定出具股票限售承诺。

(二)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

1、利润承诺及补偿

交易对方李家权和龙蟒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三泰控股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龙蟒大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龙蟒大地任意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相应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方

式为:

(1)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2)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可以为负值;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0时,按0取值;

(3)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大于当期末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时,交易对方无需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可以为负值,利润承诺期内任意年度超额完成的利润可累积至其他年度,已经补偿的部分可冲回;用于冲回利润承诺期其他年度已补偿部分款项,应于支付同期股权转让款时一并支付给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发生补偿冲回的,计算“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时应扣减该冲回部分金额;

(4)当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

(5)交易对方各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交易对方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2、资产减值及补偿

上市公司应在利润承诺期全部结束后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与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一致。

如标的资产在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补偿总额的,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承担资产减值补偿责任,计算方式如下:

(1)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承诺补偿;

(2)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对价—2021年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利润承诺期内标的资产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各交易对方应补偿资产减值金额=交易各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前该各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应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三)交易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龙蟒大地100%股权。根据三泰控股和龙蟒大地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交易作价情况,上市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50%,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三泰控股标的资产占比(%)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备注
资产总额355,080.88367,745.03103.57%标的公司账面总资产367,745.03万元;资产净额180,162.61万元; 营业收入为331,678.81万元。
资产净额326,248.61367,500.00112.64%
营业收入71,689.56331,678.81462.66%

注:①三泰控股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为2018年度相关数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②标的资产资产总额=max{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本次交易对价};③标的资产资产净额=max{标的公司资产净额账面值,本次交易对价};④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标的公司资产营业收入。

经计算,本次交易有关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均达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对价为现金支付,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完成后,三泰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补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李家权和龙蟒集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传统银行外包业务以及金融营销、不良资产催收金融服务等外包创新业务,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上市公司始终致力于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通过“农技小院”提供精准农业技术服务。近年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本次通过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上市公司将进入磷复肥行业,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磷复肥及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双主业,从而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次交易前(合并)本次交易后(备考合并)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355,080.88376,757.22946,214.47890,944.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6,248.61340,136.25358,385.94346,417.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72.422.602.46
资产负债率(合并)8.12%9.76%62.12%61.13%
营业收入71,689.5680,554.17403,368.37335,417.35
营业利润-24,796.2840,954.657,521.3845,910.17
利润总额-28,192.9931,164.643,379.3135,926.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79.4530,239.625,090.7633,70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880.21520.03690.239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本次通过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上市公司进入磷复肥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为了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实现有效的管理,也便于给标的公司提供足够的支持,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对标的公司完备的整合计划以及未来整体经营发展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全称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Santai Holding Group Co.,Ltd.
曾用名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证券代码002312.SZ
成立日期1997年5月20日
上市日期2009年12月3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江
注册资本1,378,091,733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邮政编码610091
公司电话028-62825222
公司传真028-62825188
公司网址http:// www.isantai.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3314141XG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计算机软件业、技术服务业;电子、电气、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进出口业;职业技能培训;档案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银行自助设备的清机、维修、远程值守服务;票据及其档案影像处理外包服务;物流、仓储信息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金融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前股本变动情况

1、1997年5月,三泰有限成立

1997年4月14日,三泰有限由自然人补建、唐跃武和成都三泰电讯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四川省兴华审计事务所出具川兴华内验(97)第4-7号《验资报告》对出资进行了审验。

1997年5月20日,三泰有限在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补建44.40实物44.40
2唐跃武12.00现金12.00
38.60实物38.60
3成都三泰电讯公司5.00实物5.00
合 计100.00-100.00

2、2001年,三泰有限增资至1,000.00万元

2001年3月12日,三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未分配利润3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并同意另由原股东补建、唐跃武及新增股东李文娅、骆光明、李辉、杨洪卫、黄桂华以现金增资600.00万元,其中原股东补建、唐跃武分别以现金增资222.40万元、47.60万元,新股东李文娅等五人以现金增资3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三泰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2001年3月16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于出具中审验字[2001]第4000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

2001年3月28日,三泰有限完成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补建400.0040.00
2唐跃武250.0025.00
3李文娅230.0023.00
4骆光明25.002.50
5李辉25.002.50
6杨洪卫25.002.50
7黄桂华25.002.50
8成都三泰电讯公司20.002.00
合计1000.00100.00

3、2003年1月,三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1月15日,三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唐跃武将其持有三泰有限25%的股权作价250.00万元转让给补建,李文娅将其持有三泰有限23%的股权作价230.00万元转让给补建、梁晓波、杨洪卫和骆光明,李辉将其持有三泰有限2.5%的股权作价25.00万元转让给骆光明,成都三泰电讯公司将其持有的三泰有限2%的股权作价20.00万转让给补建。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3年1月20日,上述股东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补建780.0078.00
2杨洪卫75.007.50
3骆光明70.007.50
4梁晓波50.005.00
5黄桂华25.002.50
合计1,000.00100.00

4、2004年12月,三泰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12月5日,三泰有限召开股东会,骆光明将其持有公司2%的股权作价20.00万元转让给张杨,杨洪卫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权作价25.00万元转让给张伟,黄桂华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权作价25.00万元转让给张伟,补建将其持有公司7%的股权作价70.00万元转让给张伟,补建将其持有公司2%的股权作价20.00万元转让给贾勇,梁晓波将其持有的5%股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何捷。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4年12月13日,三泰有限完成上述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办理,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补建690.0069.00
2张伟140.0014.00
3骆光明50.005.00
4杨洪卫50.005.00
5何捷50.005.00
6贾勇20.002.00
合计1,000.00100.00

5、2004年12月,张伟代持股份的情况

2004年12月,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张伟持有三泰有限14%股权,其中占三泰有限注册资本总额的8.6875%股权系代夏予柱等15名自然人持有。2004年12月11日,张伟与夏予柱等15名自然人分别签署《委托持股协议》,对该委托持股相关事项予以约定。张伟代持三泰有限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代持人姓名代持股权数量暨出资额(元)所代持出资额比例(%)
1夏予柱张伟121,8751.21875
2陈延明张伟106,2501.0625
3李力张伟78,1250.78125
4郝敬霞张伟75,0000.7500
5钱向红张伟75,0000.7500
6白学川张伟68,7500.6875
7冯少川张伟62,5000.6250
8詹刚张伟50,0000.5000
9余立志张伟37,5000.3750
10倪升张伟37,5000.3750
11郭文生张伟31,2500.3125
12刘禾张伟31,2500.3125
13岳基琼张伟31,2500.3125
14补宇张伟31,2500.3125
15王建东张伟31,2500.3125
合计868,7508.6875

经张伟于2007年6月向被代持人交付股份后,上述代持关系被终止。

6、2005年12月,三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4日,三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将三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

2005年12月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三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府函[2005年]231号)批准,以补建、张伟、骆光明、杨洪卫、何捷、贾勇六名自然人股东为发起人,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所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按1:1的比例折股,尚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金,由三泰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2005年3月1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所就三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具了岳川验字[2005]第001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予以验证。

2005年12月31日,三泰有限于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泰电子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补建2,208.0069.00
2张伟448.0014.00
3骆光明160.005.00
4杨洪卫160.005.00
5何捷160.005.00
6贾勇64.002.00
合计3,200.00100.00

7、2007年6月,交付代持股份

2007年6月5日,张伟与被代持人分别签署《股权确认暨股份交付协议》,约定张伟向被代持人交付其代持的总计278.00万股股份,由被代持人直接持有该等股份。2007年6月5日,200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夏予柱等十五人实际拥有公司股份并同意代持人张伟向其交付所代持股份的议案》,股东大会确认夏予柱等15名被代持人是张伟名义持有的三泰有限共计8.6875%的股权暨公司278.00万股股份之相关股东权益的实际享有人,并一直切实享有相关股东权益;股东大会确认上述被代持人的股东身份,同意张伟根据其

与被代持人的有效约定分别向该等被代持人交付其代持的股份,由该等被代持人直接持有相关股份。

本次股份交付完成后,三泰电子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补建2,208.0069.0000
2张伟170.005.3125
3骆光明160.005.0000
4何捷160.005.0000
5杨洪卫160.005.0000
6贾勇64.002.0000
7夏予柱39.001.21875
8陈延明34.001.0625
9李力25.000.78125
10郝敬霞24.000.7500
11钱向红24.000.7500
12白学川22.000.6875
13冯少川20.000.6250
14詹刚16.000.5000
15余立志12.000.3750
16倪升12.000.3750
17郭文生10.000.3125
18刘禾10.000.3125
19岳基琼10.000.3125
20补宇10.000.3125
21王建东10.000.3125
合计3,200.00100.00

8、2007年6月,股份转让

2007年6月6日,张伟将其持有的36.00万股三泰电子股份转让给罗安,何捷、杨洪卫各将其持有的5.00万股三泰电子股份转让给余立志。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泰电子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补建2,208.0069.0000
2骆光明160.005.0000
3杨洪卫155.004.84375
4何捷155.004.84375
5张伟134.004.1875
6贾勇64.002.0000
7夏予柱39.001.21875
8罗安36.001.1250
9陈延明34.001.0625
10李力25.000.78125
11郝敬霞24.000.7500
12钱向红24.000.7500
13白学川22.000.6875
14余立志22.000.6875
15冯少川20.000.6250
16詹刚16.000.5000
17倪升12.000.3750
18郭文生10.000.3125
19刘禾10.000.3125
20岳基琼10.000.3125
21补宇10.000.3125
22王建东10.000.3125
合计3,200.00100.00

9、2007年6月,增资扩股

2007年6月22日,三泰电子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暨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三泰电子向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李文、张成军、杨林、左兆龙和杜燕丁定向增发1,215.00万股,注册资本由3,200.00万元增至4,415.00万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3.14元。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所出具的岳川验字[2007]第006号《验资报告》对各股东的出资予以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三泰电子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补建2,208.0050.01
2李文320.007.25
3骆光明160.003.62
4杨洪卫155.003.51
5何捷155.003.51
6张伟134.003.04
7杜燕丁130.002.94
8贾勇64.001.45
9杨林50.001.13
10左兆龙50.001.13
11夏予柱39.000.88
12罗安36.000.82
13陈延明34.000.77
14张成军30.000.68
15李力25.000.57
16郝敬霞24.000.54
17钱向红24.000.54
18白学川22.000.50
19余立志22.000.50
20冯少川20.000.45
21詹刚16.000.36
22倪升12.000.27
23郭文生10.000.23
24刘禾10.000.23
25岳基琼10.000.23
26补宇10.000.23
27王建东10.000.23
28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35.0014.38
合计4,415.00100.00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48号文核准,三泰电子于2009年11月24

日通过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30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8.60元/股。经深交所《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65号)同意,三泰电子股份于2009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挂牌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三泰电子总股本为5,91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票4,715.00万股,占总股本的79.71%;无限售条件股票1,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29%。

(三)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1,830.00万股2010年5月10日,三泰电子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91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830.00万股。

2、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7,745.00万股2011年4月15日,三泰电子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1,83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7,745.00万股。

3、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总股本增至18,591.95万股2012年4月25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2012年5月11日,三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2年5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认购情况的议案》。三泰电子最终确定向10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46.95万股(每股面值1元),同时预留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三泰电子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846.95万元,变更后总股本为18,591.95万股。

4、2013年将80.00万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总股本增至18,671.95万股

根据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三泰电子向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三泰电子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80.00万元,变更后总股本为18,671.95万股。

5、2013年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减至18,393.715万股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2012年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行权条件,2013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1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78.235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总股本为18,393.715万股。

6、2013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36,985.659万股2013年5月13日,三泰电子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2年底的总股本18,591.9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3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后,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将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10777股。转增后三泰电子总股本为36,985.659万股。

7、2014年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减至36,963.1383万股鉴于四名员工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三泰电子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4年6月,三泰电子回购注销四名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5,207股,变更后总股本减至36,963.1383万股。

8、2014年实施配股,总股本增至44,207.162万股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65号文核准,三泰电子向截至2014年10月14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36,963.1383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进行了股份配售,最终的有效配售总股数为72,440,237股,配售完成后,总

股本增至44,207.162万股。

9、2015年3月,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2015年3月2日,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由“三泰电子”变更为“三泰控股”。

10、2015年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减至441,729,788股

2015年4月14日,鉴于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4名激励对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同时由于股权激励对象陈建明意外身亡,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陈建明合计持有的341,832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票的注销程序。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1,729,788股。

11、2015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773,027,129股

2015年4月1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5股。资本公积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441,729,78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73,027,129股。

12、2015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至918,727,822股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2015年1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42号)批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45,700,693股,该股份于2015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73,027,129股增至918,727,822股。

13、2016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378,091,733股

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资本公积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918,727,82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78,091,733股。2015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程序。

14、2017年实施股权激励,总股本增至1,404,890,733股

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9月1日,三泰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三泰控股最终确定向14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79.9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三泰控股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2,679.90万元,变更后总股本为1,404,890,733股。

15、2018年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减至1,378,091,733股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679.90万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04,890,733股变更为1,378,091,733股。

(四)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补建351,994,38625.54
程春26,517,0721.9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299,3061.62
骆光明11,591,4330.8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11,000,0000.80
蒋国祥6,553,7000.48
邵雄5,010,0000.36
朱晓光4,863,9820.35
刘雄伟4,216,6000.31
吕艳4,173,6000.30
合计448,220,07932.52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最近六十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补建,男,出生于1964年,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机电总厂工程师、副厂长、电子科技大学力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5月创办成都三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补建对三泰控股的持股数为351,994,386股,持股比例为25.54%。其中,累计351,994,386股被冻结,占补建持股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4%;累计336,000,395股被质押,占补建持股数的95.46%,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8%。

控股股东持股被冻结的背景及目前进展情况具体如下:李厚文先生因与补建先生存在个人债务纠纷,向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贸仲委”)提请了仲裁;补建先生已向上海贸仲委提交关于对仲裁事项存在异议的相关文件,对李厚文先生提交的相关文件提出异议;补建先生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冻结申请书,申请解除上述冻结。

五、主营业务概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和速递易业务,2017年7月,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速递易业务剥离至上市公司体外。目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围绕中国银行业网点转型、渠道再造及业务拓展等新需求,通过业务流程梳理、平台化集中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

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服务解决方案,涵盖银行前、中、后台全业务流程。

最近三年,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金融安防业务278.980.39%938.061.16%5,216.345.02%
金融自助业务1,376.961.92%3,471.174.31%17,381.9316.72%
金融服务外包业务67,317.3693.90%57,172.7670.97%49,337.5247.46%
速递易业务--14,246.8717.69%22,423.5221.57%
其他产品584.950.82%2,567.543.19%9,494.479.13%
其他行业2,131.302.97%2,157.772.68%91.640.09%
合计71,689.56100.00%80,554.17100.00%103,945.41100.00%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三泰控股最近三年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总资产355,080.88376,757.22477,306.34
总负债28,832.2736,752.73168,731.51
净资产326,248.61340,004.49308,574.83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71,689.5680,554.17103,945.41
利润总额-28,192.9931,164.64-128,549.66
净利润-21,747.6930,238.59-130,383.54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2.67-7,097.76-31,886.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05.4973,970.11-114,98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5.36-59,895.11-11,101.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230.226,973.88-157,968.9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160.22-0.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3-0.05-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372.422.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39.26-3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0-14.73-34.29
资产负债率(%,合并)8.129.7635.35
毛利率(%)9.4114.5916.60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7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次交易的对方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本”)、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宝网络”)、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约定,成都我来啦(现名“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152,428,890元,注册资本由2,900,000,000元减资至1,747,571,110元,其中:

1、852,428,890.04元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余募集资金,将返还至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289,999,999.96元转入成都我来啦资本公积,10,000,000元为认缴而未实缴的出资额;

2、成都我来啦减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成都我来啦的合

计992,015,554元出资额分别以现金对价751,526,936元、150,305,386元及90,183,232元转让给交易对方中邮资本、驿宝网络及亚东北辰;

3、中邮资本、驿宝网络、亚东北辰在受让上述股权的同时,以现金359,584,175元、71,916,836元和43,150,101元分别认购成都我来啦的新增注册资本359,584,175元、71,916,836元和43,150,101元,三泰控股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此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持有成都我来啦100.00%的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中邮资本将持有成都我来啦50.00%的股权,上市公司将持有成都我来啦34.00%的股权,驿宝网络将持有成都我来啦10.00%的股权,亚东北辰将持有成都我来啦6.00%的股权。

除上述事项外,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龙蟒大地的全体股东,分别为李家权和龙蟒集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各交易对方对龙蟒大地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家权115,200.0064.00
2龙蟒集团64,800.0036.00
合计180,000.00100.00

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李家权

1、基本情况

姓名李家权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622196309******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遵道镇遵文路***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产权关系
1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至今董事长直接及间接 合计持有42.23%的股权
2成都益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间接持有42.23%的股权
3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7月至2018年9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间接持有28.29%的股权
4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今执行董事间接持有42.23%的股权
5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直接持有100%的股权
6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董事直接持有69.20%的股权
7成都润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执行董事直接持有50%的股权
8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今董事间接持有13.80%的股权
9上海龙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监事曾直接持有部分股权;目前不再继续持有股权并不再兼任监事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家权直接持有龙蟒大地64%的股权,并通过龙蟒集团间接持有龙蟒大地15.20%的股权。龙蟒大地的相关信息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龙蟒集团的相关信息参见本节“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二)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外,李家权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1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67%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侠客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5,000.00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摄影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成都益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4,0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5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99.30%磷矿开采;制灰用石灰岩开采(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生产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43.00龙蟒磷制品持股58.00%销售:磷矿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8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00%磷石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寻甸龙飞磷石膏制品开发有限公司200.00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持股100%磷石膏综合加工及产品的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00%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
10成都富润财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0.0069.20%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肥料、水溶肥料及生物和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卫生杀虫及消毒制剂和酶制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农用抗生素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农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限制性农药除外);农产品收购、销售、加工;农用机具、中药材收购、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四川龙福盛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50.00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4%农用化工新产品开发;销售农药,食用菌及相关用品,动植物良种(不含农作物种子),农机具;肥料生产工艺与农田效应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13武汉绿萝联盟100.00四川龙蟒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技术服务;无机包裹缓释肥料、包裹缓释尿素、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营养助剂产品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的研发、应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四川盈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6.67%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成都润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000.005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其他可自主经营的无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0.00成都润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7.60%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卫生用品、办公用品、机电产品、网络设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网络接入服务、网络信息服务(不含中介)、医疗信息的收集、处理;网上发布分析应用开发、技术服务、网页制作、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营)、信息系统工程及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研究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医疗卫生活动)、医疗咨询服务(不含医疗卫生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设计、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西藏龙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94%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会展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18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953.506.04%分离机械设备、干燥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与分离机械、干燥设备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本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聚丙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5,000.00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分离机械设备、钢材、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美宁商贸有限公司5,000.00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南轩路
注册资本6,206.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07-03
营业期限1998-07-03至2038-07-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2052670752
经营范围对化工行业、旅游业、采掘业、冶炼业的投资;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1998年7月,龙蟒集团设立

四川绵竹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集团前身,以下简称“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由绵竹市福利化工厂、绵竹市龙蟒河化工厂、四川省绵竹市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厂及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分别以129.00万元、3,609.00万元、468.50万元和2,000.00万元的实物出资设立。

1998年4月16日,绵竹市遵道镇人民政府出具了编号为遵府发(98)字第20号的《关于组建“四川绵竹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界定的决定》,为深化企业改革,扩大企业规模,走企业集团化之路,由绵竹市龙蟒河化工厂发起,与四川省绵竹市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厂、绵竹市福利化工厂、绵竹市遵道 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净资 产10,413.00万元;其产权分别界定分别为7,218.00万元、937.00万元、258.00万元和2,000.00万元。前述净资产已由绵竹市龙蟒河化工厂于1998年4月16日向绵竹市遵道镇企业管理办公室申请以1997年12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

1998年4月22日,绵竹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编号为竹乡企(1998)字第055号的《关于组建“四川绵竹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组建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该公司净资产10,413.00万元,注册资本6,206.50万元。

1998年4月30日,绵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竹注会师验[1998]52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7年12月20日,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注册资本6,206.50万元已足额缴纳。

1998年7月3日,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设立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20527437-1的《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成立时,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1绵竹市龙蟒河化工厂3,609.003,609.0058.15实物
2四川省绵竹市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厂468.50468.507.55实物
3绵竹市福利化工厂129.00129.002.08实物
4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0.002,000.0032.22实物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2)设立后历史变革情况

1)1999年10月,龙蟒集团第一次股权转让及更名1998年12月20日,绵竹市遵道镇人民政府出具了编号为遵府发(98)字第69号的《关于“四川绵竹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06.50万元净资产产权界定确认方案的报告”的批复》,同意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产权界定为200.00万元;同意绵竹市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产权界定为2,404.50万元,内部职工1,193人产权界定为3,602.00万元。前述1,193人持有的股权由李家权、邓国钦、王大伟等20名自然人代持。

1999年10月12日,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绵竹市福利化工厂、四川省绵竹市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厂、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29.00万元出资额、468.50万元出资额、1,8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绵竹市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同意绵竹市龙蟒河化工厂将其持有的3,609.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绵竹市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及李家权、邓国钦、王大为等20名自然人;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0月12日,上述交易各方签订了《转让股权协议》。

1999年11月3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川万验字(1999)第136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9年8月20日止,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2,161,719.97元,其中实收资本62,065,000.00元,资本公积38,369,823.79元,未分配利润11,726,896.20元。

1999年12月23日,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龙蟒集团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绵竹市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2,404.502,404.5038.74
2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00200.003.22
3李家权254.00254.004.09
4邓国钦192.00192.003.09
5王大为192.00192.003.09
6范先国192.00192.003.09
7周晓葵189.00189.003.05
8李利191.80191.803.09
9廖永久188.20188.203.03
10黄伯全174.00174.002.80
11廖延伍176.00176.002.84
12廖永全170.00170.002.74
13肖远全170.00170.002.74
14孙大贵166.00166.002.67
15廖明尧162.00162.002.61
16张强荣162.00162.002.61
17曹国民170.00170.002.74
18刘述贵164.00164.002.64
19廖延全174.00174.002.80
20封文模164.00164.002.64
21张祥贵166.00166.002.67
22李本富185.00185.002.98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2)2005年12月,龙蟒集团第二次股权转让2005年12月20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李家权持有龙蟒集团254.00万元出资额中的124.00万元转让给龚家竹;同意将王大为持有的192.00万元出资额、李利持有的191.80万元出资额、廖永久持有的188.20万元出资额、廖永全持有的170.00万元出资额、廖明尧持有的162.00万元出资额、廖延全持有的174.00万元出资额、李本富持有的185.00万元出资额、孙大贵持有的144.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范先国,合计1,407.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2.68%;同意将邓国钦持有的192.00万元出资额、黄伯全持有的174.00万元出

资额、廖延伍持有的176.00万元出资额、肖远全持有的170.00万元出资额、孙大贵持有的21.50万元出资额、张强荣持有的162.00万元出资额、曹国民持有的170.00万元出资额、刘述贵持有的164.00万元出资额、封文模持有的164.00万元出资额、张祥贵持有的166.00万元出资额、周晓葵持有的65.00万元出资额、李家权持有的10.00万元出资额、绵竹市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持有的2,404.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合计4,039.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65.08%;其他股东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有限购买权。2006年1月,上述交易各方先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蟒集团股东中不再存在工会持股或者代持情形。

2006年6月1日,四川省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4,039.004,039.0065.08
2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00200.003.22
3范先国1,599.501,599.5025.77
4李家权120.00120.001.93
5周晓葵124.00124.002.00
6龚家竹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3)2007年7月,龙蟒集团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7月30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龚家竹持有龙蟒集团的124.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家权。2007年7月30日,上述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8月9日,四川省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绵)登记内变字[2007]第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4,039.004,039.0065.08
2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00200.003.22
3范先国1,599.501,599.5025.77
4李家权244.00244.003.93
5周晓葵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4)2010年5月,龙蟒集团第四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29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龙蟒集团的30%股权即1,861.95万元出资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陈开琼;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010年5月29日,上述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6月29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绵)登记内变字[2010]第176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注册号为510683000004622的《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2,177.052,177.0535.08
2绵竹市遵道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200.00200.003.22
3陈开琼1,861.951,861.9530.00
4范先国1,599.501,599.5025.77
5李家权244.00244.003.93
6周晓葵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5)2010年7月,龙蟒集团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7月26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绵竹市遵道

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有龙蟒集团的3.22%股权即200.00万元出资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范先国。2010年7月26日,上述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8月18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绵)登记内变字[2011]第02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2,177.052,177.0535.08
2陈开琼1,861.951,861.9530.00
3范先国1,799.501,799.5028.99
4李家权244.00244.003.93
5周晓葵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6)2013年3月,龙蟒集团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3年2月25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范先国持有龙蟒集团的3.22%股权即200.00万元出资额,按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59元人民币,以2,1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2月25日,上述交易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3月22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3]第00009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2,377.052,377.0538.30
2陈开琼1,861.951,861.9530.00
3范先国1,599.501,599.5025.77
4李家权244.00244.003.93
5周晓葵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7)2014年3月,龙蟒集团股东更名2014年3月6日,龙蟒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涉及成都万汇缘投资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1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4]第00013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龙蟒集团的本次登记变更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龙蟒集团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377.052,377.0538.30
2陈开琼1,861.951,861.9530.00
3范先国1,599.501,599.5025.77
4李家权244.00244.003.93
5周晓葵124.00124.002.00
合计6,206.506,206.50100.00%

8)2016年2月,龙蟒集团三证合一

2016年2月23日,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为龙蟒集团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8320526707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李家权先生直接持有龙蟒集团3.93%的股权,并通过西藏万通间接持有龙蟒集团38.30%的股权,合计持有42.23%的股权,为龙蟒集团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龙蟒集团主要从事对磷化工、旅游业、采掘业等行业的投资活动。5、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集团除持有龙蟒大地36%的股权,主要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

李家权范先国周晓葵陈开琼3.93%25.77%38.30%2.00%30.00%

100%

序号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直接加间接)经营范围
1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67%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侠客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5,000.00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摄影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成都益佰投资管理有限1,9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投资(不得从
公司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4,0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5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99.30%磷矿开采;制灰用石灰岩开采(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生产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43.00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8.00%销售:磷矿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8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00%磷石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寻甸龙飞磷石膏制品开发有限公司200.00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持股100%磷石膏综合加工及产品的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龙蟒集团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713,083.62690,632.06
负债总计159,573.19228,96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53,510.44461,668.06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344,068.73257,571.19
营业利润101,000.5263,982.89
净利润86,019.6357,292.24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李家权先生直接持有龙蟒集团3.93%的股权,并通过西藏万通间接持有龙蟒集团38.30%的股权,合计持有42.23%的股权,为龙蟒集团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2016年5月,龙蟒集团因与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化化肥给付股权转让款2.30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30日一审判决中化化肥向龙蟒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2.3亿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后中化化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双方和解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解,2017年4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7)京民终304号”《民事调解书》,约定由中化化肥于三日内向龙蟒集团一次性支付21,143.70万元。根据龙蟒集团提供的银行回单,中化化肥已于2017年4月18日支付上述款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自然人交易对方李家权,以及法人交易对方龙蟒集团及其董事、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自然人交易对方李家权,以及法人交易对方龙蟒集团及其董事、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龙蟒大地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利伟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新市工业开发园区(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02-10
营业期限2014-02-10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0921121805
经营范围谷物种植;销售: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初级农副产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盐酸、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磷肥、钾肥、氯化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2014年2月,龙蟒大地成立

龙蟒大地于2014年2月10日由龙蟒集团以自有货币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设立。根据四川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天验字[2014]第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2月7日,龙蟒大地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4年2月10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设字[2014]第000030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510683000037782的《营业执照》。

龙蟒大地成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5,000.005,000.00100.0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二)2014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至6,000.00万元

2014年3月8日,龙蟒大地股东龙蟒集团作出决定:龙蟒集团分别将其持有龙蟒大地18.00%(对应900.00万元出资额)、16.80%(对应840.00万元出资额)、4.00%(对应200.00万元出资额)的股权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绵竹龙缘投资中心(普通合伙)、绵竹龙聚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和李彬。

2014年3月11日,龙蟒集团分别与绵竹龙缘、绵竹龙聚、李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4年3月11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全部由股东李彬认缴。

2014年3月26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4]第00014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标的公司变更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转让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3,060.003,060.0051.00
2李彬1,200.00200.0020.00
3绵竹龙缘900.00900.0015.00
4绵竹龙聚840.00840.0014.00
合计6,000.005,000.00100.00

(三)2014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22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绵竹龙缘和绵竹龙聚分别将其持有的15.00%的股权(对应900.00万元的出资额)和14.00%的股权(对

应840.00万元的出资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龙蟒集团。

2014年11月24日,龙蟒集团与绵竹龙缘、绵竹龙聚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4年11月27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4]第002440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转让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4,800.004,800.0080.00
2李彬1,200.00200.0020.00
合计6,000.005,000.00100.00

(四)2015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15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彬将200.00万元出资额和1,000.00万元认缴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新股东李家权,并由李家权实缴出资1,000.00万元,龙蟒集团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同日,李彬与李家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经核查银行进账单,李家权已完成对龙蟒大地1,000.00万元实缴出资。

2015年7月1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5]第00047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转让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4,800.004,800.0080.00
2李家权1,200.001,200.0020.00
合计6,000.006,000.00100.00

(五)2016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亿元

2016年1月25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西藏龙蟒,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亿元人民币,新增9.40亿元出资由李家权和西藏龙蟒分别认缴47,800.00万元和46,200.00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李家权及西藏龙蟒已于2016年11月30日将上述新增注册资本支付至公司账户。

2016年2月24日,德阳市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绵字)登记内变字[2016]第00007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李家权49,000.0049,000.0049.00
2西藏龙蟒46,200.0046,200.0046.20
3龙蟒集团4,800.004,800.004.80
合计100,000.00100,000.00100.00

(六)2017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8亿元

2017年4月18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亿元人民币,新增8.00亿元出资由龙蟒集团和西藏龙蟒分别认缴6.00亿元和2.00亿元。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西藏龙蟒已于2017年5月12日将上述新增注册资本支付至公司账户,龙蟒集团已于2017年5月19日将上述新增注册资本支付至公司账户。

2017年5月16日,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出具“(竹工质)登记内变核字[2017]第113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830921121805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西藏龙蟒66,200.0066,200.0036.78
2龙蟒集团64,800.0064,800.0036.00
3李家权49,000.0049,000.0027.22
合计180,000.00180,000.00100.00

(七)2017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25日,龙蟒大地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西藏龙蟒将其持有的36.78%(对应66,200.00万元出资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李家权。

2017年12月26日,李家权与西藏龙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8年1月23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转让完成后,龙蟒大地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李家权115,200.00115,200.0064.00
2龙蟒集团64,800.0064,800.0036.00
合计180,000.00180,000.00100.00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家权先生直接持有龙蟒大地64.00%的股权,并通过龙蟒集团间接持有龙蟒大地15.20%的股权,故李家权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龙蟒大地79.20%的股权,为龙蟒大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家权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一)李家权”。(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龙蟒大地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内容,交易对象之间也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继续履行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前,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应当

签署令三泰控股满意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期限自交割日起算不短于3年。

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在《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人员关于业绩承诺期守法合规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承诺:“在《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三年业绩承诺期内,除非得到上市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

(五)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共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龙蟒磷化工、南漳龙蟒、农技小院、龙蟒物流,1家参股子公司宁波龙新,2家全资孙公司,分别为龙蟒石膏、湖北龙蟒;其中,龙蟒磷化工、南漳龙蟒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占龙蟒大地相应指标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一)龙蟒磷化工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国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开发区(A区)
注册资本1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04-24
营业期限2003-04-24至2043-04-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49611153A
经营范围磷矿地下开采(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生产氨(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4月26日)、硫酸(60万吨/年)、磷酸(120万吨/年)(硫酸、磷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2月14日)及销售本公司产品;危险货物运输(8类)(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生产、销售饲料级磷酸氢钙、肥

2、历史沿革

(1)2003年4月,龙蟒磷化工设立

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龙林”或“龙林矿业”,龙蟒磷化工前身)由四川绵竹龙蟒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矿产”)与德阳市伐木厂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龙蟒矿产以货币出资581.00万元,德阳市伐木厂以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作价出资人民币197.00万元。

2003年2月20日,德阳市伐木厂召开厂委会及职代会,决定以无形资产采矿权197.00万与四川绵竹龙蟒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地平线矿产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对德阳市伐木厂以无形资产(采矿权)进行的出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川地评字(2002)17号”评估报告,并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川国土资矿认字(2002)第28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对采矿权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最终确定德阳市伐木厂磷矿采矿权价值为197.77万元。

2003年3月14日,四川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川永和验[2003]0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3月14日,德阳龙林(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78.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581.00万元,无形资产(采矿权)197.00万元。

2003年11月6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川国土资采转(2003)004号”《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采矿权转让申请符合国家有关采矿权转让的法规要求,准予转让。2003年4月2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龙林矿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5100000320272,有效期自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

2003年4月24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

核准龙林矿业办理设立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5106001801335的《营业执照》。

龙林矿业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矿产581.00581.0074.68
2德阳市伐木厂197.00197.0025.32
合计778.00778.00100.00

(2)2006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20日,龙林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龙蟒矿产将所持龙林矿业74.68%股权(即581.00万元出资额)以581.00万元价格转让给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制品”)。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14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德内资登记字(2006)第00138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林矿业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磷制品581.00581.0074.68
2德阳市伐木厂197.00197.0025.32
合计778.00778.00100.00

(3)2009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

2009年12月2日,龙林矿业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化工”)。

2009年12月24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德)登记内变字[2009]第5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并核发了

注册号为510600000008435的《营业执照》。

(4)2010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0年4月6日,龙蟒磷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龙蟒集团,同意股东龙蟒磷制品将所持龙蟒磷化工74.68%股权(对应出资额581.00万元)以581.00万元价格转让给龙蟒集团,同时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9,222.00万元,其中龙蟒集团以货币增资14,419.00万元、德阳市伐木厂以货币增资4,803.00万元。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4月15日,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德国资发[2010]38号《关于德阳市伐木厂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如下:(1)同意德阳市伐木厂放弃从龙蟒磷制品处拟转让74.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让与第三方;(2)同意德阳市伐木厂以货币方式增资 4,803.00万元,增资后德阳市伐木厂持有龙蟒磷化工股本份额5,000.0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00%。

2010年4月8日,四川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川华会德验[2010]字第02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4月7日止,龙蟒磷化工已收到龙蟒集团、德阳市伐木厂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9,22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4月22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德)登记内变字[2010]第0245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登记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龙蟒磷化工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15,000.0015,000.0075.00
2德阳市伐木厂5,000.005,000.0025.00
合计20,000.0020,000.00100.00

(5)2016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8月18日,四川省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川华廉资评

报字[2016]第035号”《德阳伐木厂拟转让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宜而涉及的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评估,龙蟒磷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370.91万元人民币。

2016年9月,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德国资发[2016]102号《关于同意德阳市伐木厂所持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方案的批复》,同意德阳市伐木厂将其持有的龙蟒磷化工25.00%股权(股本5,000万元)以6,880.00万元作为转让底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016年10月29日,德阳市伐木厂将所持龙蟒磷化工25.00%股权(对应出资额5,000万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3795元人民币即6,880万元的价格依法交易受让。德阳市伐木厂与西藏万通于2016年11月18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出具了西南联交鉴[2016]第1323号《产权交易鉴证书》,确认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已将全部交易价款划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016年12月9日,龙蟒磷化工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德阳市伐木厂将所持龙蟒磷化工25.00%股权(对应出资额5,000.00万元)以6,880.00万元价格转让给西藏万通。

2016年12月20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德工商处字)登记内变字[2016]第00395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登记申请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00749611153A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蟒磷化工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1龙蟒集团15,000.0015,000.0075.00
2西藏万通5,000.005,000.0025.00
合计20,000.0020,000.00100.00

(6)2016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20日,龙蟒磷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龙蟒大地,同意股东龙蟒集团将所持龙蟒磷化工75.00%股权(对应出资额15,000.00万元)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3795元人民币即20,640.00万元价格转让给龙蟒大地;同意西藏万通将所持龙蟒磷化工25.00%股权(对应出资额5,000万.00元)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3795元人民币即即6,880.00万元价格转让给龙蟒大地。同日,龙蟒大地分别与龙蟒集团、西藏万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1月11日,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德)登记内变核字[2017]第21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登记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蟒磷化工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龙蟒大地20,000.0020,000.00100.00

(7)2017年5月,第二次增资

2017年5月15日,龙蟒磷化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0万元,龙蟒大地以货币形式增资80,000.00万元,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位。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2017年12月31日前,相关出资已实缴到位。

2017年6月16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德)登记内变核字[2017]第463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变更登记申请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蟒磷化工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认缴实缴
龙蟒大地100,000.0010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资产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情况

报告期内,龙蟒磷化工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的研发、生产、销售。

龙蟒磷化工的资产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 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241,224.17179,742.35
总负债131,076.2392,185.03
所有者权益合计110,147.9487,557.31
利润表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230,423.64177,974.48
营业利润25,991.29907.77
净利润22,953.691,299.59

(二)南漳龙蟒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洪成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南漳县城关便河路1号付3号
注册资本4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02-05
营业期限2002-02-05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7352110950
经营范围磷酸氢钙(饲料级、肥料级)、硫酸(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准)、普钙、复合肥、石灰、塑料纺织袋的生产和销售;磷矿开采和销售;石灰石矿开采、加工与销售;普通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采购(仅限自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1年12月,南漳龙蟒设立

2001年12月26日,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南漳龙蟒,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50.00万元,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

2002年2月5日,南漳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南会师验(2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2月4日,南漳龙蟒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南漳龙蟒设立时,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350.00350.0070.00
2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50.00150.0030.00
合计500.00500.00100.00

(2)2003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增资

2003年2月22日,南漳龙蟒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何标洋,同意德阳龙蟒将其持有的南漳龙蟒30%股权共计1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标洋;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万元,其中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10.00万元,何标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90.00万元。

2003年2月22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3年3月4日,南漳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南会师验[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年1月24日止,南漳龙蟒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300.00万元,其中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0.00万元,何标洋出资39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南漳龙蟒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260.001,260.0070.00
2何标洋540.00540.0030.00
合计1,800.001,800.00100.00

(3)2003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5月16日,南漳龙蟒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何标洋将其持有的公司30%股权合计540.00万元出资额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74444元人民币即580.20万元转让给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漳龙蟒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260.001,260.0070.00
2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540.00540.0030.00
合计1,800.001,800.00100.00

(4)2006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10日,南漳龙蟒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0%股权合计540万元注册资本作价540万元转让给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800.001,800.00100.00

(5)2011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3月30日,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持有的南漳龙蟒100%的股权合计1,800.00万元注册资本以1,8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蟒集团。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4月29日,南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420624000000868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龙蟒集团1,800.001,800.00100.00

(6)2011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

2011年6月16日,南漳龙蟒股东龙蟒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持有的南漳龙蟒100%的股权合计1,800.00万元注册资本以1,8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保康龙蟒矿业有限公司。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6月16日,保康龙蟒矿业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将南漳龙蟒的注册资本由1,800.00万元增加至9,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保康龙蟒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2011年6月22日,襄阳珠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襄珠会验字[2011]4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6月21日,南漳龙蟒已收到保康龙蟒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合计7,2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保康龙蟒矿业有限公司9,000.009,000.00100.00

(7)2012年5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2年2月28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鄂工商)名称变核内字[2012]第0031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保康龙蟒名称变更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南漳龙蟒股东湖北龙蟒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公司股东名称“保康龙蟒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保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南漳龙蟒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8)2012年8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年8月10日,湖北龙蟒签发《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

对外投资股权的股东决定》,决议将其持有的南漳龙蟒100%的股权合计9,000.00万元注册资本以9,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蟒集团。

2012年8月15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9月6日,保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南漳龙蟒本次登记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龙蟒集团9,000.009,000.00100.00

(9)2012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2年11月22日,南漳龙蟒股东龙蟒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决定以货币方式增加南漳龙蟒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0.00万元。

2012年12月4日,襄阳珠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襄珠会验字[2012]6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12月4日,南漳龙蟒已收到龙蟒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1,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2年12月6日,保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南漳龙蟒本次登记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龙蟒集团40,000.0040,000.00100.00

(10)2016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6年11月18日,南漳龙蟒股东龙蟒集团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将龙蟒集团所持南漳龙蟒100%股权合计40,000.00万元注册资本,以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137元元人民币即45,4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蟒大地。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12月26日,保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南漳工商)登记内变

字[2016]第846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本次登记变更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247352110950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漳龙蟒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龙蟒大地40,000.004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资产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情况

南漳龙蟒主要从事饲料级和肥料级磷酸氢钙的研发、生产、销售。南漳龙蟒的资产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 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78,207.9473,458.38
总负债24,068.7427,581.13
所有者权益合计54,139.2045,877.25
利润表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66,928.8061,421.93
营业利润10,614.999,717.54
净利润8,160.687,479.95

(三)农技小院

公司全称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强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11-11
营业期限2016-11-11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1Y11M38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肥料制造;销售:农副产品、肥料、农

(四)龙蟒物流

业机械设备及配件、农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世银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10-23
营业期限2018-10-23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952QM4E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汽车修理与维护;大型车辆装备修理与维护;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化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龙蟒石膏

公司全称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军成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38栋1-4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5-3
营业期限2012-5-3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5950671669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磷石膏制品;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龙蟒磷化工持有100%的股权

(六)湖北龙蟒

公司全称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洪成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04-21
营业期限2011-04-21至2041-01-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6565499136U
经营范围磷矿开采、加工、销售,磷酸盐系列产品、塑料编织袋生产、销售、仓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漳龙蟒持有100%的股权

(七)宁波龙新

公司名称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住 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6-5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01月24日至2038年0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H0ND5K
经营范围根据甬N安经(2018)003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的研发、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化肥、初级农产品、豆粕、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木制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矿产品、石灰、煤炭(无储存)的销售;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宁波龙新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1龙蟒大地500.00500.0050.00货币
2上海新增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00.00500.0050.0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状况

1、固定资产龙蟒大地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蟒大地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07,917.5222,291.924,333.4281,292.1875.33%
机器设备131,016.5153,861.29607.8876,547.3558.43%
运输设备7,166.452,499.14-4,667.3065.13%
电子设备5,550.672,393.8060.153,096.7255.79%
办公设备及其他648.67218.662.02427.9965.98%
合计252,299.8381,264.815,003.47166,031.5565.81%

2、房屋、建筑物及相关租赁情况

(1)自有房屋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产证的房屋共2项,上述房屋坐落于南漳龙蟒厂区,主要部分已拆除重建,尚未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编号权利人位置面积(m2)用途
1南房权证城关镇字第240302028号南漳龙蟒南漳县胡营车家店村8组4,698.48——
2南房权证城关字第24012206007号南漳龙蟒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1-3号627.36仓库
合计5,325.84——

2)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① 龙蟒大地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四川省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省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报告编号:禾(FC01)10001),龙蟒大地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186,979.28m?,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名称面积(㎡)房屋结构
1硫酸氢钾厂房6,210.78钢混
2物流中心办公楼697.08钢混
32*5万吨/a复合肥库房16,355.74钢混
4复合肥五金辅料库房及10KV配电室2,102.36钢混
5大地公司新建库房17,190.06钢结构
6复合肥12号车间新增房屋33,177.00钢结构
7新增2*10万吨/a复合肥库房31,049.54钢结构
813#车间仓库32,755.63钢结构
9复合肥车间办公楼1,037.84钢结构
10工业磷铵渣烘干库房13,514.74钢结构
11门卫室、警务室45.81钢混
12水溶肥厂房2,920.75钢结构
13复合肥1万吨腐植酸厂房1,228.48钢结构
14复合肥原料库2#库房28,693.47钢结构
合计186,979.28——

上述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大地“目前正在完善手续拟办理房屋登记……未收到上述房屋产权纠纷投诉。本局认为,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② 龙蟒磷化工

A.龙蟒磷化工厂区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四川省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省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报告编号:禾(FC01)10002)以及补测测绘报告,龙蟒磷化工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143,388.04m?,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筑面积/容积(m?)
140万吨磺酸风机房砖混201.78
2合成氨办公楼框架1,096.14
3合成氨压缩厂房框架2,802.15
4合成氨空分厂房排架788.69
5合成氨配电室框架869.01
6合成氨循环水站框剪600.02
7合成氨综合仓库排架611.75
8合成氨电机房砖混79.50
9砂酸焙烧厂房框架1,906.99
10砂酸风机房砖混506.73
11砂酸配电室框架705.06
12砂酸原料库排架5,750.96
13配电室砖混323.81
14余热回收厂房(设备基础)框架114.40
15白肥烘干、压滤、滤板处理厂房框架5,798.64
16氨站及氨站登记处(含地坪管架)框架104.09
17中和浓缩配电室框架175.23
18一铵中和浓缩5#车间配电室框架86.46
19中和浓缩厂房(8米层高、设备基础)框架4,852.06
20洗澡堂及厕所砖混234.76
21磷铵成品热风站及收尘厂房框架7,800.00
22FG塔热风站及设备基础框架3,633.62
23高压配电室钢混322.12
24磷渣房排架704.68
25磷酸过滤厂房框架5,810.68
26脱镁压滤楼框架4,212.45
27磷酸萃取工段配电室框架260.99
28厕所砖混25.08
29钳工房砖混136.23
30脱镁浓密机配电室砖混100.14
312#萃取槽配电室框架310.99
32原料配电室框架289.37
33筛分厂房(内有配电室)框架2,967.43
34萃取低位闪蒸厂房工程Ⅱ期框架626.19
35碎煤楼框架4,301.46
36脱镁工段检修房砖混167.14
37新增混料楼与栈桥框架313.58
38原料中碎厂房框架2,258.59
39磷酸盐五金库及办公楼砖混3,835.98
40磷化工物资进厂门卫与地磅基础钢混88.57
41磷化工装车大棚钢结构8,651.02
42成品库A,B,C,D区厂房、配电室钢结构39,192.84
43开票室及厕所砖混54.99
44化灰库(厂房)及滤板处理房排架971.89
45离心干燥厂房框架2,230.19
46离心配电室砖混100.80
47编织袋库钢混311.01
48空压站砖混363.27
49运输部厂房排架2,375.16
50磷酸盐浮选车间钢结构408.28
51磷酸循环水站框架542.85
52二期原料工段粉矿及3#栈桥(测绘未含栈桥)框架120.86
53磷酸原料工段框架368.31
54氢钙回转烘干工段配电室砖混95.10
55工业磷铵厂房及设备基础框架923.68
56工业磷铵结晶厂房框架981.41
5715万吨粒状磷铵厂房钢结构2,113.81
58滴灌磷铵配电室钢混254.02
59磷铵渣压滤烘干厂房框架
60氢钙半成品离心工段厂房及平台框架595.35
61磷铵喷雾干燥楼(2个)框架3,496.80
62车管部配件库房框架352.00
63车管部危化库砖混73.08
64物流基地新增1#库钢结构2,808.96
65物流基地2#库钢结构50.00
66三分厂物流中心新建库房钢结构10,080.00
67钳工房砖混98.84
合计143,388.04

上述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其中第63-65项固定建筑系坐落在龙蟒磷制品土地[权证编号:竹府国用 2004第3775号]上。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磷化工“目前正在完善手续拟办理房屋登记……未收到上述房屋产权纠纷投诉。本局认为,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B.龙蟒磷化工长河坝水电站

磷化工下属的长河坝水电站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921.00m?,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结构面积(㎡)
1发电厂房钢混219.00
2副厂房钢混127.00
3住宿房砖混386.00
4食堂砖木120.00
5检修房、电工房、油库房砖混69.00
合计921.00

长河坝水电站上述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面积较小,且该水电站不属于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主要用于对外销售电力,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产生营业收入887,220.23元和1,125,872.94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较小。

C. 龙蟒磷化工磷矿

龙蟒磷化工磷矿因历史原因存在住宿楼等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情形,该等房屋建筑物报告期末资产净值较小且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因此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③ 南漳龙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房屋测绘报告,南漳龙蟒除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外,南漳龙蟒厂区和南漳龙蟒红星磷矿共有76,378.51m?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

A. 南漳龙蟒厂区

序号房屋名称面积(m?)房屋结构
1车间办公室(化)716.10砖混
2新硫精砂仓库1,202.40砖混
3白肥库房646.00砖混
4滤布房64.26砖混
5职工食堂768.00砖混
6厕所38.00砖混
7浴室101.25砖混
8五金库房与附属1,722.00砖混结构
9中和配电室75.40砖混
10浓缩池附属及配电室436.50砖混
11浮选厂房941.28排架结构
123660磨机,2736磨机基础与厂房1,062.00排架结构
13干式变压器室219.60砖混
14成品库房13,998.00砖混
15空压机房243.00砖混
16保安电源配电室257.00砖混
17干煤棚588.00排架厂房+钢棚
18锅炉房181.90砖混
19过滤厂房1,620.00钢混
20新增锅炉房360.00排架厂房+钢棚
21磷酸工段总配电室308.00砖混
22粗破厂房570.00砖混
23氢钙10KVA总配电室1,248.00砖混
24热风炉厂房1,338.00现浇框架
25污水过滤厂房577.50现浇框架
26污水处理配电室88.00砖混
27综合楼(办公区)4,676.40砖混
28闪冷厂房350.00现浇框架
29风机房311.04钢混
30汽机房3,052.80钢混
31白肥压滤厂房596.70现浇框架
32车间办公楼688.00砖混
33二段压滤厂房972.00框架(无墙)
34破煤楼90.00无墙、框架
35钙矿配电室71.50钢混
36干燥厂房1,863.00现浇框架
37配电室71.50砖混
38矿浆过滤厂房1,739.10钢混
39离心厂房3,213.00钢混
40母液压液厂房855.00钢混
41浓缩池处55%酸中转站配电室83.20钢混
42石灰库行车房270.00钢混
43新增厕所39.36砖混
44新增浮选厂房2,070.00排架、彩钢屋面
45新增浮选2#配电室172.80砖混
46新增滤布房27.60砖混
47新增制样室80.40砖混
48运输部油库45.00砖混
49猪圈51.98砖混
50氢钙成品库房2#514.20砖混
51办公楼334.80砖混
52澡堂67.98砖混
53高压配电室287.00砖混
54包装袋库房226.25砖混
55厂大门值班室216.81砖混
56后门卫室14.44砖混
57成品库房2#414.00钢混
58浮选厂房384.00钢混
59中粗破配电室71.50砖混
60新增机修厂房540.00砖混
61510渣场泵房63.00砖混
62硫磺库4,453.00排架+钢构
63新增汽车运输公司324.00砖混+钢架
64新建35KV变电站392.00砖混
65新增成品库房10,025.10砖混+钢架
66后大门30.00砖混
67物质大门84.00砖混
68化水站270.75砖混
69成品库装车区轻钢屋面3,992.10钢混
合计73,465.50——

上述房屋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B.南漳龙蟒红星磷矿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房屋测绘图,其中红星磷矿目前实际拥有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2,913.01㎡,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名称面积(㎡)房屋结构
1电工房43.32砖混
2职工食堂108.75砖木
3门卫室10.89砖混
4综合楼1,722.00砖混
5地磅房189.00砖混
6车库52.50砖混
7水泵房47.84砖木
8导火线库及炸药库24.00砖混结构
9雷管库10.00砖混
10修理房73.80砖混
11五金库房250.80砖混
12高压配电室43.32砖混
13红星磷矿监控室48.00砖混
14洗澡间55.10砖混
15红星磷矿炸材库51.30砖混
16发电机厂房44.64砖混
17办公及住房137.75砖混
合计2,913.01——

上述房屋系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房产证。2002年6月16日南漳龙蟒与襄樊市化学矿山总公司签署了《湖北省襄樊市红星磷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2005年5月24日南漳龙蟒与南漳县邓家崖磷矿、独山磷矿资产及权益所有人签署了《南漳县邓家崖磷矿、独山磷矿资产及权益转让协议书》。该等协议均约定将红星磷矿中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内的固定资产转让给南漳龙蟒,南漳龙蟒合法取得了红星磷矿的房屋所有权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C.南漳龙蟒方家沟钙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房屋测绘图,方家沟钙矿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337.55m?,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名称面积(㎡)房屋结构
1办公室110.50钢混
2宿舍81.20钢混
3油库41.85钢混
4配电室54.00钢混
5操作室50.00钢混
合计337.55——

方家沟钙矿已于2014年停产,上述房屋亦不属于标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性用房且已全部计提减值,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④ 龙蟒石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四川省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省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报告编号:禾(FC01)10003),龙蟒石膏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26,862.6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筑面积/容积㎡
1缓凝剂库房钢结构1,735.72
2缓凝剂库房钢结构3,204.67
3磷石膏库房3,787.26
4炒粉车间钢混1,432.10
5煤库钢混238.14
6办公综合楼钢混1,999.60
7DCS控制室钢混110.70
8磷石膏再浆过滤厂房钢混1,691.01
9石膏成品库4,905.27
10磷铵渣压滤烘干厂房框架7,586.75
11包装机厂房框架171.42
合计26,862.64

龙蟒石膏上述房屋建筑物均坐落在龙蟒磷化工土地(权证编号:竹国用(2011)第00262号)上,因土地和房屋的权利人不一致,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因此未能办理权属证书。

龙蟒石膏拟将上述房屋转让给龙蟒磷化工,由龙蟒磷化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后,将该等房屋出租给龙蟒石膏。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石膏“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⑤ 农技小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农技小院存在约496.28m?房屋建筑物坐落在龙蟒磷制品土地(权证编号:(竹)国用(2001)字第677号)上,因土地和房屋的权利人不一致,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因此尚未办理权属证书。

上述房屋主要系农技小院展厅用房,并非主要经营用房,且房屋面积较小,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对标的公司后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农技小院“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⑥ 湖北龙蟒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湖北龙蟒白竹磷矿已建成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筑物共110.99 m?,相关建筑物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证明》,确认“上述房产为湖北龙蟒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湖北龙蟒完成该等房屋的产权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该等房屋不属于湖北龙蟒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湖北龙蟒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就标的公司房屋建筑物存在的上述问题,交易对方李家权及龙蟒集团承诺“将督促并协助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办理房屋建筑物相关权属证明。如无法取得,则如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补办房屋建筑相关手续或补缴相关费用、对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龙蟒大地及/或其子公司拆除相关房屋建筑物,本人/本公司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拆除房屋建筑物的支出、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全部损失。”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自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标的公司未完成上述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办理事项,视为交易对方重大违约,交易对方应承担未完成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交割后事项未完成或事先取得其书面豁免的除外。

综上所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拥有建筑面积合计435,474.2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司法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李家权及龙蟒集团承诺就龙蟒大地因该等房屋权属瑕疵遭受实际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2)房屋租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其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租赁期限房屋用途
1龙蟒磷化龙蟒钛业竹房权证监证字第0013582新市镇新市工业园区2017-1-1至2019-12-31办公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租赁期限房屋用途
2龙蟒磷化工龙蟒钛业竹房权证监证字第0012640号新市镇白庙村新市工业开发区2017-1-1至2019-12-31仓储
3湖北龙蟒马桥镇两河口村委会-马桥镇两河口村居民小区第一小区2019-5-21至2019-5-20注①办公及职工居住
4王小丽-马桥镇马桥街村小区2018-9-19至2019-9-18职工居住
5张贵丰-马桥镇张湾村二组2018-7-08至2019-7-07职工居住
6胡克珍-马桥镇物流园二栋三楼2019-3-3至2020-3-2职工居住
7农技小院龙蟒钛业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050302号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25幢第1层2018.10.22-2028.10.21办公
8龙蟒物流龙蟒钛业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050302号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23幢第4层2018.10.10-2028.10.09办公

注:①此项租赁合同正在续签。

湖北龙蟒租赁上述马桥镇两河口村委会的房产主要用于办公及职工居住,湖北龙蟒租赁上述自然人的房产主要用于职工居住。湖北龙蟒上述租赁的房产所处土地为集体土地,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马桥镇两河口村民委员会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证明,“马桥镇两河口村居民小区第一小区房屋系本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财产,该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上述房产进行经营、租赁,湖北龙蟒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签订租赁协议,该等协议正在执行中,不存在任何纠纷。” 马桥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证明,“马桥镇张湾村居民小区房屋,所处土地为本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房产系个人房产,该等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上述房产进行经营、租赁,湖北龙蟒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签订租赁协议,该等协议正在执行中,不存在任何纠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湖北龙蟒就该等房产

均取得了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产权证明,同时,上述房产均不属于湖北龙蟒的主要生产经营用房,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无形资产情况龙蟒大地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专利使用权及商标权和软件系统。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蟒大地无形资产价值为30,83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取得方式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出让22,324.3819,093.37
采矿权出让13,888.9711,501.29
专利使用权及商标权原始/受让取得600.00240.76
软件系统购买5.18-
合计36,818.5330,835.42

(1)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共计12宗,土地面积共计1,711,796.3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权证号房屋坐落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类型用途他项权利情况
龙蟒大地竹国用(2015)第03276号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323,682.002065-11-26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龙蟒磷化工竹国用(2010)第01665号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181,754.002060-07-07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龙蟒磷化工竹国用(2011)第00262号新市镇红豆村288,701.002061-01-27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龙蟒磷化工竹国用(2013)第00408号新市镇红豆村238,763.002062-12-25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龙蟒磷化工竹国用(2013)第00527号新市镇红豆村127,838.002063-01-27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龙蟒磷化工竹国用(2015)第绵竹市新市工业园316,734.002065-01-06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所有权人权证号房屋坐落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类型用途他项权利情况
00265号
南漳龙蟒南漳国用(2003)字第1104号城关镇便河路1-3号(城南工业区)3,712.502053-12-09出让工业用地
南漳龙蟒南漳国用(2010)字第179号城关镇车家店村159,000.002060-06-30出让工业用地
南漳龙蟒南漳国用(2002)字第176号南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区49,713.802052-02-06出让工业用地
南漳龙蟒南漳国用(2010)字第180号城关镇文笔峰村6,336.002060-06-30出让工业用地
湖北龙蟒鄂(2017)保康县不动产权第000640号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10,055.002067-4-5出让工业用地
湖北龙蟒鄂(2017)保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639号保康县马桥镇两河口村一组5,507.002067-4-5出让工业用地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已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外,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临时用地批复的情况如下:

1)龙蟒磷化工合成氨厂区

经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测绘,磷化工合成氨厂区约有60亩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28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磷化工“合成氨项目位于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用地约60亩,为国有存量土地。合成氨项目用地属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用地手续,经请示绵竹市人民政府,同意完善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现正按程序推进土地供应”。

2)龙蟒磷化工长河坝水电站

龙蟒磷化工下属长河坝水电站因历史原因存在约3亩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该等土地面积较小,且该水电站不属于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主要用于对外销售电力,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产生营业收入887,220.23元和

1,125,872.94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较小。

3)南漳龙蟒厂区经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测绘,南漳龙蟒厂区占地约320,000 m?,目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18,762.30 m?,剩余土地尚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南漳龙蟒厂区在用地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尚有部分土地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该等证书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

4)南漳龙蟒红星磷矿根据2002年6月16日南漳龙蟒与襄樊市化学矿山总公司签署的《湖北省襄樊市红星磷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以及2005年5月24日南漳龙蟒与南漳县邓家崖磷矿、独山磷矿资产及权益所有人签署的《南漳县邓家崖磷矿、独山磷矿资产及权益转让协议书》,南漳龙蟒合法取得了红星磷矿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南漳龙蟒红星磷矿目前使用的固定建筑物共占用约4.77亩土地,该等土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南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红星磷矿“在用地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如需办理临时用地批复或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5)南漳龙蟒方家沟钙矿根据2011年6月15日南漳龙蟒与南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投资兴建年产10万吨钛白粉生产项目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中的约定,南漳龙蟒按照200万元包干取得(方家沟)钙矿山土地(使用权),矿山开采完毕,由南漳龙蟒将土地整理后无偿交给南漳县人民政府。南漳龙蟒已支付相应的对价;方家沟钙矿于2014年进行首采区基建时便停产至今,其中固定建筑物占用土地0.51亩,目前矿山环境已基本恢复,正在等待政府的处理意见。上述土地未办理使用权证书或临时登记不会对标的公司后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南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的《证明》方家沟钙矿“在用地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6)南漳龙蟒磷石膏渣场项目根据2011年6月15日南漳龙蟒与南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投资兴建年产10万吨钛白粉生产项目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中的约定,南漳县人民政府负责

为南漳龙蟒取得渣场用地1,700亩的使用权,交由南漳龙蟒使用;渣场征占用过程中所发生费用由南漳县人民政府承担。经核查,其中渣场内固定建筑物如回水池等共占用土地约38.32亩,该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南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石膏渣场项目“在用地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如需办理临时用地批复不存在法律障碍”。

7)湖北龙蟒白竹磷矿湖北龙蟒白竹磷矿在建项目取得了两宗土地的使用权,但该等土地使用权证并未覆盖白竹磷矿全部生产经营用地,湖北龙蟒白竹磷矿存在未办理临时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占用约66.95 亩临时用地的情形。湖北龙蟒白竹磷矿项目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尚未办理临时用地批复。根据保康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3月7日出具的《证明》,湖北龙蟒“不存在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南漳县国土资源局、保康县国土资源局、绵竹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标的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2)林地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林地使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主体许可编号项目面积 (公顷)许可日期许可机关
1南漳龙蟒鄂林地审字[2009]622号新建石膏堆放场14.412009.12.07湖北省林业局
2鄂林审准[2015]376号石膏渣场53.57342015.06.03湖北省林业厅
3湖北龙蟒鄂林地审字[2011]663号60万吨/年磷矿采选6.61152011.10.13湖北省林业厅

正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1)龙蟒磷化工长河坝水电站存在部分林地尚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情形

龙蟒磷化工下属长河坝水电站因历史原因存在约3亩林地尚未办理林地使

用许可,该等土地面积较小,且该水电站不属于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主要用于其他企业生产用发电,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产生营业收入887,220.23元和1,125,872.94元,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较小。

2)南漳龙蟒南漳龙蟒红星磷矿项目因生产需要租用齐家岗村一组林地约65.8亩,南漳龙蟒已与李庙镇齐家岗村民委员会签订《林地占用补偿协议》以及《林地租用补偿协议》,并支付了相应价款,尚未办理相关林地占用审核手续;南漳龙蟒方家沟该矿项目使用的土地中有30.00亩属于林地性质,方家沟钙矿已于2014年停产至今,目前矿山环境已基本恢复,正在等待政府的处理意见;南漳龙蟒磷石膏渣场项目已取得803亩林地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许可编号:鄂林审准[2015]376号),后续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南漳县林业局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情形未造成严重损害、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南漳龙蟒就红星磷矿项目、方家沟钙矿项目及磷石膏渣场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3)湖北龙蟒湖北龙蟒白竹磷矿在建项目已取得6.6115公顷林地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许可编号:鄂林地审字[2011]663号),此外与两河口村村委会签订协议,使用约29.68亩林地,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林地使用手续。根据保康县林业局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的《证明》,湖北龙蟒“无林地占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就标的公司在土地/林地使用方面存在的上述瑕疵,交易对方李家权及龙蟒集团承诺“将督促并协助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办理土地/林地使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批复、林地使用手续)。如无法取得,则如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补办土地/林地使用相关手续或补缴相关费用、对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收回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相关土地/林地,本人/公司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收回土地/林地的支出、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自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标的公司未完成上述土地及

林地之土地使用权证书/临时土地审批及林地使用审核/林地临时使用审核,视为交易对方重大违约,交易对方应承担未完成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交割后事项未完成或事先取得其书面豁免的除外。

4、土地租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租赁使用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土地权证编号坐落位置租赁期限用途
1南漳龙蟒宜城市朱市铁路货场--宜城市朱市社区平安路2018-1-1至2027-12-31货场 经营
2龙蟒大地绵竹市遵道镇高安村2组--遵道镇高安村2组2018-05-20至2028-05-19农作物大棚种植及示范种植生产经营
3龙蟒磷化工马边海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边镇国用(2013)1438号马边县民建镇西城村5组2018-04-20至2020-04-19堆放磷矿

5、矿业权

(1)龙蟒磷化工磷矿采矿权

1)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绵竹市
矿山名称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磷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磷矿
生产规模60.00万吨/年
矿区面积3.8821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3.06.26-2028.12.26
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076120070416
发证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情况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03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德阳市伐木厂缴纳采

矿权价款的函》(川国土资函[2003]第175号),德阳市伐木厂所属三星岩、黄土坑两矿段形成的矿权,国家出资55.2%、企业出资44.8%,根据采矿权评估确认结果,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价款为1,091,690.00元,按照川国土资函[2003]65号文之规定,德阳市伐木厂实际应缴采矿权价款为764,183.00元。2003年4月19日,德阳市伐木厂将其实缴价款对应的矿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设立龙林矿业。根据缴纳单据,龙林矿业缴纳了采矿权价款764,183元。

2009年12月2日,龙林矿业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龙林矿业”变更为“龙蟒磷化工 ”。2010年7月14日,龙蟒磷化工取得《采矿许可证》(C5100002010076120070416),生产规模38万吨/年,矿区面积4.04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6年2月14日;于2011年3月9日换发新证,有效期至2016年2月9日。

2012年5月2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龙蟒磷化工下发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12】0021号),“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2450米至1350米标高。矿区面积约3.88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2b+333+2S22:3885.8万吨,可采储量122b+333:920.3万吨,规划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

2012年12月25日,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龙蟒磷化工磷矿采矿权出具《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磷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1月30日,经估算确定该矿保有储量2,062.50万吨,其中2S22资源量1,142.20万吨不参与评估计算,剩余参与评估计算的资源储量的对应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648.86万元。其中增扩区参与评估计算的资源储量(673.10万吨)对应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204.50万元。2013年4月16日,上述评估报告书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川国土资矿评备字【2012】第162号)。2013年7月5日,龙蟒磷化工全额缴纳了采矿权价款。

2013年6月26日,龙蟒磷化工取得《采矿许可证》(C5100002010076120070416),生产规模扩大至60万吨/年,矿区面积3.8821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6日。

3)是否具备开采条件

根据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龙蟒磷化工有

限公司两个矿业权的情况说明》,龙蟒磷化工磷矿“矿区范围因与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部分重叠,被绵竹市人民政府纳入整体关闭或避让退出名单;按川国土资发[2018]2号等文件规定,截至2019年4月16日,上述矿业权尚未完成分类处置工作”。目前,龙蟒磷化工磷矿已停止采矿和勘查活动,待大熊猫国家公园法定范围划定和公布后,再按政策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4)合法合规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磷化工磷矿采矿权不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2)红星磷矿1)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
矿山名称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磷矿
生产规模30.00万吨/年
矿区面积2.4715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8.03.28-2019.06.30
采矿许可证号C4200002009036120007253
发证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情况2006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出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国土资采矿评认【2006】99号),对《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予以确认,确认结果为采矿权价值为640.91万元。

2006年5月28日,南漳龙蟒与南漳县国土资源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南漳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批准申请的形式将位于南漳县阎坪乡老鸦沟寸邓家崖,矿区面积1.575平方千米,开采深度575米至230米,矿区资源总量为932.8万吨,出让储量为476.1万吨,采矿权成交价格为640.91万元。

2006年6月16日,襄樊市化学矿山总公司与南漳龙蟒签署《湖北省襄樊市红星磷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将湖北省南漳县邓家崖矿区红星磷矿持有的4206009940045号采矿许可证划定区域内的磷矿采矿权自愿转让给南漳龙蟒。

2006年6月23日,南漳龙蟒就原襄樊市化学矿山总公司红星磷矿所属范围的磷矿开采权变更至南漳龙蟒事项向南漳县地质矿产局提交申请;同时拟将邓家崖磷矿进行资源整合,更名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并向省国土资源厅就该事项申请。

2008年1月17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变更矿区范围的批复》(鄂国土资变【2008】05号),同意南漳龙蟒红星磷矿变更矿区范围,矿区面积2.471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610米至230米。

2008年6月19日,南漳龙蟒于2008年6月12日和19日分别取得由湖北省矿业联合会出具的《关于报送“<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年产30万吨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的报告》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年产30万吨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书》(鄂采方案认【2008】28号)。2009年3月6日,南漳龙蟒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

C4200002009036120007253),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2.4715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4年3月6日;2014年3月18日南漳龙蟒换发新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28日。

2018年3月8日,南漳龙蟒换发新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矿区面积2.4715平方公里。

根据南漳龙蟒提供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南漳龙蟒已缴纳了采矿权价款合计12,706,200.00元。

3)是否具备开采条件

南漳龙蟒已经取得红星磷矿采矿许可证,目前正在正常经营中,具备完善的开采条件。

4)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漳龙蟒红星磷矿采矿权不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3)方家沟钙矿

1)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
矿山名称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方家沟石灰石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石灰岩
生产规模10.00万吨/年
矿区面积0.3319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1.06.29-2021.06.29
采矿许可证号C4206242011067130114728
发证机关南漳县国土资源局

2)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情况

2009年12月6日,南漳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湖北省南漳县方家沟区石灰岩矿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意见的函》,南漳县国土资源局经对《湖北省南漳县方家沟矿区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审查,对石灰石矿333资源量161.87万吨予以认定,可作为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依据。

根据南漳龙蟒提供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南漳龙蟒已缴纳了采矿权价款合计38.65万元。

2011年6月29日,南漳龙蟒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

4206242011067130114728),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0.3319平方公里,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29日。

2019年4月16日,南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南漳龙蟒林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方家沟钙矿项目已停止建设”。

3)是否具备开采条件

南漳龙蟒方家沟石灰石矿于2014年停产至今,目前正在对占用土地进行复垦复绿,整理完毕后无偿交给南漳县人民政府。

4)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漳龙蟒方家沟石灰石矿采矿权不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4)白竹磷矿

1)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保康县
矿山名称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保康白竹磷矿区Ⅰ矿段北部块段磷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磷矿
生产规模100.00万吨/年
矿区面积1.8589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5.09.08-2020.09.08
采矿许可证号C4200002015096120140706
发证机关保康县国土资源局

2)矿业权价款的缴纳情况

2010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同意将保康白竹磷矿区I号矿段北部块段磷矿资源协议出让给湖北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国土资函【2010】926号),同意由湖北龙蟒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采矿权新立手续。

2014年6月1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鄂土资采备字【2014】8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保康白竹磷矿区I号矿段北部块段磷矿(新立)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予以备案,评估价款10,462.87万元,备案价款10,462.87万元,并明确“本次仅评估30年服务年限内拟动用的资源储量为2,806.24万吨,矿区范围内尚有337.52万吨的资源储量以及平均品位为14.08%的低品位矿石385.20万吨也未进行评估”。

2015年9月8日,湖北龙蟒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

C4200002015096120140706),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区面积1.8589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0年9月8日。2015年12月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湖北龙蟒签署《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协议出让的形式将襄阳市保康白竹磷矿区I矿段北部块段磷矿的采矿权出让给湖北龙蟒,矿区面积1.858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875米到 400米,采矿权界址由8个坐标点圈定。白竹磷矿采矿权价款总计10,462.87万元,湖北龙蟒分10期缴纳。根据湖北龙蟒提供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湖北龙蟒已缴纳了2015年-2018年的价款,分别为2,1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

3)是否具备开采条件湖北龙蟒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龙蟒白竹磷矿处于建设状态,尚不具备开采条件。

4)合法合规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龙蟒白竹磷矿Ⅰ矿段北部块段磷矿采矿权不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6、商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16项,正在受让的商标11项,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的商标

序号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 类别有效期取得方式权利人
121761492352018.02.07-2028.02.06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22145794912017.11.21-2027.11.20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32145786412017.11.21-2027.11.20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42145769412018.01.14-2028.01.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518285714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618285616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718285615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81828555412017.02.21-2027.02.20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91828550812017.02.21-2027.02.20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018285487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11828544712017.02.21-2027.02.20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218285420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318285387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41828538612016.12.14-2026.12.13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152145793212017.11.21-2027.11.20受让取得农技小院
162145788812017.11.21-2027.11.20受让取得农技小院

(2)正在受让的商标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与龙蟒大地生产经营相关但权属尚归属于龙蟒集团的商标应相应转至龙蟒大地,龙蟒集团待转让给龙蟒大地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 类别转让人受让人权利期限
114041726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6.04.14- 2026.04.13
2140417435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3.21- 2025.03.20
313695075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6.14- 2025.06.13
4136950845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6.14- 2025.06.13
5136950923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6.14- 2025.06.13
61369510135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6.14- 2025.06.13
716044575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6.14- 2025.06.13
814041738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2.21- 2025.02.20
9140417495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3.14- 2025.03.13
101404175831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3.14- 2025.03.13
111404176735龙蟒集团龙蟒大地2015.03.14- 2025.03.13

2019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上述商标的转让申请,出具了《商标转让的受理通知书》。

7、专利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专利证书共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取得方式专利权人
1一种提高肥料级磷酸氢钙中水溶性磷含量的方法201410526347.X发明专利2014.10.9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2包装袋(黄腐酸复合肥)2018300623567外观设计2018.2.8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3包装袋(复合肥料1)2017303405343外观设计2017.7.28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4包装袋(复合肥料2)2017303398157外观设计2017.7.28原始取得龙蟒大地
5一种利用磷矿脱镁废液制备氢氧化镁的方法ZL201310329549.0发明专利2013.8.1原始取得龙蟒磷化工、华东理工大学
6利用钛白粉副产物废酸制备高质量饲料级磷酸氢钙的方法ZL201210164927.X发明专利2012.5.25原始取得龙蟒磷化工
7包装袋(白磷肥1)ZL201230632181.1外观设计2012.12.15原始取得龙蟒磷化工

8、域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已取得域名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软件名称开发完成时间
1lomonland.com lomonland.cn lomonland.com.cn蜀ICP备14024616号-12019年1月18日

9、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龙蟒磷化工和南漳龙蟒已将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抵押人抵押权人被担保人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限抵押物
151100620190001692龙蟒磷化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龙蟒大地23,627.232019.03.25-2022.03.24竹国用(2011)第00262号、竹国用(2010)第01665号、竹国用(2013)第00408号、竹国用(2013)第00527号
龙蟒大地竹国用(2015)第03276号
251100620190000935龙蟒磷化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龙蟒大地6,494.622019.02.22-2022.02.21竹国用(2015)第00265号
351100620190000763南漳 龙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龙蟒大地4,800.002019.02.11-2022.02.10——(注)

注:2019年1月31日,南漳龙蟒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签订编号为5110062019000076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南漳龙蟒为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与债务人(龙蟒大地)形成的债项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4,800.00万元,提供的抵押物为四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为南漳国用(2003)字第1104号、南漳国用(2010)字第179号、南漳国用(2002)字第176号及南漳国用(2010)字第180号,上述四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

除上述资产外,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过户和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龙蟒大地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蟒大地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万元)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4,898.6329.28%
预收款项21,331.9411.38%
应付职工薪酬6,117.093.26%
应交税费2,331.931.20%
其他应付款95,252.3950.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1.410.50%
流动负债合计180,863.3996.42%
长期应付款5,123.492.73%
预计负债646.550.34%
递延收益948.990.51%
非流动负债合计6,719.033.58%
负债合计187,582.4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同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银行借款,主要通过龙蟒集团等关联单位提供资金支持。2018年末,标的公司负债主要构成为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与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四)或有负债情况

2018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111,703,336.44元。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五)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龙蟒大地100%股权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需

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但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交易所备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及经营者集中审批。

(六)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备案及环保、安全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备案、环保及安全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环评备案/批复环保验收安评备案/批复安全验收
180万吨/年复合肥及配套3万吨/年硝酸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一期20万吨/年复合肥)2014.02.28 川投资备[51068314022801]0021号2014.10.15 竹环建管函[2014]133号2017.08.21 竹环验(2017)16号2014.08.14 德阳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德安监]22号尚未办理验收(注?)
216万吨/年钾肥8万吨/年过磷酸钙项目2014.07.23 川投资备[51068314072301]0124号2015.04.22 竹环建管函[2015]035号2016.02.22 竹环验(2016)1号 2017.08.21 竹环验(2017)15号2015.03.10 德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5]010号;德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5]007号已经专家验收(注?)
3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2017.12.23 川投资备【2017-510683-26-03-238582】FGQB-1539号2018.02.23 竹环建管函(2018)11号建设中,尚未办理验收2018.01.26 德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01号建设中,尚未办理验收
410万吨/年硫酸钾工程2018.04.24 川投资备【2018-510683-26-03-263621】FGQB-0222号—— (注③)建设中,尚未办理验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注?)建设中,尚未办理验收
5龙蟒磷化工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术改造项目2010.06.11 川经信审批[2010]267号2009.06.08 川环审批[2009]330号2014.01.08 川环验[2013]301号2009.06.08 川安监审批[2009]62号已经专家验收(注?)
630万吨/年磷酸盐技改项目2019.03.15 川投资备【2019-510683-26-03-339957】JXQB-0186号2018.04.17 德办函[2018]38号(注④)2018.04.17 德办函[2018]38号(注④)2019.05.17 德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08号尚未办理验收 (注?)
7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一期3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2009.01.19 竹经发[2009]32号2009.06.08 川环审批[2009]329号2014.01.08 川环验[2013]300号2009.06.15 德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09]0009号已经专家验收(注?)
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二期30万吨/年硫磺掺烧亚铁渣制酸装置)2015.04.01 川环验[2015]094号已经专家验收(注?)
8“硫—磷—钛”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配套6万吨/年液氨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2013.02.20 川投资备[51068313022002]0010号2009.06.08 川环审批[2009]329号2015.04.01 川环验[2015]093号2013.07.30 德阳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德安监]19号2014.12.30 德阳市危化项安验审字[2014]26号
9合成氨6万吨/年改1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 (注①)2018.04.17 德办函[2018]38号(注④)2018.04.17 德办函[2018]38号(注④)尚未办理 (注?)尚未办理验收 (注?)
10磷酸盐及合成氨节能技改项目2016.07.15 川投资备[51068316071502]0078号2017.01.18 竹环建管函[2017]2号2017.08.21 竹环验[2017]17号2017.09.11 竹安监备[2017]02号2017.12.21 竹安监备[2017]10号
11长河坝水电站1990.05.08 德市计(90)投字076号1990.04.03 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2012.09.18 德环函[2012]267号—— (注?)—— (注?)
12龙蟒磷化工磷矿2009.03.02 竹经发[2009]第020号《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注⑤)《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 (注⑤)2009.12.11 川安监审批【2009】189号2015.01.14 德阳市安监局派员监督验收 (注?)
13磷石膏综合利用升级改造工程川投资备【2019-510683-30-03-353154】JXQB-0323号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
14龙蟒石膏磷石膏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2012.09.26 川投资备[51068312092601]0271号2013.06.05 竹环建管函(2013)072号2016.02.22 竹环验(2016)2号2013.05.28 德安监备[2013]06号尚未办理验收(注○21)
15南漳龙蟒2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2009.11.09 襄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0624261100642010.01.11 襄环审[2010]02号2012.07.19 襄环控验[2012]60号2010.02.08 襄樊安监[2010]19号2014.11.06 安验审字[2014]19号
163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2017.04.21 南漳县发改局2017-420624-13-03-0118662019.04.24 襄环审评[2019]1号尚未办理验收 (注⑥)2019.04.28 襄审批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10号尚未办理验收(注○22)
173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2009.11.09 襄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062426110632010.01.11 襄环审[2010]01号南龙磷字【2017】33号2010.02.08 襄樊安监[2010]18号2014.11.06 安验审字[2014]19号
18余热发电项目2015.08.03 湖北省发改委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45号2009.12.31 襄环评表审[2009]124号已经专家验收 (注⑦)2010.11.03 湖北安监 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函已经专家验收(注○23)
19石灰立窑项目2017.06.01 南漳县发改局 2017-420624-30 -03-1075082019.01.31 南环函[2019]10号尚未办理验收(注⑧)襄审批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10号尚未办理验收(注○24)
20石膏渣场建设项目2012.05.16 南漳县发改局20120624472900412013.11.14 襄环审[2013]99号2016.04.01 襄审批环验[2016]9号;南龙磷字[2017]32号2012.07.25 鄂安监函[2012]196号已经自主验收(注○25)
21红星磷矿— (注②)2008.09.05 襄土资函[2008]146号— (注⑨)2008.04.01 襄樊安监[2008]15号2011.01.28襄阳安监[2011]14号
22方家沟钙矿— (注②)2005.12 南环评表审[2010]11号— (注⑩)2010.05.10 襄樊安监函[2010]30号2013.08.26 襄阳安监函[2013]73号
23湖北龙蟒白竹磷矿采矿项目2013.12.16 保康县发改局 20130626102000312014.08.03 襄环审[2014]49号建设中2014.01.26 湖北省安监局备案函建设中
24白竹磷矿选矿项目2017.09.11 保康县发改局 2017-420626-10-03-127800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尚未开工建设

立项审批/备案:

注①: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关于申请核实龙蟒磷化工相关事项的复函》,确认“龙蟒磷化工将‘6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扩产至‘1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已于2016年5月23日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产业政策确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违法违规项目”。

注②: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4月18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红星磷矿项目及方家沟钙矿已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了矿权。矿山无需我局备案”。

环评备案/批复、环保验收:

注③:根据对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访谈,龙蟒大地“10万吨/年硫酸钾工程”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原因系新市镇工业园区需要进行规划环保,待园区规划环保完成后,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该项目目前开始建设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注④: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临时环保备案项目名单的通知》(德办函[2018]38号),磷化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文件要求,编制了“磷酸盐3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和“合成氨6万吨/年改1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保备案报告,并于2018年4月17日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前述“德办函[2018]38号”文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关于四川磷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环保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两项技改扩将项目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过程中已完成整改验收。我局已将龙蟒磷化工纳入日常环保监管,临时环保备案已按照备案程序开展了专家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报德阳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因此无需另行办理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

注⑤:根据《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板棚子磷矿区灾后重建工程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磷化工磷矿“现有矿区部分区域涉及四川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属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限制或禁止开采范围,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要求不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6]45号’等相关要求不符。该项目属2015年1月1日前建成运营的未批先建项目,本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属于‘川办发[2015]90号’中规范一批,因产业政策及规划不符合补办环评手续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但是通过整改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

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可经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现有矿区已纳入德阳绵竹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善备案目录,该目录已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6月12日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www.schj.gov.cn/cs/hjjcc/hjzf/201606/t20160612_73165.html’)(本项目所在序号:

35651)。2016年11月17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又以‘竹环发[2016]195号’向绵竹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将矿山开采类环保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的请示,绵竹市人民政府也对此进行了批示,同意将该类项目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

龙蟒磷化工磷矿位于国家划定的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发布《关于印发〈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6号)、环保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根据公园及保护区功能分区明确矿业权退出范围,应该退出的矿业权必须全部退出,因此龙蟒磷化工磷矿已于2017年封矿停产。

注⑥:南漳龙蟒“3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证明》,确认“上述扩产未经审批未造成环境事故……相关项目符合环评审批标准。本局认为,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局不会对其进行处罚,南漳龙蟒‘3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已纳入日常环保监管,符合环评审批相关标准,取得环境评价批复环评验收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注⑦: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余热发电项目按规定制作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取得了环评批复,已于2018年4月编制了总体验收报告,并对该项目组织完成了企业环境自主验收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注⑧: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石灰立窑项目按规定制作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取得了环评批复,尚未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待达到75%生产负荷后即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取得上述环评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注⑨: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红星磷矿是老项目(环评法颁布之前),南漳龙蟒红星磷矿已纳入日常环保监管,符合环保监管相关标准”。

注⑩: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方家沟钙矿项目已停止建设”。

安评备案/批复、安全验收:

注?:龙蟒大地“80万吨/年复合肥及配套3万吨/年硝酸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安全验收手续。

注?:专家组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16万吨/年钾肥及8万吨/年过磷酸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结论为“16万吨/年钾肥及8万吨/年过磷酸钙项目(副产盐酸12万吨/年),待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意投入使用”。根据绵竹市公安消防大队于2017年10月19日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公告》,龙蟒大地“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检查合格”。

注?:龙蟒大地“10万吨/年硫酸钾工程”项目已经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结论为“设计单位将以上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确认后报绵竹市安监局进行备案”。

注?:专家组于2015年4月29日出具《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组审查意见》,评审结论及建议为“该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建议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注?:龙蟒磷化工“30万吨/年磷酸盐技改项目”尚未办理安全验收手续。

注?:专家组于2015年7月6日就磷化工“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一期硫磺制酸项目”出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核意见》,“同意投入生产”。

注?:专家组于2015年1月25日就磷化工“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二期硫磺掺烧硫酸亚铁制酸项目”出具《审查意见表》,结论性意见为“通过对该项目的验收审查”、“该项目基本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注?:龙蟒磷化工“合成氨6万吨/年改1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尚未办理安评备案/批复及安全验收手续。

注?:“长河坝水电站”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安全评价批复及安全验收,目前该水电站主要用于其他企业生产用发电,2017年、2018年分别产生营业收入887,220.23元、1,125,872.94元。“长河坝水电站”不属于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且相关项目营业收入比例占标的公司收入比例较小,上述项目未办理安全评价批复及安全验收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注?:根据《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板棚子磷矿采矿60万t/a灾后重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总结》,“形成如下验收结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板棚子磷矿采矿60万t/a灾后重建工程安全设施、总体方案、工程施工建设形成的各生产系统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员监督了项目验收过程”。

注○21: “磷石膏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安全验收手续。

注○22: “3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安全验收手续。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30万吨磷酸盐扩建项目’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符合安全监管相关标准,取得安全评价验收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注○23:专家组于2018年4月4日出具《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硫磺制酸工程余热发电项目总体验收意见》,总体验收意见为合格。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余热发电项目’已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开展了企业自主验收手续。南漳龙蟒‘余热发电项目’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符合安全监管相关标准”。

注○24:“石灰立窑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安全验收手续。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石灰立窑项目’属30万吨磷酸盐子项目,未单独取得安全评价验收批复,安全评价验收将纳入30万吨磷酸盐安全评价验收批复。南漳龙蟒‘石灰立窑项目’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符合安全监管相关标准,取得30万吨磷酸盐安全评价验收批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注○25: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合规问题相关情况说明》,确认“南漳龙蟒‘石膏渣场建设项目’已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开展了企业自主验收手续,未取得安全评价验收批复。南漳龙蟒‘石膏渣场建设项目’已报省应急管理厅(原省安监局)批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符合安全监管相关标准”。

注:上述部分建设项目在2017年-2018年实际产量超过建设项目审批产量,根据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的证明,“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件精神,合成氨或尿素、硝酸铵等主要氮肥产品生产能力增加30%以内,不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生产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1、诉讼、仲裁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如下:

2017年5月12日,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15年1月,被告(陶建平)与原告(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被告担任原告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被告不得到与原告经营相同或相似业态的单位工作,否则应支付50万元赔偿金,以及50万元的违约金;2016年5月,被告离开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至龙蟒大地上班,泄露原告商业秘密,导致原告产生经济损失;2016年9月,原告通过律师函向龙蟒大地告知相关信息,要求龙蟒大地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而龙蟒大地未予解除;原告2017年2月23日向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原告的申请并经过开庭审理,下达了旌区劳人仲裁字【2017】106号仲裁决定书,原告于2017年5月4日领取了仲裁裁决书。原告不服裁决结果而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金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万元;(2)龙蟒大地对50万元赔偿金和50万元违约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7年8月23日,旌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陶建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驳回原告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陶建平因不服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2017)川0603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2017)川0603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2)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1月28日作出(2017)川06民终1869号民事判决: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4月,德阳市川丰化工有限公司(原告)以龙蟒大地(被告)与第三人(陶建平)签订劳动合同,侵害其商业秘密为由,向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1)责令被告(龙蟒大地)停止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8年4月8日,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南京市、苏州市、武汉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安监的批复》,发生在四川省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安监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发生在四川省辖区内的侵权商业秘密一审民事案件,应当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定:本案已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除了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2、行政处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南漳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6年

日出具“南公(消)行罚决字[2016]00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漳龙蟒厂区内室外消防栓设置数量不足的行为给予罚款44,000元的处罚。南漳龙蟒及时改正了上述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南漳县公安消防大队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消防设施设置如期整改后符合标准,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

日出具“(德阳)安监管罚[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1360中段东巷班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气体检测仪的行为,未严格执行《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第5.1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决定对磷化工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磷化工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改正了上述行为。上述违规

行为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未对磷化工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磷化工2017年

日至2019年

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绵竹市安监部门行政处罚”。

)南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

日出具“(南)安监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漳龙蟒违规堆放磷石膏,形成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南漳龙蟒及时改正了上述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南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

日出具“竹建监罚[2017]第

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龙蟒大地

万吨/年钾肥及

万吨/年过磷酸钙项目一期氯化钾转化工程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给予罚款4,610元的处罚。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大地“上述行为未造成施工安全事故,且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德阳市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

日出具“德森公罚决字[2017]第

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修建炸药库占用林地的行为给予责令于2017年

日之前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并罚款15,567.2元的处罚。磷化工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将违法修建的炸药库拆除,已恢复林地使用功能。

德阳市森林公安局于2019年

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根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磷化工上述情形属较轻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南漳县林业局于2017年

日出具“鄂南林罚决字[2017]第0286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漳龙蟒占用林地开挖作业道的行为给予限期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并罚款135,030元的处罚。南漳龙蟒及时改正了上述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南漳县林业局于2019年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

日出具“竹环罚决字[2018]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2014年在未办理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将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验收的

万吨/年磷酸盐生产项目和

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扩产至

万吨/年磷酸盐项目和

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并投入生产的行为处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900,000元的处罚。

经核查,磷化工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文件要求,编制了“磷酸盐

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和“合成氨

万吨/年改

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保备案报告。磷化工上述项目于2018年

日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临时环保备案项目名单的通知》(德办函[2018]38号)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两技改扩建项目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过程中已完成整改验收。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已将磷化工纳入日常环保监管,临时环保备案已按照备案程序开展了专家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报德阳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因此无需另行办理环评及环保验收手续。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

日出具《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环保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处罚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处罚”。

)南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

日出具“(南)安监管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漳龙蟒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并造成

人死亡的行为给予罚款200,000元的处罚。经核查南漳龙蟒及时缴纳了罚款。

南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

日出具“南环限产决字[2018]05号”《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南漳龙蟒厂界噪声排放超标的行为给予自2018年

日起至2018年

日止限制夜间生产的处罚。南漳龙蟒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不合

规事项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就上述行为对南漳龙蟒进行处罚”。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

日出具“竹建监罚[2018]第

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龙蟒大地复合肥厂区13#车间、仓库项目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给予警告及罚款116,100元的处罚。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大地上述行为未造成施工安全事故,且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南漳县林业局于2018年

日出具“鄂南林罚决字[2018]第

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漳龙蟒在林地堆放废渣,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为给予限期三个月内补办临时用地手续并罚款262,800元的处罚。南漳龙蟒及时改正了上述行为并缴纳了罚款。

南漳县林业局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南漳龙蟒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2019年

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因龙蟒磷化工含氟废水送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未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循环利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作出“竹环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罚款

万元。磷化工已经缴纳该笔罚款。

自2019年起龙蟒磷化工未再向龙蟒钛业污水处理站排入氟洗涤尾水。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

日出具《关于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环保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处罚“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

日出具“竹建监罚[2019]第

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龙蟒大地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硝基肥厂房项目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给予警告及罚款45,000元的处罚。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

日出具《证明》,确认“龙蟒大地上述行为未造成施工安全事故,且龙蟒大地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程序补办了施工许

可证,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三年龙蟒大地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八)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九)环保督察事项

2019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典型案例|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敷衍整改 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等2篇报道。相关报道关于标的公司的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上述三项环保问题的具体情况、后续进展、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磷石膏消减

报道原文为:“绵竹市磷石膏“产用平衡”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据统计,2018年1月至10月,龙蟒磷化工公司产生磷石膏154万吨,综合利用52万吨,利用率仅34%,导致大量磷石膏长期堆存。”

2018年12月标的公司磷石膏产量17,000吨,出库量15,940.66吨,产销率93.77%;2019年1月份,磷石膏产量14,000吨,出库量13,519.62吨,产销率96.57%;2019年2月份,磷石膏产量9,000吨,出库量7,907.28吨,产销率87.86%;2019年3月份,磷石膏产品18,000吨,出库量16,703.44吨,产销率92.80%;2019年4月份,磷石膏产量22,000吨,出库量21,812.68吨,产销率99.15%。磷石膏当期产销基本实现平衡,即当期期末不再新增磷石膏存量。

关于磷石膏消减情况,标的公司已获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因磷石膏消减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标的公司目前符合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

具体如下:

2017年7月12日,德阳市人民政府得办发2017【36】号文指出:2016年,我市涉磷企业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为53.7%,计划到2018年达到100%,实现“产销平衡”,并逐步消纳存量。

2018年8月29日,四川环保厅川环办函【2018】413号文,明确:龙蟒磷化工新建磷石膏综合利用设施已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根据该文件,龙蟒磷化工磷石膏符合省级部门的监管要求。

因2018年德阳市制定了《德阳市磷石膏“产消平衡”限产方案》,将磷石膏产出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磷化工产品生产情况挂钩,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为了保障磷酸盐产品的正常生产,龙蟒石膏将依托现有生产装置(现有装置为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粉、40万吨水泥缓凝剂的生产装置),通过改扩建,拟达到年产建筑石膏粉110万吨、水泥缓凝剂90万吨、石膏砂浆(石膏腻子)30万吨、石膏墙板450万m

的能力,可处理磷石膏240万吨,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预计固定资产投入为2.85亿元。磷石膏综合利用符合环保监管政策,该项生产装置改扩建完成后,将逐渐消纳磷石膏存量。

(2)关于废水处理

报道原文为:“龙蟒磷化工公司违反环评要求,擅自将部分脱镁废水用于氟洗涤工艺,并将氟洗涤尾水排入无脱氟工艺的钛业公司污水处理站,导致污水处理站外排水中增加本不应存在的氟化物污染因子。”

龙蟒磷化工生产过程涉及的用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身的生产用水,主要是萃取槽、萃取废气处理(即氟洗涤)等,属于在封闭系统中流动,水的最终去向或转化为水蒸气,或者形成结晶物质沉淀于产品中,不会形成向外排放的含氟废水;另一种是利用龙蟒钛业生产过程的废酸(混合于废水中),经处理磷矿石、加入碱性物质中和后,剩余废水通过管道回到龙蟒钛业,经龙蟒钛业的排水口外排。工艺整改之前,龙蟒磷化工上述两类用水都用于氟洗涤;因此,处理龙蟒钛业废酸后经龙蟒钛业排水口外排的脱镁废水含氟。

2019年1月29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因龙蟒磷化工含氟废水送四川龙蟒钛

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未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循环利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作出“竹环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罚款5万元。磷化工已经缴纳该笔罚款。

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关于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有关环保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处罚“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标的公司对此已进行了整改。根据德阳市绵竹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2018年11月起,企业已对生产工艺进行整改完善。

标的公司对废水处理的整改措施为:修改内部氟洗涤工艺的供水来源,用自身生产用水进行氟洗涤,不再利用龙蟒钛业生产过程的废水用于氟洗涤,因此,整体之后,处理龙蟒钛业废酸后经龙蟒钛业排水口外排的脱镁废水不再含氟。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2019年5月15日出具《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龙蟒磷化工违规排含氟废水情况说明》,说明文字包括:“2018年11月,企业已停止用脱镁废水进行尾气洗涤,并拆除相关管道。萃取尾气洗涤水由脱镁废水改为磷酸循环水,洗涤后的磷酸循环水返回磷酸系统做补充水回用”。

(3)关于改变农业用水用途、占用石亭江河道

报道原文为:“检查还发现了龙蟒磷化工公司、三佳饲料公司存在的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擅自占用石亭江河道等问题。”

龙蟒磷化工的用水采购自龙蟒钛业,双方签有供水合同,龙蟒钛业用水系采购工业用水,也有采购合同,因此龙蟒磷化工不存在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的问题。

龙蟒钛业早于龙蟒磷化工在绵竹市新市镇工业开发区建成运营,建成运营时接入开发区水网开通进水口;龙蟒磷化工为龙蟒钛业关联企业,建成运营时间晚于龙蟒钛业,从龙蟒钛业获取转供水较为便利,因此并未直接接入开发区供水管网。上述安排延续至今。

龙蟒磷化工与龙蟒钛业签署了《转供水合同》,该合同关于龙蟒钛业(卖方)向龙蟒磷化工(买方)转供水的约定包括“交货数量以卖方流量计计数为准,24

小时供应;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预计不含税总金额138.66万元,依实结算”,磷化工2018年度水费支出为186.78万元。

龙蟒钛业与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渠分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有关约定摘录如下:“第五条、用水性质为工业用水;第八条、供水时段以工业生产需要而定;第九条、龙蟒钛业在每个生产年度开始前向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渠分公司提出本年度分月用水计划并由其批准,人民渠分公司按批准的用水计划负责组织向龙蟒钛业供水;第十九条、合同履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2019年5月13日,绵竹市水利局出具《关于环保督察“回头看”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的情况说明》,该说明文字包括:“龙蟒磷化工公司的用水均从龙蟒钛业公司购买;经我局核实,龙蟒磷化工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的问题”。

2019年5月13日,绵竹市水利局出具《情况说明》,该说明文字包括:“龙蟒磷化工公司渣场在自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建设,办理了安评、环评、行洪论证合法性手续;石亭江沿岸已有防洪通道,按河道管理规定,渣场少量占用了河道管护范围,但不影响防洪抢险通行”。

(4)周边地下水污染严重

报道具体的两处描述分别为:

“新市工业园区内龙蟒磷化工、三佳饲料等企业违规处理生产废水,偷排磷石膏渗滤液,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总磷浓度最高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569倍。”

“11月12日,督察人员对新市工业园区污水总排口到龙蟒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堆场之间,石亭江滩涂上的11个坑洞积存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0个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Ш类标准,最高达到77.7毫克/升,超标387.5倍。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2月以来,三佳饲料公司磷石膏堆场地下水总磷浓度全部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最高超标达569倍;11月12日采样监测显示,三佳饲料公司磷石膏渣场地下水1号监测井总磷浓度13.3毫克/升、氨氮浓度5.47毫克/升,分别超标65.5倍、9.9倍,2号监测井总磷浓度11.8毫克/升、氨氮浓度5.58毫克/升,分别超标58倍、10.2倍。”

根据2019年5月12日综合协调会交流情况,上市公司、交易标的、交易对象对相关事项解释如下:

(1)违规处理生产废水问题前面已经进行了解释。

(2)偷排磷石膏渗滤液问题,标的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该种情况,环保部门之前未提到过该种情况。2018年龙蟒钛业曾经公告,“堆场南部中段堆体根部有雨水冲刷物料痕迹,堆场挡墙及收集沟不完善”,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3)根据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信息,并从标的公司获取相关底稿文件,龙蟒磷化工的渣场采取了良好的防渗透措施(通过铺设专业防渗膜等),有施工时的影像资料为证,渣场建成后有相关批复文件;渣场四周建有监测井,有监测数据,由环保部门和第三方定期监测。2017年1月1日以来,标的公司未因磷石膏渗滤液事项受过行政处罚。

(4)5月13日,项目组对标的公司渣场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场查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项目组获取了标的公司提供的渣场施工过程中相关留存文件。根据项目组与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获取的信息,结合绵竹市生态环境局5月15日出具的证明文件,龙蟒磷化工公司渣场取得环评批复,并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使用,渣场周边按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并由环保部门和第三方定期监测。

2、上述环保问题对标的公司的影响及标的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1)上述三项环保问题是否会导致公司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或停工整改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中与上述三项环保问题直接相关的事项有1例,具体如下:

2019年1月29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因龙蟒磷化工含氟废水送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未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循环利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作出“竹环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磷化工罚款5万元。磷化工已经缴纳该笔罚款。

从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环保督察组对四川省进行环保督察开始,到目前,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未为被环保部门责令停工整改。

(2)龙蟒大地采取的整改措施

1)磷石膏消减自2018年12月以来,龙蟒大地磷石膏已基本实现产销平衡,符合监管部门关于磷石膏的消减要求。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数据,2018年12月标的公司磷石膏产量17,000吨,出库量15,940.66吨,产销率93.77%;2019年1月份,磷石膏产量14,000吨,出库量13,519.62吨,产销率96.57%;2019年2月份,磷石膏产量9,000吨,出库量7,907.28吨,产销率87.86%;2019年3月份,磷石膏产品18,000吨,出库量16,703.44吨,产销率92.80%;2019年4月份,磷石膏产量22,000吨,出库量21,812.68吨,产销率99.15%。磷石膏当期产销基本实现平衡。

2)关于废水处理标的公司废水处理工艺已进行了整改。根据德阳市绵竹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2018年11月起,企业已对生产工艺进行整改完善。

3)关于改变农业用水用途、占用石亭江河道经自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改变农业用水用途的情况。根据绵竹市水利局2019年5月13日对龙蟒磷化工占用河道事项说明资料进行了确认,明确:

龙蟒磷化工渣场少量占用了河道管护范围,但不影响防洪抢险通过。

4)周边地下水污染严重龙蟒磷化工公司渣场取得环评批复,并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使用,渣场周边按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并由环保部门和第三方定期监测。标的公司自查不存在偷排渗滤液的情况,并计划通过对渣场渗滤液收集沟进行定期巡查,保证渣场渗滤液通过收集沟收集后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不发生外排现象。

3、交易对方关于龙蟒大地环境保护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就环保督察等相关环保事项,交易对方承诺如下:

(1)2017年-2018年期间,龙蟒磷化工存在生产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较低、磷石膏堆存的情形。自2019年3月起,龙蟒磷化工新增磷石膏已到达“产消平衡”,不存在需要进行限产措施的情形。

(2)报告期内,龙蟒磷化工存在将部分脱镁废水用于氟洗涤工艺,并将氟洗涤尾水排入无脱氟工艺管道进行的外排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龙蟒磷化工已停止将脱镁废水用于尾气洗涤,并拆除相关管道。

(3)自报告期初至本承诺出具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等问题;渣场少量占用了河道管护范围,但不影响防洪抢险通行。

(4)自报告期初至本承诺出具日,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偷排磷石膏渗滤液,导致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总磷浓度超标的情形。

李家权及龙蟒集团承诺,如主管部门因本次交易重组前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存在上述环保问题要求其进行整改、限产、停产或对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处罚、向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追索或要求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进行赔偿,本人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及赔偿的损失及费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六、龙蟒大地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龙蟒大地所处行业情况

1、龙蟒大地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 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C2622 磷肥制造”“C2613 无机盐制造”及“C2624 复混肥料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本行业目前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还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管理;另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行政职能部门对磷酸盐及复合肥产品生产、质量以及流通

市场秩序进行监测管理。

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负责拟订工业产业政策,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工业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对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负责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并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其对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的价格政策,规划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审批,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审批并发布行业标准等。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同时对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4)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

环境保护督察等。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行业内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在行业内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等。

5)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协调和监督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过程,同时对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原料中的危化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化品进行监督管理。

6)行业协会

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化工分会,分别负责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内各类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技术性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等;组织调查和讨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政府提出相应政策和措施建议;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开展行业统计,收集、调查、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参与制订本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建议等。

(2)行业主要法规和政策

序号政策名称制定部门发布时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6月26日
序号政策名称制定部门发布时间
2《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原农业部2017年12月1日
3《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2017年6月13日
4《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6年12月31日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3月1日
6《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29日
7《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务院2015年7月30日
8《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7月20日
9《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原农业部2015年2月17日
10《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4年1月19日
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4月21日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12月7日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2月16日
14《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2012年2月3日
15《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9月14日
16《磷化工行业“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2011年7月25日
17《化工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国化学矿业协会2011年8月11日
18《石油化工“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2011年12月13日

(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和服务

1、主营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托深厚的化工实力和强大的研发能力,标的公司采用“肥盐结合”梯级开发模式,并嫁接复合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和各种复合肥产品,实现磷酸盐与复合肥的效益最大化。

标的公司下辖德阳和襄阳两大生产基地,其中,德阳基地以磷酸一铵、复合肥产业发展为主,已形成磷复肥一体化产业链;襄阳基地依托湖北中低品位磷矿资源,以生产磷酸氢钙为主。

2、产品之间的关联

标的公司采用“肥盐结合”的梯级开发模式,运用分段除杂技术,生产出与之对应价值的产品,实现了产品附加值的不断提高。以下为标的公司各种产品之间的联系图:

3、主营产品应用的示意图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中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

复合肥全部外销;硫酸、液氨作为中间产品自用;肥料级磷酸一铵在部分满足自身生产需要后,大部分用于外销;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作为产业链副产品全部外销。

4、主要产品及应用

(1)磷酸盐产品1)磷酸一铵磷酸一铵(又称为磷酸二氢铵,英文简称“MAP”)是一种白色的晶体,呈白色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及良好的热稳定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速效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料、消防干粉灭火剂配料等产品领域。

按国家标准,磷酸一铵可以分为肥料级磷酸一铵(执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标准GB 10205-2009)、工业级磷酸一铵(执行《工业磷酸二氢铵》标准HG/T4133-2010)和食品级磷酸一铵(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铵》标准GB 25569-2010)。标的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属于肥料级磷酸一铵以及工业级磷酸一铵。

A、肥料级磷酸一铵

标的公司生产的肥料级磷酸一铵是指用于生产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粉状磷酸一铵,执行国家质量标准GB10205-2009。该标准规定的肥料级磷酸一铵根据氮、磷养分含量的不同主要有52%、55%、58%三种规格,目前国内生产的肥料级磷酸一铵主要为磷养分含量55%、58%、60%三种规格的产品。标的公司主要生产55%、58%、64%、66%、68%五种养分含量规格的产品,其中,55%、58%总养分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生产高溶度复合肥,64%、66%、68%总养分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B、工业级磷酸一铵

工业级磷酸一铵是一种很好的阻燃、灭火剂,广泛用于木材、纸张、织物的阻燃,防火涂料的配合剂,干粉灭火剂等,同时也用作高档肥料,执行标准HG/T4133-2010。目前国内生产的工业级磷酸一铵是纯度96%、98%、98.5%三种规格的产品,标的公司主要生产98%和99%两种规格的工业级磷酸一铵。

2)磷酸氢钙A、饲料级磷酸氢钙磷酸氢钙(英文简称“DCP”),是一种在畜禽饲料中添加的用于补充畜禽钙和磷两类矿物质营养元素的饲料添加剂,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种“钙+磷”类添加剂,在饲料中的添加量一般为1%-3%。主要功效是为畜禽配合饲料提供磷、钙等矿物质营养。DCP具有易于消化吸收的特性,可加速畜禽生长发育,缩短育肥期,快速增重;能提高畜禽的配种率及成活率;具有增强畜禽抗病耐寒能力,对畜禽的软骨症、白痢症、瘫疾症有防治作用。

饲料级磷酸氢钙质量标准执行《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GB 22549-2017。国内常见的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包括磷含量16.5%、17%、18%、21%几种规格,标的公司主要生产17%和18%两种规格的饲料级磷酸氢钙。

B、肥料级磷酸氢钙

肥料级磷酸氢钙(又称白肥),它含水溶性磷、枸溶性磷和一定的中微量元素,有速效和缓效双重特点,可直接施用于农田或用于经济作物专用复合肥、复混肥的配制。

肥料级磷酸氢钙质量标准执行《肥料级磷酸氢钙》HG/T 3275-1999。国内常见的肥料级磷酸氢钙产品按有效五氧化二磷(P

O

)含量15%、20%、25%分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等几种规格,标的公司主要生产有效五氧化二磷(P

O

)含量为25%、28%和30%三种规格的肥料级磷酸氢钙。

(2)复合肥产品标的公司的复合肥产品按照养分含量可分为高溶度复合肥和中低溶度复合肥。复合肥是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化肥,复合肥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标的公司生产的复合肥主要有:高溶度复合肥和中低浓度复合肥。

(三)主要业务流程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复合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磷酸一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2、磷酸氢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破碎球磨萃取过滤澄清

过滤浓缩结晶分离干燥工业磷铵

磷矿

硫酸磷石膏

磷酸

滤饼

滤液

中和干燥肥料磷铵

浓缩滤液

滤饼

氨萃取过滤澄清

脱氟分离中和分离干燥饲料级磷酸氢钙

磷石膏

磷酸

钙矿石灰滤饼滤液干燥

滤饼滤液

硫酸破碎球磨磷矿

肥料级磷酸氢钙

3、复合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萃取过滤澄清

脱氟分离中和分离干燥饲料级磷酸氢钙

磷石膏

磷酸

钙矿石灰滤饼滤液干燥

滤饼滤液

硫酸破碎球磨磷矿

肥料级磷酸氢钙

转鼓复合肥

混合造粒干燥

冷却筛分包膜计量包装各种原料

反应氨硫酸/磷酸

(四)主要经营模式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研发和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硫磺、硫酸、液氨、尿素、氯化钾等,

原材料由采购部统一向外部供应商采购。标的公司年末根据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年度市场情况预期的分析,确定次年度的发展战略和销售策略,同时以此为基础确定次年度内产品结构及产品产量,按照各种原辅材料单耗数据计算所需数量,结合对本年度原料市场行情分析,确定年度采购计划。每月生产经营月度会上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公司物资库存数量、年度采购计划以及对当前市场行情的分析确定月度采购计划。

采购方式主要分为“集中采购”、“报批采购”、和“授权采购”,其中“集中采购”适用于硫磺、尿素、硫酸钾等对公司经营成本影响较大、供应方相对集中的物资,“报批采购”适用于磷矿石、钙矿石等区域性分布较强的物资,以及设备、车辆等采购金额较大、采购风险较高、采购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物资;“授权采购”适用于辅料、五金件等采购金额较小、采购计划的前瞻性和及时性难以保证、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强的物资。

标的公司存在直接采购部分肥料级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的情况,主要是基于产品的市场价格预期,在市场价格较低时采购部分肥料级磷酸一铵,在销售旺季出售用于赚取差价;复合肥外购主要是由于该类产品存在销售半径,超出销售半径的区域运费成本过高,标的公司为迅速的占领市场,故在销售半径以外的区域采用外购的方式以降低产品成本。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利用自身拥有的设备独立组织生产。标的公司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的生产、销售情况结合本年度对市场的预期制定全年生产计划。每月生产经营月度会上生产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公司物资库存数量、以及对当前市场行情的分析确定月度生产计划,下达至各车间科室,各车间按照生产计划和相应的技术规程文件组织生产,生产的产品经过品管部检验合格确认后入库。品管部对进厂原材料及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技术部对生产中各中间环节的工艺指标进行检测分析、监督和指导,确保产品质量。

总体来看,结合主要产品目前的供销情况,通用型磷酸盐产品,主要采用“以产定销”的模式;复混肥料及定制化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

3、销售模式标的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对于磷酸一铵及磷酸氢钙,标的公司主要采取直接向大型肥料企业、饲料企业等生产厂商进行销售的模式;对于复合肥主要以经销为主,主要采取通过经销商销售给农户的销售模式。同时鉴于磷化工行业贸易商能够联合众多小型下游客户或资金紧张的下游客户,提升自身在产业链中的商业地位,因此标的公司的客户中同时存在部分贸易商。

标的公司每月召开经营总结决策会,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参考产品历史销售价格及当期市场价格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4、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磷肥及复混肥料等产品获得收入,扣除磷矿石、硫磺、硫酸、液氨、尿素、氯化钾等原材料成本及能源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后获得一定的毛利,再减去标的公司进行各项管理活动和研发活动等支出的管理费用、为获得客户或与客户保持沟通等支出的销售费用、为获得银行贷款支出的财务费用等费用后,最终获得营业利润。

5、结算模式

对于磷酸一铵和磷酸氢钙产品,标的公司主要采用“款到发货”和“见票发货”的结算模式,针对部分长期合作的大型肥料企业、饲料企业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一般为40天左右。对于复合肥料产品,标的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

(五)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主要包括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和复合肥(高溶度复合肥、中低溶度复合肥)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142,501.0346.28%118,671.8050.05%
工业级磷酸一铵41,724.3813.55%13,020.685.49%
小计184,225.4259.83%131,692.4855.55%
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氢钙58,739.0419.08%76,036.0932.07%
肥料级磷酸氢钙5,272.351.71%5,687.002.40%
小计64,011.3820.79%81,723.1034.47%
复合肥高溶度复合肥49,078.6315.94%17,331.417.31%
中低溶度复合肥7,994.932.60%4,647.741.96%
小计57,073.5518.53%21,979.159.27%
其他2,617.820.85%1,686.690.71%
合计307,928.18100.00%237,091.41100.00%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和复合肥,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三种产品合计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29%和99.15%。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

(1)肥料级磷酸一铵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肥料级磷酸一铵2017年度69.8770.03100.23%
2018年度81.5969.1884.78%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73.0069.8795.71%
2018年度60.0081.59135.98%

注:上述统计中,产量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磷酸一铵的总产量,销量未包含标的公司生产复合肥所耗用部分。

(2)工业级磷酸一铵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工业级磷酸一铵2017年度4.714.3692.57%
2018年度12.7812.6498.90%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7.004.7167.29%
2018年度20.0012.7863.90%

(3)饲料级磷酸氢钙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饲料级磷酸氢钙2017年度44.2844.95101.51%
2018年度29.6830.25101.92%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55.0044.2880.51%
2018年度55.0029.6853.96%

(4)肥料级磷酸氢钙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肥料级磷酸氢钙2017年度16.1216.65103.29%
2018年度15.2114.1092.70%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21.0016.1276.76%
2018年度21.0015.2172.43%

注:2018年, 龙蟒磷化工外购7,255.17吨肥料级磷酸氢钙用于销售,主要是在淡季产品价格较低的时候采购,旺季价格较高出售赚取差价。

(5)高溶度复合肥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高溶度复合肥2017年度7.038.78124.89%
2018年度22.9523.12100.74%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16.007.0343.94%
2018年度36.0022.9563.75%

(6)中低溶度复合肥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年份产量销量产销率
中低溶度复合肥2017年度3.765.00132.98%
2018年度4.847.41153.10%
年份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17年度15.003.7625.07%
2018年度15.004.8432.27%

注:2017年,标的公司复合肥产品总销量为13.78万吨,其中自产10.79万吨,外购(贴牌)2.4万吨,期初结存2.34万吨;2018年,标的公司复合肥产品总销量为30.53万吨,其中自产27.79万吨,外购6.29万吨。复合肥采用外购主要是由于该类产品存在销售半径,超出销售半径的区域运费成本过高,标的公司为迅速的占领市场,故在销售半径以外的区域有采用外购(贴牌生产)的方式以降低产品成本。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 品2018年度2017年度
肥料级磷酸一铵2,059.861,694.59
工业级磷酸一铵3,300.982,986.39
饲料级磷酸氢钙1,941.791,691.57
肥料级磷酸氢钙373.93341.56
高溶度复合肥2,122.781,973.96
中低溶度复合肥1,078.94929.55

4、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客户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肥料及饲料制造企业,包括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国际)、史丹利农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史丹利)、山东施可丰惠泽农资有限公司(施可丰)、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云图控股,原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心连心)、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北农集团)、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禾丰牧业)、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胞胎集团)、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氏食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大集团)等。

(2)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158.035.90%
2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723.645.11%
3中化化肥有限公司11,179.353.63%
4烟台恒盛贸易有限公司8,636.232.80%
5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388.002.40%
合计61,085.2519.84%
2017年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725.506.21%
2烟台市恒盛贸易有限公司14,581.506.15%
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32.204.82%
4中化化肥有限公司7,687.313.24%
5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485.571.89%
合计45,609.9122.32%

注:同一控制下相关客户合并统计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六)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变动趋势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磷矿石、硫磺、硫酸、液氨、尿素、氯化钾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原材料2018年(单位:元/吨 含税)2017年(单位:元/吨 含税)
磷矿石327.45339.71
硫酸263.24235.43
硫磺1,087.11878.68
液氨3,330.532,360.51
尿素2,025.001,508.00
氯化钾2,035.691,765.98
主要能源:
外购电(元/度)0.540.52
天然气(元/立方米)1.761.60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磷矿石90,965.2426.89%38,034.6317.05%
硫酸17,666.715.22%13,547.226.07%
硫磺29,065.328.59%17,548.387.87%
液氨14,528.814.30%2,781.611.25%
尿素12,073.203.57%2,767.781.24%
氯化钾12,037.493.56%3,797.071.70%
17,590.245.20%17,210.047.71%
天然气15,189.384.49%16,462.617.38%
运输服务4,669.051.38%2,502.421.12%
合 计213,785.4363.20%114,651.7651.39%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金额(万元)占采购金额比例
2018年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12,641.743.74%
2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10,586.153.13%
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726.822.28%
4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7,514.232.22%
5四川誉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7,317.952.16%
合计45,786.8913.54%
2017年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12,475.805.59%
2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1,195.935.02%
3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8,271.353.71%
4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45.542.08%
5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34.571.99%
合计41,023.1918.3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客户中所占权益的情况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家权之女李玲持有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3,464,566股,持股比例为13.95%。除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八)经营资质情况

1、标的公司从事主营业务需要的资质证书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包括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和复合肥(高溶度复合肥、中低溶度复合肥)等,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持有的主营业务相关资质证书如下:

(1)生产经营的资质证书

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发证机关
1龙蟒大地(川)XK13-002-000822016.01.08-2021.01.07磷肥 (过磷酸钙)四川省质监局
2(川)XK13-001-002402017.02.16-2020.05.201. 复肥 (1)复合肥料; (2)硝基复合肥 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掺混肥料四川省质监局
3龙蟒磷化工(川)XK13-002-000912017.08.04-2022.08.03磷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四川省质监局
4(川)XK13-015-000752015.08.20-2020.08.19硫酸(工业硫酸) (浓硫酸98%,合格品)四川省质监局
5(川)XK13-016-000242015.08.20-2020.08.19液体无水氨(一等品、生产) 氰氨化钙四川省质监局
6(川)XK13-001-002702017.02.16-2022.02.15复合肥料、 硝基复合肥料四川省质监局
7南漳龙蟒鄂XK13-006-030022018.10.09-2023.10.08硫酸、工业硫酸湖北省质监局
8鄂XK13-002-000202017.04.21-2022.04.20磷肥湖北省质监局

② 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发证机关
1龙蟒大地(川F)WH安许证字[2017]0022号2017.12.29-2020.12.28盐酸12万吨/年德阳市安监局
2龙蟒磷化工(川F)WH安许证字[2017]0020号2018.02.15-2021.02.14硫酸(60万吨/年) 磷酸(120万吨/年)德阳市安监局
3(川)FM安许证字[2017]7580号2017.11.01 -2020.10.31尾矿库(磷石膏库)运行四川省安监局
4(川)WH安许证字[2018]1249号2018.08.15-2021.04.26氨【液化的、含氨>50%】:60000吨/年四川省安监局
5(川)FM安许证字[2017]16992017.01.10-2020.01.09磷矿地下开采四川省安监局
6南漳龙蟒(鄂)WH安许证字[延0879]号2018.06.04-2021.06.03硫酸30万吨/年、磷酸10万吨/年湖北省安监局
7(鄂)FM安许证字[2017]060083号2017.04.05-2020.04.04磷矿地下开采(30万吨/年)湖北省安监局
8(鄂)FM安许证字[2016]060192号2016.09.26-2019.09.25石灰岩露天开采湖北省安监局
9(鄂)FM安许证字[2018]060826号2018.08.06-2021.08.05磷石膏库运营湖北省安监局

③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登记品种发证机关
1龙蟒大地5106101732017.12.06-2020.12.05盐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2龙蟒磷化工5106101482017.12.22-2020.12.21氨、硫酸等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3南漳龙蟒4206120642018.12.10-2021.12.09硫酸、正磷酸等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④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经营方式发证机关
1龙蟒磷化工川竹安监经(乙)字[2016]0000612016.12.26-2019.12.25黄磷批发(票据经营)绵竹市安监局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经营方式发证机关
2川德危化经字[2017]0103号2017.06.16-2020.06.15硫磺不带储存经营德阳市安监局

⑤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1南漳龙蟒AQB420600FMⅢ201600039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磷矿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016.12.30-2019.12.29襄阳市安监局
2AQB420600FMⅢ201600038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一期)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016.12.12-2019.12.11襄阳市安监局

⑥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许可品种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1龙蟒磷化工川饲添(2017)T05012磷酸氢钙2017.03.03-2022.03.02四川省农业厅
2南漳龙蟒鄂饲添(2018)T03003磷酸氢钙2018.12.25-2023.12.24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⑦ 农药经营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编号经营范围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1农技小院农药经许(川)510185520501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2018.06.13-2021.06.12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

⑧ 辐射安全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种类和范围发证机关
1龙蟒磷化工川环辐证[24192]2018.06.05-2021.10.23使用IV类、V类放射源德阳市环境保护局

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许可/备案范围发证机关
1南漳龙蟒鄂交运管许可货字420624300406号2018.09.07-2022.09.06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南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龙蟒物流川交运管许可德字510683001869号2019.01.04-2019.07.08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4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8类)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⑩ 电力业务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编号许可类别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1龙蟒磷化工1052512-01542发电类2012.11.27-2032.11.26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 取水许可证

序号持证主体编号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有效期限发证机关
1龙蟒磷化工取水(德竹)字[2017]第010号绵竹市绵远河上游长河坝21,000万m3/年水力发电2017.08.29-2022.08.28绵竹市水务局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序号主体 名称编号有效期限重大危险源备案机关
1龙蟒磷化工BA川510683[2017]05号2017.08.21-2020.08.20液氨储存罐区及双氧水储存罐区绵竹市安监局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许可范围发证机关
1龙蟒大地(川)3S51060000049号2018.11.21-2021.11.20盐酸(12万吨/年)德阳市安监局
2龙蟒磷化工(川)3S51060000048号2018.08.24-2021.08.23硫酸(60万吨/年)德阳市安监局
3南漳龙蟒(鄂)3S420600170012018.06.06-2021.06.05硫酸襄阳市安监局

? 肥料登记证

序号登记证号产品通用名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龙蟒大地肥料登记证
1川农肥(2015)准字4496号复混肥料2015.06.292020.06.28
2川农肥(2015)准字4529号复混肥料2015.07.102020.07.09
3川农肥(2015)准字4530号复混肥料2015.07.102020.07.09
4川农肥(2015)准字4591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5川农肥(2015)准字4592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6川农肥(2015)准字4593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7川农肥(2015)准字4594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8川农肥(2015)准字4595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9川农肥(2015)准字4596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10川农肥(2015)准字4598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11川农肥(2015)准字4599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12川农肥(2015)准字4600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13川农肥(2015)准字4601号复混肥料2015.07.302020.07.29
14川农肥(2015)准字4607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15川农肥(2015)准字4608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16川农肥(2015)准字4609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17川农肥(2015)准字4610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18川农肥(2015)准字4611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19川农肥(2015)准字4612号复混肥料2015.08.042020.08.03
20川农肥(2015)准字4626号复混肥料2015.08.172020.08.16
21川农肥(2015)准字4650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2川农肥(2015)准字4652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3川农肥(2015)准字4653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4川农肥(2015)准字4654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5川农肥(2015)准字4655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6川农肥(2015)准字4656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7川农肥(2015)准字4657号复混肥料2015.09.062020.09.05
28川农肥(2015)准字4769号复混肥料2015.11.192020.11.18
29川农肥(2015)准字4770号复混肥料2015.11.192020.11.18
30川农肥(2015)准字4771号复混肥料2015.11.192020.11.18
31川农肥(2015)准字4772号复混肥料2015.11.192020.11.18
32川农肥(2015)准字4773号复混肥料2015.11.192020.11.18
33川农肥(2015)准字4800号复混肥料2015.12.032020.12.02
34川农肥(2015)准字4819号复混肥料2015.12.112020.12.10
35川农肥(2015)准字4820号复混肥料2015.12.112020.12.10
36川农肥(2015)准字4828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37川农肥(2015)准字4829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38川农肥(2015)准字4830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39川农肥(2015)准字4831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40川农肥(2015)准字4832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41川农肥(2015)准字4833号复混肥料2015.12.232020.12.22
42川农肥(2016)准字4946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3川农肥(2016)准字4947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4川农肥(2016)准字4948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5川农肥(2016)准字4949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6川农肥(2016)准字4950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7川农肥(2016)准字4951号复混肥料2016.03.102021.03.09
48川农肥(2016)准字4959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49川农肥(2016)准字4960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0川农肥(2016)准字4961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1川农肥(2016)准字4962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2川农肥(2016)准字4963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3川农肥(2016)准字4964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4川农肥(2016)准字4965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5川农肥(2016)准字4966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6川农肥(2016)准字4967号复混肥料2016.03.142021.03.13
57川农肥(2016)准字4996号复混肥料2016.03.252021.03.24
58川农肥(2016)准字4997号复混肥料2016.03.252021.03.24
59川农肥(2016)准字5009号复混肥料2016.03.302021.03.29
60川农肥(2016)准字5010号复混肥料2016.03.302021.03.29
61川农肥(2016)准字5011号复混肥料2016.03.302021.03.29
62川农肥(2016)准字5016号复混肥料2016.04.062021.04.05
63川农肥(2016)准字5017号复混肥料2016.04.062021.04.05
64川农肥(2016)准字5061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65川农肥(2016)准字5062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66川农肥(2016)准字5063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67川农肥(2016)准字5064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68川农肥(2016)准字5065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69川农肥(2016)准字5066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70川农肥(2016)准字5067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71川农肥(2016)准字5068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72川农肥(2016)准字5069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73川农肥(2016)准字5070号复混肥料2016.05.032021.05.02
74川农肥(2016)准字5080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75川农肥(2016)准字5081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76川农肥(2016)准字5082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77川农肥(2016)准字5083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78川农肥(2016)准字5084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79川农肥(2016)准字5085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80川农肥(2016)准字5086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81川农肥(2016)准字5087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82川农肥(2016)准字5088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83川农肥(2016)准字5089号复混肥料2016.05.042021.05.03
84川农肥(2016)准字5127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85川农肥(2016)准字5128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86川农肥(2016)准字5129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87川农肥(2016)准字5130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88川农肥(2016)准字5131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89川农肥(2016)准字5132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0川农肥(2016)准字5133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1川农肥(2016)准字5134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2川农肥(2016)准字5135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3川农肥(2016)准字5136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4川农肥(2016)准字5137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5川农肥(2016)准字5138号复混肥料2016.05.132021.05.12
96川农肥(2016)准字5170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97川农肥(2016)准字5171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98川农肥(2016)准字5172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99川农肥(2016)准字5173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0川农肥(2016)准字5174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1川农肥(2016)准字5175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2川农肥(2016)准字5176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3川农肥(2016)准字5177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4川农肥(2016)准字5178号复混肥料2016.05.252021.05.24
105川农肥(2016)准字5209号复混肥料2016.06.012021.05.30
106川农肥(2016)准字5210号复混肥料2016.06.012021.05.30
107川农肥(2016)准字5295号复混肥料2016.07.152021.07.14
108川农肥(2016)准字5296号复混肥料2016.07.152021.07.14
109川农肥(2016)准字5297号复混肥料2016.07.152021.07.14
110川农肥(2016)准字5360号复混肥料2016.08.102021.08.09
111川农肥(2016)准字5361号复混肥料2016.08.102021.08.09
112川农肥(2016)准字5421号复混肥料2016.09.092021.09.08
113川农肥(2016)准字5430号复混肥料2016.09.142021.09.13
114川农肥(2016)准字5453号复混肥料2016.09.212021.09.20
115川农肥(2016)准字5454号复混肥料2016.09.212021.09.20
116川农肥(2016)准字5455号复混肥料2016.09.212021.09.20
117川农肥(2016)准字5456号复混肥料2016.09.212021.09.20
118川农肥(2016)准字5457号复混肥料2016.09.212021.09.20
119川农肥(2016)准字5475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0川农肥(2016)准字5476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1川农肥(2016)准字5477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2川农肥(2016)准字5478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3川农肥(2016)准字5479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4川农肥(2016)准字5480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5川农肥(2016)准字5481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6川农肥(2016)准字5482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7川农肥(2016)准字5483号复混肥料2016.09.272021.09.26
128川农肥(2016)准字5549号复混肥料2016.11.172021.11.16
129川农肥(2016)准字5558号复混肥料2016.11.292021.11.28
130川农肥(2016)准字5559号复混肥料2016.11.292021.11.28
131川农肥(2016)准字5560号复混肥料2016.11.292021.11.28
132川农肥(2017)准字5729号复混肥料2017.02.142022.02.13
133川农肥(2017)准字5730号复混肥料2017.02.142022.02.13
134川农肥(2017)准字5926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17.04.142022.04.13
135川农肥(2017)准字5927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17.04.142022.04.13
136川农肥(2017)准字5928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17.04.142022.04.13
137川农肥(2017)准字5929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17.04.142022.04.13
138川农肥(2017)准字5967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39川农肥(2017)准字5968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0川农肥(2017)准字5969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1川农肥(2017)准字5970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2川农肥(2017)准字5971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3川农肥(2017)准字5972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4川农肥(2017)准字5973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5川农肥(2017)准字5974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6川农肥(2017)准字5975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7川农肥(2017)准字5976号掺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8川农肥(2017)准字5977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49川农肥(2017)准字5978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50川农肥(2017)准字5979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51川农肥(2017)准字5980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52川农肥(2017)准字5981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53川农肥(2017)准字5982号复混肥料2017.05.022022.05.01
154川农肥(2017)准字6032号复混肥料2017.06.022022.06.01
155川农肥(2017)准字6077号复混肥料2017.06.262022.06.25
156川农肥(2017)准字6078号复混肥料2017.06.292022.06.28
157川农肥(2017)准字6079号复混肥料2017.06.292022.06.28
158川农肥(2017)准字6080号复混肥料2017.06.292022.06.28
159川农肥(2017)准字6081号复混肥料2017.06.292022.06.28
160川农肥(2017)准字6082号复混肥料2017.06.292022.06.28
161川农肥(2017)准字6083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2川农肥(2017)准字6084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3川农肥(2017)准字6085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4川农肥(2017)准字6086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5川农肥(2017)准字6087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6川农肥(2017)准字6088号复混肥料2017.07.032022.07.02
167川农肥(2017)准字6122号复混肥料2017.07.242022.07.23
168川农肥(2017)准字6123号复混肥料2017.07.242022.07.23
169川农肥(2017)准字6245号复混肥料2017.10.162022.10.15
170川农肥(2017)准字6246号复混肥料2017.10.162022.10.15
171川农肥(2017)准字6247号复混肥料2017.10.162022.10.15
172川农肥(2017)准字6288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3川农肥(2017)准字6289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4川农肥(2017)准字6290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5川农肥(2017)准字6291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6川农肥(2017)准字6292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7川农肥(2017)准字6293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8川农肥(2017)准字6294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79川农肥(2017)准字6295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0川农肥(2017)准字6296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1川农肥(2017)准字6297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2川农肥(2017)准字6298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3川农肥(2017)准字6299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4川农肥(2017)准字6300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5川农肥(2017)准字6301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6川农肥(2017)准字6302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7川农肥(2017)准字6303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8川农肥(2017)准字6304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89川农肥(2017)准字6305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90川农肥(2017)准字6306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91川农肥(2017)准字6307号复混肥料2017.11.172022.11.16
192川农肥(2017)准字6308号复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3川农肥(2017)准字6309号复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4川农肥(2017)准字6310号复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5川农肥(2017)准字6311号复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6川农肥(2017)准字6312号掺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7川农肥(2017)准字6313号掺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8川农肥(2017)准字6314号掺混肥料2017.11.202022.11.19
199川农肥(2017)准字6315号掺混肥料2017.11.222022.11.21
200川农肥(2017)准字6319号复混肥料2017.11.232022.11.22
201川农肥(2017)准字6320号复混肥料2017.11.232022.11.22
202川农肥(2017)准字6336号复混肥料2017.12.042022.12.03
203川农肥(2017)准字6337号复混肥料2017.12.042022.12.03
204川农肥(2017)准字6338号复混肥料2017.12.042022.12.03
205川农肥(2017)准字6349号复混肥料2017.12.252022.12.24
206川农肥(2018)准字6399号复混肥料2018.02.072023.02.06
207川农肥(2018)准字6400号复混肥料2018.02.072023.02.06
208川农肥(2018)准字6478号掺混肥料2018.03.272023.03.26
209川农肥(2018)准字6479号掺混肥料2018.03.272023.03.26
210川农肥(2018)准字6491号掺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1川农肥(2018)准字6492号掺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2川农肥(2018)准字6493号掺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3川农肥(2018)准字6494号掺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4川农肥(2018)准字6495号复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5川农肥(2018)准字6496号复混肥料2018.04.022023.04.01
216川农肥(2018)准字6504号复混肥料2018.04.192023.04.18
217川农肥(2018)准字6523号复混肥料2018.05.082023.05.07
218川农肥(2018)准字6556号复混肥料2018.06.182023.06.17
219川农肥(2018)准字6637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0川农肥(2018)准字6638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2
221川农肥(2018)准字6639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2川农肥(2018)准字6640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3川农肥(2018)准字6641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4川农肥(2018)准字6642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7.01
225川农肥(2018)准字6643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6川农肥(2018)准字6644号复混肥料2018.08.012023.08.02
227川农肥(2018)准字6645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8川农肥(2018)准字6646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29川农肥(2018)准字6647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30川农肥(2018)准字6648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31川农肥(2018)准字6649号复混肥料2018.08.022023.08.01
232川农肥(2018)准字6658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3川农肥(2018)准字6659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4川农肥(2018)准字6660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5川农肥(2018)准字6661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6川农肥(2018)准字6662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7川农肥(2018)准字6663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8川农肥(2018)准字6664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39川农肥(2018)准字6665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0川农肥(2018)准字6666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1川农肥(2018)准字6667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2川农肥(2018)准字6668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3川农肥(2018)准字6669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4川农肥(2018)准字6670号复混肥料2018.08.132023.08.12
245川农肥(2018)准字6676号掺混肥料2018.08.212023.08.20
246川农肥(2018)准字6677号掺混肥料2018.08.212023.08.20
247川农肥(2018)准字6687号复混肥料2018.08.312023.08.30
248川农肥(2018)准字6688号复混肥料2018.08.312023.08.30
249川农肥(2018)准字6689号复混肥料2018.08.312023.08.30
250川农肥(2018)准字6699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1川农肥(2018)准字6700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2川农肥(2018)准字6701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3川农肥(2018)准字6702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4川农肥(2018)准字6703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5川农肥(2018)准字6704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6川农肥(2018)准字6705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7川农肥(2018)准字6706号复混肥料2018.09.192023.09.18
258川农肥(2018)准字6709号复混肥料2018.09.212023.09.20
259川农肥(2018)准字6710号复混肥料2018.09.212023.09.20
260川农肥(2018)准字6711号复混肥料2018.09.212023.09.20
261川农肥(2018)准字6712号复混肥料2018.09.212023.09.20
262川农肥(2018)准字6788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3川农肥(2018)准字6789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4川农肥(2018)准字6790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5川农肥(2018)准字6791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6川农肥(2018)准字6792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7川农肥(2018)准字6793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8川农肥(2018)准字6794号复混肥料2018.11.302023.11.29
269川农肥(2018)准字6800号复混肥料2018.12.172023.12.16
270川农肥(2018)准字6801号复混肥料2018.12.172023.12.16
271川农肥(2018)准字6802号复混肥料2018.12.172023.12.16
272川农肥(2018)准字6806号复混肥料2018.12.242023.12.23
273川农肥(2018)准字6807号复混肥料2018.12.242023.12.23
274川农肥(2018)准字6808号复混肥料2018.12.242023.12.23
275川农肥(2019)准字6913号复混肥料2019.04.032024.04.02
276川农肥(2019)准字6914号复混肥料2019.04.042024.04.03
277川农肥(2019)准字6915号复混肥料2019.04.042024.04.03
278农肥(2018)准字8612号含腐植酸水溶肥料2018.04.102023.04.
279农肥(2018)准字8613号含腐植酸水溶肥料2018.04.102023.04.
280农肥(2018)准字9118号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018.05.072023.05.
281农肥(2018)准字9130号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018.05.072023.05.
磷化工肥料登记证
282川农肥(2017)准字5785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3川农肥(2017)准字5786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4川农肥(2017)准字5787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5川农肥(2017)准字5788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6川农肥(2017)准字5789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7川农肥(2017)准字5790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8川农肥(2017)准字5791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89川农肥(2017)准字5792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90川农肥(2017)准字5793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291川农肥(2017)准字5794号复混肥料2017.03.132022.03.12
农技小院肥料登记证
292川农肥(2019)准字6859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3川农肥(2019)准字6860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4川农肥(2019)准字6861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5川农肥(2019)准字6862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6川农肥(2019)准字6863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7川农肥(2019)准字6864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8川农肥(2019)准字6865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299川农肥(2019)准字6866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300川农肥(2019)准字6867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301川农肥(2019)准字6868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302川农肥(2019)准字6869号复混肥料2019.02.252024.02.24
303川农肥(2019)准字6895号复混肥料2019.03.212024.03.20
304川农肥(2019)准字6896号复混肥料2019.03.212024.03.20
305川农肥(2019)准字6897号复混肥料2019.03.212024.03.20
306川农肥(2019)准字6898号复混肥料2019.03.212024.03.20

2、标的公司所有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所拥有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类型证书编号持证主体有效期至发证机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7Q24495R0M龙蟒大地2021.09.28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0218Q26874R2M磷化工2021.10.27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00117Q24676R0M/5100南漳龙蟒2020.06.15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QM18S12721R0M龙蟒大地2021.09.28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5CQM18S12838R0M磷化工2021.10.14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600117S21066R0M/5100南漳龙蟒2020.06.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九)境外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境外无生产经营性资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磷酸一铵、磷酸氢钙产品出口中东及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情况,2017年和2018年,标的公司实现海外营业收入分别为6,950.32万元和22,832.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3%和7.41%。

(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中间产品中的硫酸、磷酸为危险化学品,硫酸还属于易制毒化学品,若生产操作或设备维护不当,则可能发生中毒或化学烧伤事故。磷化工行业用电量大,电气设备多,高低压并存,电流密度大且距地面近,因此还需要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置

标的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总工程师、生产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安全委员会设置安委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

作的安排、监督和检查,同时对各个部门、各分厂及关键岗位下达安全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络。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标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作业风险、危险源实施有效管理与监控。

(3)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守法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因安全问题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七)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4)安全生产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金额分别为916.30万元和1,888.84万元。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未来安全生产费用将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方面的支出。

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设置

标的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总工程师、生产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同时对各个部门、各分厂及关键岗位下达环保职责,形

成自上而下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2)环保认证及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现行有效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证书编号颁发单位有效期至
1龙蟒大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8E33221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09.28
2磷化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18E33396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10.14
3南漳龙蟒《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17E21584R0M/51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0.06.18
4磷化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川环许F70037绵竹市环境保护局2020.12.09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相关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分期限逐步推进实施。根据德阳市绵竹生态环保局于2019年4月1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龙蟒大地及龙蟒磷石膏的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19年至2020年;根据南漳县环境保护局、保康县环境保护局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3月出具的说明文件,南漳龙蟒、湖北龙蟒应于2020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暂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标的公司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流程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就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识别及更新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与更新进行了规定,并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等相关环保制度。

标的公司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明确规定具体管理职责,以保障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标的公司对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制度,以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标的公司已设置萃取氟洗涤系统、酸库回收系统、清废水泵、尾气系统等相关环保设施,报告期内除少量计划停车、系统停车外,相关环保设置运转正常。

(4)报告期内因环境保护收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存在因环保问题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七)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5)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的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环保相关费用包括环保设施投入,环保检测、培训费及环保机构运转费用,废水、废气、废物处理费,及其他环保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
环保设施投入1,521.481,717.61
环保检测、培训费及环保机构运转费用91.34165.87
废水、废气、废物处理费307.93242.73
其他环保投入51.41176.16
合计1,972.162,302.37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支出主要是环保项目投资和项目运营期的设备改造支出及相关运营费用,未来标的公司将在磷石膏综合利用升级改造等方面加大环保投入。

(十一)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标的公司的质量控制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质量控制标准备注
1磷酸一铵GB 10205-2009国家标准
2工业磷酸二氢铵HG/T 4133-2010化工行业标准
3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GB 22549-2017国家标准
4肥料级磷酸氢钙HG/T 3275-1999化工行业标准
5复混(合)肥料GB 15063-2009国家标准
6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国家标准
7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农业行业标准
8含腐殖酸水溶肥料NY 1106-2010农业行业标准
9过磷酸钙GB/T 20413-2017国家标准
10建筑石膏GB/T 9776-2008国家标准
11工业硫酸GB/T 534-2014国家标准
12液体无水氨GB/T 536-2017国家标准
13农业用硫酸钾GB/T 20406-2017国家标准

2、质量控制措施标的公司负责质量的部门为技术部,主要负责产品质量的综合管理、工艺技术研究及技术标准管理、新产品研发综合管理等。

标的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产品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标准与内控指标对照表》、《磷酸盐产品检验规程》、《复合肥产品检验规程》、《水溶肥产品检验规程》等制度,对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不合格品处理、产品质量异议处理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标的公司主营产品均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的公司的产品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3、质量纠纷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重大纠纷情况。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记录。

(十二)主要技术情况

1、研发中心设置

标的公司研究中心由农业技术研究院、技术部和生产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标的公司的研发中心组建于2014年,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了三个大型实验室、一个农业技术研究院、一个田间试验基地,该中心目前拥有专职技术研发人员48名,其中团队技术带头人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占7.9%,中级职称27人,占30.3%,50%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4人,硕士4人,形成了以中青年为主的高素质人才梯队。2018年,标的公司技术中心被四川省经信委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外协科研机构和外聘专家是标的公司研究开发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在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密切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标的公司外聘行业资深专家25人,其中院士1人,博士17人。

2、主要研发流程

(1)提出新产品开发方案:由销售部或技术部门(含技术部、农业技术研究院)提出。

(2)市场可行性论证:由销售部、市场部、技术部、财务部等部门联合参与,从“市场竞品”、“市场容量”、“客户需求”、“预期利润”等方面进行论证。

(3)技术可行性论证:由技术部、农业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必要时可包括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参与,从“知识产权”、“应用效果”、“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论证。

(4)生产可行性论证:由技术部、设备部、生产分厂等部门联合参与,从“生产工艺”、“生产成本”、“装备情况”、“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5)内部决策:由总经理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和外聘行业专家进行会审,通过会审后由技术部或农业技术研究院实施。

(6)研发过程:研发项目承担部门拟定具体方案、进度和费用估算,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研发过程中若有重大变化,及时

向总经理汇报。

(7)项目验收:由总经理(或委托专人)组织相关部门对研发项目进行验收。

3、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龙蟒大地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情况如下:

主要技术名称主要生产技术内容生产技术所处阶段技术水平技术来源
磷酸盐生产技术
硫酸法磷酸氢钙生产工艺利用硫酸与磷矿反应,并通过分段中和脱氟,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大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工艺利用复合肥副产品盐酸与磷矿反应,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小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磷铵梯级开发技术通过工艺控制优化,从肥料磷铵中分离工业磷铵大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复合肥生产技术
腐植酸双段偶联活化技术以优质褐煤为基料,采用高温高压热回流酸解技术,实现腐植酸的水溶化和高活性化大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磷素活化转化的技术通过适宜的活化剂与工艺条件,实现肥料级磷酸氢钙等枸溶性磷肥的磷素活化升级,使其达到或超过常规磷肥的利用效率和应用活性大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硫基喷浆复合肥生产技术利用硫酸与氯化钾低温转化,再与磷酸混合、氨化后进行喷浆造粒大批量生产国内领先自主研发
高塔复合肥生产技术将氮肥、磷肥、钾肥和其他辅料熔融混合,喷入造粒塔进行造粒小批量生产国内一流自主研发
循环经济与环保技术
增强型水泥缓凝剂生产新技术通过添加适宜的改性原料对磷石膏进行改性处理,使其更有利于提高水泥性能大批量生产国内首创自主研发

4、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研究方向技术名称技术内容
磷酸盐全水溶聚磷酸铵产品的技术开发以公司自产工业磷铵为主要原料,在适当的缩合剂作用下,制备全水溶低聚合度的聚磷酸铵,较传统工艺可节约能耗20%以上。
磷酸二氢钾新工艺技术开发利用公司自产的湿法磷酸为原料,选择适当的除杂剂,制备合格的磷酸二氢钾。解决传统工艺技术难度大,生产成本高的缺点。
复合肥黄腐酸活化研究进一步研究褐煤活化工艺,提高黄腐酸含量。
生物有机肥料研究研究利用生物发酵渣生产有机肥料的工艺技术,并降低重金属等有害杂质。
缓控释肥料围绕“减少施肥次数”,开展缓控释肥料在特定作物上使用的技术研究,积累单控、双控或三控技术。
新型肥料研究围绕功能肥、液体肥、土壤改良剂等新型肥料开展研究和技术储备。
循环经济与环保技术磷石膏净化工艺研究低成本去除磷石膏中杂质。
建筑石膏粉生产工艺研究通过调整工艺参数,提高建筑石膏粉质量。
石膏墙板生产工艺研究低成本高质量的石膏墙板生产工艺。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

姓名现任职务工作职责
何丰总工程师、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全面负责标的公司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管理工作
张启万总工程师助理负责标的公司的工程设计和工艺技术管理工作
张涛农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重点负责核心研发工作决策、水肥一体化展示布局、推动研究成果的生产转化与小院推广
余赟农业技术研究院中心主任主持研究院日常事务工作,重点负责作物研究管理工作
张洪江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重点负责副产资源转化利用、新型肥料开发与生产转化、应用性能验证和产品推广工作
孙素技术部副部长负责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管理
钟世林技术部工艺主管负责复合肥领域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管理
曹宇技术部工艺主管负责磷酸盐领域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管理
安天华技术部工艺主管负责石膏建材领域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管理

2、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现任职务加入标的公司日期与龙蟒大地产权关系
姓名现任职务加入标的公司日期与龙蟒大地产权关系
何丰总工程师、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2002年2月
张启万总工程师助理2002年2月
张涛农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5月
余赟农业技术研究院中心主任2016年11月
张洪江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2014年2月
孙素技术部副部长2002年2月
钟世林技术部工艺主管2014年2月
曹宇技术部工艺主管2016年7月
安天华技术部工艺主管2012年3月

七、财务情况

龙蟒大地最近两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资产总额367,745.03288,766.70
负债总额187,582.42136,087.76
所有者权益总额180,162.61152,67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80,162.61152,678.9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331,678.81254,863.18
营业利润34,349.207,803.05
利润总额33,603.837,609.54
净利润28,597.545,72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97.545,720.71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8,057.0623,888.70
资产负债率(合并)51.01%47.13%
毛利率21.29%17.59%
每股收益(元/股)0.160.03

(四)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龙蟒大地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04.56-932.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0.73443.98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128.20-1,258.9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8.20-101.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7.12407.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47.70400.6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6.75-1,040.8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84.91-163.9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21.84-876.8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标的公司净利润较为稳定。

(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之间不存在差异。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龙蟒大地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国内销售商品客户自提货物:由客户提货人员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提货,本公司以签字确认收货的时间做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

铁路发运货物:本公司通过铁路运输将货物发到客户指定的收货车站,发货后本公司储运人员将提货小票通过快递邮寄给客户,客户凭提货小票提货,本公司在取得铁路提货小票时确认销售收入。

汽车发运货物:本公司通过汽车运输将货物发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由本公司业务员与客户核对收货数量后,客户在本公司发货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收货,本公司以客户签字确认收货的时间做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

2)国际出口销售商品

本公司出口货物,在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比较分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龙蟒大地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龙蟒大地利润无重大影响。

4、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利润的影响

龙蟒大地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龙蟒大地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八、股东出资的合法存续情况

(一)工商查询信息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

根据龙蟒大地的工商档案,龙蟒大地历次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均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设立至今合法存续。

龙蟒大地各股东均出具了《关于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承诺函》,明确:

“1.本人/本公司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本公司就标的资产已履行了全额出资义务;本人/本公司为标的资产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所持标的资产没有设置质押、信托等第三者权益,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人/本公司与龙蟒大地、龙蟒大地的管理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龙蟒大地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对赌协议、对赌条款或其他类似安排;

3.若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第1、2项之承诺的,本人/本公司愿意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二)本次交易取得的其他股东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置条件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一致同意进行本次交易,并均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符合龙蟒大地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九、龙蟒大地最近三年的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外,龙蟒大地自身未进行过资产评估。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情况

最近三年,龙蟒大地的股权转让、增资情况如下:

时间性质内容估值情况(万元)转让总价(万元)单位注册资本价格
2016.1增资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100,000.00-1.00元
时间性质内容估值情况(万元)转让总价(万元)单位注册资本价格
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股东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公司注册资本从6,000万元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其中,李家权和西藏龙蟒分别认购47,800万元和46,200万元。
2017.4增资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8亿元人民币,增加的8亿元人民币分别由龙蟒集团和西藏龙蟒认缴6亿元和2亿元人民币。180,000.00-1.00元
2017.12股权转让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西藏龙蟒将其持有的36.78%(即66,200万元出资额),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李家权。180,000.0066,2001.00元

最近三年,龙蟒大地历次估值作价差异原因和合理性情况如下:

时间内容与本次评估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解释
2016.1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股东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公司注册资本从6,000万元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其中,李家权和西藏龙蟒分别认购47,800万元和46,200万元。本次增资目的系增加龙蟒大地资金实力,进一步促进龙蟒大地业务的发展,同时西藏龙蟒为龙蟒集团全资子公司,考虑到增资对象系龙蟒大地的原股东及原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资价格由股东共同协商定为1元/出资额。
2017.4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8亿元人民币,增加的8亿元人民币分别由龙蟒集团和西藏龙蟒认缴6亿元和2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目的系增加龙蟒大地资金实力,进一步促进龙蟒大地业务的发展,考虑到增资对象均系龙蟒大地的原股东,增资价格由股东共同协商定为1元/出资额。
2017.12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西藏龙蟒将其持有的36.78%(即66,200万元出资额),以1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李家权。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系龙蟒大地原股东,同时考虑到龙蟒大地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约为0.98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0.85元),转让价格由股权转让双方共同协商定为1元/出资额。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龙蟒大地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评估范围为截至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评估,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及矿业权评估资格。

一、标的资产评估值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蟒大地100.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龙蟒大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评估,龙蟒大地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作价定为367,500.0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205,503.48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367,517.04万元。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存在一定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

同、评估原理和评估途径不同。

二、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机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评估,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及矿业权评估资格。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作价

本次评估对象是龙蟒大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龙蟒大地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基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作价定为

367,500.00万元。

(三)评估方法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龙蟒大地的主要业务为磷复肥业务,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上没有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交易情况存在,不具备采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本次评估以评估对象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企业可以提供完整的历史经营财务资料,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且从企业的财务资料分析,企业未来收益及经营风险可以量化,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龙蟒大地具有较长的经营历史,业务类型齐全,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较大,资产管理良好,财务核算准确,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

结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三、本次评估的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动,以评估基准日存在的状态持续经营。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假设龙蟒大地各项业务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到期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5、假设龙蟒大地及各子公司生产能力的扩能的各项合规性批复在今年能顺利通过。

6、假设龙蟒大地及各子公司环保能达到当地政府的环保标准。

7、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8、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11、假设未来企业保持现有的信用政策不变,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12、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评估限制条件

1、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假设前提而估算的龙蟒大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评估基准日已在报告前文明确,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所在地货币购买力做出的。

3、评估报告在报告前文明确的评估目的下,仅供委托人和报告所明确的其他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但按法律和法规规定提供评估管理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的除外。

这些假设及限制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及限制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的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二)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和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2)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并进行了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认为本次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评估风险损失金额基本相当。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值按账面值确认。

(3)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以实际回款数值作为评估值。

(4)对于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对于周转相对较快,随用随购买的材料,账面值与基准日市场价值基本相符,则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对于市场售价有波动的材料,按基准日最新市场购置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5)对于产成品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本次委估的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对于正常产成品以其售价为基础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

所得税费用率-净利润率×r)

其中r确定为: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收入

销售费用率=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收入

2018年度龙蟒大地、龙蟒磷化工、龙蟒石膏所得税率为15% ,龙蟒物流、农技小院、南漳龙蟒、湖北龙蟒所得税率为25%

净利润率=净利润/产品销售收入

(6)对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和银行理财产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相关付款凭证与发票,核实截止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发生额,核实理财产品是否需要计息,待抵扣增值税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核实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这四家子公司为龙蟒大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对该四个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参照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权评估值乘以占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3、关于固定资产的评估

(1)房屋建筑物

评估对象的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齐备,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值。对于建成年代久远,相关建筑工程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和类似工程的参考资料均不齐备,本次评估是在实地

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调整系数并计算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观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为避免不动产开发成本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中重复计算或者漏算,本次评估将土地红线内开发费用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中,土地红线外开发费用和红线内场平费用计入土地使用权价值中。

1)重置全价的确定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利润+税金

按照建筑物工程量,套用定额所规定的工料机消耗量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用评估基准日取费费率及材料价格进行取费计算得出各分项工程造价,汇总后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②工程前期及其它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

③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2)成新率的确定

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两种方法计算,经加权平均得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实地勘察考评打分评定。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2)设备类资产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A.机器设备1)重置全价的确定①购置价购置价主要依据设备合同、市场询价和机电产品报价系统查询予以确定。②运杂费首先查设备购置价中是否包含运费,若不包含则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③安装调试费首先查设备购置价中是否包含安装调试费,若不包含则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④前期费用(适用于大型成套设备及大型的设备安装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取费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⑤资金成本根据建设工期,结合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并按资金均匀投入考虑。资金成本=总投资×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建设周期×1/2对建设安装周期较短、价值量较小的部分设备,不计资金成本。

6个月至一年(含一年)利率按4.35%计算;一至五年(含五年)的利率按4.75%计算;五年以上的利率按4.90%计算。⑥增值税根据购置价的16%,运杂费10%,安装调试费10%、前期费用扣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后的6%,予以扣除。

如果设备购置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判断其账面原值的合理性后,可以将企业账面原值确定为重置全价。

2)成新率的确定

①重点设备由年限法成新率(0.4)和现场勘察成新率(0.6)加权平均,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a.年限法成新率

查阅有关资料,确定机器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及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b.现场勘察成新率

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运行、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其现场勘察成新率。

c.综合成新率

综上所述,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②一般设备由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查阅有关资料,确定机器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及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B.车辆车辆市场法对使用时间较长、无法询到同类型全新设备市场价且存在活跃二手交易市场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在近期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选择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供求范围内,具有较强相关性、替代性的汽车交易实例,根据估价对象和可比实例的状况,对尚可使用年限、尚可行驶里程、交易日期因素和交易车辆状况等影响二手车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和修正,评估出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车辆行驶里程修正系数×车辆使用年限修正系数×车辆状况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评估值=比准价格之和÷3÷(1+增值税税率)

车辆重置成本法

1)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其他费用并扣除增值税。

车辆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用-增值税

①车辆购置价

以企业所在地汽车经销商报价确定。

②购置附加税的确定

车辆购置税税率10%。

③牌照费用

通常来讲,其他费用包括验车费、手续费、车牌费等。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增值税税率16%。

2)车辆成新率的确定对于运输车辆,按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即:

年限成新率=(1-2/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C.电子设备1)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电子设备的重置全价为设备的不含税购置价。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若电子的购置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判断其账面原值的合理性后,可以将企业账面原值确定为我们的重置全价,然后按照上述精确度进行取整。

2)成新率一般电子设备的成新率按年限成新率来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初步设计、概预算等资料,查看了在建工程的实物,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确认委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实际支付情况与账面相符,基本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购建成本。对于在评估基准日已在构筑物中评估的在建工程不再计算,对于建设期较近正在建设工程按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1)估价方法的选择

估价方法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通行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技术规则,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用地性质)以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实地勘察,认真分析调查收集到的资料,在确定估价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报告评估目的,决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估价对象的使用权价格。确定的理由如下:

1)估价对象虽处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但基准地价体系制定时间较早,一直未更新,故不适宜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2)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近三年与估价对象具有相似性和替代性的地块交易较多,交易案例易于收集,故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3)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区域内类似土地直接用于出租或经营的案例较少,土地的收益及费用也很难准确预测,可操作性差,不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评估。

4)宗地已建成建筑物,企业近期也未有重新开发计划,故不适宜采用剩余法(假设开发法)。

5)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政府主要为招商引资需求,推出工业用地目的为

解决就业问题和提升税收总量,价格相对较低,且价格稳定,与取得土地成本关系不大,故不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由上述分析,综合考虑各种方法的可操作性,结合本次评估背景,本报告决定采用市场法评估估价对象的地价。

(2)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似的土地交易实例与估价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及个别因素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其公式为:

估价对象比准地价=比较实例交易价格×A×B×C×D

式中:A—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指数

B—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年期指数/比较实例年期指数指数

D—估价对象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6、关于长期待摊的评估

长期待摊费用为土地租赁费,主要为摊销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经核实,该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期限合理、合规,摊销及时、准确,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以未来受益期内所享有的权益或资产确定评估值。

7、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设备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付款凭证与发票,核实截止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发生额,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8、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仅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预计负债。关于各负债项目的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各

项目明细表,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后,确定各笔债务是否是公司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来确定评估值。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由于资产基础法涉及的公司及财务报表科目较多,现以龙蟒大地为例简要介绍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

本次申报评估的货币资金由现金和银行存款组成。货币资金账面值为2,172,293.93 元。

(1)库存现金账面值9,695.79元,为存放在企业财务部门的人民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公司出纳员的陪同下,于2019年4月20日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监盘,并采取盘点倒推方法验证基准日现金余额,并同基准日的现金日记账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的方法确认评估值。

(2)银行存款账面值2,162,598.14元,主要为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东北分理处、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银行存款账面值同银行对账单、未达账项的双向调节表进行了核对,全部存款平衡相符,未发现影响净资产的事宜,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货币资金评估值为2,172,293.93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账面值账面原值为527,020.00元,计提坏账准备为527,020.00,账面净值为0。主要为销售货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和原始凭证,在核实应收票据的发生时间、账面余额、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的基础上对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进行判断。据核实,但由于该票据承兑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涉及票据诈骗,票据到期(2019-3-28)后未能承兑,按公司享有前手的债权(应收527,020.00元)确认应收票据,并全额计提减值。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0。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69,506.80元,计提坏账准备38,475.34元,账面净值为731,031.46元,核算内容为主要为盐酸及复合肥等货款。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了解其发生时间、欠款形成原因等情况,未发现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失踪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坏账,但是不能保证未来不发生坏账损失,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因而资产评估需要考虑评估风险损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本次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评估风险损失金额基本相当。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则应收账款评估值按账面值确认。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731,031.46元,评估无增减值。

3、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值为32,924,797.70元,核算的内容为企业预付的采购款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并收集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服务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收到的货物情况。预付账款为近期发生,未发现供货单位已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则直接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32,924,797.70元,评估无增减值。

4、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账面值357,547.73元,应收利息主要为因理财而形成的,发生时间为2018年12月。

评估人员在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利息结算单或利息计算单等资料的基础上,对欠息单位发函询证,通过对回函情况和清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

应收利息评估值为357,547.73元,评估无增减值。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47,960,607.58元,计提坏账准备6,779,816.59元,账面净额41,180,790.99元,核算的内容为内部销售往来款、借用物资款、保证金、员工借款等。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了解内部销售往来款、保证金、借款等款项发生时间、欠款形成原因等情况,未发现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失踪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坏账,但是不能保证未来不发生坏账损失,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和收账费用,因而资产评估需要考虑评估风险损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本次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评估风险损失金额基本相当。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则其他应收款评估值按账面值确认。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41,180,790.99元,评估无增减值。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商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公司财务部门和仓库保管部门的陪同下,对公司的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该公司财务部门和仓库部门账务相对健全,监控机制有效,实行月底盘点制度。

各部分的核实后账面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账面金额
原材料174,696,076.81
在库周转材料7,269,314.86
产成品(库存商品)116,547,350.98
存货合计298,512,742.65
减:存货跌价准备8,684,722.34
存货净额289,828,020.31

(1)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值 174,696,076.81元,为企业库存的生产复合肥等产品所需材料。其收、发、存按实际成本结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财务、库管部门陪同下,对库存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无积压、报废品,未发现账实不符现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首先核查了大部分原材料的购销合同、发票,对其购入时

间和入账金额进行了核实;原材料为近期购入,周转较快,随用随购买,其账面价格与市场价基本相符。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值为174,696,076.81元,评估无增减值。

(2)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价值为7,269,314.86元,全部是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准备的耐腐耐磨砂浆泵、尾气风机及包膜油添加装置等五金材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并取得了企业近期购买该材料的财务凭证,其账面价格与市场价基本相符,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为7,269,314.86元,评估无增减值。

(3)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账面价值116,547,350.98元,主要为企业生产的普通复合肥、复合肥半成品等。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委估的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并经过分析,全部为正常的产成品,以其售价为基础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费用率-净利润率×r)

其中:销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所得税税率=所得税/营业收入

r为一定的扣除率,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4)评估案例:蟒牌 普通复肥 (硫基)(中粒)

蟒牌 普通复肥 (硫基)(小粒),数量350.50 T,单位成本1,891.14元/T,账面价值662,844.86元。

根据企业2018年销售资料测算,税金及附加率为0.08%,销售费用率8.74%,销售利润率为0,净利润率为0。

根据企业销售合同售价,含税销售价格为2180.00元/T,不含税价为1,981.82元/T,将以上参数代入公式 。

评估价值=350.50 ×[ 1,921.82元×(1-8.74%-0.08%-0-4.11%×0)]

= 613,812.80(元)

存货账面值为289,828,020.31元,存货评估价值289,785,520.09元,评估减值 42,500.22元。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97,932,101.87元,为企业在长城华西银行绵竹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未抵扣进项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付款凭证与发票,核实入账金额准确,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97,932,101.87元,评估无增减值。

7、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持股比例

最终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为1,934,636,980.62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1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6/12/1100.00%382,749,351.15651,265,409.34
2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2017/1/1100.00%857,279,363.951,217,549,358.72
3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8/9/1100.00%17,170,590.7616,527,143.50
4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2018/11/1100.00%50,000,000.0049,295,069.06
合计1,307,199,305.861,934,636,980.62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额1,307,199,305.861,934,636,980.62

8、房屋建筑物本次房屋建筑物均采用成本法。评估对象的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齐备,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值。对于建成年代久远,相关建筑工程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和类似工程的参考资料均不齐备,本次评估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调整系数并计算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观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为避免不动产开发成本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中重复计算或者漏算,本次评估将土地红线内开发费用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中,土地红线外开发费用和红线内场平费用计入土地使用权价值中。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间接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利润+税金

按照建筑物工程量,套用定额所规定的工料机消耗量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用评估基准日取费费率及材料价格进行取费计算得出各分项工程造价,汇总后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工程前期及其它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费率(%)费用(元)
1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造价1.16%
2勘察设计费工程造价2.75%
3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造价1.89%
4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造价0.15%
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造价0.18%
6环境影响咨询费工程造价0.06%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20.00

3)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资金成本利率表如下:

项目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4.35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4.75
三至五年(含五年)4.75
五年以上4.90

(2)成新率的确定

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两种方法计算,经加权平均得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由评估人员现场实地勘察考评打分评定。房屋现场勘察打分表如下:

项 目标准分数评定分数
结构部分1.地基基础25
(G)2.承重结构25
3.非承重墙15
4.屋 盖20
5.楼地面15
小计:(1+2+3+4+5)×权重[ ]=
6.门 窗25
装饰部分7.外粉刷25
(S)8.内粉刷25
9.顶 棚25
10.细木装修
小计:(6+7+8+9+10)×权重[ ]=
设备部分11.给排水70
(B)12.电气照明30
13.暖 通
小计:(11+12+13)×权重[ ]=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4)评估结果龙蟒大地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25,669,198.40元,账面净值115,849,427.03元,评估原值 159,075,100.00元,评估净值157,116,495.00元,原值评估增值33,405,901.60元,增值率26.58 %,净值增值41,267,067.97元,增值率35.62 %。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减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125,669,198.40115,849,427.03159,075,100.00157,116,495.0026.5835.62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92,764,519.1486,963,476.18123,928,700.00126,165,164.0033.5945.08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32,904,679.2628,885,950.8535,146,400.0030,951,331.006.817.15

(5)评估案例:复合肥车间办公楼

评估示例的基本情况:

名 称:复合肥车间办公楼建筑结构:钢混层 数:3层层 高:10米建筑面积:1,037.84平方米建成年代:2015年8月其他特征:

基 础: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带型基础承重结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屋 面:现浇顶地 面:地砖地面门 窗:铝合金窗室外装修:外墙砖室内装修: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乳胶漆顶室内设施:通水、电、普通照明。1)重置价值的确定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评估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该房屋的工程结算书的工程量,依据《《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5)》、《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5)》、《四川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5)》以及2018年第12月绵竹市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信息,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

础,按现行工程预算价格、费率,将调整为按现行定额计算的建安综合造价。具体见下列表:

单位:元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金 额
11. 分部分项工程费1,666,108.18
2其中:人工费486,311.26
3材料费1,045,391.25
4主材费9,103.65
5机械费35,279.65
6综合费90,022.37
72. 措施项目(一)2.1 + …… + 2.741,936.91
82.1 环境保护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
92.2 文明施工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47,624.89
102.3 安全施工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6.512,390.45
112.4 临时设施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5.510,484.23
122.5 夜间施工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2.54,765.56
132.6 二次搬运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1.52,859.33
142.7 冬雨季施工分部分项人工费×费率23,812.45
153. 规费合计54,420.10
164. 按规定允许按实计算费用
175.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 + 2 + 3 + 4 )×费率10176,246.52
186. 工程造价1 + 2 + 3 + 4 + 5 + 61,938,711.71

复合肥车间办公楼建安工程造价(含税)为:

建安造价=1,938,711.71元工程单价=1,938,711.71÷1,037.84=1,870.00元/平方米(十位取整)②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基数费率(%) 费用(元)金额
1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造价1.16%21.69
2勘察设计费工程造价2.75%51.43
3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造价1.89%35.34
4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造价0.15%2.81
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造价0.18%3.37
6环境影响咨询费工程造价0.06%1.12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20.0020.00
合计135.76

即复合肥车间办公楼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价为135.76元/平方米。③资金成本按照《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该项目的合理建设期为3年,假设在建设期内建设资金均匀投入,贷款利率按三年至五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4.75%计取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1,870.00+135.76)×4.75%×3×1/2=142.91元/㎡④增值税增值税=含税的建安单价×10%÷(1+10%)+含税的建安单价×5.03%÷(1+6%)×6%

=1870×10%÷(1+10%)+1870×5.03%÷(1+6%)×6%=175.32元/㎡⑤不含税重置单价重置单价=含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1,870.00+135.76+142.91-175.32=1,973.00元/㎡(个位取整)

⑥重置全价重置全价=1,973.00元/㎡×1,037.84㎡=2,047,700.00元(百位取整)2)成新率该建筑物于2015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通过现场勘察,该房屋水、电设施配套齐全,能正常使用。基础无沉降现象,柱、梁、板较牢固,现浇梁柱与砖砌墙部分地方接口处较好,主体结构基本牢固。房屋地面部分平整;外墙表面保持良好,门窗无变形破损。通过评估人员现场鉴定勘察,以综合年限法和完好分值法计算该资产成新率。该建筑为成新率记分表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年

建筑物名称复合肥车间办公楼建筑结构钢混
房产证号建筑面积1,037.84
耐用年限50已使用年限3.42
评估基准日2018-12-31竣工日期2015-8房屋剩余使用年限46.58
项 目标准分数评定分数
结构部分1.地基基础2523
(G)2.承重结构2523
3.非承重墙1514
4.屋 盖2019
5.楼地面1514
小计:(1+2+3+4+5)×权重[ 76% ]=70.68%
6.门 窗2018
装饰部分7.外粉刷2018
(S)8.内粉刷2018
9.顶 棚2018
10.细木装修2018
小计:(6+7+8+9+10)×权重[ 7% ]=6.3%
设备部分11.给排水6056
(B)12.电气照明4037
13.暖 通
小计:(11+12+13)×权重[ 17% ]=15.81%
鉴定评定分数:G+S+B=92.79%
年限法评定: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93.16%
综合成新率:鉴定评定分数×60%+年限法评定分数×40%=92.94%

成新率取93%3)评估值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2,047,700.00×93%=1,904,361.00元9、机器设备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评估方法说明

A.机器设备1)重置全价的确定①购置价购置价主要依据设备合同、市场询价和机电产品报价系统查询予以确定。②运杂费首先查设备购置价中是否包含运费,若不包含则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③安装调试费首先查设备购置价中是否包含安装调试费,若不包含则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④前期费用(适用于大型成套设备及大型的设备安装工程)

按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取费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⑤资金成本根据建设工期,结合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并按资金均匀投入考虑。资金成本=总投资×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建设周期×1/2对建设安装周期较短、价值量较小的部分设备,不计资金成本。6个月至一年(含一年)利率按4.35%计算;一至五年(含五年)的利率按4.75%计算;五年以上的利率按4.90%计算。⑥增值税根据购置价的16%,运杂费10%,安装调试费10%、前期费用扣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后的6%,予以扣除。

如果设备购置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判断其账面原值的合理性后,可以将企业账面原值确定为重置全价。

2)成新率的确定

①重点设备由年限法成新率(0.4)和现场勘察成新率(0.6)加权平均,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a.年限法成新率

查阅有关资料,确定机器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及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b.现场勘察成新率

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运行、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其现场勘察成新率。

c.综合成新率综上所述,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②一般设备由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查阅有关资料,确定机器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及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B.车辆车辆市场法对使用时间较长、无法询到同类型全新设备市场价且存在活跃二手交易市场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在近期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选择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供求范围内,具有较强相关性、替代性的汽车交易实例,根据估价对象和可比实例的状况,对尚可使用年限、尚可行驶里程、交易日期因素和交易车辆状况等影响二手车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和修正,评估出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车辆行驶里程修正系数×车辆使用年限修正系数×车辆状况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评估值=比准价格之和÷3÷(1+增值税税率)

车辆重置成本法

1)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其他费用并扣除增值税。

车辆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用-增值税

①车辆购置价以企业所在地汽车经销商报价确定。②购置附加税的确定车辆购置税税率10%。③牌照费用通常来讲,其他费用包括验车费、手续费、车牌费等。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增值税税率16%。

2)车辆成新率的确定对于运输车辆,按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即:

年限成新率=(1-2/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C.电子设备1)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电子设备的重置全价为设备的不含税购置价。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若电子的购置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在判断其账面原值的合理性后,可以将企业账面原值确定为我们的重置全价,然后按照上述精确度进行取

整。

2)成新率一般电子设备的成新率按年限成新率来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3)评估值的确定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2)评估结果龙蟒大地机械设备评估结果如下: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减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84,481,756.8977,001,539.4787,961,100.0078,922,079.004.122.49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9,126,631.6573,227,790.1082,949,900.0074,816,720.004.832.17
固定资产-车辆3,461,486.352,457,348.563,166,200.002,613,236.00-8.536.34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893,638.891,316,400.801,845,000.001,492,123.00-2.5713.35
减:设备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设备类净额合计84,481,756.8977,001,539.4787,961,100.0078,922,079.004.122.49

(3)评估案例:喷浆造粒机Φ4750×18000

1)设备概述设备名称: 喷浆造粒机规格型号: Φ4750×18000生产厂家: 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单位: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数 量: 1台购置日期: 2018年2月28日启用日期: 2018年6月30日账面原值: 2,529,914.54元

账面净值: 2,325,413.11元喷浆造粒机Φ4750×18000是由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其技术参数如下:

生产能力:600吨/天,25吨/小时物料:复合肥料浆填充系数:约18%介质堆积密度:约850kg/m3斜度tagα:1%支承数量:2转速:主传动 5.185r/min辅助传动 0.124r/min传动型式:单传动挡轮型式:机械挡轮外形尺寸(mm):Φ4750×18000主传动电机功率(KW):355总重量(不包括物料及主电控):251612kg2)重置全价确定该喷浆造粒机的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等六部分构成。

有关数据的说明:

①设备购置费经查询该喷浆造粒机购置合同,该型号喷浆造粒机的购置价为2,710,000.00元/台(含增值税),则:

设备购置价=2,710,000.00元②运杂费设备购置价含运费,不再单独计算;③安装调试费设备安装调试费合同约定250,000.00元,按合同价列示;④前期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取费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计算标准
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1.16%
2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2.75%
3工程建设监理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1.89%
4招标代理服务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0.15%
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0.18%
6环境影响咨询费建安工程费×计费费率0.06%
合计6.19%

前期费用=(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率=(2,710,000.00+0.00+250,000.00)×6.19%= 183,224.00元⑤资金成本:

根据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购置设备签订合同时预付款的情况,委估的机器设备合理投产工期应为3年,故该喷浆造粒机正常投产周期为3年考虑,评估基准日同期贷款利率按1至5年(含5年)贷款利率4.75%,资金按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利率×建设周期×1/2

=(2,710,000.00+0.00+250,000.00+ 183,224.00)×4.75%×3×1/2

= 223,954.71元⑥增值税增值税按购置价的16%,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的10%,前期费用扣除建设单位管理费的6%计算,则:

增值税=购置价÷(1+16%)×16%+安装调试费÷(1+10%)×10%+(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5.03%÷(1+6%)×6%

=2,710,000.00÷(1+16%)×16%+250,000.00÷(1+10%)×10%+(2,710,000.00+0.00+ 250,000.00)×5.03%÷(1+6%)×6%

= 404,948.00元

⑦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增值税

=2,710,000.00+0.00+250,000.00+183,224.00+ 223,954.71-404,948.00

= 2,962,200.00元(百位取整)

3)成新率的确定

由年限法成新率(0.4)和现场勘察成新率(0.6)加权平均,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①年限法成新率的确定

查《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其使用寿命年限为15年,该设备于2018年6月30日启用,至评估基准日止已使用年限为0.5年,该设备目前正常使用,故成新率为: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15-0.5)÷15×100%

=97%

②现场勘察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在现场详细勘察了该喷浆造粒机的运行情况,通过询问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查阅设备维修记录、现场核查等手段对该设备进行了全面勘察,详细勘察结果如下:

根据现场了解,该喷浆造粒机运行稳定,各主要零部件运行情况良好。综上所述,评估人员、厂方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对该设备进行了共同勘察评定。

序号内容标准分评分
1.设备性能达到设计要求。5049
2.运行正常,无异常振动及声响。109
3.基础完好,支承可靠。1010
4.配套电气设备工作正常。1010
5.外观整洁,铭牌清晰。109
合计10097

③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理论成新率×0.4+现场勘察成新率×0.6

=97%×0.4+97%×0.6

=97%

4)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962,200.00×97%

=2,873,334.00元(取整)

该喷浆造粒机评估值为2,873,334.00元。

10、在建工程

本次评估的在建工程账面值为50,746,609.34元,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概况

1)大地公司新建库房工程,账面价值798,665.99元,为修建库房支付的工程款。

2)硝基成品库房工程,账面价值6,175,932.71元,为修建硝基成品库房支付的工程费。

3)硝基原料库房工程,账面价值10,086,584.93元,为修建硝基原料库房支付的工程费。

4)综合费用,账面价值868,016.26元,为修建硝基原料库房应分摊的综合费用。

5)磷基原料库房工程,账面价值48,197.96元,为修建磷基原料库房工程支付的工程费。

6)5万吨/年硫酸钾装置工程,账面价值621,344.00元,为5万吨/年硫酸钾装置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

7)大地高塔防雷接地工程,账面价值18,066.52元,为大地高塔防雷接地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

8)复合肥办公楼扩建工程,账面价值136,813.34元,为复合肥办公楼扩建支付的工程费。

9)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造粒塔工程,账面价值23,012,634.00元,为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造粒塔工程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

10)高塔硝基复合肥厂房、基础、道路及水沟、中控及配电室、冷却塔、厕所等工程,账面价值5,483,132.93元,为修建高塔硝基复合肥厂房、基础、道路及水沟、中控及配电室、冷却塔、厕所等工程支付的工程费。

11)机器设备,账面价值3,497,220.70元,为高塔设备购置支付的设备购置款。

(2)评估结果

第1-5项已部分转固,故统一在房屋建筑物中考虑,在建工程中不再单独评

估。

1)5万吨/年硫酸钾装置工程,账面价值621,344.00元,为5万吨/年硫酸钾装置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621,344.00元。

2)大地高塔防雷接地工程,账面价值18,066.52元,为大地高塔防雷接地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18,066.52元。

3)复合肥办公楼扩建工程,账面价值136,813.34元,为复合肥办公楼扩建支付的工程费。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136,813.34元。

4)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造粒塔工程,账面价值23,012,634.00元,为2*20万吨/年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造粒塔工程支付的材料费及制安费。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23,012,634.00元。

5)高塔硝基复合肥厂房、基础、道路及水沟、中控及配电室、冷却塔、厕所等工程,账面价值5,483,132.93元,为修建高塔硝基复合肥厂房、基础、道路及水沟、中控及配电室、冷却塔、厕所等工程支付的工程费。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5,483,132.93元。

6)机器设备,账面价值3,497,220.70元,为高塔设备购置支付的设备购置款。为合理支出,且发生时间较短;故该项费用评估值为3,497,220.70元。

经测算,得到在建工程的评估值为32,769,211.49元,较账面值50,746,609.34元,减值17,977,397.85元,减值率35.43%;减值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的价值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考虑,造成评估减值。

11、土地使用权

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1宗土地使用权,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于评估基准日,原始入账价值为40,415,517.20元,账面价值为37,923,226.80元。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土地用途用地性质终止日期开发程度面积(m2)
1竹国用(2015)276号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工业出让2065/11/26六通一平323,682.00

(1)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似的土地交易实例与估价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及个别因素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其公式为:

估价对象比准地价=比较实例交易价格×A×B×C×D式中:A—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指数B—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年期指数/比较实例年期指数指数D— 估价对象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比较实例选择

选择的实例应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土地供需圈,土地级别相同或相近,用途相同,区域及个别条件相似,交易时间接近。估价人员通过对收集到的交易实例进行比较分析后,选择了以下三个交易实例作为比较实例,实例与估价对象的相关情况如下表:

序 号待估宗地比较实例A比较实例B比较实例C
土地位置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化工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
交易类型出让挂牌挂牌挂牌
交易情况正常正常正常正常
交易时间2018/12/312018/12/242018/12/242018/12/24
交易价格(万元/亩)待估888
元/平方米待估120120120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出让出让
他项权利限制
土地用途工业工业工业工业
交易面积(平方米)323,682.0012475.0439106.1812477.43
485.5218.7158.6618.72
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六通一平六通一平六通一平
土地使用者或受让人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世纪经纬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天硕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德阳蓉发科技有限公司

1)选择比较因素由于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用途不同影响因素也不一样,并且影响因素也有主次之分,所以我们基于以下原则来选择比较实例:

①根据估价对象的用途,确定影响该用途地价的影响因素;②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确定其主要影响因素;③在主要影响因素中,剔除那些因素相同或者差异不大,或虽然有差异,但是对估价对象价格影响不大的因素。

本次估价中,估价对象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结合估价目的,我们选择了以下因素进行比较:

交易时间:确定交易时间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是否为正常、客观、公正的交易,是否受到急于变现等因素的影响;

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宗地位置、交通便捷度、水电气综合保证率、环境质量状况、规划条件、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宗地形状、宗地面积等。

估价对象宗地条件和比较案例条件说明,详见下表。

因素条件说明表
待估宗地比较实例A比较实例B比较实例C
宗地位置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化工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待估120120120
交易期日2018/12/312018/12/242018/12/242018/12/24
交易情况正常正常正常正常
土地用途工业工业工业工业
使用年限(年)46.94505050
区域因素宗地位置开发区内开发区内开发区内开发区内
交通便捷度道路体系完善,通道度高道路体系完善,通道度高道路体系完善,通道度高道路体系完善,通道度高
水电气综合保证率98-99%98-99%98-99%98-99%
环境质量状况一般一般一般一般
个别因素规划条件基本无限制基本无限制基本无限制基本无限制
自然灾害危害程度<50年一遇<50年一遇<50年一遇<50年一遇
宗地形状较规则较规则较规则较规则
宗地面积适中适中适中适中

2)比较因素指数确定a.交易时间修正指数的确定交易案例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故交易时间不作修正。b.交易情况修正指数和土地用途修正指数的确定根据对比较案例交易情况分析,由估价人员判断交易情况是否正常,并判断其对地价的影响指数。经分析,三个比较案例成交价格均经过甘肃省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确认并对外公示且公开挂牌交易,为正常交易,成交期的地产市场均为公正、公开、公平的均衡市场,因此对此项不予修正。

c.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委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剩余使用年限为46.94年

使用年限修正系数=(1-1/(1+r)n)/(1-1/(1+r)N )N——50年n——为宗地具体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r——土地的还原利率根据修正体系设定为工业为6%。年期修正系数 =0.9888

d.宗地位置:分为开发区中心、开发区边缘、开发区外侧三个等级,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2%。

e.交通便捷度:有铁路专线、道路体系完善、通达度高,道路体系完善、通达度高和道路通达度一般三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3%。

f.水电气综合保证率:已待估宗地为100,水电气综合保证率每增加或减少5%,指数增加或减少1%。

g.环境质量状况:分为与无污染、污染小,与次干道通达好、与次干道通达一般、与支路通达五个等级,以待估宗地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指数指数增加或减少1%。

h.规划条件: 分为无限制、基本无限制、有限制个三等级,以待估宗地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2%。

i.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分为50年一遇、40年一遇、30年一遇、20年一遇、10年一遇五个等级,以待估宗地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2%。

j.宗地形状:分为规则、较规则、无规则个三等级,以待估宗地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2%。

k.宗地面积:以待估宗地为100,面积偏大大或者偏小,指数减少2%。

3)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根据上表各因素的具体情况,以待估宗地各因素条件指数为 100,将比较案例相应因素条件与估价对象相比较,确定出相应的指数,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见下表。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
待估宗地比较实例A比较实例B比较实例C
宗地位置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化工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待估120120120
交易期日100100100100
交易情况100100100100
土地用途100100100100
使用年限(年)98.88100100100
区域因素宗地位置100100100100
交通便捷度100100100100
水电气综合保证率100100100100
环境质量状况100100100100
个别因素规划条件100100100100
自然灾害危害程度100100100100
宗地形状100100100100
宗地面积100100100100

4)编制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根据比较因素说明表和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对比较案例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进行修正,即将估价对象的因素条件指数与比较案例因素条件指数进行比较,编制因素比较修正系数表,见下表。

比较实例A比较实例B比较实例C
宗地位置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化工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物流园)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120120120
交易期日100/100100/100100/100
交易情况100/100100/100100/100
土地用途100/100100/100100/100
使用年限98.88/10098.88/10098.88/100
区域因素宗地位置100/100100/100100/100
交通便捷度100/100100/100100/100
水电气综合保证率100/100100/100100/100
环境质量状况100/100100/100100/100
基础设施100/100100/100100/100
个别因素规划条件100/100100/100100/100
自然灾害危害程度100/100100/100100/100
宗地形状100/100100/100100/100
宗地面积100/100100/100100/100
合计118.66118.66118.66

5)比准地价测算将宗地各项影响因素与比较案例的各项影响因素相比较,采用算数平均数确定比准价格:

(118.66+118.66+118.66)/3=118.66元/平方米。6)开发程度修正估价对象为六通一平,而比较案例为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场平,开发程度一致,不需要作开发程度修正。

7)地价测算宗地市场比较法最终价格118.66+0=118.66元/平方米。8)地价的确定土地价值为:118.66×323,682.00=38,408,100.00元(百位取整)9)缴纳的契税及其他费用本次企业取得该宗土地,共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合计1,573,117.20元,摊销后的账面约为1,476,108.31元,为真实发生的费用,本次评估按账面金额列示。

10)土地评估结果确定=38,408,100.00+1,476,108.31=39,884,208.31元(3)评估结论龙蟒大地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37,923,226.80 元,评估后价值为39,884,208.31元,评估增值 1,960,981.51元,增值率5.17%。土地增值的原因是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方式与会计摊销方式不同造成评估增值。

12、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净额为48,169.00元,为土地租金。该土地为绵竹市新市白庙村承租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市镇白庙村五组(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

司大门西侧、工业大道以北)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006.6平方米,折合为1.51亩,租赁期限为2015年7月2日至2045年7月1日,年限为30年,租金总额为54,360.00元。

经核实,土地租金原始发生额为54,360.00元,已摊销金额为6,191.00元,账面净值48,169.00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翻阅了相关合同和原始凭证,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期限合理、合规,摊销及时、准确,本次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净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48,169.00元,评估无增减值。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5,319,775.71元,为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易采有色金属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设备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相关付款凭证与发票,核实截止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额,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5,319,775.71元,评估无增减值。

1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账面值44,011,172.96元,主要内容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票据类别、编号、签发日期、面额、到期日、收款人名称、利息率、合同交易号、付息条件等。收集大额应付票据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复印票据原始凭证,做好相应清查记录,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44,011,172.96元,评估无增减值。

应付账款账面值95,840,691.69元,主要内容为阿里巴巴、安徽复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工程款和材料款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了应付账款明细账和主要购货单位的购货合同,并对大额应付款项进行了函证查询,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95,840,691.69元,评估无增减值。

15、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账面值为90,256,676.52元,核算内容为预收销售复合肥等货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抽查有关账簿记录和相关合同,确定预收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均为在未来应支付相应的权益或资产,故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预收账款评估值为90,256,676.52元,评估无增减值。16、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12,923,518.30元,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核对了企业总账和明细账,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认为计提正确和支付符合规定,以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12,923,518.30元,评估无增减值。17、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账面值为94,221.49元,主要内容为企业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经查阅应交税费明细账及纳税申报表,抽查企业的完税凭证,税金计算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94,221.49元,评估无增减值。

18、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415,619,953.37元,其主要内容为保证金、集团内部往来款和职工社保费等。经查阅与相关单位的对账协议及相关的文件说明,往来核对一致、未发现不需支付的证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415,619,953.37元,评估无增减值。

19、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龙蟒大地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龙蟒大地公司评估前(经

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205,921.46万元,负债总额为65,874.62万元,净资产额为 140,046.84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 271,378.10万元,负债总额为65,874.62万元,净资产价值为205,503.48万元,评估增值65,456.64万元,增值率为46.7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46,512.6646,508.41-4.25-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59,408.81224,869.6965,460.8941.06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130,719.93193,463.7062,743.7748.00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19,285.1023,603.864,318.7622.39
在建工程65,074.663,276.92-1,797.74-35.43
无形资产73,792.323,988.42196.105.1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3,792.323,988.42196.105.17
其他非流动资产9536.79536.79--
资产总计10205,921.46271,378.1065,456.6431.79
流动负债1165,874.6265,874.62--
非流动负债12---
负债总计1365,874.6265,874.62--
净 资 产14140,046.84205,503.4865,456.6446.74

(2)龙蟒磷化工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评估前(经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241,376.73万元,负债总额为129,868.47万元,净资产额为111,508.26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51,283.40万元,负债总额为129,528.47万元,净资产价值为121,754.94万元,评估增值10,246.67万元,增值率为9.1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122,516.51122,698.52182.000.15
非流动资产合计2118,860.22128,584.899,724.678.18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2,000.001,803.03-196.97-9.85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101,301.45110,034.728,733.268.62
在建工程6169.71169.71--
无形资产713,607.1114,775.631,168.528.59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13,061.5814,153.131,091.558.36
其他非流动资产91,781.941,801.8019.861.11
资产总计10241,376.73251,283.409,906.674.10
流动负债11129,411.75129,411.75--
非流动负债12456.72116.72-340.00-74.44
负债总计13129,868.47129,528.47-340.00-0.26
净 资 产14111,508.26121,754.9410,246.679.19

(3)龙蟒石膏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5,969.78万元,负债总额为5,330.11万元,净资产额为639.68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6,666.50万元,负债总额为4,863.47万元,净资产价值为1,803.03万元,评估增值1,163.36万元,增值率为181.87%。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976.64958.85-17.78-1.82
非流动资产合计24,993.155,707.65714.5014.31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4,929.315,643.81714.5014.49
在建工程663.8463.84--
无形资产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
其他非流动资产9---
资产总计105,969.786,666.50696.7211.67
流动负债114,781.124,781.12--
非流动负债12548.9982.35-466.64-85.00
负债总计135,330.114,863.47-466.64-8.75
净 资 产14639.681,803.031,163.36181.87

(4)龙蟒物流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6,802.42万元,负债总额为1,803.64万元,净资产额为4,998.78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6,733.15万元,负债总额为1,803.64万元,净资产价值为4,929.51万元,评估减值69.28万元,减值率为1.3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E=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3,977.903,977.90--
非流动资产合计22,824.532,755.25-69.28-2.4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2,644.382,575.10-69.28-2.62
在建工程6---
无形资产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
其他非流动资产9180.15180.15--
资产总计106,802.426,733.15-69.28-1.02
流动负债111,803.641,803.64--
非流动负债12---
负债总计131,803.641,803.64--
净 资 产144,998.784,929.51-69.28-1.39

(5)农技小院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为 2,921.81万元,负债总额为1,315.34万元,净资产额为1,606.48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968.05万元,负债总额为1,315.34万元,净资产价值为1,652.71万元,评估增值46.24万元,增值率为2.88%。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1,888.031,888.0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033.781,080.0246.244.47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885.74825.19-60.55-6.84
在建工程6137.29137.29--
无形资产710.76117.55106.79992.5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
其他非流动资产9---
资产总计102,921.812,968.0546.241.58
流动负债111,315.341,315.34--
非流动负债12---
负债总计131,315.341,315.34--
净 资 产141,606.481,652.7146.242.88

(6)南漳龙蟒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评估前(经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99,659.60万元,负债总额为40,132.74万元,净资产额为59,526.85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04,733.27万元,负债总额为39,606.72万元,净资产价值为65,126.54万元,评估增值5,599.69万元,增值率为9.41%。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20,980.6021,636.63656.033.13
非流动资产合计278,679.0083,096.644,417.645.61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40,000.0036,245.87-3,754.13-9.39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34,952.1041,933.836,981.7319.98
在建工程6186.30186.30--
无形资产71,998.503,193.981,195.4859.82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1,972.272,599.17626.903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91,542.101,536.66-5.45-0.35
资产总计1099,659.60104,733.275,073.675.09
流动负债1139,606.7239,606.72--
非流动负债12526.02--526.02-100.00
负债总计1340,132.7439,606.72-526.02-1.31
净 资 产1459,526.8565,126.545,599.699.41

(7)湖北龙蟒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评估前(经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41,353.49万元,负债总额为7,172.85万元,净资产额为34,180.64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44,289.11万元,负债总额为8,043.24万元,净资产价值为36,245.87万元,评估增值2,065.23万元,增值率为6.0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CD=C-BE=D/B×100%
流动资产合计123,870.1823,870.18--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483.3120,418.932,935.6216.79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2,090.172,146.2156.042.68
在建工程63,209.203,365.72156.524.88
无形资产711,426.7414,149.802,723.0623.83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267.20278.5011.304.23
其他非流动资产9757.20757.20--
资产总计1041,353.4944,289.112,935.627.10
流动负债111,985.552,243.87258.3313.01
非流动负债125,187.305,799.36612.0611.80
负债总计137,172.858,043.24870.3912.13
净 资 产1434,180.6436,245.872,065.236.04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规定,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选择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一)总体思路

1.将龙蟒大地的整体资产划分为收益法测算范围内经营资产、付息债务和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对于经营性资产,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合并口径进行收益法评估。

采用现金流合并的收益法主要考虑的原因:

本次的评估对象为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其下设4家子公司,2家孙公司,均为100%控股。各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简称控制关系主要业务
1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龙蟒大地母公司复合肥的生产销售
2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龙蟒磷化工子公司磷酸盐的生产销售
3四川龙蟒磷石膏开发有限公司龙蟒石膏孙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
4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龙蟒物流子公司主要对内提供物流服务
5四川农技小院科技有限公司农技小院子公司农资产品销售(复合肥)
6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漳龙蟒子公司磷酸氢钙的生产销售
7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湖北龙蟒孙公司磷矿石开采

从上表可知,各家母子公司虽都是磷复肥行业的相关企业但其主营业务细分领域还是有所区别,分公司进行预测,龙蟒大地可以较详细的填列各公司的《收益法评估申报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企业经营情况有更清晰的了解,可以更为准确的对收益预测进行判断复核,可以更为准确的计算其经营性现金流。因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资源开采情况、开采成本支出情况、费用支出情况难以准确分析预测,未来经营收益及风险难以量化,无法进行现金流预测,故将该公司做为非经营性资产,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企业提供的未来预测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结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现场考察,来进行未来经营和收益预测复核,并分为各母子公司进行测算现金流,最后进行现金流合并汇总,进行现金流折现测算。

3.将龙蟒大地收益法测算范围内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法评估值与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与负债总和的净值相加,然后扣除付息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出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收益法评估结果。

(二)评估模型

1、收益应用

本次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增加

2、收益期

收益预测范围的企业收益期按无限期考虑,其中:未来预测期为5年,第一阶段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按企业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3、折现率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

率。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

WACC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E:为评估对象目标股本权益价值;D:为评估对象目标债务资本价值;Re:为股东权益资本成本;Rd:为借入资本成本;T:为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RdTDEEDWACC?????????

?????????

??1

/1

Re/1

??????)(

fmefe

RRRR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βe:企业的风险系数;Rm:市场期望收益率;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4、收益法的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的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 ——归属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Ai ——合并预测范围内企业近期处于收益变动期的第i年的企业合并自由现金流量;

A ——合并预测范围内企业收益稳定期的持续而稳定的年企业合并自由现金流量;

R —— 折现率;

n ——收益变动期预测年限;

B ——合并预测范围企业调整后合并报表付息债务的现值;

OE——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与负债总和的现值。

5、企业的主要产品

龙蟒大地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和磷酸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复合肥、磷酸盐、磷酸氢钙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业领域。

(三)评估预测说明

1、龙蟒大地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调查,龙蟒大地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的生产销售,目前该公司复合肥系列产品包括各种低、中、高浓度复合肥和水溶肥。前3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主要是高浓度复合肥产品的销量迅速增长,近3年的收入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水溶肥本单位生产能力20,000.0020,000.002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74.23638.191,778.00
销售单价(元/吨)6,014.755,621.584,850.57
销售收入(元)446,474.963,587,638.998,624,317.00
复合肥生产能力本单位生产能力200,000.00300,000.00500,000.00
中低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18,340.2349,681.3871,476.00
销售单价(元/吨)809.25928.201,078.42
销售收入(元)14,841,775.5046,114,124.8277,081,503.50
高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26,082.3587,553.77231,973.00
销售单价(元/吨)1,915.351,936.222,057.67
销售收入(元)49,956,952.60169,523,521.63477,323,995.87
合计65,245,203.06219,225,285.44563,029,816.37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生产设备齐全,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蟒大地拥有5套转鼓喷浆复合肥生产线,合计产能为50万吨;1套20万吨的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已于2019年1月正式开车投产;正在建设的二期20万吨硫基喷浆项目也已基本进入尾声,预计2019年7月可以正式投入生产,故到2019年年底公司的复合肥的年产量可达90万吨,公司转鼓喷浆复合肥装置具有成本低、质量稳定、产品外观好等优点,是目前国内喷浆复合肥单机产能最大装置。

1)在手合同分析

公司2018年签订的复合肥销售合同总金额约为6.14亿元(不含税),合同约定的数量约为33.05万吨,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有3万吨尚未执行完毕,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新获取的销售合同总金额约有4.66亿元,涉及数量约17.7万吨。

2)产量预测

因公司目前销售主要为先款后货,故生产原则为收到订单按照订单进行生产,在淡季时会少量超订单生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拥有50万吨复合肥生产线,1套20万吨的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已于2019年1月正式开车投产,2019年7月第2套20万吨的高塔复合肥生产线也将投入生产,总产能预计可达到90万吨,公司的生产能力有巨大保障。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2.21%、45.87%、60.78%,呈现上升趋势,在2018年复合肥行业平均利用率在45%的情况下,龙蟒大地依然能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可见该公司的销售生产能力要强于行业平均水平,故预测期按照销量预测产量。

3)销量预测

龙蟒大地公司从2014年至今涉及复合肥产业,经过短短4年时间,从无到

有,且在2018年销量已达30万吨的规模,收入增长迅速,2017年、2018年的收入增长率为236%、156.83%,公司短时间内在行业中异军突起,主要有以下优势:

①资金:公司背靠龙蟒集团,资金得到有力保障和支持。②公司产业链:由于复合肥生产主要是氮、磷、钾的原料需求,公司在磷的供给上,由其上游子公司龙蟒磷化工可全部供给,节约大量的运输成本。

② 市场和销售渠道:由于公司一直在四川磷化工行业及饲料行业处于行业

领头地位,在肥料市场有一定的优势,嫁接复合肥水道渠成,加之这几年复合肥产业相对低迷,所以很快抢占市场和迅速组建庞大销售团队,公司产品主要覆盖西南、华南、东北等全国各地,与金正大、史丹利、新洋丰、云图控股等老牌复合肥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终端产品线现有销售人员约160人,连续三年在整个行业大幅下滑的基础上仍然保持较高的销售增长率,在整个复合肥行业极为罕见,销售能力较强。④团队管理:龙蟒公司在行业一直有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文化理念,多年来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方式,得到了行业的一致认可。

根据评估人员对企业管理层的访谈了解,2019年是大地公司复合肥结构优化的关键一年,由于低中浓度复合肥价值较低,盈利少,公司复合肥产品结构将逐步从现在的低、中、高浓度复合肥过渡到中、高浓度复合肥产品,在2019年公司将暂停生产低中浓度复合肥,消耗存量,主要加推发展高浓度复合肥、水溶肥产品生产,提高产品的盈利水平,但考虑到低中浓度复合肥属市场基本品种,出于占领市场的需要,也不会就此放弃低中浓度复合肥的生产销售,2020年以后也会少量生产。

综上,同时结合向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访谈,预计未来大地公司的复合肥销量会继续上涨,2019年中低浓度复合肥暂停生产,按照存量进行预测,2020年以后进行少量预测;水溶肥和高浓度复合肥的销量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调整后进行预测。

4)产品销售单价预测

从收入构成表上可以看出,除水溶肥外其他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均呈现增长趋势,由于水溶肥是新型肥料,尚处于推广阶段,不同规格之间产品单价差异较大,历史年度销量较少,公司一直在尝试不同规格的水溶肥,故出现销售单价相较上年下降的情况。

大地公司的价格政策的制定根据生产成本、品类及品牌定位、竞品及原料行情走势、产品品质对照情况进行定价,参照竞品有:新洋丰、美丰、西洋、嘉施利、史丹利、金正大、金象、凯尔等,主要的决定因素还是生产成本,复合肥的生产原材料主要为氮磷钾,其中磷可由子公司龙蟒磷化工供应,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但可节约运输成本,尿素和氯化钾的供应价格近两年波动较大,但总体来看处于波动上升趋,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近两年来同行业产品的价格基本处于上升趋势。

综上,本次预测参考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行业数据,2019年产品销售单价按照公司第一季度产品单价及结合市场平均价格进行预测,其中高浓度复合肥产品和水溶肥产品相较于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较低,未来有一定的上涨空间,故2020年及2021年每年给与3%的涨幅,以后年度保持不变。

未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水溶肥本单位生产能力20,00020,00020,00020,00020,00020,000
本单位销售量4,0004,8005,2805,8086,3896,389
销售单价(元/吨)4,8504,8504,8504,8504,8504,850
销售收入(元)19,400,00023,280,00025,608,00028,168,80030,985,68030,985,680
复合肥生产能力本单位生产能力700,000900,000900,000900,000900,000900,000
中低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10,97550,00052,50055,12557,88157,881
销售单价(元/吨)1,0781,0781,0781,0781,0781,078
销售收入(元)11,835,66053,921,00056,617,05059,447,90362,420,29862,420,298
高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350,000385,000423,500444,675466,909466,909
销售单价(元/吨)2,0902,1522,2172,2172,2172,217
销售收入(元)731,402,000828,677,850938,891,030985,835,5821,035,127,3611,035,127,361
合计762,637,660905,878,8501,021,116,0801,073,452,2841,128,533,3381,128,533,338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根据企业提供的收益法预测表,从企业近3年的经营状况来看,综合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成本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水溶肥成本合计360,644.802,598,818.636,500,085.29
销售数量74.23638.191,778.00
单位成本4,858.484,072.173,655.84
毛利率19.22%27.56%24.63%
中低浓度复合肥成本合计17,123,942.2046,289,850.9276,240,405.38
销售数量18,340.2349,681.3871,476.00
单位成本933.68931.731,066.66
毛利率-15.38%-0.38%1.09%
高浓度复合肥成本合计51,027,107.21147,357,743.69418,133,604.04
销售数量26,082.3587,553.77231,973.00
单位成本1,956.381,683.051,802.51
毛利率-2.14%13.08%12.40%
成本合计68,511,694.21196,246,413.24500,874,094.71
综合毛利率-5.01%10.48%11.04%

根据企业和评估人员收集到的行业数据,复合肥产品毛利率在15%-22%之间,平均值为17.83%,2018年龙蟒大地的复合肥产品毛利率要低于行业内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龙蟒大地尚处于起步阶段,复合肥行业处于完全竞争行业,在发展初期,为打开市场,公司进行低价竞争策略,产品定价相对于行业内同样的产品价格较低,且相较于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生产规模还是相对较小,预计随着龙蟒大地的产能上升,规模效应逐渐体现,综合毛利率将会略有上升。

根据对企业的相关资料及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访谈,评估对象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未发生变动前提下,原材料单位耗用量,单吨产品制造费用、燃料和动力根据

历史及企业预测数据确定,并同时随着新建产能的达产以及效率的提升,单位产品负担的固定成本下降, 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未来毛利率将有一定增长。

未来年度成本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水溶肥成本合计14,336,600.0017,203,920.0018,924,312.0020,816,743.2022,898,417.5222,898,417.52
销售数量4,000.004,800.005,280.005,808.006,388.806,388.80
单位成本3,584.153,584.153,584.153,584.153,584.153,584.15
毛利率26.10%26.10%26.10%26.10%26.10%26.10%
中低浓度复合肥成本合计11,706,650.8152,842,580.0054,918,538.5057,069,986.4059,299,282.7559,299,282.75
销售数量10,975.0050,000.0052,500.0055,125.0057,881.2557,881.25
单位成本1,066.671,056.851,046.071,035.281,024.501,024.50
毛利率1.09%2.00%3.00%4.00%5.00%5.00%
高浓度复合肥成本合计647,875,891.60729,236,508.00821,529,651.25862,606,133.81905,736,440.51905,736,440.51
销售数量350,000.00385,000.00423,500.00444,675.00466,908.75466,908.75
单位成本1,851.071,894.121,939.861,939.861,939.861,939.86
毛利率11.42%12.00%12.50%12.50%12.50%12.50%
成本合计673,919,142.41799,283,008.00895,372,501.75940,492,863.41987,934,140.78987,934,140.78
综合毛利率11.63%11.77%12.31%12.39%12.46%12.46%

(3)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龙蟒大地的其他业务包括剩余材料销售、劳务服务、盐酸出售,除盐酸出售外其他业务具有偶然性,持续性难以判断,本次不做预测,只对盐酸出售进行预测。

盐酸是复合肥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公司2018年有少量的盐酸出售,未来年度龙蟒磷化工的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线技改成功后,盐酸将出售给龙蟒磷化工,销售渠道稳定,按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调整后进行预测。

(4)税金及附加预测

龙蟒大地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中2019年4月以前复合肥销售税率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复合肥销售执行9%的增值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龙蟒大地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3)其它税项: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印花税按照收入的万分之三确认,车船税按2018年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应缴增值税-12,988,40225,883,02427,293,43228,781,66428,781,664
2城市维护建设税-129,884.02258,830.24272,934.32287,816.64287,816.64
3教育费附加-389,652.06776,490.72818,802.96863,449.92863,449.92
4地方教育费附加-259,768.04517,660.48545,868.64575,633.28575,633.28
5车船税14,08914,08914,08914,08914,08914,089
6印花税228,791271,764306,335322,036338,560338,560
合计242,8801,065,1571,873,4051,973,7312,079,5492,079,549

(5)管理费用预测

龙蟒大地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 、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安全生产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等。其中:

1)工资及附加:2019大地公司对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预计工资将相比上一年有所下降,以后年度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进行预测,予以每年

3%的增长幅度;

2)业务招待费、小车费、差旅费、办公费、检测费: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维修费用:企业在2019年和2020年会有40万吨的生产线投入生产,故维修费费用将会有所上升,以后年度随着机器的使用维修费用会呈现增长趋势。

4)绿化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和其他: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5)折旧、摊销:折旧和摊销按照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固定部分1,070,4551,070,4551,070,4551,070,4551,070,4551,070,455
1折旧262,145262,145262,145262,145262,145262,145
2摊销808,310808,310808,310808,310808,310808,310
可变部分14,108,44614,796,11415,420,84815,892,65616,381,65816,381,658
1小车费285,989339,705382,919402,545423,200423,200
3工资及附加3,185,2513,280,8083,379,2323,480,6093,585,0273,585,027
4业务招待费547,574650,421733,161770,739810,287810,287
5差旅费265,398315,246355,348373,561392,730392,730
6办公费369,879439,351495,241520,624547,339547,339
7维修费7,384,8417,606,3867,834,5788,069,6158,311,7038,311,703
8绿化费4,3644,3644,3644,3644,3644,364
9检测费504,103598,786674,958709,552745,961745,961
10技术服务费305,764305,764305,764305,764305,764305,764
11保险费76,87876,87876,87876,87876,87876,878
12其他1,178,4051,178,4051,178,4051,178,4051,178,4051,178,405
合计15,178,90115,866,56916,491,30316,963,11117,452,11317,452,113

(6)销售费用预测

龙蟒大地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运输费、折旧、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

1)工资及附加:龙蟒大地销售人员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故根据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和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进行预测,2019年和2020年予以10%的增长幅度,2021年予以5%的涨幅度,2022年以后给与3%的涨幅度;

2)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办公费、检测费和其他费用: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4)折旧:折旧按照现有折旧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5)广告费和会务费:企业未来预计每年投入600万元广告费,并且每年开办30次代理商会议,每次会议花费8万元。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运输费18,227,04021,650,50524,404,67425,655,51026,971,94726,971,947
2其他费用877,655877,655877,655877,655877,655877,655
3小车费549,099652,233735,204772,886812,544812,544
4差旅费12,575,89514,937,94216,838,20417,701,22818,609,51518,609,515
5工资及附加24,342,73626,777,01028,115,86128,959,33729,828,11729,828,117
6业务招待费2,028,6162,409,6382,716,1692,855,3833,001,8993,001,899
7办公费66,39366,39366,39366,39366,39366,393
8折旧费644,050644,050644,050644,050644,050644,050
9广告费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
10市场宣传费776,887776,887776,887776,887776,887776,887
11会务费2,400,0002,400,0002,400,0002,400,0002,400,0002,400,000
12保险费2,9272,9272,9272,9272,9272,927
13技术服务费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15检测费3,4153,4153,4153,4153,4153,415
合计68,544,71377,248,65583,631,43986,765,67190,045,34990,045,349

(7)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主账面有129,026,726.90元付息借款。根据龙蟒大地收益预测,未来年度公司要保持现有的借款规模和结构。

1)利息支出:对利息支出的预测根据各借款本金与相应利率和计息期确定。

2)其他财务费用:因金额较小、非稳定支出等情况,未来不予预测。

(8)营业外收支预测

龙蟒大地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确认不用支付款项的收入、拆迁补偿收入、罚没收支等偶然所得,未来年度对营业外收支不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龙蟒大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四川省绵竹市国家税务局西部大开发税收申请,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龙蟒大地存在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年末余额
2018年0.00
2019年6,301,961.80
2020年11,937,333.41
2021年25,013,823.43
2022年22,282,241.72
2023年3,971,976.26
合 计69,507,336.62

(10)折旧摊销预测

龙蟒大地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龙蟒大地摊销为土地使用权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本次评估,按照公司的企业资产摊销政策,以基准日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年度的摊销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龙蟒大地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根据公司的规划,在建工程中20万吨的高塔硝基复合肥项目相关工程将于2019年7月正式投入生产,其中房屋建筑物2019年1月已投入生产,主要设备预计6月完成建设转固,尚需支付1,896,772元,将尚需支付的金额计入到2019年资本性支出。

考虑到化工企业会根据需要不定时进行改良,故每年考虑1,150,443元的改良支出,其余固定资产更新根据企业现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预测。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企业为从事生产经营多年,本次评估通过分析企业历史营运资金占收入比,进而合理确定未来营运资金占收入比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营运资金,进而测算营运资金追加额。经测算,2018年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为0.18,经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后,认为该比例能较为合理的反映营运资金,故未来年度按此比例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具体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营运资金138,020,384163,878,359184,703,077194,168,702204,130,657204,130,657
营运资金追加额33,561,14825,857,97520,824,7189,465,6259,961,9550
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0.180.180.180.180.180.18

(1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分析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账面值为357,547.73元,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357,547.73

元,做为非经营资产。

2)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41,180,790.99元,其中包含关联方往来和借款34,040,364.71元,未纳入评估收入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34,040,364.71元。

3)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97,932,101.87元,核算内容为银行理财产品和待抵扣进项税,其中银行理财产品账面值为76,030,000.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资产,待抵扣增值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27,635,864.04 元。

4)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面值为95,840,691.69元,其中包含应付工程款,应付工程款账面值为16,155,887.04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为16,155,887.04元。

5)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415,619,953.37元,其中包含付息借款129,026,726.90元,关联方往来及非经营性保证金285,226,287.58 元,关联方往来及保证金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为285,226,287.58元。

6)付息债务基准日时,企业存在付息债务129,026,726.90 元,为关联方获取借款后利用自有资金提供公司使用的部分,具体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元)利率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129,026,726.904.35%

综上,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净值为-163,318,398.14元,付息债务净值为129,026,726.90元。

(14)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76,678.0091,043.54102,612.82107,871.50113,405.92113,405.92113,405.92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6,263.7790,587.89102,111.61107,345.23112,853.33112,853.33112,853.33
3其他业务收入414.23455.65501.21526.27552.59552.59552.59
4二.营业成本67,748.0780,320.0889,968.2094,501.7999,268.5499,268.5499,268.54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67,391.9179,928.3089,537.2594,049.2998,793.4198,793.4198,793.41
6其他业务成本356.16391.78430.95452.50475.13475.13475.13
7税金及附加24.29106.52187.34197.37207.95207.95207.95
8销售费用6,854.477,724.878,363.148,676.579,004.539,004.539,004.53
9管理费用1,517.891,586.661,649.131,696.311,745.211,745.211,745.21
10财务费用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
12三.营业利润-27.99744.141,883.742,238.192,618.422,618.422,618.42
15四.利润总额-27.99744.141,883.742,238.192,618.422,618.422,618.42
16减:所得税0.000.000.000.00632.18692.73692.73
17五.净利润-27.99744.141,883.742,238.191,986.241,925.691,925.69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1,400.391,520.761,531.761,521.771,472.561,472.561,472.56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80.8381.0181.0181.0181.0181.0181.01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477.08477.08420.95420.95420.95420.95420.95
22减:追加运营资金3,356.112,585.802,082.47946.56996.20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1,174.48132.74132.74132.74132.740.001,553.57
24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2,600.28104.451,702.253,182.622,831.823,901.212,346.64

2、龙蟒磷化工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调查,龙蟒磷化工的主要产品为肥料级MAP、工业级MAP、饲料级DCP、肥料级DCP和氮磷肥料,近3年的收入呈现上涨趋势。龙蟒磷化工近3年收入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磷酸盐生产能力本单位生产能力800,000800,000800,000
肥料级MAP本单位销售量571,412716,184722,759
销售单价(元/ 吨)1,4691,6932,055
销售收入(元)839,422,3801,212,168,2031,484,970,147
工业级MAP本单位销售量17,73343,825126,785
销售单价(元/ 吨)3,1012,9843,300
销售收入(元)54,996,411130,755,826418,434,499
饲料级DCP本单位生产能力300,000300,000300,000
本单位销售量181,189146,25218,415
销售单价(元/ 吨)1,6561,6772,074
销售收入(元)300,091,518245,266,95038,200,695
肥料级DCP本单位生产能力300,000300,000300,000
本单位销售量65,97134,2077,255
销售单价(元/ 吨)410496102
销售收入(元)27,077,87516,960,749736,976
合计1,221,588,1841,605,151,7281,942,342,317

龙蟒磷化工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生产设备齐全,目前拥有80万吨磷酸盐生产线、60万吨硫酸配套生产线、10万吨合成氨生产线、30万吨磷酸氢钙生产线,获得了由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编号为(川F)WH安许可证[2017]002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许可范围:硫酸(60万吨/年)、磷酸(120万吨/年)。

1)在手合同分析

公司近三年在手合同呈逐年上涨趋势,2017年、2018年在手合同增速分别为28.09%、28.17%,至2019年4月15日,龙蟒磷化工在手合同金额约为8.5亿元,上一年未完成的合同金额约为2.3亿元,由于第一季度工业磷铵的价格出口市场需求旺盛,标的公司在第一季度实行限制接单,故工业级MAP的存量合同较少。

2)产品产能预测

①磷酸一铵(MAP)

据了解,龙蟒磷化工的磷酸盐生产线从2009年开始建设,其建设规模是按照100万吨设计,在2011年完成了首批50万吨的建设并投入生产,在以后年度逐年扩建,在2016年年底扩建基本完成,可达到100万吨的生产能力。2018年该公司一共生产了93万吨磷酸一铵,但由于该公司仅办理了80万吨的相关安评环评手续,受到政府处罚,故出于合法合规的角度考虑,本次预测仅考虑80万吨的磷酸一铵产量,目前公司工业磷铵的最大产量可达30万吨,根据公司的规划,鉴于工业磷铵毛利更高,将会优先生产工业磷铵,故肥料磷铵的产量为80万吨减去当期工业磷铵产量。

②磷酸氢钙(DCP)

根据了解,肥料级DCP为饲料级DCP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由于肥料级DCP毛利较低,公司2018年7月已停止生产肥料级DCP。公司目前拥有30万吨的磷酸氢钙生产线,该生产线处于停产技改状态,公司准备将该生产线改为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线,技改之前磷酸氢钙的主要原材料为磷酸,技改之后原材料将使用盐酸,盐酸为复合肥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可实现盐酸废渣的循环利用,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该技改预计2019年9月完成,投入金额约为300万元,故在2019年预测少量的饲料级磷酸氢钙产量,以后年度逐年增长,直至达到技改前平均产量。

③氮磷肥料

氮磷肥料为工业级MAP生产过程中的尾渣,生产一吨工业级MAP大约会产生0.3吨尾渣,故根据工业MAP的产量预测氮磷肥料产量。

3)产品销量预测

①磷酸一铵(MAP)

根据公司的历史数据, 磷铵销售量呈上涨趋势,其中工业级磷铵销售量更是呈跨越式上涨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在2017年开始实行国内国外双管齐下营销策略,建立国际贸易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与多家海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出口磷铵数量大幅增加,预计未来销量会持续增长,直至增长至接近最大产量30万吨。

肥料级磷铵2018年尚有10万吨订单未执行完成,至2019年4月19日,新签订单约有32万吨,但考虑到预测其磷酸一铵总产量仅有80万吨,且企业会优先生产工业级磷铵,故预测期肥料级磷铵销量将会呈现下降趋势。

②磷酸氢钙

由于磷酸氢钙生产线目前处于技改停产状态,故2019年销量根据存量和少量产量预测,2020年及以后根据企业的计划产量进行预测。

4)产品销售单价预测

从历史数据来看,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上涨趋势,故2019年产品的销售单价结合2019年第一季度的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以及市场同类产品的区间价格预测,其中工业磷铵和肥料磷铵进入2019年以来,行业平均价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故2019年根据第一季度企业销售单价及结合行业平均价预测,以后年度保持不变;四川地区的磷酸氢钙2019年正处于历史价格的低位区间,未来有上涨空间,故2020年和2021年予以3%的增长幅度,2022年及以后保持不变。综上。未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磷酸盐生产能力本单位生产能力800,000800,000800,000800,000800,000800,000
肥料级MAP本单位销售量609,822571,786548,965536,413528,505528,505
销售单价(元/吨)2,0772,0772,0772,0772,0772,077
销售收入(元)1,266,600,2941,187,599,5221,140,200,3051,114,129,8011,097,704,8851,097,704,885
工业级MAP本单位销售量190,178228,214251,035263,587271,495271,495
销售单价(元/吨)3,5323,5323,5323,5323,5323,532
销售收入(元)671,708,696806,051,848886,655,620930,989,284958,920,340958,920,340
磷酸氢钙生产能力本单位生产能力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
饲料级DCP本单位销售量27,126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销售单价(元/吨)1,8131,8671,9231,9231,9231,923
销售收入(元)49,179,43893,350,00096,150,00096,150,00096,150,00096,150,000
合计1,987,488,4282,087,001,3702,123,005,9252,141,269,0852,152,775,2252,152,775,225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龙蟒磷化工的主要成本为材料费、然动力成本、制造费用和人工费等,从历史年度3年经营周期来看综合毛利率呈上涨趋势,历史年度各产品成本毛利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肥料级MAP成本合计827,070,106.711,018,786,927.941,208,092,724.28
销售数量571,411.60716,184.00722,759.00
单位成本1,447.421,422.521,671.50
毛利率1.47%15.95%18.65%
工业级MAP成本合计41,656,048.8192,097,875.76307,478,002.21
销售数量17,733.0043,825.00126,785.00
单位成本2,349.072,101.492,425.19
毛利率24.26%29.56%26.52%
饲料级DCP成本合计295,929,829.63230,827,872.6137,797,886.25
销售数量181,188.99146,252.0018,415.00
单位成本1,633.271,578.292,052.56
毛利率1.39%5.89%1.05%
肥料级DCP成本合计14,752,462.319,139,801.45784,159.97
销售数量65,970.9734,207.007,255.00
单位成本223.62267.19108.09
毛利率45.52%46.11%-6.40%
成本合计1,179,408,447.461,350,852,477.761,554,152,772.71
综合毛利率3.45%15.84%19.99%

评估人员收集了同行业内生产磷酸一铵的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182017
川恒股份17.05%16.79%
六国化工13.18%16.85%
云天化30.41%25.28%
云图控股11.64%11.03%
司尔特39.31%36.72%
新洋丰18.46%16.55%
兴发集团10.39%8.28%
平均值20.06%18.79%

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产品毛利2017年为17.28%,2018年为20.38%,2018年要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对企业的相关资料及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访谈,同时结合行业平均数据,评估对象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未发生变动前提下,原材料单位耗用量,单吨产品制造费用、燃料和动力根据历史及企业预测数据确定分析认为未来综合毛利率可逐渐达21%,其中肥料级MAP毛利率17.30%、工业级MAP毛利率26.78%、饲料级DCP毛利率3.3%,能合理反映被估单位各业务的毛利情况。

饲料级DCP毛利率相较于历史年度大幅上升的原因为改为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线后将不再使用硫酸,而改为复合肥生产过程中的废料盐酸,每吨可节约300元。

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预测按照上述业务各自毛利水平对应的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肥料级MAP成本合计1,047,478,443.14982,144,804.69942,945,652.24921,385,345.43907,801,939.90907,801,939.90
销售数量609,822.00571,786.00548,965.00536,413.00528,505.00528,505.00
单位成本1,717.681,717.681,717.681,717.681,717.681,717.68
毛利率17.30%17.30%17.30%17.30%17.30%17.30%
工业级MAP成本合计491,825,107.21590,191,163.11649,209,244.96681,670,353.74702,121,472.95702,121,472.95
销售数量190,178.00228,214.00251,035.00263,587.00271,495.00271,495.00
单位成本2,586.132,586.132,586.132,586.132,586.132,586.13
毛利率26.78%26.78%26.78%26.78%26.78%26.78%
饲料级DCP成本合计47,539,942.5690,257,000.0092,964,500.0092,964,500.0092,964,500.0092,964,500.00
销售数量27,126.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单位成本1,752.561,805.141,859.291,859.291,859.291,859.29
毛利率3.33%3.31%3.31%3.31%3.31%3.31%
成本合计1,586,843,492.911,662,592,967.801,685,119,397.201,696,020,199.171,702,887,912.851,702,887,912.85
综合毛利率20.16%20.34%20.63%20.79%20.90%20.90%

(3)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龙蟒磷化工的其他业务包括材料出售、废酸处理、废水处理、渣场租赁、工业磷铵尾渣出售和劳务收入。

1)销售材料:主要内容为向工业园区的其他化工企业出售多余原材料,具有偶然性,本次评估不作预测。

2)废酸、废水处理: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与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本次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签订了折百废酸处理合同,甲方为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合同标的:(1)废酸:乙方根据其生产情况为甲方处理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废酸;(2)酸性废水:乙方根据其生产情况为甲方处理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酸性废水。废酸结算方式:乙方处理的甲方浓度为23-25%左右的废酸折100%硫酸量,按不含税价231.12元/吨折百硫酸,处理价格每季度根据原料价格调整一次,其他消耗每年双方协商调整;废水结算方式:

乙方处理的甲方浓度为4-6%左右的废水折100%硫酸量,按不含税价166.66元/吨折百硫酸,处理价格每季度根据原料价格调整一次,其他消耗每年双方协商调整,因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龙蟒佰利联,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所以合同一年一签,实际双方为长期合作关系。

双方的交易基于硫磷钛循环经济生产技术,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通过该技术帮助处理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酸和废水,减少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渣,节约土地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可以从处理废酸和废水的过程中提取硫酸,做为自己的生产原料,从而节约成本,故该合作具有长期的可合作性。

近年来年来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产量稳定,龙蟒磷化工收取的处理收入也趋于稳定,但评估人员根据龙蟒佰利联的年报了解到近两年来襄阳钛业处

于满负荷生产状态,故预测期按近两年发生额的平均值的90%进行预测。

3)渣场出租根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合同,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与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市工业园区的渣场土地,租金标准为160元/吨钛白粉,钛白粉为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实际堆放的为等比例的钛渣,因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龙蟒佰利联,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所以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实际双方为长期租赁,历史价格也为160元/吨。

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出租给龙蟒钛业的土地共计778亩,其中竹国用(2013)第00527号和竹国用(2015)第00265号全部出租给龙蟒钛业,竹国用

(2011)第00262号出租了110.78亩。

近年来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钛白粉产量稳定,故该租赁收入也趋于稳定状态,故以后年度根据2018年水平进行预测,该业务的支出为渣场土地的摊销。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按2018年堆渣面积测算,该渣场剩余的租赁期约为8年,由于绵竹市现已停止批准渣场土地,渣场出租业务不具备永续性,故本次将2023年-2026年渣场出租业务的现金流折现到2022年,直接进入现金流测算,折现到2022年的金额为92,393,362.97元。

4)工业磷铵尾渣出售

工业磷铵的尾渣为含氮磷的肥料,生产一吨工业级MAP大约会产生0.35吨尾渣,可以作为生产复合肥的原材料,主要出售给大地公司,故根据工业MAP的产量预测产量,单价按照2018年单价进行预测。

5)劳务收入: 历史发生金额较小,本次不作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龙蟒磷化工其他业务收支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内容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
废酸、废水处理收入43,771,79443,771,79443,771,79443,771,79443,771,79443,771,794
支出35,927,65535,927,65535,927,65535,927,65535,927,65535,927,655
工业磷铵尾渣出售收入69,146,10688,900,76497,790,684102,680,316105,760,877105,760,877
支出71,768,13786,121,91694,733,95799,470,749102,455,018102,455,018
渣场租赁收入36,301,56436,301,56436,301,56436,301,564
支出7,003,7137,003,7137,003,7137,003,713
合计收入149,219,464168,974,122177,864,042182,753,674149,532,671149,532,671
支出114,699,505129,053,284137,665,325142,402,117138,382,673138,382,673

(4)税金及附加预测

龙蟒磷化工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中2019年4月以前磷铵销售税率10%,享受销售饲料产品免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磷铵销售执行9%的增值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龙蟒磷化工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3)其它税项: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印花税按照收入的万分之三确认,其他税项2019年及以后按照2018年全年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1应缴增值税--4,077,266.134,824,540.853,105,211.183,105,211.18
2环保税190,110.00190,110.00190,110.00190,110.00190,110.00190,110.00
5城市维护建设税--40,772.6648,245.4131,052.1131,052.11
6教育费附加--122,317.98144,736.2393,156.3493,156.34
7地方教育费附加--81,545.3296,490.8262,104.2362,104.23
9车船税39,156.0039,156.0039,156.0039,156.0039,156.0039,156.00
10印花税596,246.53626,100.41636,901.78642,380.73645,832.57645,832.57
合计825,512.53855,366.411,110,803.741,161,119.191,061,411.251,061,411.25

(5)管理费用预测

龙蟒磷化工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 、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维修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等。其中:

1)工资及附加: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和历史年度增幅进行预测,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业务招待费、小车费、差旅费、办公费、绿化费、技术服务费和其他:

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和其他费用: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4)折旧、摊销:折旧和摊销按照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5)停产期间费:停产期间费为公司因采矿场封闭产生的相关资产折旧费,采矿场未纳入评估预测,故该费用未来不进行预测。

6)维修费:2017年、2018年与2016年相比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原因为新增加了超过3亿元的固定资产,且对之前年度的固定资产逐步进行了大修,但大修不是每一年都进行,企业一般三年进行一次大修,企业未来暂无产能扩建计划,故本次按前三年平均数考虑维修费。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以后
固定部分2,375,2252,477,8922,477,8922,377,8921,877,8921,877,892
1折旧245,127245,127245,127245,127245,127245,127
2摊销2,130,0982,232,7652,232,7652,132,7651,632,7651,632,765
可变部分41,939,76741,988,92442,541,65542,949,74643,435,09043,435,090
1小车费556,497584,360594,442599,555602,777602,777
2差旅费218,624229,570233,531235,540236,805236,805
3工资及附加13,950,95914,369,48814,800,57315,244,59015,701,92815,701,928
4业务招待费397,498417,400424,601428,254430,555430,555
5办公费258,373271,310275,991278,365279,861279,861
6维修费15,377,96615,377,96615,377,96615,377,96615,377,96615,377,966
7绿化费953,9941,001,7611,019,0431,027,8091,033,3321,033,332
8检测费311,421334,405411,044352,290365,913365,913
9技术服务费608,890608,890608,890608,890608,890608,890
10其他2,153,8402,153,8402,153,8402,153,8402,153,8402,153,840
11环评费99,374104,350106,150107,063107,639107,639
12福利费6,535,5846,535,5846,535,5846,535,5846,535,5846,535,584
合计44,314,99244,466,81645,019,54745,327,63845,312,98245,312,982

(6)销售费用预测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运输费、折旧、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1)工资及附加:根据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进行预测,并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运输费、业务招待费:按照近三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4)折旧:折旧按照现有折旧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运输费103,746,896108,941,472110,820,909111,774,246112,374,867112,374,867
2其他费用1,391,2421,460,9011,486,1041,498,8881,506,9431,506,943
3小车费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4差旅费1,589,9911,669,6011,698,4051,713,0151,722,2201,722,220
5工资及附加18,534,84419,090,88919,663,61620,253,52420,861,13020,861,130
6业务招待费397,498417,400424,601428,254430,555430,555
7办公费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
8折旧费446,744446,744446,744446,744446,744446,744
9广告宣传费198,749208,700212,301214,127215,278215,278
10会务费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11保险费198,749208,700212,301214,127215,278215,278
12技术服务费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35,000
13装卸费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14检测费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
15包装费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15,000
合计126,794,713132,734,407135,254,981136,832,925138,063,015138,063,015

(7)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龙蟒磷化工账面有440,973,273.10元付息借款。根据龙蟒磷化工收益预测,未来年度公司要保持现有的借款规模和结构。

1)利息支出:对利息支出的预测根据各借款本金与相应利率和计息期确定。

2)其他财务费用:因金额较小、非稳定支出等情况,未来不予预测。

(8)营业外收支预测

龙蟒磷化工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确认不用支付款项的收入、罚没收支等偶然所得,未来年度对营业外收支不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龙

蟒磷化工通过四川省绵竹市国家税务局西部大开发税收申请,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10)折旧摊销预测

龙蟒磷化工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龙蟒磷化工摊销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本次评估,按照公司的企业资产摊销政策,以基准日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年度的摊销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龙蟒磷化工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企业近年来无大的扩建计划,故根据企业近年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确定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改良指出,电子设备根据现有设备使用年限进行预测。

无形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企业目前合成氨厂区占用的土地约60亩,因政府暂时没有指标,尚未办理产权证,企业预计2019年下半年办理完成,目前新市工业园区的工业土地出让价为8万元一亩,预计该块土地的支出为616万。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企业为从事生产经营多年,本次评估通过分析企业历史平均营运资金占收入比,进而合理确定未来营运资金占收入比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营运资金,进而测算营运资金追加额,经测算,2018年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为0.14,经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后,认为该比例能较为合理的反映营运资金,故未来年度按此比例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具体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运资金299,830,402315,836,569322,121,795325,363,186322,323,105322,323,105
营运资金追加额-17,038,30616,006,1676,285,2263,241,391-3,040,0810
营运资金/年度销售收入0.140.140.140.140.140.14

(1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付息负债分析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为15,423,270.39元,其中包含理财性存款14,130,000.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14,130,000.00元,在此做为溢余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值为245,783.01元,未纳入被刺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3)应收利息应收利息账面值为847,621.92元,核算内容为应收借款利息,评估值为847,621.92元,未纳入收益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4)收账款应收账款中有长河坝水电站相关的应收款33,474.1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33,474.1元。

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384,532,805.00元,其中关联方往来和借款378,949,146.28 元,评估值为378,949,146.28 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6)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35,137,092.15元,核算内容为待抵扣税费和理财产品,其中理财产品13,000,000.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13,000,000.00元,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待抵扣进项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22,137,092.15元。

7)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面值为567,216.00元,核算内容为矿山预计恢复治理保证金,评估值为567,216.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8)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中矿山资产、长河坝电站以及报废资产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后的价值为45,770,937.87元,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加回。

9)无形资产-矿权与闲置土地龙蟒磷化工采矿权矿权账面值为3,155,242.03元,因不具备评估条件,本次按未减值的账面值列示,评估值为3,155,242.03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龙蟒磷化工的土地竹国用(2013)第00408号账面值为29,639,355元,土地面积358.14亩,在基准日时企业规划127亩用于其子公司龙蟒石膏进行生产建设,剩余土地暂无规划,故有231.14亩处于闲置状态,该部分土地的评估值为19,016,209.71元。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12,989,117.53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1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为225,007,364.60元,其中包含工程款16,922,132.95元,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16,922,132.95元,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12)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806,754,183.55元,关联方往来、利息及工程设备保证金346,403,931.22 元,评估值为346,403,931.22 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13)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值为567,216.00元,核算内容为矿山预计恢复治理保证金,评估值为567,216.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14)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值为4,0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政府补贴,评估值为600,000.0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15)付息债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有两笔付息债务,为关联方获取借款后利用自有资金提供公司使用的部分,具体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元)利率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30,973,273.104.35%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410,000,000.004.35%

综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的净值为136,879,912.68 元,付息债务为440,973,273.10元。

16)渣场租赁结束后的剩余土地价值

因本次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渣场租赁业务仅能持续8年,到2026 年结束,故需要考虑租赁结束后剩余土地的价值,本次根据基准日时渣场土地的基础法评估值来预测渣场土地到期后的剩余价值,再将结果折现到2023年,进入现金流,测算的结果为42,195,083.25 元。

(14)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214,164.57225,597.55230,086.99232,402.28230,230.79230,230.79230,230.79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8,748.84208,700.14212,300.59214,126.91215,277.52215,277.52215,277.52
3其他业务收入15,415.7316,897.4117,786.4018,275.3714,953.2714,953.2714,953.27
4二.营业成本170,154.30179,164.63182,278.47183,842.23184,127.06184,127.06184,127.06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58,684.35166,259.30168,511.94169,602.02170,288.79170,288.79170,288.79
6其他业务成本11,469.9512,905.3313,766.5314,240.2113,838.2713,838.2713,838.27
7税金及附加82.5585.54111.08116.11106.14106.14106.14
8销售费用12,679.4713,273.4413,525.5013,683.2913,806.3013,806.3013,806.30
9管理费用4,431.504,446.684,501.954,532.764,531.304,531.304,531.30
10财务费用1,918.231,918.231,918.231,918.231,918.231,918.231,918.23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2三.营业利润24,898.5226,709.0327,751.7628,309.6625,741.7625,741.7625,741.76
13加: 营业外收入-------
14减:营业外支出-------
15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四.利润总额24,898.5226,709.0327,751.7628,309.6625,741.7625,741.7625,741.76
16减:所得税3,739.554,011.366,946.437,085.986,444.056,444.056,444.05
17五.净利润21,158.9722,697.6720,805.3321,223.6819,297.7119,297.7119,297.71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9,045.419,077.479,051.778,928.588,976.088,976.088,978.66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1,116.581,080.37981.57919.03166.36163.28163.28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1,630.501,630.501,438.681,438.681,438.681,438.681,438.68
21资本性支出可抵扣进项税-----0.00-
22减:追加运营资金-1,703.831,600.62628.52324.14-304.01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1,123.90274.34451.33274.34451.330.009,141.94
25渣场租赁现金流9,239.34
26渣场租赁结束后剩余土地价值4,219.51
27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33,531.3932,611.0531,197.5041,150.8333,951.0229,875.7520,736.39

3、龙蟒石膏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调查,龙蟒石膏主要从事水泥缓凝剂和建筑石膏粉的生产销售。龙蟒石膏近三年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水泥缓凝剂本单位生产能力200,000.00250,000.004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154,625.41247,909.32378,296.21
销售单价(元/吨)34.3034.9843.81
销售收入(元)5,304,342.628,671,178.0916,571,327.56
建筑石膏粉本单位生产能力50,000.00100,000.001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48,581.1693,181.2368,839.92
销售单价(元/吨)79.4681.9887.49
销售收入(元)3,860,453.947,638,809.586,022,896.78
合计9,164,796.5616,309,987.6722,594,224.34

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是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根据2012年企业灾后重建和发展的需要,依托原德阳新型建材厂的部份设备设施和成熟的技术工艺,在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专门组建的一个子公司,是按照龙蟒集团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总体规划,在四川绵竹建设的工业石膏综合利用基地。

2018年德阳制定了《德阳市磷石膏“产消平衡”限产方案》,将磷石膏产出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磷化工产品生产情况挂钩,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确保全市磷石膏无新增堆存,并逐年消纳历史存量,德阳督促指导磷石膏产出企业制定磷石膏消纳计划,采取自建项目或与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购买服务”等方式消纳磷石膏。龙蟒磷化工每生产1吨磷铵产品,大约产生2.5吨磷石膏,按每年生产80万吨磷铵产品计算,将产生200万吨的磷石膏,光靠购买服务的方式,难以持久,所以若要保证磷铵产量,必须加快推进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故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将依托现有生产装置,通过改扩建,拟达到年产水泥缓凝剂90万吨、建筑石膏粉110万吨、石膏砂浆(石膏腻子)30万吨、石膏墙板450万m?的能力,可处理磷石膏240万吨,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

龙蟒石膏目前已建成了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粉、40万吨水泥缓凝剂的生产装置, 2019年2月19日向绵阳市行政审批局递交了磷石膏升级利用改造工程备案,自筹资金,投资28568.00万元,依托现有磷石膏生产装置,通过改扩建,建成磷石膏预处理、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石膏砂浆(石膏腻子)、石膏墙板的生产装置,项目规模:年产90万t水泥缓凝剂、110万t建筑石膏粉、30万t石膏砂浆(石膏腻子)、450万m?石膏墙板。

具体投资计划见下表:

序 号工程或费用名称估算价值(万元)合计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其他建设费人民币(万元)
建设投资17,114.001,407.005,637.0024,158.00
序 号工程或费用名称估算价值(万元)合计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其他建设费人民币(万元)
1.1固定资产费用
1.1.1主要生产项目1,498.00152.00521.002,171.00
(1)水泥缓凝剂装置8,696.00511.002,729.0011,936.00
(2)建筑石膏粉装置1,797.00185.00531.002,513.00
(3)石膏砂浆(石膏腻子)装置3,691.00374.00743.004,808.00
(4)石膏墙板装置15,682.001,222.004,524.0021,428.00
小计
1.1.2辅助生产项目486.0087.00159.00732.00
(1)环保及监测64.005.000.0069.00
(2)劳动保护、安全与工业卫生57.0013.0022.0092.00
(3)机、电、仪、修98.003.0025.00126.00
(4)分析化验705.00108.00206.001,019.00
小计
1.1.3公用工程项目455.0052.0084.00591.00
(1)供电及电讯132.0015.0043.00190.00
(2)消防140.0010.0015.00165.00
(3)供排水730.00730.00
(4)总图运输727.0077.00872.001,676.00
小计
1.1.4生活福利设施5.005.00
(1)厕所等30.0030.00
(2)门卫室、车库、围墙等35.0035.00
小计
1.2无形资产费用150.00150.00
1.2.1研究试验费500.00500.00
1.2.2勘察设计费0.000.00
1.2.3场地使用权650.00650.00
小计
1.3递延资产费用918.00918.00
1.3.1建设单位管理费100.00100.00
1.3.2生产职工培训费242.00242.00
1.3.3联合试运转费85.0085.00
序 号工程或费用名称估算价值(万元)合计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其他建设费人民币(万元)
1.3.4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1345.001345.00
小计
1.4预备费2415.002415.00
1.4.1基本预备费0.000.00
1.4.2涨价预备费2415.002415.00
小计17,114.001,407.005,637.004,410.0028,568.00
建设投资合计59.9%4.9%19.7%15.4%100.0%
比例
0.000.00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0.000.00
建设期借款利息17,114.001,407.005,637.004,410.0028,568.00
固定资产投资17,114.001,407.005,637.0024,158.00

1)产品市场分析①水泥缓凝剂水泥缓凝剂主要用于水泥中做为缓凝和增强材料。石膏做为缓凝剂加入到水泥熟料中共同粉磨成水泥,目前国内水泥企业所用的石膏主要是天然石膏和化学石膏中的脱硫石膏,近年来,国家逐步限制开采天然磷石膏,化学石膏的需求被释放,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由于水泥缓凝剂附加值较低,不适合长途运输,故企业未来的主要销售范围是川南地区,川南地区主要有以下水泥大厂:

单位名称水泥产能目前使用情况缓凝剂需求量
资阳天鹰水泥100脱硫石膏 当地磷石膏5
峨眉德胜水泥200天然石膏 德钢脱硫石膏10
峨眉西南水泥200天然石膏10
峨眉佛光水泥200天然石膏10
资中西南水泥100脱硫石膏 当地磷石膏5
峨眉宝马水泥200天然石膏10
威远西南水泥100脱硫石膏 当地磷石膏5
合计110055

峨眉西南、佛光水泥一直使用当地天然石膏(到厂价85元/吨),龙蟒缓凝剂若按到厂价50元/吨(返空运费40元/吨),有微弱的价格优势,但由于使用磷石膏需对生产设备改进,客户暂不愿接受,石膏公司正积极推进,拟采用先低价进入,后期待使用正常再作价格调整的销售策略。若该区域开发成功,年可新增缓凝剂销量30-50万吨。

②建筑石膏粉

建筑石膏是以半水石膏为主要成份,是建材中各种石膏制品的基础材料,可用来生产粉刷石膏、石膏腻子、粘结和嵌缝石膏、模具石膏、石膏砂浆、各种石膏墙板、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天花板、装饰吸音板等产品,是建筑工程中应用广泛的建筑材料。因此整个建筑石膏市场容量是很大的,且市场需求呈现上升态势。再加之以化学石膏为原料,生产过程中污染也少,包括其后续产品,是一种很好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建材,也是国家推广的新型墙体材料。

川南地区石膏制品行业产量、石膏粉需求量如下:

建材类别装置总规模2018年 实际产量2019年石膏粉需求量主要生产企业
石膏墙板770万㎡/年165万㎡43.4万吨上筑、金筑、明康善筑、华邦众和
纸面石膏板1亿㎡/年6000万㎡38万吨彭州青华、三佳、高宇、大为。
石膏砌块370万㎡/年300万㎡23.2万吨华邦众和、绵竹三佳、亿佳、安县路林
石膏砂浆34万吨/年17万吨27.2万吨华邦保和、成都佳美、成都今点等
小 计/131.8万吨

据统计,川南地区2019年建筑石膏粉装置设计总产能为235万吨/年,预计2019年产量为173万吨,外销81.5万吨,下游行业需求量为134.2万吨,供不应求。虽然随着在建、新建建筑石膏粉线装置逐步满产,目前的市场缺口可基本满足,但随着国家和四川省关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材料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建材需求量持续增大,下游建材行业(尤其是石膏墙板和石膏砂浆)均会扩大产能,市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有利于公司扩大建筑石膏粉装置产能。

③石膏砂浆

石膏砂浆均是利用石膏自身的胶结性能加入其他改性材料开发生产的一种新型室内装饰材料,与传统使用的滑石粉、大白粉等传统材料相比,具有经济、实用、施工简便、强度高、粘结牢固、不反碱、无污染等特点,是国家认证的绿色环保建材产品。

目前国内石膏砂浆的推广应用发展势头较好,但好些产品质量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小型企业的产品,对石膏的基本特征了解和认识不够,生产配置石膏砂浆没有技术支撑,不具备必要的质检手段,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没有条件保证,阻碍了石膏砂浆的市场推广。以下是川南地区的石膏粉需求量预测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产品规模 (万吨/年)产品到场价 (元/吨)装备来源石膏砂浆需求量
1成都华邦保和15580~620自主研发12万吨
2成都今点建材5540~640自主研发4万吨
3成都天天制漆2未生产自主研发1.6万吨
4成都佳美漆业2500~610自主研发1.6万吨
5成都春天建材2510~630自主研发1.6万吨
6成都黄氏漆也3550~660自主研发2.4万吨
7绵竹绿居建材5485~560自主研发3万吨
8绵竹亿佳科技3470~500自主研发1.0万吨
合计4027.2万吨

④轻质石膏墙板

利用化学石膏生产石膏板,四川现有年产能约1000多万m?,近期即将建成投产的项目产能(2年内形成产能的项目)超过1000万m?。重庆年产能也在1000万m?左右,而山东省石膏板产能已经超过10亿 m?。总的说来,我国西南地区石膏板和石膏砌块等绿色建材企业相对较少,因此利用脱硫石膏为原料生产中高档纸面石膏板,在四川及西南地区非常有市场。

⑤市场竞争优势分析

综合利用磷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其一拥有资源优势。德阳市地处丘陵,拥有丰富的资源。尤其绵竹市拥有一定量的磷矿,周围还有大小不等煤矿。目前,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的工业副

产磷石膏历年堆积排放量400万吨左右,占用堆放用地220余亩。灾后重建项目投产后年排放总量约200万吨。因此原材料来源有很好的优势。

其二有巨大的市场。由于四川天然石膏储量较为丰富,目前省内大部分石膏制品和水泥企业采用的建筑石膏和水泥缓凝剂均以天然石膏为主,随着化学石膏应用技术的广泛推广应用,矿产资源开采的成本增加,为以开发化学石膏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材产品提供了潜在的空间。并且现在省内墙材市场中仍以实心粘土砖、页岩砖为主,新型墙材产品的供应与建筑市场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及周边地区粘土砖厂的限期关闭,市场份额空出。如此巨大的市场,也为以开发磷石膏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材产品提供了市场空间。

其三有国家政策支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文以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新型建材产品可享受部分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并享受所得税减计收入计算的优惠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

其四治理与开发一举两得。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治理自身所排工业废渣责无旁贷。其趋势是:国家对企业环保要求只会越来越高,企业必然要对治污付出更多的投入。面对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国家政策支持,企业在治理工业废弃物的同时,加大其综合利用的投入和开发,就可产生环保和经济效益。

总之,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磷石膏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其生产成本低,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产品产销量预测

根据龙蟒石膏提供的资料,其产能扩建时间计划如下:

序号实施单位项目装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1四川龙蟒 工业石膏 开发有限 公司200万吨/年新鲜磷石膏原料预处理升级改造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9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生产线升级改造2019年4月2019年12月
3新建30万吨/年建筑石膏粉线2019年4月2019年10月
4配套新建10万吨/年石膏砂浆生产线2019年6月2019年10月
5新建30万吨/年建筑石膏粉线2019年9月2020年3月
620万吨/年建筑石膏粉线升级改造2019年11月2020年6月
8新建20万吨/年石膏砂浆生产线2020年3月2020年8月
7新建30万吨/年建筑石膏粉线2020年5月2020年12月
9延伸配套建设450万M?轻质石膏墙板生产线2021年1月2021年8月
合计

根据上表,2019年基本上处于建设期,仅有10万吨石膏砂浆生产线建设完成,其余还将维持2018年的产能规模,2020年除石膏墙板外均可完成建设,2021年产能扩建计划完成。

结合建设计划和市场情况,企业制定了五年的产销计划,评估人员复核调整后对未来产销量的预测如下:

年度单位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水泥缓凝剂装置产能吨/年400,000.00900,000.00900,000.00900,000.00900,000.00
计划产量吨/年4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
建筑石膏粉装置产能吨/年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
计划产量吨/年100,000.00397,180.00565,334.00693,100.80776,580.84
计划销量吨/年74,500.00298,000.00387,400.00464,880.00488,124.00
石膏砂浆装置产能吨/年1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计划产量吨/年30,000.00120,000.00156,000.00187,200.00196,560.00
石膏墙板装置产能m?/年--4,500,000.004,500,000.004,500,000.00
计划产量m?/年--700,000.001,050,000.001,800,000.00
磷石膏消耗量吨/年540,000.00540,000.001,356,052.001,591,467.601,770,341.12

其中石膏粉产销量不一致是因为部分石膏粉要加工成石膏砂浆和石膏墙板,故计划产量与计划销量不一致。

3)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在上文中预测了产品的产销量,产品销售单价根据当前市场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确定,其中水泥缓凝剂历史平均销售单价包含运费,因客户自提和厂家发货的情况难以判断,故未来预测时不考虑发货,均为自提。未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水泥缓凝剂本单位生产能力400,000.00900,000.00900,000.00900,000.00900,000.009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4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
销售单价(元/吨)19.4719.4719.4719.4719.4719.47
销售收入(元)7,788,000.0015,576,000.0015,576,000.0015,576,000.0015,576,000.0015,576,000.00
建筑石膏粉本单位生产能力5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1,1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74,500.00298,000.00387,400.00464,880.00488,124.00488,124.00
销售单价(元/吨)119.47119.47119.47119.47119.47119.47
销售收入(元)8,900,515.0035,602,060.0046,282,678.0055,539,213.6058,316,174.2858,316,174.28
石膏砂浆本单位生产能力1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30,000.00120,000.00156,000.00187,200.00196,560.00196,560.00
销售单价(元/吨)398.23398.23398.23398.23398.23398.23
销售收入(元)11,946,900.0047,787,600.0062,123,880.0074,548,656.0078,276,088.8078,276,088.80
轻质石膏墙板本单位生产能力--1,500,000.004,500,000.004,500,000.004,5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700,000.001,050,000.001,800,000.001,800,000.00
销售单价(元/吨)--48.6748.6748.6748.67
销售收入(元)--34,069,000.0051,103,500.0087,606,000.0087,606,000.00
合计28,635,415.0098,965,660.00158,051,558.00196,767,369.60239,774,263.08239,774,263.08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龙蟒石膏营业务成本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制造费及折旧等,从历史年度3年经营周期来看毛利率呈上涨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水泥缓凝剂成本合计2,329,247.942,702,696.514,851,168.74
销售数量154,625.41247,909.32378,296.21
单位成本15.0610.9012.82
毛利率56.09%68.83%70.73%
建筑石膏粉成本合计4,878,615.328,835,201.337,391,205.25
销售数量48,581.1693,181.2368,839.92
单位成本100.4294.82107.37
毛利率-26.37%-15.66%-22.72%
成本合计7,207,863.2611,537,897.8412,242,373.99
综合毛利率21.35%29.26%45.82%

根据企业提供的五年生产计划表,企业详细测算了未来每项产品的成本,评估人员向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及结合当前市场的原材料、人工价格情况,对生产计划表进行了复核调整,毛利随着产量的增长逐年增长,原因为随着产量增加,规模效应逐渐体现,未来成本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水泥缓凝剂成本合计9,092,000.0013,888,000.0013,488,000.0013,184,000.0013,120,000.0013,120,000.00
销售数量4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800,000.00
单位成本22.7317.3616.8616.4816.4016.40
毛利率-13.01%2.27%17.10%21.19%29.31%29.31%
建筑石膏粉成本合计9,520,355.0034,115,040.0042,846,440.0049,100,625.6050,408,565.4850,408,565.48
销售数量74,500.00298,000.00387,400.00464,880.00488,124.00488,124.00
单位成本127.79114.48110.60105.62103.27103.27
毛利率-16.74%10.84%13.41%15.36%15.77%15.77%
石膏砂浆成本合计13,749,900.0048,716,400.0062,518,560.0072,762,768.0075,710,980.8075,710,980.80
销售数量30,000.00120,000.00156,000.00187,200.00196,560.00196,560.00
单位成本458.33405.97400.76388.69385.18385.18
毛利率-15.00%-2.00%-1.00%2.00%3.00%3.00%
轻质石膏墙板成本合计--12,173,000.0020,023,500.0030,258,000.0030,258,000.00
销售数量--700,000.001,050,000.001,800,000.001,800,000.00
单位成本--17.3919.0716.8116.81
毛利率--64.27%60.82%65.46%65.46%
成本合计32,362,255.0096,719,440.00131,026,000.00155,070,893.60169,497,546.28169,497,546.28
综合毛利率-13.01%2.27%17.10%21.19%29.31%29.31%

水泥缓凝剂和建筑石膏粉预测年度与历史年度毛利率差异较大,原因一是历史年度的水泥缓凝剂的销售单价包含了运费,而标的公司实际承担的运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据向企业了解,运费比单价要高,预测年度企业规划产品全为自提,故预测年度产品销售单价大幅下降,毛利率也出现大幅下降;二是建筑石膏粉企业改良生产线后,产品品质有所上升,单价上涨,三是产能扩建之后,固定资产规模扩大,折旧相应增加,但随着产量的增加,折旧的影响会越来越小。以上原因共同造成了水泥缓凝剂和建筑石膏粉预测年度与历史年度毛利率的差异。

(3)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龙蟒石膏历史年度的其他业务为剩余材料销售、装卸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因为金额发生金额较小,非持续性业务,未来不做预测。

(4)税金及附加预测

龙蟒石膏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

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中2019年4月以前石膏产品销售税率1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执行13%的增值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龙蟒石膏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3)印花税按收入的万分之三确定,车船税按2018年水平考虑。

综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增值税----10,996,062.9016,425,319.52
城市建设维护税----109,960.63164,253.20
教育费附加----329,881.89492,759.60
地方教育费附加----219,921.26328,506.40
车船税1,800.001,800.001,800.001,800.001,800.001,800.00
印花税8,590.6229,689.7047,415.4759,030.2171,932.2871,932.28
合计10,390.6231,489.7049,215.4760,830.21733,496.061,059,251.48

(5)管理费用预测

龙蟒石膏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 、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其中:

1)工资及附加: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将增加数名管理人员,故2019年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确定,以后年度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和历史年度增幅进行预测,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小车费、保险费、差旅费、维修费: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邮资费、技术服务费:按照企业的预测数进行预测;

4)折旧:折旧按照现有折旧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固定部分912,680.14912,680.14905,691.5114,934.4243,547.9943,547.99
1折旧912,680.14912,680.14905,691.5114,934.4243,547.9943,547.99
可变部分3,929,971.4011,267,190.2517,436,484.4721,489,349.1125,989,091.0725,989,091.07
2其他费用143,892.96497,302.44794,209.08988,756.031,204,865.671,204,865.67
3小车费38,486.00133,009.85212,421.29264,455.34322,256.61322,256.61
4邮资费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500.00
5差旅费49,539.27171,210.59273,429.20340,407.55414,809.48414,809.48
6工资及附加903,106.36930,199.55958,105.54986,848.711,016,454.171,016,454.17
8业务招待费30,525.35105,497.39168,482.96209,754.02255,599.36255,599.36
9办公费122,674.12423,968.89677,092.87842,951.411,027,192.941,027,192.94
10保险费801.792,771.044,425.445,509.496,713.686,713.68
11技术服务费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12维修费2,590,445.558,952,730.5014,297,818.0917,800,166.5621,690,699.1621,690,699.16
合计4,842,651.5412,179,870.3918,342,175.9821,504,283.5326,032,639.0626,032,639.06

(6)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运输费、折旧、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1)工资及附加: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计划,未来将增加数名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与收入挂钩,故根据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2)运输费:因本次预测未考虑公司发货,均为自提,故不预测运输费。

3)包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小车费: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4)折旧:折旧按照现有折旧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5)其他费用:按照企业的预测数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其他费用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
2小车费37,226.04128,655.36205,467.03255,797.58311,706.54311,706.54
3差旅费8,876.9830,679.3548,995.9860,997.8874,330.0274,330.02
4工资及附加358,801.751,240,039.721,980,386.022,465,495.143,004,371.523,004,371.52
5业务招待费131,436.55454,252.38725,456.65903,162.231,100,563.871,100,563.87
6办公费5,440.7318,803.4830,029.8037,385.8045,557.1145,557.11
7折旧费13,679.1513,679.1513,679.1513,679.1513,679.1513,679.15
8包装费3,149.9010,886.2217,385.6721,644.4126,375.1726,375.17
9检测费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
合计568,611.101,906,995.663,031,400.303,768,162.194,586,583.384,586,583.38

(7)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龙蟒石膏账面无付息借款且其他财务费用因金额较小、非稳定支出等情况,故未来不预测财务费用。

(8)营业外收支预测

龙蟒石膏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确认不用支付款项的收入、拆迁补偿收入、罚没收支等偶然所得,未来年度对营业外收支不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龙蟒石膏通过四川省绵竹市国家税务局西部大开发税收申请,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存在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年末余额(元)
2018年0.00
2019年1,119,784.97
2020年155,415.43
2021年2,635,250.50
2022年5,186,772.19
2023年4,656,306.86
合 计13,753,529.95

(10)折旧摊销预测

龙蟒石膏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龙蟒石膏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根据公司的产能扩建计划于投资估算表对未来年度的支出金额进行预测。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

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本次评估通过分析企业历史营运资金占收入比,进而合理确定未来营运资金占收入比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营运资金,进而测算营运资金追加额。经测算,2018年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为0.17,评估人员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后一致认为该比例能较为合理,故未来按照此比例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具体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营运资金4,868,021.0016,824,162.0026,868,765.0033,450,453.0040,761,625.0040,761,625.00
营运资金追加额919,344.0011,956,141.0010,044,603.006,581,688.007,311,172.00-
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0.170.170.170.170.170.17

(1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分析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值为1,115,326.11元,其中包含关联方往来593,421.35元,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593,421.35元,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2)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298,739.32元,核算内容为待抵扣增值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298,739.32元。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为4,516,050.04元,其中包含应付工程款和设备款2,421,573.07元,未纳入收益预测,评估值为2,421,573.07元,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40,604,830.74元,其中包含关联方往来40,464,130.74元,评估值为40,464,130.74 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5)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值为5,489,868.41元,核算内容为政府补助,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823,480.26元,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综上,龙蟒石膏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为-42,817,023.40 元。

(14)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2,863.549,896.5715,805.1619,676.7423,977.4323,977.4323,977.43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863.549,896.5715,805.1619,676.7423,977.4323,977.4323,977.43
3其他业务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4二.营业成本3,236.239,671.9413,102.6015,507.0916,949.7516,949.7516,949.75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236.239,671.9413,102.6015,507.0916,949.7516,949.7516,949.75
6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0.000.000.000.00
7税金及附加1.043.154.926.0873.35105.93105.93
8销售费用56.86190.70303.14376.82458.66458.66458.66
9管理费用484.271,217.991,834.222,150.432,603.262,603.262,603.26
10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12三.营业利润-914.86-1,187.21560.281,636.323,892.413,859.833,859.83
15四.利润总额-914.86-1,187.21560.281,636.323,892.413,859.833,859.83
16减:所得税0.000.000.000.00725.62978.52978.52
17五.净利润-914.86-1,187.21560.281,636.323,166.792,881.312,881.31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445.381,083.211,828.801,998.642,001.502,001.502,001.50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0.000.000.000.000.000.000.00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摊销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0.000.000.000.000.000.000.00
22减:追加运营资金91.931,195.611,004.46658.17731.12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3,608.9019,263.535,913.998.858.850.002,001.50
24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4,170.31-20,563.14-4,529.372,967.944,428.324,882.812,881.31

4、龙蟒物流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预测

经调查,龙蟒物流成立于2018年9月,2018年尚未产生收入。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龙蟒磷化工运输磷矿石,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目前该公司的运输车辆有144辆,主要运输路线为马边-新市工业园区,其次为汉旺物流站-新市工业园区。根据该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报表,其销售收入可分为内部运输收入、外部运输收入以及装卸收入。

该公司关联单位龙蟒磷化工每年消耗磷矿石量巨大,其磷矿石均需要从马边运进,内部运输收入稳定,且该公司的运输路线起始点为采矿区和工业园区,物流运输需求量大,也较容易获得外部订单,可以获得持续收入。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收入15,460,093.34元,其中内部运输收入9,772,586.53元,外部运输收入5,028,774.74元,装卸收入658,732.07元,实现利润1,595,367.88元,综合毛利率为17%。

由于龙蟒物流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缺乏历史经营数据,故本次参照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企业填报的经营预测数据,同时结合向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访谈,对未来收入成本做出预测。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服务名称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外部运输收入20,115,098.9620,718,551.9320,718,551.9320,718,551.9320,718,551.9320,718,551.93
内部运输收入39,090,346.1240,263,056.5041,470,948.2042,715,076.6543,996,528.9543,996,528.95
装卸收入2,634,928.282,713,976.132,795,395.412,879,257.272,965,634.992,965,634.99
合计61,840,373.3663,695,584.5664,984,895.5466,312,885.8567,680,715.8767,680,715.87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业成本过路费10,075,509.3610,379,069.7510,584,652.9210,796,403.5811,014,506.7711,014,506.77
燃料及动力17,323,464.6417,843,218.6318,196,647.7418,560,679.7218,935,632.6718,935,632.67
折旧4,847,351.805,133,487.495,133,487.495,133,487.495,133,487.495,133,487.49
工资及附加16,616,916.8417,115,424.3517,628,887.0818,157,753.6918,702,486.3018,702,486.30
修理费1,675,353.601,725,614.211,777,382.641,830,704.121,885,625.241,885,625.24
其他939,833.64968,028.65997,069.511,026,981.601,057,791.051,057,791.05
成本合计51,478,429.8853,164,843.0854,318,127.3855,506,010.2056,729,529.5256,729,529.52
合计51,478,429.8853,164,843.0854,318,127.3855,506,010.2056,729,529.5256,729,529.52

(2)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龙蟒物流无其他业务,在此不作预测。

(3)税金及附加预测

龙蟒物流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中2019年4月以前货物运输的增值税率为10%,购进汽油的增值税为16%,液化气为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货物运输执行9%的增值税率,购进汽油的增值税为13%,液化气为9%。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龙蟒物流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3)印花税、车船税

印花税按照收入的万分之三预测,车船税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核实调整后确认。

综上分析,结合当期收入和成本及相关税率,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应缴增值税127,173.032,871,530.042,928,724.852,987,635.513,048,313.493,048,313.49
2城市维护建设税1,271.7328,715.3029,287.2529,876.3630,483.1330,483.13
3教育费附加3,815.1986,145.9087,861.7589,629.0891,449.3991,449.39
4地方教育费附加2,543.4657,430.6058,574.5059,752.7260,966.2660,966.26
5车船税22,735.0022,735.0022,735.0022,735.0022,735.0022,735.00
6印花税18,552.1119,108.6819,495.4719,893.8720,304.2120,304.21
7合计48,917.49214,135.48217,953.97221,887.03225,937.99225,937.99

(4)管理费用预测

龙蟒物流的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 、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其中:

1)工资及附加: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和历史年度增幅进行预测,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其他费用参照公司填报的未来预测数据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固定成本2,146.028,584.0817,168.1625,752.2434,336.3234,336.32
1折旧2,146.028,584.0817,168.1625,752.2434,336.3234,336.32
可变成本1,527,367.451,575,885.671,625,915.551,677,586.351,730,954.301,730,954.30
1工资及附加1,392,507.731,434,282.961,477,311.451,521,630.791,567,279.711,567,279.71
2业务招待费50,000.0052,500.0055,125.0057,881.2560,775.3160,775.31
3办公费1,500.001,575.001,575.001,575.001,575.001,575.00
4小车费10,000.0010,500.0011,025.0011,576.2512,155.0612,155.06
5差旅费30,000.0031,500.0033,075.0034,728.7536,465.1936,465.19
6其他43,359.7245,527.7147,804.1050,194.3152,704.0352,704.03
合计1,529,513.471,584,469.751,643,083.711,703,338.591,765,290.621,765,290.62

(5)销售费用预测

龙蟒物流无销售费用,故不做预测。

(6)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龙蟒物流的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支出,金额较小,本次不做预测。

(7)营业外收支预测

龙蟒物流无营业外收支,本次不作预测。

(8)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故龙蟒物流的所得税率取25%。

(9)折旧摊销预测

龙蟒物流的固定资产主要包为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10)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龙蟒物流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等。

根据公司现有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结合未来资产购置计划进行预测。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1)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企业主要从事物流运输业务,大部分业务来自内部关联公司,回款较快,未来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经分析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平均值为20%,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后,一致认为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为0.20较为合理,故未来年度按此比例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具体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运资金12,368,074.6712,739,116.9112,996,979.1113,262,577.1713,536,143.1713,536,143.17
营运资金追加额11,130,054.91371,042.24257,862.20265,598.06273,566.00-
营运资金/年度销售收入0.200.200.200.200.200.20

(1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分析

1)其他应收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36,573,022.24元,其中关联方往来36,550,545.24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2)其他流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938,727.60元,核算内容为待抵扣增值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1,938,727.60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801,461.67元,为预付购车款,该笔款中包含248,477.47元的进项税,应作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248,477.47元。

4)其他应付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16,184,706.21元,核算内容均为关联方往来,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5)应付账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值为1,800,000.00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购车款,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综上,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的净值为20,753,044.10 元。

(13)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6,184.046,369.566,498.496,631.296,768.076,768.076,768.07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184.046,369.566,498.496,631.296,768.076,768.076,768.07
3其他业务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4二.营业成本5,147.845,316.485,431.815,550.605,672.955,672.955,672.95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5,147.845,316.485,431.815,550.605,672.955,672.955,672.95
6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0.000.000.000.00
7税金及附加4.8921.4121.8022.1922.5922.5922.59
8销售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9管理费用152.95158.45164.31170.33176.53176.53176.53
10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
12三.营业利润878.36873.22880.57888.17896.00896.00896.00
13加: 营业外收入------
14减:营业外支出------
15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四.利润总额878.36873.22880.57888.17896.00896.00896.00
16减:所得税219.78218.83220.69222.62224.61224.61224.61
17五.净利润658.58654.39659.88665.55671.39671.39671.39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484.95514.21515.07515.92516.78516.78516.78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0.000.000.000.000.000.000.00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22减:追加运营资金1,113.0137.1025.7926.5627.36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377.894.424.424.424.420.00516.78
24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347.371,127.081,144.741,150.491,156.391,188.17671.39

5、农技小院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调查,农技小院成立于2016年11月,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资产品销售,主要产品有肥料级MAP、工业级MAP、水溶肥、复合肥;同时销售其他农资产品(如农药等)。

近两年的收入情况构成情况如下表: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历史年度
2017年2018年
肥料级MAP本单位销售量564.052,220.15
销售单价(元/吨)2,021.041,989.31
销售收入(元)1,139,967.914,416,574.93
工业级MAP本单位销售量130.20148.63
销售单价(元/吨)3,345.923,515.80
销售收入(元)435,638.20522,552.65
肥料级DCP本单位销售量222.00
销售单价(元/吨)507.21
销售收入(元)112,600.00
低中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501.003,230.70
销售单价(元/吨)1,099.921,062.34
销售收入(元)551,059.863,432,100.00
高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633.004,892.20
销售单价(元/吨)3,272.673,648.17
销售收入(元)2,071,601.9117,847,600.42
其他农资产品656,885.521,911,538.90
合计5,229,238.5333,290,380.98

四川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之一,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地理环境优越,自然条件较好,农作物种类繁多,主要农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大部分地区农作物可一年两熟,少部分地区甚至可以达到一年三熟,农资产品需求量大,市场广阔。

鉴于上述特点,成立两年以来,农技小院坚持以防治效果至上、打造名优品牌为原则,加大人力投入,深入农村,陆续在四川省内绵竹、射洪、乐山、万州、资阳、冕宁、盐源、巴中等地的村镇上陆续设立了18个小院,为农民进行技术指导,用药指导,免费诊断田间病虫草害,进行产品销售、推广、试验示范,迅速打开了当地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收入增长迅速。

根据调查,2018年新设立的9个小院设立时间较短,市场尚未打开,在农技小院先进的营销理念指导下,未来产品销量会持续增长。其中肥料级DCP市场上存在太多替代产品,而企业产品没有明显竞争优势,故企业2018年已停止销售。

对于产品销售数量的确定,结合历史销售数量的增长情况,各地小院的建立时间,市场开拓情况, 2019年的销售数量根据企业提供的预测数据调整后确定,肥料级MAP、水溶肥、中低浓度复合肥、高浓度复合肥和其他农资产品2020年

和2021年予以10%的增长幅度,2022年和2023年予以5%的增长幅度;工业级MAP年给予5%的增长幅度。

关于产品价格的预测,肥料级MAP、水溶肥、低中浓度复合肥根据历史年度平均价格预测,工业级MAP和高浓复合肥历史年度呈现增长趋势,故2019年予以1%的增长幅度,以后年度保持不变。

未来年度收入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肥料级MAP本单位销售量3,500.003,850.004,235.004,446.754,669.094,669.09
销售单价(元/吨)2,005.182,005.182,005.182,005.182,005.182,005.18
销售收入(元)7,018,130.007,719,943.008,491,937.308,916,534.179,362,365.899,362,365.89
工业级MAP本单位销售量150.00157.50165.38173.65182.33182.33
销售单价(元/吨)3,550.963,550.963,550.963,550.963,550.963,550.96
销售收入(元)532,644.00559,276.20587,257.76616,624.20647,446.54647,446.54
水溶肥本单位销售量1,000.001,100.001,210.001,270.501,334.031,334.03
销售单价(元/吨)8,116.978,116.978,116.978,116.978,116.978,116.97
销售收入(元)8,116,970.008,928,667.009,821,533.7010,312,610.3910,828,281.4910,828,281.49
中低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4,500.004,950.005,445.005,717.256,003.116,003.11
销售单价(元/吨)1,077.081,079.781,079.781,079.781,079.781,079.78
销售收入(元)4,846,860.005,344,911.005,879,402.106,173,372.216,482,038.126,482,038.12
高浓度复合肥本单位销售量6,115.256,726.787,399.467,769.438,157.908,157.90
销售单价(元/吨)3,685.003,685.003,685.003,685.003,685.003,685.00
销售收入(元)22,534,696.2524,788,184.3027,267,010.1028,630,349.5530,061,861.5030,061,861.50
其他农资产品本单位销售量2,293,846.682,523,231.352,775,554.492,914,332.213,060,048.823,060,048.82
合计45,343,146.9349,864,212.8554,822,695.4557,563,822.7360,442,042.3660,442,042.36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农技小院的营业成本为产品购买成本,其主要产品复合肥和磷肥均来自关联公司,供货稳定,其供应价格也是参照市场价格。

历史年度各类产品的营业成本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历史年度
2017年2018年
肥料级MAP购买成本1,141,507.484,246,351.04
销售数量564.052,220.15
单位成本2,023.771,912.64
毛利率-0.14%3.85%
工业级MAP购买成本414,147.52467,174.25
销售数量130.20148.63
单位成本3,180.863,143.20
毛利率4.93%10.60%
水溶肥购买成本155,456.663,666,027.96
销售数量32.00640.00
单位成本4,858.025,728.17
毛利率40.55%28.95%
低中浓度复合肥购买成本281,427.542,536,288.39
销售数量501.003,230.70
单位成本561.73785.06
毛利率48.93%26.10%
高浓度复合肥购买成本1,697,591.1815,496,142.78
销售数量633.004,892.20
单位成本2,681.823,167.52
毛利率18.05%13.18%
其他农资产品购买成本494,154.961,382,220.22
毛利率24.77%27.69%
成本合计4,289,726.0627,794,204.64
综合毛利率17.97%16.51%

因农技小院成立时间较短,除高浓度复合肥和其他农资产品外,各项产品毛利率历史年度变化较大,根据农技小院的定价政策,同时结合向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访谈,确定未来年度各产品的毛利率,从而确定各项产品的购买成本。

其中肥料级MAP、工业级MAP、水溶肥、低中浓度复合肥根据2018年的毛利率确定未来年度毛利率,高浓度复合肥和其他农资产品根据历史年度平均毛

利率确定未来年度毛利率。

农技小院未来年度成本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肥料级MAP购买成本6,747,930.007,422,723.008,164,995.308,573,245.079,001,912.149,001,912.14
销售数量3,500.003,850.004,235.004,446.754,669.094,669.09
单位成本1,927.981,927.981,927.981,927.981,927.981,927.98
毛利率3.85%3.85%3.85%3.85%3.85%3.85%
工业级MAP购买成本476,184.00499,993.20525,008.73551,262.34578,817.52578,817.52
销售数量150.00157.50165.38173.65182.33182.33
单位成本3,174.563,174.563,174.563,174.563,174.563,174.56
毛利率10.60%10.60%10.60%10.60%10.60%10.60%
水溶肥购买成本5,767,110.006,343,821.006,978,203.107,327,113.267,693,497.757,693,497.75
销售数量1,000.001,100.001,210.001,270.501,334.031,334.03
单位成本5,767.115,767.115,767.115,767.115,767.115,767.11
毛利率28.95%28.95%28.95%28.95%28.95%28.95%
低浓度复合肥购买成本3,581,820.003,949,902.004,344,892.204,562,136.814,790,241.664,790,241.66
销售数量4,500.004,950.005,445.005,717.256,003.116,003.11
单位成本795.96797.96797.96797.96797.96797.96
毛利率26.10%26.10%26.10%26.10%26.10%26.10%
高浓度复合肥购买成本19,019,283.6420,921,227.5523,013,356.5224,164,015.0225,372,211.1125,372,211.11
销售数量6,115.256,726.787,399.467,769.438,157.908,157.90
单位成本3,110.143,110.143,110.143,110.143,110.143,110.14
毛利率15.60%15.60%15.60%15.60%15.60%15.60%
其他农资产品购买成本1,692,170.701,861,387.772,047,526.552,149,902.872,257,398.012,257,398.01
毛利率26.23%26.23%26.23%26.23%26.23%26.23%
成本合计37,284,498.3440,999,054.5245,073,982.4047,327,675.3749,694,078.1949,694,078.19
综合毛利率17.77%17.78%17.78%17.77%17.78%17.78%

(3)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农技小院目前没有其他业务,故不进行预测。

(4)税金及附加预测

农技小院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其中2019年4月以前购销农资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执行9%的增值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农技小院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3)印花税按照收入的万分之三确定。综上分析,结合当期收入和成本及相关税率,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1应缴增值税0.00261,621.23774,698.58814,008.64832,276.26832,276.26
2城市维护建设税0.002,616.217,746.998,140.098,322.768,322.76
3教育费附加0.007,848.6323,240.9724,420.2724,968.2824,968.28
4地方教育费附加0.005,232.4215,493.9816,280.1816,645.5216,645.52
5印花税13,602.9414,959.2616,446.8117,269.1518,132.6118,132.61
合计13,602.9430,656.5262,928.7566,109.6968,069.1768,069.17

(5)销售费用预测

农技小院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小车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等。其中:

1)工资及附加:根据农技小院的销售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度,销售人员工资福利与企业营业收入挂钩,故结合预测期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工资发放标准进行预测,2019年予以20%的增长幅度,2020年予以10%的增长幅度,2021年及以后予以5%的增长幅度。

2)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包装费、宣传费和其他:按照

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技术服务费:按照企业的计划,每年大约需要产生10万的技术服务费。4)办公费、保险费、检测费:办公费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保险费和检测费按2018年水平进行预测;

5)折旧:折旧按照现有折旧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运输费837,941.36921,490.651,013,123.411,063,779.441,116,968.941,116,968.94
2其他492,880.01542,023.99595,922.70625,718.75657,005.00657,005.00
3小车费77,083.3584,769.1693,198.5897,858.50102,751.47102,751.47
4差旅费471,568.73518,587.81570,156.03598,663.76628,597.24628,597.24
5工资及附加2,743,526.223,017,878.843,168,772.783,327,211.423,493,571.993,493,571.99
6包装费142,830.91157,072.27172,691.49181,326.04190,392.43190,392.43
7业务招待费150,085.82165,050.54181,463.12190,536.25200,063.16200,063.16
8办公费36,889.9536,889.9536,889.9536,889.9536,889.9536,889.95
9折旧费114,291.29114,291.29114,291.29114,291.29114,291.29114,291.29
10技术服务费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11宣传费118,799.04130,644.24143,635.46150,817.22158,358.15158,358.15
12保险费21,024.0821,024.0821,024.0821,024.0821,024.0821,024.08
13检测费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合计5,257,920.765,760,722.826,162,168.896,459,116.706,770,913.706,770,913.70

(6)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折旧、摊销、办公费、小车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1)工资及附加: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进行预测,并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邮资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和其他: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

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小车费和保险费: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4)折旧和摊销:折旧摊销按照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固定部分824,523.03833,107.11841,691.19850,275.27715,427.17715,427.17
1折旧813,675.03822,259.11830,843.19839,427.27704,579.17704,579.17
2摊销10,848.0010,848.0010,848.0010,848.0010,848.0010,848.00
可变部分2,080,089.092,187,104.142,301,817.202,384,787.592,471,062.852,471,062.85
1其他262,536.82288,713.79317,423.41333,294.53349,959.43349,959.43
2小车费60,700.1860,700.1860,700.1860,700.1860,700.1860,700.18
3邮资费9,522.0610,471.4811,512.7712,088.4012,692.8312,692.83
4差旅费166,862.78183,500.30201,747.52211,834.87222,426.72222,426.72
5工资及附加1,326,226.961,366,013.771,406,994.181,449,204.011,492,680.131,492,680.13
6业务招待费160,061.31176,020.67193,524.11203,200.29213,360.41213,360.41
7办公费75,269.6282,774.5991,005.6795,555.95100,333.79100,333.79
8保险费18,909.3618,909.3618,909.3618,909.3618,909.3618,909.36
合计2,904,612.123,020,211.253,143,508.393,235,062.863,186,490.023,186,490.02

(7)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农技小院的财务费用主要为手续费,金额较小,在此不作预测。

(8)营业外收支预测

农技小院的营业外收支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确认不用支付款项的收入、拆迁补偿收入、罚没收支等偶然所得,未来年度对营业外收支不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

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故农技小院的所得税率取25%。

根据企业提供的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存在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年末余额(元)
2018年0.00
2019年0.00
2020年0.00
2021年0.00
2022年924,547.37
2023年672,398.56
合 计1,596,945.93

(10)折旧摊销预测

农技小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农技小院的摊销为商标的摊销。本次评估,按照公司的企业资产摊销政策,以基准日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年度的摊销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农技小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根据公司现有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结合未来资产购置计划进行预测。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

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企业为主要从事农资产品终端销售,本次评估通过分析企业历史营运资金占收入比,进而合理确定未来营运资金占收入比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营运资金,进而测算营运资金追加额。农技小院近年来收入增长迅速,供应链稳定,直接向终端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回款较快,预计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在收入中的占比和2018年保持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运资金-1,360,294-1,495,926-1,644,681-1,726,915-1,813,261-1,813,261
营运资金追加额-268,824-135,632-148,755-82,234-86,3460
营运资金/年度销售收入-0.03-0.03-0.03-0.03-0.03-0.03

(1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分析

1)溢余货币资金截至评估基准日,农技小院货币资金的账面值为5,136,839.70元,经计算,基准日最低货币保有量为2,820,174.53元,故溢余货币资金为2,316,665.17元。

2)其他流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农技小院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值为5,107,429.07元,核算内容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为抵扣进项税,理财产品未纳入收益预测,评估值为4,000,000元,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资产,待抵扣增值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1,107,429.07元。

3)在建工程截至评估基准日,农技小院在建工程的账面值为1,372,884.65元,核算内容为正在建设的实验工程-挤压造粒工程,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1,372,884.65元,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4)应付账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值为989,120.78元,其中包含应付工程设备款605,704.8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为605,704.80元。

综上所述,农技小院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的净值为8,191,274.09元。

(14)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4,534.314,986.425,482.275,756.386,044.206,044.206,044.20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534.314,986.425,482.275,756.386,044.206,044.206,044.20
3其他业务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4二.营业成本3,728.454,099.914,507.404,732.774,969.414,969.414,969.41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728.454,099.914,507.404,732.774,969.414,969.414,969.41
6其他业务成本0.000.000.000.000.000.000.00
7税金及附加1.363.076.296.616.816.816.81
8销售费用525.79576.07616.22645.91677.09677.09677.09
9管理费用290.46302.02314.35323.51318.65318.65318.65
10财务费用
12三.营业利润-11.755.3538.0147.5872.2472.2472.24
13加: 营业外收入------
14减:营业外支出------
15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四.利润总额-11.755.3538.0147.5872.2472.2472.24
16减:所得税0.000.000.000.0013.3422.2022.20
17五.净利润-11.755.3538.0147.5858.9050.0450.04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92.8093.6694.5195.3781.8981.8981.89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1.081.081.081.081.081.081.08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22减:追加运营资金-26.88-13.56-14.88-8.22-8.63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4.428.858.858.8526.550.0082.97
24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04.59104.80139.63143.40123.95133.0150.04

6、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评估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经调查,南漳龙蟒的主营业务为饲料级DCP和肥料级DCP的生产销售,南漳龙蟒已从事DCP的生产销售多年,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收入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饲料级DCP本单位生产能力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282,611.44305,128.91290,581.56
销售单价(元/ 吨 )1,501.571,702.151,939.29
销售收入(元)424,360,479.90519,374,103.40563,521,531.96
肥料级DCP本单位销售量148,334.91135,800.14134,788.12
销售单价(元/吨 )261.51306.16395.96
销售收入(元)38,790,642.1741,576,850.5953,370,685.19
合计463,151,122.07560,950,953.99615,628,027.76

南漳龙蟒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生产设备齐全,目前拥有一条30万吨的磷酸氢钙生产线,目前产品主要在河南、河北、湖北、安徽、江浙沪、京津等地方销售;主要竞争对手是湖北楚襄、宜城大为、还有就是部分云南和四川的企业,比如云南胜威、禄丰天宝、四川盘龙等;该公司的DCP在市场属于一流领导品牌,定价主要根据成本、市场供需情况,基本比竞争对手高30-50元/吨。

1)在手合同分析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结合现场向相关人员的访谈,企业2018年签订的销售订单不含税总金额约为6.84亿元,涉及饲料级DCP数量约 31.98万吨,肥料级DCP数量约为17.06万吨,截至评估基准日,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不含税金额约为6800万元,涉及饲料级DCP2.95万吨,肥料级DCP3.58万吨;截至2019年4月15日新签订的销售订单不含税金额约为2.43亿元,涉及的饲料级DCP数量约11.52万吨,肥料级DCP数量约为8.66万吨。

2)企业产销量分析

从收入情况构成表中可以看出,近三年来生产情况较为稳定,其饲料级DCP的年产能为30万吨,肥料级DCP是生产饲料级DCP中的副产物,一般情况下饲料级与肥料级的比例为2:1,企业目前无产能扩建计划,考虑到近几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企业已进入稳定期,同时结合存量合同情况,故按三年平均考虑各产品的产销量。

3)产品销售单价预测

从收入情况构成表中可知,近三年来各产品的销售单价均处于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饲料级DCP销售单价大幅上升,原因为饲料级DCP为免税产品,之前年度销售单价未包含销项税,2018年6月企业根据税务局的回函将饲料级DCP的销售收入确认为含税单价,故2018年销售单价大幅上升。

2019年的产品销售单价根据合同单价同时结合评估人员2019年第一季度的市场价格情况进行预测,以后年度保持不变。

综上,未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饲料级DCP本单位生产能力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本单位销售量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
销售单价(元/吨)1,950.001,950.001,950.001,950.001,950.001,950.00
销售收入(元)570,909,241.50570,909,241.50570,909,241.50570,909,241.50570,909,241.50570,909,241.50
肥料级DCP本单位销售量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
销售单价(元/吨)364.18364.18364.18364.18364.18364.18
销售收入(元)50,854,481.2350,854,481.2350,854,481.2350,854,481.2350,854,481.2350,854,481.23
合计621,763,722.73621,763,722.73621,763,722.73621,763,722.73621,763,722.73621,763,722.73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南漳龙蟒的营业务成本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制造费用等,根据企业提供的收益法预测表,从企业近3年经营状况来看,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近三年产品成本及毛利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历史年度
2016年2017年2018年
饲料级DCP成本合计378,136,047.67450,769,982.97485,955,677.68
销售数量282,611.44305,128.91290,581.56
单位成本1,338.011,477.311,672.36
毛利率10.89%13.21%13.76%
肥料级DCP成本合计25,864,587.4126,522,578.8223,848,478.81
销售数量148,334.91135,800.14134,788.12
单位成本174.37195.31176.93
毛利率33.32%36.21%55.32%
合计405,799,458.68478,408,924.97510,314,719.61
综合毛利率12.38%14.71%17.11%

从上表可以看出,其各项产品毛利率都呈上升趋势。肥料级DCP毛利率远高于饲料级DCP,原因为饲料级DCP未分摊原材料成本故毛利率偏高,2018年饲料级DCP毛利率出现大幅上升,原因为18年企业进行技改,动力单耗量有所下降,同时销售单价上升,导致毛利大幅增加,预计以后年度将略微下降。

生产饲料级DCP的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生产一吨饲料级DCP大约消耗2.5吨磷矿石,可算出预测期每年需消耗磷矿73万吨,公司现拥有一座红星磷矿,近三年年开采量为17万吨,开采成本为126.25元/吨,目前该磷矿已接近枯竭,预计还可采两年。除自有磷矿外,公司还需大量外购磷矿石,公司生产厂区临近保康矿区,磷矿资源丰富,附近磷矿厂较多,可节省大量运输成本,18年外购磷矿的平均价格为245元/吨。

经测算,2021年红星磷矿枯竭后,磷矿石全部外购,生产饲料级DCP每年将增加成本约1500万,毛利率将下降2%。

综上南漳龙蟒未来年度成本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或服务名称内容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永续年度
饲料级DCP成本合计492,372,129.87493,493,948.35504,912,133.18504,912,133.18504,912,133.18504,912,133.18
销售数量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292,773.97
单位成本1,681.681,685.581,724.581,724.581,724.581,724.58
毛利率13.76%13.56%11.56%11.56%11.56%11.56%
肥料级DCP成本合计22,722,393.2822,722,393.2822,722,393.2822,722,393.2822,722,393.2822,722,393.28
销售数量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139,641.06
单位成本162.72162.72162.72162.72162.72162.72
毛利率55.32%55.32%55.32%55.32%55.32%55.32%
合计515,094,523.15516,216,341.63527,634,526.46527,634,526.46527,634,526.46527,634,526.46
综合毛利率17.16%16.98%15.14%15.14%15.14%15.14%

注:本次收益法未考虑白竹磷矿投产影响,白竹磷矿投产后年产磷矿石约100万吨,自用70万吨左右,按运费一吨节省80元测算,对成本的影响数约为5600万元。

(3)其他业务收入、支出预测

南漳龙蟒的其他业务包括石灰加工、渣场租赁、废酸废水处理、蒸汽出售、多余材料销售、劳务及其他收入。

1)石灰加工、多余材料销售、劳务及其他收入历史发生金额较小,未来不做预测。

2)废酸废水处理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本次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签订了折百废酸处理合同,甲方为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合同标的:(1)废酸:乙方根据其生产情况为甲方处理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废酸;(2)酸性废水:乙方根据其生产情况为甲方处理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酸性废水。废酸结算方式:乙方处理的甲方浓度为23-25%左右的废酸折100%硫酸量,按不含税价306.10元/吨折百硫酸,处理价格每季度根据原料价格调整一次,其他消耗每年双方协商调整;废水结算方式:

乙方处理的甲方浓度为4-6%左右的废水折100%硫酸量,按不含税价201.51元/吨折百硫酸,处理价格每季度根据原料价格调整一次,其他消耗每年双方协商调整,因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龙蟒佰利联,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所以合同一年一签,实际双方为长期合作关系。

双方的交易基于硫磷钛循环经济生产技术,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通过该技术帮助处理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酸和废水,减少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生产钛白粉产生的废渣,节约土地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可以从处理废酸和废水的过程中提取硫酸,做为自己的生产原料,从而节约成本,故该合作具有长期的可合作性。

近年来年来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产量稳定,南漳龙蟒收取的处理收入也趋于稳定,但评估人员根据龙蟒佰利联的年报了解到近两年来襄阳钛业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故预测期按近两年发生额的平均值的90%进行预测。

3)渣场租赁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本次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承租南漳龙

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车家店村“510二期渣场”的渣场,租金标准为45元/吨钛白粉,钛白粉为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实际堆放的为等比例的钛渣,因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龙蟒佰利联,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所以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实际双方为长期租赁,历史价格也为45元/吨。

该业务相关的支出为堆渣后的环境治理恢复费用,按照2018年水平进行预测。近年来该租赁收入趋于稳定状态,故以后年度根据2018年水平进行预测。

4)蒸汽出售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本次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签订了蒸汽买卖合同,甲方为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标的物为过热蒸汽和饱和蒸汽,过热蒸汽不含税单价130元/吨,饱和蒸汽不含税单价130元/吨,因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龙蟒佰利联,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所以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实际为长期买卖,近两年发生额趋于稳定,但评估人员根据龙蟒佰利联的年报了解到近两年来襄阳钛业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故预测期按近两年发生额的平均值的90%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南漳龙蟒其他业务收支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内容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渣场租赁收入5,804,986.515,804,986.515,804,986.515,804,986.515,804,986.515,804,986.51
支出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
废酸处理收入17,141,260.7017,141,260.7017,141,260.7017,141,260.7017,141,260.7017,141,260.70
支出------
废水处理收入12,342,094.8812,342,094.8812,342,094.8812,342,094.8812,342,094.8812,342,094.88
支出------
蒸汽出售收入11,467,528.1811,467,528.1811,467,528.1811,467,528.1811,467,528.1811,467,528.18
支出------
合计收入46,755,870.2746,755,870.2746,755,870.2746,755,870.2746,755,870.2746,755,870.27
支出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722,250.62

废酸废水处理、蒸汽出售无支出的原因:企业将上述业务的成本计入到了主

营成本中,未在此计入。

(4)税金及附加预测

南漳龙蟒各项收入涉及的流转税主要为增值税。1)增值税:企业执行了营改增税收政策,享受销售饲料产品免税,其中2019年4月以前肥料销售税率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肥料销售执行9%的增值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南漳龙蟒执行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执行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5%。

3)其它税项: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2019年及以后按照2018年全年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预测年度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应缴增值税5,912,159.036,442,857.227,504,302.347,277,843.987,277,843.987,277,843.98
2资源税1,417,500.001,134,000.000.000.000.000.00
3城市维护建设税295,607.95322,142.86375,215.12363,892.20363,892.20363,892.20
4教育费附加177,364.77193,285.72225,129.07218,335.32218,335.32218,335.32
5地方教育费附加88,682.3996,642.86112,564.54109,167.66109,167.66109,167.66
6房产税818,408.88818,408.88818,408.88818,408.88818,408.88818,408.88
7土地使用税785,287.58785,287.58785,287.58785,287.58785,287.58785,287.58
8车船税11,593.0011,593.0011,593.0011,593.0011,593.0011,593.00
9印花税186,529.12186,529.12186,529.12186,529.12186,529.12186,529.12
10其他385,527.50385,527.50385,527.50385,527.50385,527.50385,527.50
合计4,166,501.194,166,501.193,933,417.522,900,254.812,878,741.262,878,741.26

(5)管理费用预测

南漳龙蟒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 、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等。其中:

1)工资及附加:根据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和历史年度增幅进行预测,予以每年3%的增长幅度;

2)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办公费和其他: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

3)其他费用: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4)折旧、摊销:折旧和摊销按照现有折旧摊销政策并考虑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5)矿山恢复治理金:企业预计在2021年和2022年每年投入300万进行红星磷矿的矿山恢复。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固定部分2,132,576.841,870,288.751,870,288.751,870,288.751,870,288.751,870,288.75
1折旧1,426,915.211,426,915.211,426,915.211,426,915.211,426,915.211,426,915.21
2摊销705,661.63443,373.54443,373.54443,373.54443,373.54443,373.54
可变部分24,524,741.5024,673,400.2327,826,518.7227,984,230.7625,146,674.1725,149,556.08
1工资及福利费等4,869,939.665,016,037.855,166,518.995,321,514.565,481,160.005,481,160.00
2业务招待费310,881.86310,881.86310,881.86310,881.86310,881.86310,881.86
3差旅费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
4小车费248,705.49248,705.49248,705.49248,705.49248,705.49248,705.49
5办公费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
6环评费497,410.98497,410.98497,410.98497,410.98497,410.98497,410.98
7检测费31,088.1931,088.1931,088.1931,088.1931,088.1931,088.19
8排污费124,352.74124,352.74124,352.74124,352.74124,352.74124,352.74
9维修费16,957,483.9716,957,483.9716,957,483.9716,957,483.9716,957,483.9716,957,483.97
10其他1,119,174.701,119,174.701,119,174.701,119,174.701,119,174.701,119,174.70
11技术服务费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12保险费85,351.1787,911.7190,549.0693,265.5396,063.5098,945.41
13绿化费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14邮电费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
15矿山恢复治理3,000,000.003,000,000.00
合计26,657,318.3426,543,688.9829,696,807.4729,854,519.5127,016,962.9227,019,844.83

(6)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营销费用、办公费、材料费、水电费和其他费用。1)运输费用:按照近两年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进行预测;2)办公费、材料费、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按照近两年平均支出水平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年份预测年份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运输费用10,818,688.7810,818,688.7810,818,688.7810,818,688.7810,818,688.7810,818,688.78
2材料费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3办公费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
4水电费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
5其他107,470.00107,470.00107,470.00107,470.00107,470.00107,470.00
合计10,950,158.7810,950,158.7810,950,158.7810,950,158.7810,950,158.7810,950,158.78

(7)财务费用预测

评估基准日,南漳龙蟒账面有付息借款3,200万元,借款利率为4.35%,未来年度公司要保持现有的借款规模和结构,其他财务费用,因金额较小、非稳定支出等情况,未来不予预测。

(8)营业外收支预测

南漳龙蟒历史年度营业外收支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确认不用支付款项

的收入、拆迁补偿收入、罚没收支等偶然所得,未来年度对营业外收支不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10)折旧摊销预测

南漳龙蟒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本次评估,在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年度资本性投资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增加、原有的陈旧固定资产被淘汰导致公司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的减少等情况,对公司未来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南漳龙蟒摊销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本次评估,按照公司的企业资产摊销政策,以基准日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摊销额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年度的摊销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经营,进行的固定资产购建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支出。南漳龙蟒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根据公司现有资产的使用更新情况对未来年度的支出金额进行预测。

资本性投资会使企业未来固定资产年折旧金额增加,但是已老旧的资产也会退出。最终使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折旧达到一个相匹配的状态。永续年度其资本性支出就是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新增设备作出的总体上的匹配预测,而不再进行明细预测。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经营占款,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

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还有少量经营中必需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预测关心的是敏感项目,敏感项目是指直接随销售额变动的资产、负债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工资及附加等。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非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项目发生与否及额度大小与营业活动规模不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预测时设定其保持不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其后各年这些项目金额,企业也根据经营规模的扩大,结合以往经验进行了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按照企业预测的经营目标,而需新增投入(负值为减少)的营运性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企业为从事生产经营多年,本次评估通过分析企业历史营运资金占收入比,进而合理确定未来营运资金占收入比的方式,来预测未来营运资金,企业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定,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较小,故根据2018年水平对企业营运资金在收入中的占比进行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企业营运资金具体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运资金53,481,567.0053,481,567.0053,481,567.0053,481,567.0053,481,567.0053,481,567.00
营运资金追加额2,786,724.00-----
营运资金/收入0.080.080.080.080.080.08

(1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负债、付息债务分析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值20,302,394.26元,其中包含关联方往来20,268,456.45元,评估值为20,268,456.45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2)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7,534,936.97元,核算内容为理财产品和待抵扣进项税,理财产品未纳入收益预测,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7,167,000.00元,待抵扣进项税做为溢余资产,评估值为367,936.97元。

3)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面值为4,548,610.00元,核算内容为恢复治理备用金,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4,548,610.00元,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4)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400,000,000.00元,被投资单位为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因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未来经营收益及风险难以量化,故未使用收益法评估,在此做为非经营性资产,使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362,458,740.40元。

5)固定资产中的闲置资产因方家沟钙矿目前无法满足开采条件,其相关的固定资产和采矿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该部分资产也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3,537,206.00元,此外基准日时企业还存在部分闲置和报废资产,评估值为3,001,954.33元。

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5,262,810.44元,核算内容为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5,208,337.28 元,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5,609,622.67 元,核算内为牛心寨合作勘察探矿权和预付工程款,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5,609,622.67元,做为非经营性资产。

8)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面值为85,607,663.52元,其中有5,117,031.32元为应付工程款,

未纳入评估预测,作为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为5,117,031.32元。

9)应付利息应付利息账面值为7,567,066.67元,核算内容为应付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未纳入评估预测,评估值为7,567,066.67元,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10)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账面值266,203,150.96元,其中付息借款3,200,000元,关联方往来及投标保证金228,783,263.97元,评估值为228,783,263.97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11)预计负债预计负债账面值为6,552,330.00元,核算内容为矿山治理回复保证金,评估值为0元,未纳入评估预测,做为非经营性负债。

12)付息债务基准日时,企业存在3,200,000元的付息债务,为关联方获取借款后利用自有资金提供公司使用的部分,具体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元)利率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0.004.35%

13)红星磷矿闭坑后的固定资产回收本此纳入评估预测的红星磷矿仅能再开采两年,将于2020年闭坑,根据红星磷矿的矿权评估报告,资源枯竭后存在409.65万元的固定资产残值可进行回收,故将该回收值加回2020年的现金流。

综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为180,700,502.14元,付息债务净值为32,000,000.00元。

(14)现金流预测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66,851.9666,851.9666,851.9666,851.9666,851.9666,851.9666,851.96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62,176.37
3其他业务收入4,675.594,675.594,675.594,675.594,675.594,675.594,675.59
4二.营业成本51,581.6851,693.8652,835.6852,835.6852,835.6852,835.6852,835.68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51,509.4551,621.6352,763.4552,763.4552,763.4552,763.4552,763.45
6其他业务成本72.2372.2372.2372.2372.2372.2372.23
7税金及附加416.65393.34290.03287.87287.87287.87287.87
8销售费用1,095.021,095.021,095.021,095.021,095.021,095.021,095.02
9管理费用2,665.732,654.372,969.682,985.452,701.702,701.702,701.70
10财务费用139.20139.20139.20139.20139.20139.20139.20
12三.营业利润10,953.6810,876.179,522.359,508.749,792.499,792.499,792.49
13加: 营业外收入------
14减:营业外支出------
15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四.利润总额10,953.6810,876.179,522.359,508.749,792.499,792.499,792.49
16减:所得税2,741.532,722.152,383.702,380.292,451.232,451.232,451.23
17五.净利润8,212.158,154.027,138.657,128.457,341.267,341.267,341.26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3,865.933,876.233,628.293,558.573,565.853,566.713,566.71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70.5744.3444.3444.3444.3444.3444.34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104.40104.40104.40104.40104.40104.40104.40
22减:追加运营资金278.670.000.000.000.00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17.70106.19106.19106.19106.190.003,611.05
24红星磷矿闭坑后固定资产回收409.65
25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1,956.6812,482.4510,809.4910,729.5710,949.6611,057.717,445.66

7、合并后现金流测算

(1)折现率的测定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

1)R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对于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公式中涉及的各参数下面分别说明确定过程。①无风险报酬率RfRf为无风险报酬率。我们选取了在交易所交易的,按年付息、且剩余年限在5年以上的中、长期记账式国债于2018年12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到期收益率平均值3.43%,即Rf=3.43%。

②公司系统风险系数βeβe为衡量公司系统风险的指标。本次评估中,由于龙蟒大地是非上市公司,我们无法直接取得其贝塔值,在这里需要通过对国内上市公司的行业分析来间接确定公司贝塔值。本次评估人员对沪深股市进行了研究。

龙蟒大地主营业务为磷酸盐产品和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复合肥等系列产品,细分行业属于磷复肥行业,但根据产品结构来看大类属于磷化工及磷酸盐行业,根据以上内容来选取可比公司。评估师通过同花顺咨询软件,查询了相关及相似行业股票的原始贝塔值,最终选择了以下6只股票作为行业样本,进行贝塔值测算。

A.兴发集团

兴发集团股票号码为600141,公司主导产品有磷矿石、黄磷、磷酸、工业级和食品级三聚磷酸钠、工业级和食品级六偏磷酸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草甘膦、有机硅、烧碱,是公认的磷化工及磷酸盐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B.川恒股份

川恒股份股票号码为00289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磷酸及磷酸盐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磷酸氢钙、磷酸一铵、掺混肥,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以及所属行业与标的企业类似,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C.新洋丰新洋丰股票号码为000902,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浓度磷复肥和新型肥料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磷肥即为磷酸一铵和磷酸氢钙,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以及所属行业与标的企业类似,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D.司尔特司尔特股票代码为002538,是一家集磷复肥生产、各类化肥贸易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股份公司.其主要产品有氯基复合肥、磷酸一铵、硫基复合肥等,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以及所属行业与标的企业类似,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E.云图控股云图控股股票代码为002539,该公司主要产品有复合肥、磷化工产品、磷酸一铵、联碱、工业盐等,产业链涉足复合肥、联碱、盐业等领域, 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以及所属行业与标的企业类似,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F.六国化工六国化工股票代码为600470,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磷复肥生产与销售的公司,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复合肥、碳铵等化肥产,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以及所属行业与标的企业类似,故选取该公司做为可比公司之一。

由于该类公司的资本结构各不相同,评估人员所观察到的企业贝塔值包含了企业资本结构特性的成分。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所处行业的风险水平,评估人员需要对所观察到的公司股票的贝塔值进行调整,以便确定企业在无杠杆情况下的风险系数βu。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D/E为可比上市公司付息债务与企业股权价值的比,6家上市公司的计算结果如下表: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原始βeD/E企业所得税率无杠杆权益βu值
1000902.SZ新洋丰0.59170.000915.00%0.5912
2002538.SZ司尔特0.88140.334915.00%0.6861
3002539.SZ云图控股1.30710.953725.00%0.7620
4600470.SH六国化工1.50650.994515.00%0.8164
5600141.SH兴发集团1.50171.524015.00%0.6542
6002895.SZ川恒股份1.35470.061615.00%1.2873
平均1.19050.64490.7995
标准差0.37190.60690.2518
标准离差率31.24%94.11%31.49%

最终,评估人员将6家代表相关行业的企业贝塔值求平均得出行业的无杠杆权益贝塔值0.7995。之后,我们可以计算本次所用的企业贝塔值:

其中:D/E为行业平均值,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综合税率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本次合并范围内的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其余公司所得税率为25%。

本次折现率计算,针对2019年与2020年各公司所得税率不同的情况,对企业所得税率的选取,2019年与2020年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计算,2021年及以后所有公司所得税率均为25%,故2021年以后所得税率取25%。

2019年至2020年综合税率计算如下:

A.计算各公司当期实际所得税之和占当期各公司利润总额之和的比例。

B.将计算出来的比例按两年利润总额加权平均。

C.加权平均后的税率即为2019年与2020年的使用的综合所得税率,所得

税率为18.64%。

因此实际企业贝塔值2019至2020年为1.2190,2021年及以后年度为1.1862。③市场风险溢价(Rm-Rf)(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即通常指股市指数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 风险收益率(通常指中长期国债收益率)的部分。综合对国内市场市场风险研究的结果,目前对国内的市场风险溢价采用6.94%。

本次市场风险溢价取6.94%。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αα为龙蟒大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龙蟒大地企业的特定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客户选择机会多,需加强市场营销工作以巩固企业市场地位,因此具有定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确定为0.5%;企业按公司制设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在整体管理严谨和有效上与上市公司比尚需加强,管理风险取0.5%。政策风险方面,龙蟒大地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内,绵竹市环保政策较严,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较大,故政策风险确认为1%。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分析确定龙蟒大地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2% 。

将上述参数带入公式,计算可得2019年至2020年企业Re为13.89%,2021年及以后年度企业Re为13.66%。

2)Rd债务成本的确定

被估单位有60,200.00万元付息借款。本次评估按照企业各项实际承担的借款利率作为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经计算,Rd为4.42%。

3)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WACC为:

参考行业平均的D/E值和企业的资本结构预测,本次预测的D/E平均值取0.6449 。

综上所述,龙蟒大地2019年至2020年的折现率确定为9.85%,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折现率为9.60%。

(2)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通过上述估算,评估人员预测了未来5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各期折现系数计算如下:

1)2019年、2020年

折现系数=1÷(1+r

)

n

其中, n为折现期, 2019年、2020年n分别为0.5、1.5。

2)2021年

折现系数=1÷((1+r

)

0.5

*(1+r

)

)

其中,r1为变更前折现率,r2为变更后折现率。

3)2022年及以后年度

2022年及以后年按前一期折现系数÷(1+当年折现率)可计算出当期的折现系数。

当期现金流量乘以当期折现系数即折算为现值。评估人员合理假设2024年及以后其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保持稳定状态并无限期经营下去,可用折现率将每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本金化为2024年中的价值再折算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将折算到评估基准日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相加,得出收益法评估出的龙蟒大地本次收益法测算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为413,678.11万元。

(3)企业溢余、非经营性资产的评估

1)溢余、非经营性资产经分析,龙蟒大地各公司的的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评估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股权比例金额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100%-163,318,398.14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100%136,879,912.68
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100%-42,817,023.40
四川龙蟒物流有限公司100%20,753,044.10
四川农技小院科技有限公司100%8,191,274.09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100%180,700,502.14
合计140,389,311.47

于评估基准日各项非经营性资产扣减各项非经营性负债,得到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净额为140,389,311.47 元,即14,038.93 万元。

2)付息债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的付息债务为60,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贷款单位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利率
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129,026,726.904.35%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30,973,273.104.35%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410,000,000.004.35%
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0.004.35%
合计602,000,000.00

3)股东全部权益

经上述工作,得到龙蟒大地经营性资产价值为413,678.11万元,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14,038.93万元,付息债务价值为60,200.00万元。收益法测算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

务价值,得到龙蟒大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详细过程见如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测算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测算表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年度
1一.营业收入76,678.0091,043.54102,612.82107,871.50113,405.92113,405.92113,405.92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6,263.7790,587.89102,111.61107,345.23112,853.33112,853.33112,853.33
3其他业务收入414.23455.65501.21526.27552.59552.59552.59
4二.营业成本67,748.0780,320.0889,968.2094,501.7999,268.5499,268.5499,268.54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67,391.9179,928.3089,537.2594,049.2998,793.4198,793.4198,793.41
6其他业务成本356.16391.78430.95452.50475.13475.13475.13
7税金及附加24.29106.52187.34197.37207.95207.95207.95
8销售费用6,854.477,724.878,363.148,676.579,004.539,004.539,004.53
9管理费用1,517.891,586.661,649.131,696.311,745.211,745.211,745.21
10财务费用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561.27
12三.营业利润-27.99744.141,883.742,238.192,618.422,618.422,618.42
15四.利润总额-27.99744.141,883.742,238.192,618.422,618.422,618.42
16减:所得税0.000.000.000.00632.18692.73692.73
17五.净利润-27.99744.141,883.742,238.191,986.241,925.691,925.69
18加: 固定资产折旧1,400.391,520.761,531.761,521.771,472.561,472.561,472.56
1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80.8381.0181.0181.0181.0181.0181.01
20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477.08477.08420.95420.95420.95420.95420.95
22减:追加运营资金3,356.112,585.802,082.47946.56996.200.000.00
23减:资本性支出1,174.48132.74132.74132.74132.740.001,553.57
24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2,600.28104.451,702.253,182.622,831.823,901.212,346.64
25七.各家子公司自由现金流量41,074.9825,762.2438,761.9956,142.2350,609.3447,137.4531,784.79
26龙蟒磷化工33,531.3932,611.0531,197.5041,150.8333,951.0229,875.7520,736.39
27龙蟒石膏-4,170.31-20,563.14-4,529.372,967.944,428.324,882.812,881.31
28龙蟒物流-347.371,127.081,144.741,150.491,156.391,188.17671.39
29农技小院104.59104.80139.63143.40123.95133.0150.04
30南漳龙蟒11,956.6812,482.4510,809.4910,729.5710,949.6611,057.717,445.66
31八.合并自由现金流量38,474.7025,866.6940,464.2459,324.8553,441.1651,038.6634,131.43
321、年折现率9.86%9.86%9.60%9.60%9.60%9.60%9.60%
折现期0.501.52.53.54.55.5
332、折现系数0.95410.86840.79140.72210.65890.60126.2625
343、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36,708.7122,462.6332,023.4042,838.4735,212.3830,684.44213,748.08
354、累计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36,708.7159,171.3491,194.74134,033.21169,245.59199,930.03382,993.67
365、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评估值413,678.116、加:企业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14,038.93
377、应付息债务60,200.008、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67,517.04

8、有关本次交易折现率的说明

(1)折现率的测定

近期市场可比交易折现率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所处行业评估基准日评估时对应的折现率
1藏格控股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5.06.308.50%
2兰太实业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中盐昆山有限公司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8.06.309.56%
3新疆天业天伟化工有限公司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5.05.3110.05%
4天际股份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6.03.3112.10%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盐的生产及销售,目前市场上与本次交易较为相似的可比交易案例较少,因此为增强可比性,在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大类-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中寻找可比交易进行分析。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近期可比交易案例选取折现率最高为12.10%,最低为8.50%,同行业并购案例的平均折现率为10.05%,略高于本次龙蟒大地收益法评估选取的折现率9.60%—9.85%。本次评估所选取的折现率与同行业并购案例的折现率选择差异不大,位于同行业折现率区间范围内,属于合理波动区间范围内,不影响评估值的合理性。

六、评估结论及分析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全部股东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作价定为367,500.00万元。

相较于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合并报表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80,162.61 万元,评估增值187,354.43万元,增值率103.99%;本次交易标的作价相对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增值187,337.39万元,增值率103.98%。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

1、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使用前提下,龙蟒大地母公司评估前(经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205,921.46万元,负债总额为65,874.62万元,净资产额为140,046.84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71,378.10万元,负债总额为65,874.62万元,净资产价值为205,503.48万元,评估增值65,456.64 万元,增值率为46.7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146,512.6646,508.41-4.25-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59,408.81224,869.6965,460.8941.06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3130,719.93193,463.7062,743.7748.00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19,285.1023,603.864,318.7622.39
在建工程65,074.663,276.92-1,797.74-35.43
无形资产73,792.323,988.42196.105.17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3,792.323,988.42196.105.17
其他非流动资产9536.79536.79--
资产总计10205,921.46271,378.1065,456.6431.79
流动负债1165,874.6265,874.62--
非流动负债12---
负债总计1365,874.6265,874.62--
净 资 产14140,046.84205,503.4865,456.6446.74

2、主要增减值原因

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654,566,365.70元,增值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增值,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594,088,053.20元,评估价值2,248,696,919.13元,评估增值654,608,865.93元,增值率41.06 %。

1)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307,199,305.86元,评估值1,934,636,980.62元,评估增值 627,437,674.76元,增值率48.00 %。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评估增值所致。

2)房屋建筑物类账面原值125,669,198.40元,账面净值115,849,427.03元,评估原值 159,075,100.00元,评估净值157,116,495.00元,原值评估增值33,405,901.60元,增值率26.58 %,净值增值41,267,067.97元,增值率35.62 %。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

①评估原值:

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所在地人工工资水平均较其建设时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故造成评估原值的增值。由于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在在建工程中申报,本次统一在房屋建筑物中考虑,造成评估增值。

②评估净值:

评估原值增值是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3)设备类账面原值84,481,756.89元,账面净值77,001,539.47元,评估原值87,961,100.00元,评估净值78,922,079.00元,原值评估增值3,479,343.11元,增值率4.12%;净值评估增值1,920,539.53元,增值率2.49 %。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综合引起:

①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增值的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工业制造业加工水平的提高,再加上原材料、运费、人工成本的大幅

上涨,造成机械设备的购置成本增加,故评估原值出现增值。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造成净值增值。

②车辆的评估,出现了评估原值减值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评估采用市场法,其评估值远低于其账面原值,故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法评估的车辆价值高于其账面净值;企业折旧年限短于车辆的经济寿命年限,故评估净值增值。

③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相同配置的电器产品,市场价格处于不断的下降趋势,国内外厂商的竞争导致设备的购置价格迅速下降,因而造成重置成本下降,故评估原值减值。企业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寿命年限,故评估净值增值。

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7,923,226.80元,评估值39,884,208.31元,评估增值1,960,981.51元,增值率为5.17%。评估增值主要原因: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摊销方式与会计摊销方式不同造成评估增值。

(二)收益法评估

1、评估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用收益法评估的龙蟒大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7,517.04万元人民币。与企业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40,046.84万元相比,评估增值227,470.20万元,增值率162.42%;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80,162.61万元,评估增值187,354.43万元,增值率103.99%。

2、主要增减值原因

被评估单位属于典型的化工企业,在磷复肥生产行业内,龙蟒大地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规模均位居前列。同时近年来该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企业管理层对未来也有着较好的经营预期。本次评估结果综合考虑了企业拥有的品牌、人力资源、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研发能力等因素的价值。

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会计净资产,与收益法评估所反映的股东全部价值并不

完全一致,大量不符合会计资产定义和确认计量标准的、但对企业收益产生重要影响的资源,无疑是形成两者差异的原因,如企业资质等无法合法计量的资产,人力资本不满足资产定义的资产,不符合会计资产定义的,均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或未在会计计量方面体现为企业权益。两者之间的可比基础不同,是造成变化的重要原因。

(三)评估结论及取值分析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与企业净资产账面值相比都存在增值,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比较,收益法的增值幅度更大,从两种方法运用的具体情况、价值影响因素看,还是存在着差异。

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的评估结果。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时,对企业经营起关键作用的人力资源、研发能力、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企业拥有的品牌等因素的价值则无法体现,不能体现出公司日后的收益能力,其定价无法反映企业价值的真实状况。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汇集后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收益法的测算思路符合市场投资者投资企业未来、获得未来投资收益的基本要求,其估值思路更容易被市场所接受。同时,收益法也综合体现了企业所拥有的有形资产和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无形资产的综合价值,对企业价值的反映是全面的和直接的。另外,龙蟒大地作为大型企业,资产和业务达到了较大规模,总体经营状况稳定和持续,未来收益预测基础较为可靠。本次评估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相对市场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核查了本次评估事项并对交易标的评估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认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为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公司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分析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及其行业分析

标的公司长期从事磷酸盐以及复合肥制造,建有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积累了大量的磷酸盐以及复合肥制造技术。标的公司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技术”、“磷铵梯级生产技术”、“氯化钾低温转化联产磷酸氢钙技术”、“复分解法硫酸钾生产技术”、“黄腐酸活化技术”等五个方面,标的公司通过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完善-创新,进行工艺改进和革新,在上述五个方面形成了多项关键技术。标的公司还参与了起草了《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HG/T 3776-2005 饲料级 磷酸一二钙》、《GB/T 6436-2002 饲料中钙的测定》《GB/T 6437-2002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GB/T 13083-2002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8916.37-2018 取水定额 第37部分:湿法磷酸》等国家标准。

目前龙蟒大地是国内知名的磷复肥加工企业,报告期内产量处于增长趋势。龙蟒大地与国内众多的复合肥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技术、产品、经营能力得到国际认可。关于龙蟒大地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及其行业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交易标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依托深厚的化工实力和强大的研发能力,标的公司采用“肥盐结合”梯级开发模式,并嫁接复合肥生产装置,主要生产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和各种复合肥产品,实现磷酸盐与复合肥的效益最大化。因此,龙蟒大盈利预测具有良好的可实现性。

2、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因素等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宏观环境、技术、所处行业、经营及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3、税收政策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龙蟒大地、龙蟒大地之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公司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级磷酸氢钙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所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肥料级磷酸氢钙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故本次评估假设使用的所得税税率是合理的。

4、本次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龙蟒大地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67,517.04万元,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367,500.00万元,评估结果及交易作价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成长阶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相匹配。

(1)本次交易定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367,500.00万元,结合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与盈利能力,选用交易市盈率和交易市净率指标比较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估值情况如下:

项目承诺净利润
2019年2020年2021年
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万元)367,517.04
交易价格(万元)367,500.00
净利润(万元)30,000.0037,800.0048,000.00
交易市盈率(倍)12.259.727.66
未来三年平均净利润(万元)38,600.00
未来三年平均市盈率(倍)9.52
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万元)180,162.61
交易市净率(倍)2.04

注:1、交易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标的公司的当期净利润; 2、未来三年平均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标的公司的2019-2021年净利润的平均数;3、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净利润均采用交易对方利润承诺数;4、交易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按照即期净利润计算的交易市盈率为12.85倍,按照承诺期内(2019-2021年)平均净利润计算的交易市盈率为9.52倍。

标的资产2018年实现净利润28,597.54万元。预计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承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2019年环比增长4.90%;预计2021年净利润较2018年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84%。标的资产净利润处于持续增长态势,以标的公司预测净利润计算的预测市盈率能够更合理的反映出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本次标的公司与国内A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上市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盈率比较如下:

项目市盈率市净率
行业算术平均值44.552.34
行业中位数21.902.19
龙蟒大地12.852.04

数据来源:Wind

本次交易标的市盈率及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及市净率(包括算术平均值和中位数)。

(3)与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本次标的公司与国内以磷复肥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市净率
000902.SZ新洋丰14.211.90
002538.SZ司尔特13.951.02
002539.SZ云图控股25.641.35
600141.SH兴发集团15.911.11
002895.SZ川恒股份68.072.55
可比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值27.561.58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15.911.35
龙蟒大地12.852.04

数据来源:Wind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和中位数。标的公司的市净率略高可比上市公司的算术平均值。

(4)可比交易的价格分析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最近三年内无类似并购标的。因此,选取近期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的相关交易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评估基准日市盈率(交易价格/标的公司承诺当年净利润)市净率(交易价格/基准日净资产)
1利安隆(300596)从事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08/3115.165.03
2兰太实业(600328)事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糊树脂产品的生产及销售2018/06/305.401.47
3美联新材(300325)生产、销售三聚氯氰2018/12/317.292.87
4飞凯材料(300398)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材料2016/06/3024.954.74
算术平均值-13.23.53
本次交易2018/12/3112.852.0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均低于行业可比交易平均值。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及市净率总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估值及作价情况合理。

5、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重大变化事项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重大期后事项。

6、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根据中水致远评估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30017号《评估报告》,标的公司100%股权最终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67,517.04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367,500.00万元,差异为17.04万元,差异率为0.0046%。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评估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目标公司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3、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以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协议主体

甲方: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丙方: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直接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乙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二、标的资产及其价格、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为李家权、龙蟒集团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龙蟒大地100%股权。根据《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龙蟒大地的100%股权价值为367,517.04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参考前述评估值确定为367,500.00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三泰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李家权、龙蟒集团合计持有的龙蟒大地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分六期支付,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20%,即73,500.00万元(大写:柒亿叁仟伍佰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标的资产经工商变更登记至三泰控股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33%,即121,275.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壹仟贰佰柒拾伍万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如届时标的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则调整至标的资产变更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

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15.49%,即56,925.00万元(大写:伍亿陆仟玖佰贰拾伍万元)。

4、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19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8.16%,即30,0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

5、第五期股权转让款: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0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0.29%,即37,800.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捌佰万元)。

6、第六期股权转让款:在交易对方不存在重大违约的前提下,三泰控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龙蟒大地2021年度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支付交易对价的13.06%,即48,000.00万元(大写:肆亿捌仟万元)。

7、实际支付第四期、第五期及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时,需考虑当期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若交易对方需承担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则上市公司分别按前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方当期应承担的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后的净额进行支付。

具体详见本节“八、利润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

8、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12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三泰控股的股票,购买股票金额为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但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总股本4.00%可不再继续购买。

在交易对方之一或其指定的主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金额达到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或其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达到甲方总股本4.00%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股票购买义务。

上述购入的股票应锁定至利润承诺期届满,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转让。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交易对方收到《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10个工作日内为交割期限,交易对方应于交割期限内完成标的公司的章程修订及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成员等),为免疑义,交易双方委派代表共同递交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即视为交易对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义务。

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交割日,如交割期限届满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标的公司章程中登记三泰控股持有标的股权之日为交割日。

如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未在上述约定的交割期限内完成或无法完成,则自标的公司章程中登记三泰控股持有标的股权之日起即成为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上述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工商变更登记未完成不影响三泰控股的股东地位及其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

交易对方保证,标的资产不存在影响交割的限制,如交割日前标的资产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措施,交易对方负责解除标的资产转让限制。

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起,三泰控股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交易对方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股东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股东义务或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各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资产的交割登记相关的手续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五、过渡期损益

1、过渡期指自评估(审计)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

2、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三泰控股享有,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承担。

3、交割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三泰控股应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上述专项审计以交割完成日当月最后一日为审计基准日。

4、根据过渡期损益专项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内存在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由交易对方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三泰控股补偿,交易对方各方按照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应补偿金额,并就此补偿责任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交易对方对审计专项报告结果存在异议的,有权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

六、人员安排

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为目标公司100%股权,因此不涉及目标公司职工的用人单位变更,原由目标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完成之日后仍然由目标公司继续聘用,其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交割完成日起至利润承诺期届满,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三泰控股委派3名董事,交易对方合计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三泰控股委派。

各方同意,本次交割前,目标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应当签署令三泰控股满意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期限自交割日起算不短于3年。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向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派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交易对方应当对上市公司所委派管理人员事宜提供支持与配合。

七、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各方同意,三泰控股自交割完成日起享有标的公司100%的权益,交割完成日前标的公司滚存的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由三泰控股享有。

八、利润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

(一)利润承诺及补偿

1、利润承诺及补偿

本次重组的利润承诺期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交易对方承诺,龙蟒大地在利润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亿元、3.78亿元和4.80亿元。利润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三泰控股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龙蟒大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龙蟒大地任意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相应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为:

(1)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2)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可以为负值;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0时,按0取值;

(3)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大于当期末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时,交易对方无需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可以为负值,利润承诺期内任意年度超额完成的利润可累积至其他年度,已经补偿的部分可冲回;用于冲回利润承诺期其他年度已补偿部分款项,应于支付同期股权转让款时一并支付给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发生补偿冲回的,计算“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时应扣减该冲回部分金额;

(4)当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承诺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至当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

(5)交易对方各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交易对方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2、利润补偿对股权转让价款的调整安排

三泰控股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按照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利润补偿调整后的股权转让款=当期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

(2)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可以为负值,利润补偿调整后的股权转让款亦可以为负值;

(3)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根据2019年度利润补偿调整,第五期股权转让款根据2020年度利润补偿调整,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根据2021年度利润补偿调整。

(二)资产减值及补偿

1、资产减值及补偿

标的资产在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已支付的利润补偿总额的,交易对方各方应向三泰控股承担资产减值补偿责任,计算方式如下:

(1)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交易对方已支付的利润承诺补偿;

(2)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对价—2021年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利润承诺期内标的资产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各交易对方应补偿资产减值金额=交易各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应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2、资产减值及补偿对股权转让价款的调整安排

三泰控股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按照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调整后的股权转让款=第六期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

(2)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为负值的,按0取值,即交易对方无需补偿资产减值额;

(3)交易对方同时负有利润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第六期股权转让款应同时按照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义务及资产减值补偿义务进行调整后确定。

(4)为免疑义,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利润承诺期内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磷矿(采矿证编号:C5100002010076120070416)资产减值(如有)产生的损益)达到承诺净利润(即11.58亿元)的,或虽然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即11.58亿元)但标的股权在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小于交易对方已确认及已支付的业绩补偿总额的,交易对方免于承担资产减值补偿责任。

九、超额业绩奖励

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高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即高于11.58亿元,三泰控股应将超出部分的20%作为奖励金支付给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同时,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即73,500.00万元。

十、交割后事项及违约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事项安排

本次交易交割后,交易对方应促使并尽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于交割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以下事项:

(1)取得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

(2)取得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土地及林地之土地使用权证书/临时土地审批及林地使用审核/林地临时使用审核;

(3)办理完成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相关验收手续;

(4)将龙蟒集团共计11项商标转让至目标公司名下并完成商标变更登记。自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标的公司未完成上述全部或部分交割后事项的,视为交易对方重大违约,交易对方应承担未完成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交割后事项未完成或事先取得其书面豁免的除外。

2、三泰控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交易对方因本次股权收购获得的现金对价或其他款项(如有)支付至其指定的账户,每逾期一日,应当以未支付的现金对价或其他款项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因交易对方违约在先或非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逾期支付或交易对方同意延期支付的除外。

3、交易对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协助目标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该交易对方已实际获得的交易对价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三泰控股,但因三泰控股违约在先或非因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三泰控股同意延期办理的除外。

4、发生业绩补偿或资产减值且交易对方应承担现金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补偿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该交易对方应支付的补偿金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三泰控股,但因三泰控股违约在先或非因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的原因造成或三泰控股同意延期支付的除外。

5、交易对方之一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票购买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20,0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三泰控股,但因三泰控股违约在先或非因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的原因导致逾期购买的除外。

6、交易对方中任一方违约的,交易对方内部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7、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三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门和/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交割

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8、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三泰控股董事会、三泰控股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门和/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交割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1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协议终止后,违约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十一、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收购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三泰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三泰控股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新建磷铵生产装置、新建饲料磷酸氢钙生产装置为限制类产业目录,单线产能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生产装置为淘汰类产业目录。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龙蟒大地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和各种复合肥产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对磷铵、饲料级磷酸氢钙的限制政策只适用于新建产能,不涉及行业内已经建成并经营的产能,因此标的公司现有产能不受此政策限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应淘汰的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线为单线产能3万吨/年以下,目的是为避免产能较低的生产线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等问题;而标的公司子公司南漳龙蟒磷酸盐建设项目的产能为30万吨/年,远高于目录规定的淘汰标准,且标的公司现有装置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标的公司现有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装置不在上述淘汰类目录调整范围内。

综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关于磷铵、饲料级磷酸氢钙的限制及淘汰政策的目标是指行业内落后产能,不符合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中小磷铵、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企业,具备资源优势、技术水平高、对产业升级有重大作用的磷铵、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企业将进一步发展。标的公司目前的生产线合法有效,不属于目录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标的公司新增磷铵和饲料级磷酸氢钙的产能。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龙蟒磷化工、南漳龙蟒存在部分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七)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经查阅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当地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上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标的公司子公司龙蟒磷化工、南漳龙蟒已积极整改,消除了违法行为产生的影响;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环保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行政处罚。基于目前获取的资料,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报告期内,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施工许可、林地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七)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经查阅建设项目及林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当地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上述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已积极整改。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18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并且合计超过20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应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将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在通过审查后实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垄断行为的产生,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价均为现金支付,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等相关报告和意见。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均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龙蟒大地100%的股份。上述资产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或其他对权属转移造成限制的情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形成金融服务外包及磷复肥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若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将为三泰控股增加净利润不低于3.00亿元、3.78亿元和4.80亿元。因此,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规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效率,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三泰控股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现代农业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大,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有关“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规定。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其他持续性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标的资产对上市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影响及解决措施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三泰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前,三泰控股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产生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及龙蟒大地的长远稳定发展,三泰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实际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如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3、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独立于本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有关“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的规定。

(三)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泰控股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川华信审(2019)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依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龙蟒大地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各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对方已对上述事项出具承诺,不会对本次交易进程产生阻碍。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意见

公司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规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效率,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大,盈利能力进一步增

强。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其他持续性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三泰控股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川华信审(2019)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5)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于《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解答的规定。”

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国枫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根据标的公司陈述及提供的资料,本次交易为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收

购股权不涉及新建建设项目或新增环境污染,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直接违反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标的公司现有部分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但已经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纳入环保日常监管或办理环保审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标的公司日常环保情况已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与环保相关行政处罚均已经主管环保部门确认不属于重大处罚;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标的公司土地及林地使用情况已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标的公司部分土地/林地尚未办理使用审批手续,但标的公司已经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及林业管理部门确认在土地使用及林地占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与土地管理相关行政处罚均已经主管部门确认不构成重大处罚。

根据三泰控股确认及《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易将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在通过审查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出现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三泰控股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交易不涉及三泰控股总股本及社会公众股持有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三泰控股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及股东人数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不会导致三泰控股出现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三泰控股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三泰控股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根据标的公司的陈述及其提供的工商档案资料、交易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主营业务清晰,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三泰控股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前,三泰控股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三泰控股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三泰控股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泰控股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三泰控股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直接违反《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实质条件的情形”。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节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8年度2017.12.31/2017年度
资产总额355,080.88376,75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326,248.61340,136.25
营业收入71,689.5680,554.17
营业利润-24,796.2840,954.65
利润总额-28,192.9931,16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79.4530,239.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880.215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6,699.5941.31%71,437.9718.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650.0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8,607.922.42%8,505.432.26%
预付款项61.540.02%99.670.03%
其他应收款5,801.321.63%21,336.355.66%
持有待售资产--286.900.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050.453.68%11,893.713.16%
其他流动资产41,016.7811.55%108,000.6528.67%
流动资产合计215,237.6060.62%221,566.3358.8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235.135.98%26,495.857.03%
长期应收款11,893.713.35%12,458.663.31%
长期股权投资65,253.9818.38%76,558.8220.32%
投资性房地产13,987.363.94%14,998.713.98%
固定资产18,434.505.19%19,074.935.06%
在建工程--3.71-
无形资产1,174.380.33%1,747.640.46%
商誉--2,482.540.66%
长期待摊费用878.640.25%1,186.66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6,898.981.94%18.95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86.600.02%164.420.04%
非流动资产合计139,843.2939.38%155,190.8941.19%
资产总计355,080.88100.00%376,757.22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76,757.22万元、355,080.88万元,资产总额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为主,账面无存货余额。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流动资产主要集中于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相匹配。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分别占资产总额的47.63%和52.87%。

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营企业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60,449.32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为按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235.13万元;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三泰智能物流园区房屋建筑物等。报告期各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分别占资产总额的27.35%和24.36%。

2、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681.185.83%3,116.728.48%
预收款项61.360.21%122.180.33%
应付职工薪酬6,929.5124.03%4,546.1112.37%
应交税费2,697.969.36%2,828.087.69%
其他应付款4,980.8017.28%13,308.7536.21%
持有待售负债--290.000.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00.0041.62%26.270.07%
流动负债合计28,350.8098.33%24,238.1165.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000.0032.65%
递延收益481.461.67%514.621.40%
非流动负债合计481.461.67%12,514.6234.05%
负债合计28,832.27100.00%36,752.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总负债分别为36,752.73万元、28,832.27万元,整体负债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较低。

公司应付款项较小,与公司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为主的业务模式相匹配。公司的债务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占总负债的65.95%、98.33%,非流动负债分别占总负债的34.05%、1.67%。2018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高的原因在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借款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14日,截至2018年底,将12,000万元长期借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2.67-7,09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05.4973,97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5.36-59,895.11
汇率变动影响2.76-3.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230.226,973.88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但受益于当期投资活动贡献的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仍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所致,因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所以人工成本支出金额较大。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当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金额超过当期购买金额所致。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主要系2017年度偿还了9.84亿元的融资款,而2018年度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1.03亿元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18.12.31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8.12%9.76%
流动比率7.599.14
速动比率5.684.19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同时受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无存货且各类负债总额较低。因此,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极低,资信情况良好;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5、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384.69
存货周转率(次)-396.80
总资产周转率(次)0.200.19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等相关业务,应收款项回收情况

良好,周转率较高。上市公司2017年度存货周转率较高,2017年末、2018年末无存货,因此2018年度存货周转率为0。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相对稳定,总资产周转率较为平稳。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变动
一、营业总收入71,689.5680,554.17-11.00%
其中:营业收入71,689.5680,554.17-11.00%
二、营业总成本86,319.68115,982.01-25.57%
其中:营业成本64,940.0468,801.14-5.61%
税金及附加871.41789.7310.34%
销售费用1,653.8822,932.93-92.79%
管理费用11,892.929,994.2519.00%
研发费用186.5891.42104.09%
财务费用-2,842.503,018.02-194.18%
资产减值损失9,617.3610,354.52-7.12%
加:其他收益673.221,497.51-55.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64.3873,442.55-115.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074.40-4,000.42276.8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1-151.84-96.50%
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填列)430.311,594.28-73.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796.2840,954.65-160.55%
加:营业外收入197.571,901.70-89.61%
减:营业外支出3,594.2711,691.71-69.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192.9931,164.64-190.46%
减:所得税费用-6,445.30926.05-796.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747.6930,238.59-171.9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747.6930,238.59-171.9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31.75-1.02-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879.4530,239.62-172.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747.6930,238.59-171.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879.4530,239.62-172.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1.75-1.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880.2152-173.7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880.2152-173.79%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554.17万元、71,689.56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小幅降低。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分别为22,932.93万元、1,653.88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降低了21,279.05万元,主要系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管理费用分别为9,994.25万元、11,892.92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了1,898.67万元,主要系2018年度公司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加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4,168.73万元所致;研发费用分别为91.42万元、186.58万元,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了95.16万元,主要系2018年度新成立深圳三泰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研发支出所致。

2017年度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0,354.52万元,主要系受公司的参股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辰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壹千零壹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变化以及公司投资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的估值下调

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上述投资计提减值所致。2018年度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损失9,617.36万元,主要系公司参股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辰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或停止经营,公司对上述投资计提减值所致,以及对收购子公司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2017年度,上市公司投资收益金额73,442.55万元,主要为当期处置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而实现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溢价及投资收益,以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实现的溢价。2018年度上市公司投资收益-11,264.38万元,主要为当期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分别为31,164.64万元、-28,192.9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238.59万元、-21,747.69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较2017年度减少了51,986.28万元,主要系按权益法分摊联营公司亏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终止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加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二、交易标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分析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22磷肥制造”、“C2613无机盐制造”及“C2624复混肥料制造”。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六、龙蟒大地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龙蟒大地所处行业情况”。

(二)行业发展情况

1、磷化工行业发展概况

自17世纪中叶发现磷元素以来,现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磷在现代化学工业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磷化工与16个科学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的部门多达600多个,成为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一个行业;在工业、农业、国防军工、尖端科学和人民生活中已被广泛应用;在农业上大量用作肥料、农药和饲料;在钢铁、机械、选矿、钻井、电镀、电子工业、颜料、涂料、制革、纺织印染、食品、医药、玻璃、陶瓷、搪瓷、耐火材料、日用化工、造纸、洗涤

剂、水处理、阻燃剂、灭火剂等方面也得到广泛应用。

近年来,高纯磷酸盐、特种磷酸盐、功能磷酸盐、磷化工材料等,在尖端科学、国防工业等方面又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磷化工产品。由于磷化工产品不断地向更多产业部门渗透,特别是向尖端科学和新兴产业部门的渗透,使磷化工产业面貌焕然一新。

2、磷化工行业现状

(1)我国磷化工行业现状

磷化工属于资源类行业,主要是指以磷矿石为原料,生产含磷化学产品。磷矿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决定了上游磷矿石价格的变动都将对整个下游市场产生极大的影响,尤其黄磷产品、磷肥、无机磷酸盐等。中国磷化工产品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利用国内“西部大开发”和国外磷化工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机遇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磷化工生产体系,从资源开采到基础原料的生产,从各种大宗磷化工产品到精细的无机、有机磷化工产品的生产,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国内各行业的需求,且有大量产品出口。

我国磷化工行业产品品种约有100个,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磷化工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我国虽然是磷化工大国,但行业总体技术水平与先进国家有很大差距。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磷化工行业还存在很多问题,产业结构还较为不合理,产品品质较低。黄磷行业的过度发展已使我国本来已经相当紧张的能源、资源形势更加严峻,磷矿石供需关系由量变到质变,为此政府限采、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下,产能逐渐向一体化、规模化企业流入。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使用领域广的精细磷化工产品是未来磷化工产业的发展方向。

(2)我国磷矿资源丰而不富,资源利用难度大

我国磷矿的总体特点是总量大、富矿少、地域分布集中、开采和使用难度大。2001-2015年间我国磷矿石产量稳健增长,年产量从2,100万吨增长至14,204万吨,复合增长率达14.6%。2016年我国开启以环保督查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加之下游磷肥价格低迷,磷矿石年产量14,440万吨,同比增速降至1.7%。2017年由于环保形势及资源管控更加严格,全国磷矿石产量仅为12,313万吨,同比下降14.7%,自2000年以来产量首次出现下滑。中国磷矿广泛分布于26个省区,相对集中在云南、贵州、四川、湖北4省,2017年四省磷矿产量占全国磷矿总产量的比重超过97%。此外,P

O

大于30%的富矿几乎全部集中于这4个省。

我国拥有大量的磷矿石储量,但普遍埋藏较深,60%以上的磷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同时,75%以上的矿层呈倾斜至缓倾斜产出。与国外露天开采的矿山相比,我国磷矿的开采难度大、成本高,难以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开采。

3、磷化工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加之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影响,世界磷化工产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国外磷酸盐的发展趋势是: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大众产品向专用化、特种化转变;普通磷酸盐产品的生产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我国磷化工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模式,使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1)产品结构向精细化、专用化发展

21世纪的化学工业将是以高性能材料为代表的专用化学品时代。未来,我国磷化工的开发应着眼于全球市场,重点是开发处于需求成长期的产品,如食品级磷酸盐、磷系阻燃剂、磷系医药剂、电子级化学品、金属磷化物、有机磷化物等。将精细磷化工的发展与我国相关的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如新材料、环保、医药、食品等发展结合起来,为这些产业的发展做好配套服务。国内的磷化工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成工业性装置,发展新产品,产品的精细化和专用化逐年提升。湿法磷酸精制技术和磷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已成为中国磷化工发展的两大重点,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2)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磷化工行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有效整合一些能耗高、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小生产厂,鼓励产品基地化的建设模式,支持组建跨省及行业的大集团公司,以有效控制产品出口价格,保持市场稳定;并建设磷酸盐生产、出口基地。这些基地的建成和发展,将会带动行业的技术进步,促使行业生产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使企业结构有较大的调整。今后,我国磷化工行业的产业结构将得到较大程度的调整,一些现有的磷酸磷肥厂将向磷化工转型,继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而许多没有资源、能源价格较高的中小企业,随着能源价格的上涨,将逐渐失去竞争优势被迫退出,为大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3)技术创新驱动行业发展

加强技术创新,搞好科技攻关,突破制约磷化工发展的关键技术,大力推进磷化工行业的科技进步。其中,主要的技术突破点就是湿法磷酸精制技术。发展湿法磷酸精制食品级磷酸技术,以应付即将到来的全球能源价格上扬以及黄磷价格上涨等危机。这对发展中国精细磷化工工业,提高整体技术水平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国家鼓励开发无机高新技术材料,如润滑油级五硫化二磷及与电子等相关产业配套的产品及为造纸、医药、皮革、油田化学品、涂料等行业配套的磷酸盐产品;鼓励发展的环保型产品,如无机水处理剂、阻燃剂用的磷酸盐、溴化物等。由于农业的特殊地位,支农型产品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支持,无机饲料、食品添加剂用的磷酸盐产品发展前景较好。

(4)中长期磷矿石价格上涨空间较大

磷矿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需求刚性。从需求上看,全球人口增长,对粮食需求增多以及生物替代能源的发展决定了全球对磷肥的需求处于稳步增长通道;从供给上看,各国对磷矿石限制开采、出口,中国磷矿石富矿少,贫矿多,可供开采使用量日益下降。早在2011年,由中、德、日、英、美五国化学会共同发布了《化学给力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指出磷矿资源在未来30-100年将枯竭,因此各国纷纷出台限采政策。我国磷矿基础储量与开采量不均衡,将直接导致磷矿资源快速殆尽,我国在2016年出台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将石油、天然气等24种矿产资源纳入战略性矿产目录,其中包含了磷矿石。从开

采成本上看,富矿减少,矿石回采率低,劳动力成本和能源价格上涨,新建矿山征地费用、长途运输距离增加使磷矿开采成本大幅提高。磷矿石资源性价值面临重估,中长期上涨预期强烈。

(三)所在细分行业概述

1、磷肥行业

(1)磷肥的概念及应用

磷肥是重要的化肥之一。磷肥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对植物细胞的生长和分裂都有重要的作用。

磷肥按照磷含量的高低可以分类低浓度磷肥和高浓度磷肥。低浓度磷肥是较早应用的磷肥,主要包括过磷酸钙(SSP)和钙镁磷肥(FCMP)。高浓度磷肥的五氧化二磷(P

O

)含量在20%以上,主要应用于谷物、大豆和油菜等,包括磷酸一铵(MAP)、磷酸二铵(DAP)、重钙(TSP)和硝酸磷肥(NP)等。

(2)我国磷肥行业的现状

我国磷肥产量自2000年681.72万吨增长到2017年1,627.44万吨,复合年增长率为5.25%。

我国磷肥绝大部分用于农业消费,其中90%以上用在种植领域。玉米、蔬菜、小麦和水稻是我国磷肥施用的主要作物,其消费份额分别占磷肥总消费量的22%、16%、15%和14%。

从产业布局来看,国内的磷肥生产主要集中在湖北、云南、贵州、安徽、四川等磷矿资源丰富的地区。

(3)我国磷肥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1)淘汰落后产能

2017年全国磷肥总产量1,627.44万吨,较2016年下滑11.00%;全国磷肥新增产能130.29万吨/年,较2016年下滑-19.94%。随着我国磷肥供给侧的进一步改革,未来落后产能不断淘汰,产能过剩的问题将有效缓解。

2)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015年多部委相继发布产业相关政策,继续推进磷肥行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小产能退出,随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后环保督查常态化,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施肥结构的优化、复合化率的提高将促进磷肥用量的增长

我国化肥行业长期以来“重氮肥、轻磷钾肥”的现象十分突出,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提倡均衡施肥、努力调整施肥结构,增加磷钾肥的施用占比,同时,随着我国化肥复合化率的不断提高,作为生产复合肥的基础肥料,磷肥用量将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4)磷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我国高品位磷矿有限,但行业目前对中低品位矿的利用不够。未来,行业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发展特色产品,提升产

品附加值;同时着眼发展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等产品,有效提高磷资源转化效率,并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磷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2、磷酸氢钙行业

(1)磷酸氢钙概念及应用

磷酸氢钙(Calcium perphosphate),一种化学品,为磷酸和钙的反应生成物。无臭无味,溶于稀盐酸、硝酸、醋酸,微溶于水,不溶于乙醇。相对密度2.32,空气中稳定,75℃开始失水生成无水磷酸氢钙,主要作为饲料添加剂,以补充禽畜饲料中的磷、钙元素。

根据用途磷酸氢钙分为四种级别:牙膏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于牙膏生产作摩擦剂;食品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于生产疏松剂、面团改良剂、缓冲剂、营养增补剂、乳化剂、稳定剂等,作为面粉、蛋糕、糕点、焙制品的膨松剂以及营养增补剂或品质改良剂等;饲料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于生产动物饲料添加剂,增补钙质,强健骨骼;肥料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于生产磷肥。

(2)我国磷酸氢钙的市场现状

由于磷酸氢钙行业技术壁垒低,产能得到迅速扩张,2003年之后市场逐渐饱和,产能过剩的情况逐年严重,行业盈利能力严重下滑,自2014年至2015年,行业整体毛利润水平接近于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提出,限制“新建饲料磷酸氢钙生产装置”,淘汰单线产能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生产装置。我国的磷酸氢钙行业多为中小企业,布局分散,虽然近年来产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行业内仍遍布大量产能规模小于10万吨的企业。在未来的环保高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饲料级磷酸小企业面对日益艰难的生存环境,将不得不选择退出行业竞争。

据百川资讯跟踪统计,2018年四川地区磷酸氢钙装置产能在131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28%左右,云南地区装置产能在181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38%左右,湖北地区装置产能在69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5%左右。2018年磷酸氢钙产能分布悄然发生变化,四川主产区产能优势继续弱化,云南主产区产能、产量与价格主导性地位继续凸显。

数据来源:百川资讯

饲料级磷酸氢钙是目前最广泛使用的产品。分市场看,欧洲市场在大规模爆发疯牛病和口蹄疫后,肉类加工厂逐渐放弃了传统的用骨粉和肉类做饲料添加剂的习惯,开始转向采用饲料级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氢钙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5%;国内市场随着饲料工业迅猛发展,出口增速加快,复合增长率达到16%。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农畜产品需求随之增加,作为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级磷酸氢钙,其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农业部2011年10月12日发布的《饲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要实现的目标包括:“饲料产量平稳增长,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饲料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饲料生产经营更加规范,产业集中度继续提高”。农业部2017年11月28日发布的《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四川等区域在稳定微量元素类饲料添加剂生产、稳步发展猪饲料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优质饲草生产加工业、牛羊精料补充料以及与家兔、地方特色畜禽养殖配套的饲料产品;利用区位优势,有序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开拓与东南亚国家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贸易。”

3、复合肥行业

(1)复合肥概念及应用

复合肥料是指经过化学反应和(或)物理反应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两种或两种以上养分的肥料。复合肥通常由三大基础化肥原料(氮肥、磷肥、钾肥)加工制成。传统的复合肥主要包括磷酸铵、氨化过磷酸钙、磷酸二氢钾、硝酸钾、尿素磷铵、铵磷钾肥等。

当前国内主流基础复合肥包括硝基复合肥、尿基复合肥、氯基复合肥和硫基复合肥。近年来,我国耕地质量问题日益凸显,长期地过度施用化肥、过度追求高产是导致土壤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缓冲调控能力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上述状况对复合肥行业提出了精准施肥、优化养分配比(既包括大量元素如氮磷钾之间配比,也包括大量元素和中微量元素的配比)、土壤修复等需求,引发近年来新型复合肥的快速发展。新型复合肥主要包括缓释肥、控释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等,新型复合肥的盈利水平显著高于普通复合肥。

种类特性
缓释肥化学物质释放速率小于速溶性肥料,施入土壤后转变为植物有效态养分的释放速率相对缓慢
控释肥通过一定机制使养分释放按照设定的释放模式(释放率和释放时间)与作物吸收养分的规律相一致
水溶性肥料可完全溶于水中,更易被作物吸收的符合肥料
微生物肥料通过微生物的生命活动产生农作物所需肥料;硝基复合肥相比传统复合肥,能显著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显著提高作物对钾、钙、镁、铁等阳离子吸收的能力。

复合肥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在农业生产中施用复合肥可以为作物提供多种营养元素,提高肥料利用率,有利于节约劳动力,促进农作物高产稳产。复合肥料是农业生产现代化中的重要一环,具备省工、省力、节约成本等诸多优势,适应农业发展大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2)我国复合肥行业现状

近十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以及化肥总施用量的增速,复合化率平稳提高,表明随着科学施肥、平衡施肥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复合肥越来越得到农民的认同。1980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2.1%,1990年提高到13.2%,2000年提高到22.1%,2015年达到36.1%,而国际复合化率平均水平为50%,农业发达国家复合化率为80%,我国化肥复合化率水平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科学施肥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复合化率仍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按2020年我国化肥施用量6,100万吨(折纯)和施肥复合率为45%预测,到2020年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将达到2,745万吨(折纯)。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咨讯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至2017年我国复合肥施用量(折纯)分别为2,057.48万吨、2,115.81万吨、2,175.69万吨、2207.10万吨和2220.27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53%。

2018年,我国复合肥的产能约10,672万吨,实际年开工率约为45%,行业产能过剩。近几年受行业盈利能力下降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被兼并重组或主动关停,但行业整体集中度仍然不高。

随着化肥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复合肥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已经加大在资源地和市场的布局力度,靠近资源克服原材料供应瓶颈、靠近市场克服运输半径限制。同时,一些中小型企业因开工不足面临停产、倒闭,后期行业将继续加速整合,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3)复合肥行业发展趋势

1)产能集中化、行业整合大势所趋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规模化种植对化肥产品质量、供应能力和配套的农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好、品牌佳、规模大的企业有望进一步提升其市场份额,产能集中度会越来越高。竞争的白热化将推动行业走向整合,并购、合作将成为行业新常态。

2)产品差异化、新型肥料是产品升级的方向传统复合肥产能严重过剩,新型复合肥将成为复合肥行业调整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我国果树、花卉、蔬菜等经济作物的比重不断增加;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减少,人工成本不断上升;土地流转推进,耕地集中化、种植规模化扩大了对优质肥料的需求。未来以缓控释肥、硝基复合肥、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以及套餐肥等为代表的高效、环保新型肥料产品将获得迅速发展,是复合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方向,将会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3)服务升级模式创新当前,种植业已经开始向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复合肥行业也将进入“精确销售”和“多渠道融合”时代。将销售重心下移,抓住新型农资消费群体,才能抓住未来市场,品牌、渠道、服务将成为复合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复合肥企业营销模式将由“大而全”经营向品牌建设转型、由传统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营销转型、由单纯产品销售向经营综合服务转型。

4)全球化发展战略国家新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化肥资源短缺的国家投资建厂、设立研发中心;努力培育进出口主体,提高国际话语权。加强境外钾肥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在有资源条件的国家建立一批钾肥生产基地。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鼓励和扶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把“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列为鼓励类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普钙、重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磷肥继续保持出口零关税。同时,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了原100元/吨的复合肥出口关税。

同时,国家先后出台了《化肥工业产业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对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重点、政策扶持给予了明确规定,尤其扶持高浓度复合肥、缓控释优质复合肥的发展。

(2)市场需求仍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

一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化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二是由于耕地复种指数高,因此我国单位耕地施肥量仍有一定上升空间;三是目前西部地区投入水平仍偏低,仍需要增加施用量;四是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将带来新的磷肥需求量;五是经济增长、人口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带来饮食结构变化,对农产品需求量增加,从而带动化肥用量增加。

(3)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发展

经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我国磷化工行业已在一些被发达国家垄断的核心技术上如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选矿技术、固废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并通过生产装置国产化,一方面大大降低磷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资源勘探开发工作的深入和加工技术的进步扩大了磷矿资源可利用范围和数量,增加资源储量,硫等其它资源自给率也不断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4)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目前国内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厂商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众多厂商通过价格战的方式来争夺中低端市场。近年来,随着农资流通市场监管的加强,审批条件逐渐苛刻,行业新进入者日趋减少。另外,由于环保问题加剧和资金链紧张等问题,中小磷酸盐及复合肥厂商退出市场,优势企业的规模效应将会日益突出。

市场份额竞争逐渐进入质量、品牌、资金、技术服务等综合竞争能力的比拼,国内磷酸盐及复合肥企业的集中度得以提升,逐渐建立起相对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利于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良性发展。

2、行业发展不利因素

(1)存在众多中小规模企业,市场竞争呈现激烈状态

我国的磷酸盐生产多为中小企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低,多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产品品种单一,精、深加工能力差,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与磷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磷酸盐产业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企业分散致使原材料运输费用高,也给“三废”综合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同时,复合肥行业整体上呈集中度不高、竞争较为激烈的态势,复合肥企业多、小、散、乱的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复合肥,以次充好坑害农民的情况较为普遍。

(2)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等价格上扬制约行业发展

近年国内磷矿价格不断上涨,能源、运输、劳动力等成本上涨的幅度较大,致使基础磷化工产品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而受终端用户制约,磷酸及磷酸盐产品价格难以实现平衡调整,基础磷化工产品利润受到挤压,影响企业正常发展。

受宏观经济和气候变化的双重影响,复合肥行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同时运输成本在复合肥行业的销售费用中也占据了较大比例,远距离的运输不仅降低产品性价比,而且在运力紧张的时候,面临不能及时把货物运输到市场的风险。

(3)环保压力大、影响开工率

磷石膏是磷肥行业产生的最主要的固态副产品。虽然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已经受到全行业的重视,大部分磷石膏已经能够采用建设渣场堆存的方式处理,但仍有部分小型企业未建标准渣场而随意堆置,磷石膏处理不当将会严重制约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磷化工行业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坚持绿色发展。鉴于环保政策持续严控,市场规范性加强,部分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开工率受到影响。

(五)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制度

我国对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实行核准制,化工企业必须达到规定条件并经核准后方可从事化工生产销售,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经营。磷酸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生产或使用磷酸、硫酸和盐酸。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磷酸、硫酸、盐酸均为危险化学品。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硫酸、盐酸还属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规定,由于磷酸盐企业生产或使用的磷酸、

硫酸、盐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硫酸和盐酸同时属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因而行业内企业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以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复合肥、饲料级磷酸氢钙行业企业需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以及取得生产批准文号才能生产经营。

2、行业技术壁垒

磷酸盐行业对生产工艺与技术的要求较高,体现在中低品位磷矿利用、磷酸净化和磷酸盐生产等多个方面,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些细微差别,都可能造成产品在质量和成本上的较大差异。磷酸盐的生产技术与成本控制的瓶颈主要在于磷酸的生产、浓缩和净化环节,在小批量生产中成功的磷酸技术工艺,要在大批量连续生产中保持稳定的产品合格率,通常还需要长期的生产实践获得技术诀窍和生产经验。行业内工业磷铵生产企业多数采用热法磷酸或湿法净化磷酸与氨中和工艺,存在工艺流程复杂、能耗较高的特点。标的公司采用湿法磷酸氨中和再净化

工艺,流程简单、能耗较低,同时对磷矿质量要求不高,结合自身研发的结晶控制工艺,实现了工业磷铵质量与成本最佳平衡。

我国对复合肥料的生产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混(合)肥料》(GB15063-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等相继开始实施。同时,推荐性国家标准《缓释肥料》(GB/T23348-2009)和《肥料中砷、铬、铅、镉、汞生态要求》(GB/T23349-2009)分别于 2007年10月和2009年9月开始实施。未来国家还将制定一系列类似的标准,以鼓励环保、无污染等特性的复合肥的发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反映了复合肥产品发展的未来趋势,对企业的设备水平、质量控制能力、研发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复合肥行业自身的技术进步也提高了新进入者的技术壁垒,比如高塔熔体造粒技术的应用;具有环保、缓释、无污染等特性的新产品的开发等。

3、品牌资源壁垒

磷酸盐以及复合肥产品的质量、功效关系到种植户、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因此终端客户将肥效与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目前磷复肥市场集中度不高,企业诚信度参次不齐。在我国农业生产、动物养殖较为分散的情况下,更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意味着更容易获得农户、养殖户的信任,而企业树立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比如资金、人员、时间等,成本很高。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长出一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大型生产企业。

4、营销网络壁垒

我国人多地少、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现状以及较为分散的养殖业现状,决定了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开发、维护更广更深的经销网点,以方便农民、养殖户在当地购买化肥、饲料;特别是近几年农民、养殖户维权意识的增强及科技需求的提升,都要求生产企业在最少的时间、最短的半径提供最全的测土、饲养配方及科技讲座等一系列服务。因此,越来越多的规模企业不断强化营销网络建设,以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满足农民、养殖户消费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企业营销成本,成为后进者的行业壁垒。

5、资金投入壁垒

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厂房建设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近年来土地价格大幅上涨,磷酸盐及复合肥生产企业生产一般需配备较大面积的仓库以储存原料和产成品;加上行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季节性,需要在淡季储存较多的原料和产成品,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高额的资金投入成本成为进入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的壁垒。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磷铵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磷铵生产技术按照磷酸在与氨中和前是否浓缩分为传统法和料浆法两种。

传统法工艺生产磷铵主要是将经浓缩的磷酸直接与氨中和,然后再将中和料浆经过干燥处理,得到磷铵产品的生产工艺。这种工艺主要适用于高品位磷矿生产磷铵。目前国内外的磷酸二铵生产主要采用此工艺。由于磷铵生产的磷酸主要是使用硫酸和磷矿粉反应生产稀磷酸(湿法磷酸工艺),通过对稀磷酸进行浓缩,磷酸中的大量不溶物和杂质被排除,因此,传统法产品杂质少,纯度高,用途广,与其他肥料搭配物理、化学性能好。

料浆法生产工艺是将未经浓缩的稀磷酸直接与氨中和,再将中和料浆进行浓缩、干燥,从而得到磷铵产品的生产过程。料浆法生产工艺的总体思路是改“磷酸浓缩”为“磷铵料浆浓缩”,即氨先与稀磷酸中和反应,制得稀中和料浆,再将稀料浆蒸发浓缩,提高料浆密度,除去大部分水分,从而避开磷酸浓缩的难题,并由此产生一系列具有比较优势的工艺特点:1)对磷矿的适应性强,可以使用传统法磷铵工艺不能使用的较低品位的磷矿生产磷铵,对磷矿中五氧化二磷含量和杂质含量要求低于传统法。我国大部分磷矿都能够使用;2)浓缩介质对设备腐蚀性小,对设备材质要求低;3)加热器不容易结垢,垢层容易清理,运行周期长;4)技术成熟、流程简单、生产稳定;5)料浆浓缩可以采用多效蒸发,对磷酸的浓度要求低,对磷酸中的杂质、含固量要求低;6)设备投资较传统法低。

2、磷酸氢钙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行业内原来生产磷酸氢钙均采用两段中和工艺,一段中和脱氟,二段中和后即得到饲料级磷酸氢钙成品。为了保证产品的氟含量达标,一般在一段中和时需

过度中和,但是造成了脱氟中和环节的磷损失较大。标的公司在业内率先研发了三段中和工艺,一段中和脱除大部分氟,二段中和继续脱除少部分氟,以保证产品氟含量达标,二段中和的渣返回一段中和溶解,保证磷损失能大幅降低;三段中和再得到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目前该工艺已在全行业内推广使用。

3、复合肥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复合肥生产工艺实质上是将各单质肥原料按配方(包括选择一定比例的填料、添加剂)通过物理、化学的方法,进行混合和造粒等。其中,造粒工艺是复合肥生产的关键工艺。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造粒技术在引进国外技术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创新,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物料消耗、提高设备利用率,使我国复合肥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目前我国有代表性的造粒工艺包括转鼓造粒、料浆造粒、高塔造粒和氨化造粒技术等。这些造粒工艺成熟、先进,在国内均有大量生产企业使用。

(七)行业经营模式

磷铵下游客户主要为肥料厂家,磷铵生产企业基本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一方面建立起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向肥料厂家销售,另一方面通过经销商或贸易商模式向肥料厂家销售。

磷酸氢钙下游客户主要为饲料厂家,磷酸氢钙生产企业基本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一方面建立起全国性的营销服务网络向饲料厂家销售,另一方面通过经销商模式向饲料厂家销售饲料级磷酸氢钙。

复合肥最终用户主要为农民,户均种植面积较少,这决定着复合肥生产企业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复合肥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一般为:生产企业→经销商→零售商→农民。通过这种层级结构,最终将产品送到农民。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磷酸盐及复合肥行业均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行业,行业景气度与宏

观经济存在较强的关联性,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如果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则磷酸盐、复合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加大,行业景气度水平上升;反之若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则磷酸盐、复合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减少,行业景气度水平下降。

2、区域性磷矿石是磷酸盐企业发展的关键,大部分产能较大的磷酸盐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产磷矿石区,即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华中地区的湖北等地。

我国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农作物主要分布于华东及华北地区,运输成本在企业的销售费用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复合肥行业的经济销售半径约为500公里。远距离的运输不仅降低产品性价比,而且在运力紧张的时候,面临不能及时把货物运输到市场的风险。上述原因导致产能较大的复合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产区,即华东地区、华北地区。

3、季节性

受农业生产规律制约,磷铵及复合肥销售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每年3-4月、7-8月为磷铵、复合肥销售旺季。饲料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由于动物繁殖、生长存在一定的生命周期性,所以饲料级磷酸氢钙的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九)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

(1)磷酸一铵上游对其影响

磷酸一铵的主要生产原材料是磷酸和液氨,磷酸主要是以硫酸和磷矿石反应生成,硫酸是用硫铁矿或硫磺制成,因此,上游硫磺、硫铁矿、硫酸、磷矿石、液氨的供给会直接影响磷酸的生产成本,进而进一步传导到磷酸一铵的生产成本。

(2)磷酸氢钙上游对其影响

磷酸氢钙主要生产原材料是磷酸和钙矿石,由磷酸和钙矿石反应生成,其中磷酸以硫酸和磷矿石反应生成,硫酸是用硫铁矿或硫磺制成,因此,上游硫磺、

硫铁矿、硫酸、磷矿石、钙矿石的供给会直接影响磷酸氢钙的生产成本。

(3)复合肥上游对其影响

复合肥原材料主要是氮肥、磷肥和钾肥等基础肥料,在生产复合肥的过程中,根据氯离子含量不同,可以划分为氯基和硫基复合肥。氯基复合肥是以尿素、氯化钾和磷酸一铵为主要原料生产而成,氯离子含量大于3%,主要用于小麦、水稻和油菜等大田作物;硫基复合肥是以尿素、硫酸钾和磷酸一铵为主要原料生产而成,氯离子含量小于3%,主要用于水果、蔬菜、烟草、甘蔗等高附加值作物。因此,上游尿素、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一铵以及其他单质肥的价格均会影响到复合肥的生产成本。

2、下游行业

磷酸一铵的下游客户是复合肥生产企业。复合肥生产企业的下游客户为种植业农户,复合肥生产企业以农户的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农产品价格、农业结构的调整、科学施肥观念的宣传对复合肥的需求量及价格有直接影响。饲料级磷酸氢钙的下游客户主要是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主要面向养殖业,养殖业的需求变动会直接影响饲料级磷酸氢钙的生产、销售以及产品价格。

(十)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长期从事磷酸盐以及复合肥制造,建有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积累了大量的磷酸盐以及复合肥制造技术。标的公司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技术”、“磷铵梯级生产技术”、“氯化钾低温转化联产磷酸氢钙技术”、“复分解法硫酸钾生产技术”、“黄腐酸活化技术”等五个方面,标的公司通过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完善-创新,进行工艺改进和革新,在上述五个方面形成了多项关键技术。标的公司还参与了起草了《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磷酸二氢钙》、《HG/T 3776-2005 饲料级磷酸一二钙》、《GB/T 6436-2002 饲料中钙的测定》《GB/T 6437-2002 饲

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13083-2002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8916.37-2018 取水定额第37部分:湿法磷酸》等国家标准。

1)饲料级磷酸氢钙生产技术饲料级磷酸氢钙的磷钙比与动物骨骼中磷钙比最为接近,并且能够全部溶于动物胃酸中,因此是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最好的饲料矿物添加剂之一。饲料级磷酸氢钙的生产工艺分为热法和湿法两种。热法工艺以热法磷酸为原料,由于其成本高,目前已基本没有生产。湿法工艺以湿法磷酸为原料,但其必须经过脱氟净化,才能满足饲料对氟的要求。标的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生产经验,在国内首创了湿法磷酸三段中和脱氟技术,以低成本、低能耗为前提,既保证了饲料级磷酸氢钙的氟含量达标,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磷损失,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2)磷铵梯级生产技术在传统生产工艺中,普通湿法磷酸只能生产肥料级磷铵,工业级磷铵必须采用热法磷酸或净化湿法磷酸生产,但由于热法磷酸和净化湿法磷酸存在投资大、能耗高、成本高等缺点,造成工业磷铵成本高昂。标的公司在用普通湿法磷酸生产肥料磷铵的过程中,优化工艺控制,利用多种净化除杂工序,将普通肥料磷铵进行梯级开发,生产工业级、水溶级、肥料级等多种档次的磷铵,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

3)氯化钾低温转化联产磷酸氢钙技术传统硫基复合肥的钾元素均来自于硫酸钾,但由于天然硫酸钾产量低,加工型硫酸钾(以曼海姆为主)存在能耗高、成本高等缺点,因此造成硫基复合肥成本较高。氯化钾低温转化技术,是利用氯化钾低温转化成硫酸氢钾,再与湿法磷酸混合、氨化、喷浆生产硫基复合肥,其具有成本低、质量稳定、产品外观好等优点,但难点主要表现在要有湿法磷酸配套及盐酸的消化。标的公司依托自身的磷酸装置和在磷酸氢钙行业的优势地位,在氯化钾低温转化生产硫基复合肥的基础上,配套盐酸法磷酸氢钙生产装置,实现了副产物盐酸完全消化,同时实现了磷酸氢钙生产的废渣零排放。

4)复分解法硫酸钾生产技术

钾是植物生长三要素之一,不仅对农作物产量的提高有重要作用,而且还可以改善农作物的品质。钾肥最基本的品种为氯化钾,其资源易得,价格较低,但其氯离子对许多作物和土壤不适应。硫酸钾作为一种优质无氯钾肥,具有高效、无氯等优点,对忌氯作物尤其适用。

我国天然硫酸钾资源很少,主要以加工型硫酸钾为主,其主要生产工艺是曼海姆法,但该工艺均有投资大、能耗高、成本高、装置不易大型化、副产品盐酸消化困难等缺点。标的公司采用复分解法硫酸钾生产技术,利用化工、热电、冶炼行业副产物的硫酸铵与氯化钾反应,经过两段转化制取硫酸钾(用于硫基复合肥生产),一次冷却得到副产品氯化钾铵(用于氯基复合肥生产),母液闭路循环,达到无“三废”排放。该工艺可做到稳产、高产,产品质量稳定,具有投资

少、见效快等优势,并使硫基、氯基两种复合肥成本大大降低。

5)黄腐酸活化技术

黄腐酸是从天然腐殖质中提取,是一种能溶于碱、酸和水的一组分子量较小,稀溶液呈黄色或棕黄色的有机芳香族类物质,是土壤中最好的腐植酸成分。它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促进植物生长,对抗旱有重要作用,能提高植物抗逆能力,增产和改善品质作用。

自然界中黄腐酸的总量尽管很多,但大部分含量不超过1‰,难以提取和直接利用。泥炭、褐煤和风化煤中黄腐酸含量略高,一般在1%左右,但仍难以直接利用。标的公司开发的矿物源黄腐酸双段活化技术,可将褐煤中的黄腐酸含量提高到20%以上,活化率的极大提高,即有利于黄腐酸复合肥配方的选择,又降低了黄腐酸复合肥成本。

(2)研发优势

标的公司技术中心由农业技术研究院、技术部和生产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组建于2014年,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建立了三个大型实验室、一个农业技术研究院、一个田间试验基地,该中心目前拥有专职技术研发人员48名,其中团队技术带头人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占7.9%,中级职称27人,占30.3%,50%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4人,硕士4人,形成了以中青年为主的

高素质人才梯队。2018年,标的公司技术中心被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成都海关联合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同时,合作科研机构和外聘专家是标的公司研究开发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标的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在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密切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外聘行业资深专家25人,其中院士1人,博士17人。合作科研机构和外聘专家,将对标的公司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产品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3)市场地位及品牌优势

根据中国磷复肥协会的统计,2018年标的公司磷酸一铵产量位居国内行业第六;标的公司复合肥于2016年投产,2018年产量达到27万吨,复合肥产能新建后三年内年度销售额即超过20万吨。经过多年的发展,标的公司在业界已树立较好的品牌美誉度,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

标的公司在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在国内也积累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国际)、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史丹利)、山东施可丰惠泽农资有限公司(施可丰)、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云图控股原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心连心)、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北农集团)、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禾丰牧业)、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胞胎集团)、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氏食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大集团)等一批规模大、信誉好、忠诚度高的客户群。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为公司保持在磷化工市场的领先地位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销售网络为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提供了保障。

中化化肥金正大史丹利
施可丰云图控股心连心
新希望六和大北农集团禾丰牧业
双胞胎集团温氏食品海大集团

(4)产品优势1)产品结构、品类优势标的公司已建和拟建生产线产品结构丰富,生产的产品包括肥料级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肥料级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和各种复合肥产品。产品品种数量众多,涵盖饲料级及肥料级,形成了多个系列产品群。

其中,磷酸一铵产品涵盖73%工业一铵,68%、66%、64%水溶一铵,60%、58%、55%、53%、45%肥料磷铵;复合肥涵盖黄腐酸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有机肥、有机—无机肥、复合微生物肥等品类;由以上品类派生出的各种配方复合肥、水溶肥、功能肥能满足各种作物、各生长阶段需要,目前标的公司已经取得肥料产品登记证达306个。标的公司拥有众多的优势产品系列和产品储备,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变化以

及季节性特征,调整生产及营销策略,及时组织生产,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众多的产品系列能够充分满足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季节、不同土壤和不同作物的细分市场需求,大大加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2)产品质量优势磷酸盐以及复合肥产品的质量关系到广大农民、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也是标的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此,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原料采购、产品制造、物流、设备、工艺、人员培训等方面全面贯彻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努力以优质产品提升品牌地位和企业形象。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均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顺利通过历年复审。

(5)原材料供应优势

标的公司磷酸盐产品生产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其中磷矿石、合成氨、硫酸为自产及外部采购相结合,硫磺为外部采购。其中标的公司德阳基地位于四川绵竹市,距离马边地区400公里以内,马边为四川省集中磷矿开采区,磷矿资源储量丰富;标的公司襄阳基地拥有自身的磷矿资源,能稳定提供磷矿石;合成氨主要为自产,目前标的公司具备年产10万吨合成氨的生产能力,自产不足部分基本在德阳地区采购;硫酸主要为自产,目前标的公司具备年产90万吨硫酸的生产能力,自产不足部分采购冶炼酸及本地酸相结合,其中冶炼酸主要向甘肃金川、汉中八一等陕甘地区大型冶炼酸生产企业采购,标的公司与上述冶炼酸生产企业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同时标的公司所处地与上述区域交通运输较为发达,能够保证硫酸的稳定供应;标的公司的硫磺主要向中石化普光及元坝生产基地采购,上述两个基地位于川东地区,年产硫磺220万吨/年以上,标的公司与中石化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能够保证硫磺的稳定供应。充足的资源储备、原材料配套生产能力和采购能力能保障磷肥的稳定生产。

复合肥生产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氮肥、磷肥、钾肥,标的公司氮肥主要来源于川内及陕西等地区,具有一定的物流及供应优势;磷肥系全部自产,标的公司子公司龙蟒磷化工具备年产80万吨磷酸一铵的生产能力,能够持续稳定的供应磷肥;国内钾肥供应主要来源于青海、新疆等地区,相比东部地区、云贵地区

等复合肥主要生产厂商,标的公司具备一定的物流及供应优势。原材料配套生产能力、采购能力及物流区位优势能够保障复合肥的稳定生产。

(6)管理优势标的公司拥有一批具备丰富的磷化工行业技术素养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拥有较好的专业技术背景、技术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有利于企业抓住行业发展的趋势,研发符合行业需求的产品,开拓下游用户,提高企业经营绩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主要竞争对手(1)磷酸一铵标的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2017-2018年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5.55%、59.83%。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磷酸一铵因其产品质量优质,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已成为中化化肥、金正大、史丹利、施可丰、云图控股、心连心等国内大型肥料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的统计,标的公司2018年磷酸一铵产量位居国内行业第六,磷酸一铵产品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产品及产能介绍
1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130,452.929磷酸一铵产能180万吨/年
2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4,169.7993磷酸一铵产能120万吨/年
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142,767.4938磷酸一铵产量为139.08万吨/年
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71,812.028390万吨新型复合肥、产65万吨新型肥料和40万吨土壤调理剂;主要从事高浓度磷复肥、测土配方专用肥、水溶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5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磷酸一铵产能50万吨/年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磷酸氢钙

2017-2018年磷酸氢钙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4.47%和20.79%。因产品质量优质,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公司已成为新希望六和、大北农集团、禾丰牧业、双胞胎、温氏食品、海大集团等国内大型饲料企业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磷酸氢钙产品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2018年产量情况
1禄丰天宝磷化工有限公司10,60031.80万吨磷酸氢钙
2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2,50017万吨磷酸氢钙
3四川绵竹三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5,00010.88万吨磷酸氢钙
4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336未单独披露
5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800.0010.45万吨磷酸氢钙

注:数据来源于百川资讯

(3)复合肥

2017-2018年复合肥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27%、18.53%。公司是国内大型复合肥生产商之一,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推广,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复合肥产品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产品及产能介绍
1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130,452.929具有年产各类高浓度磷复肥逾800万吨的生产能力
2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329,062.2729具有年产各类新型肥料720万吨的生产能力
3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现有产能520万吨,产品覆盖各种作物专用肥、中微量元素肥、高塔复合肥、硝基复合肥、水溶肥、生物肥、缓控释肥、海藻肥、有机肥等全品类产品
4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324.54集科研、生产、农业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全国重点复合肥企业,年产能力160万吨
5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164,635.5具有年产复合肥235万吨的生产能力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公司网站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908.862.42%7,102.952.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80.0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0,767.132.93%12,142.714.21%
其中:应收票据4,022.371.09%6,978.062.42%
应收账款6,744.761.83%5,164.651.79%
预付款项17,881.064.86%17,550.716.08%
其他应收款7,858.282.14%10,553.013.65%
存货95,015.3025.84%39,622.2813.7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351.954.45%9,274.473.21%
流动资产合计156,807.1742.64%96,246.1333.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575.390.16%575.390.2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6,031.5545.15%146,650.6950.79%
在建工程9,272.702.52%9,491.403.29%
无形资产30,835.428.38%31,933.1411.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31.130.12%642.36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190.50%1,455.61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66.480.53%1,771.990.6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0,937.8657.36%192,520.5866.67%
资产总计367,745.03100.00%288,766.70100.00%

龙蟒大地主营业务突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因此标的公司资产构成与主营业务具有显著的直接相关性。

2016年以来,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价格整体呈增长趋势,受价格上升及标的公司磷酸一铵等产品产销量增加影响,标的公司营业规模逐年扩大,资产总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88,766.70万元、367,745.03万元。

报告期内,受业务规模增长的带动,标的公司存货金额逐年增加,与原料采购相关的预付账款整体也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39,622.28万元、95,015.30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2%、25.84%,呈明显增长态势;标的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7,550.71万元、17,881.06 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8%、4.86%。存货等主要流动资产项目的增加,带动流动资产总额的逐年增加和占比的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33%、42.6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及非流动资产总额稳中有增。受存货相关项目金额增加及占比上升因素的影响,2017年以来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67%、57.36%。

龙蟒大地的主要资产项目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现金8.711.60
银行存款7,357.826,978.22
其他货币资金1,542.33123.13
合计8,908.867,102.95

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102.95万元、8,908.86万元,占当

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6%、2.42%。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其余为其他货币资金及少量现金。2018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标的公司为结算业务申请开立票据锁定的票据保证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不高,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产能扩张阶段,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及铺底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随着标的公司产能的释放,将会产生稳定可观的现金流。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同时采用应收票据及银行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收款,收款情况良好,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4,022.376,978.0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4,022.376,978.0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978.06万元、4,022.37万元;应收票据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159.565,470.22
坏账准备414.80305.57
应收账款账面净值6,744.765,164.65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坏账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5,164.65万元、6,744.7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1.83%。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截至2018年末,龙蟒大地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18.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
1年以内(含1年)6,743.16337.166,406.00
1年至2年(含2年)341.3934.14307.25
2年至3年(含3年)45.0013.5031.50
合计7,129.56384.806,744.76

2018年末,龙蟒大地应收账款中1年内到期部分占比为94.58%,销售收款管控良好。

2)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末,龙蟒大地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 余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664.701年以内9.28%33.24
2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8.841年以内7.81%27.94
3江苏省地矿复合肥厂543.461年以内7.59%27.17
4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449.951年以内6.28%22.50
5史丹利化肥定西有限公司332.271年以内/ 1-2年4.64%32.65
合计2,549.2235.60%143.50

2018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与标的公司及其产品在磷复肥产业链上的布局情况吻合度较高。因标的公司同时采用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的方式收取货款,故应收账款规模相对较小。

2018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标的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预付款项17,881.0617,550.71

2018年度,标的公司根据产能情况,加大原材料采购力度。因此,预付款项金额略有增长。2018年末,标的公司一年以内的预付款占比超过99%。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辅料采购较为集中。2018年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7,794.38万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3.59%。

2018年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1四川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4,600.0025.73%
2开阳广隆矿业有限公司清江磷矿分公司736.994.12%
3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674.483.77%
4成都铁路局绵竹车站906.615.07%
5成都铁路局汉旺车站876.304.90%
合计7,794.3843.59%

上述预付账款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及能源的预付货款及运费。2018年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标的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应收利息120.5281.15
其他应收款7,737.7710,471.86
合计7,858.2810,553.0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利息较小,主要为应收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拆借款、保证金及备用金。

截至2018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 性质账龄与标的公司关系年末余额占年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1,095.31万元; 1-2年2,364.41万元关联方3,459.7238.58%291.21
马边瑞泰矿业有限公司拆借款2-3年非关联方2,000.0022.30%600.00
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410.24万元; 1-2年688.55万元;2-3年62.66万元关联方1,161.4512.95%108.16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关联方571.806.38%28.59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关联方495.355.52%24.77
合 计7,688.3285.731,052.73

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通过集团提供资金后,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考虑,将部分阶段性剩余资金调剂给龙蟒集团内其他单位使用,减少自身资金占用和财务费用支出。与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往来相比,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标的公司临时周转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自身从其他关联方处获取资金,目的是减少标的公司自身使用关联方资金应支付的利息。标的公司并未将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金有偿或无偿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因此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占用。

标的公司基于业务合作向马边瑞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根据双方重新约定,该拆借款到期期限已调整为2019年7月。

(5)存货

受业务规模增加影响,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逐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型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
原材料51,083.5918.9951,064.6129,125.5718.9929,106.58
库存商品38,874.51941.7437,932.778,554.40256.098,298.31
周转材料3,956.39-3,956.391,930.95-1,930.95
自制半成品484.03-484.03286.44-286.44
发出商品1,577.50-1,577.50---
合计95,976.03960.7395,015.3039,897.36275.0839,622.28

标的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净额逐年增加,分别为39,622.28万元、95,015.30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13.72%、25.84%。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55,393.02万元,增长比例为139.80%,主要系:(1)2017年年中子公司磷化工磷酸盐产品全面达产后,2018年全年满产,标的公司增加磷矿石等原材料备货;(2)2018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标的公司基于生产复合肥需要,备存的液氨、尿素、氯化钾、硫酸钾等存货金额增加;(3)标的公司根据产品市场价格走势,适当增加肥料级磷酸一铵及饲料级磷酸氢钙库存量。

2016年度以来,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标的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良好;目前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和终端产品市场行情良好,供需两旺,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9,274.47万元、16,351.95万元。整体而言,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不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预交税费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银行理财产品10,519.707,835.20
预交税费和待抵扣进项税5,832.251,439.27
合计16,351.959,274.47

(7)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收款均为575.39万元,为标的公司计提并已划入专户,专款专用的矿山恢复治理费用。

(8)固定资产

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厂房、机械设备及运输设备等。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6,650.69万元、166,031.55万元,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房屋及 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及其他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91,407.31119,525.632,960.645,536.87281.11219,711.55
2、本年增加金额16,975.5411,562.592,596.852,543.15375.8334,053.96
(1)购置322.63-2,474.442,543.15375.835,716.04
(2)在建工程转入16,652.9111,562.59122.41--28,337.9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年减少金额465.3371.706.82913.578.261,465.68
(1)处置或报废465.3371.706.82913.578.261,465.68
4、年末余额107,917.52131,016.515,550.677,166.45648.67252,299.83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19,197.7544,547.631,918.282,391.74176.8668,232.24
2、本年增加金额3,158.009,366.80481.51777.2348.4913,832.04
(1)计提3,158.009,366.80481.51777.2348.4913,832.04
3、本年减少金额63.8353.145.98669.836.70799.47
(1)处置或报废63.8353.145.98669.836.70799.47
4、年末余额22,291.9253,861.292,393.802,499.14218.6681,264.81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4,158.58607.8860.15-2.024,828.62
2、本年增加金额174.85----174.85
(1)计提174.85----174.85
3、本年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年末余额4,333.42607.8860.15-2.025,003.47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81,292.1876,547.353,096.724,667.30427.99166,031.55
2、年初账面价值68,050.9974,370.12982.213,145.13102.23146,650.69

(9)在建工程龙蟒大地主营业务突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因此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构成与主营业务具有显著的直接相关性。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491.40万元、9,272.7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挤压造粒工程137.29-137.29---
白竹磷矿100万吨采矿工程3,640.91-3,640.911,422.22-1,422.22
磷石膏综合利用一期工程63.84-63.842,070.88-2,070.88
磷酸铵生产线169.71-169.71680.94-680.94
复合肥生产线4,918.98-4,918.983,394.35-3,394.35
水溶肥生产线---31.17-31.17
硫酸钾生产线62.13-62.13---
复合肥办公楼工程13.68-13.68---
公用工程79.87-79.871,583.12-1,583.12
零星工程186.30-186.30308.71-308.71
合 计9,272.70-9,272.709,491.40-9,491.40

龙蟒大地在建工程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本化条件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转固的在建工程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时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31,933.14万元、30,835.42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2018年末,

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账面价值分别为19,093.37万元、11,501.29万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455.61万元、1,825.19万元,主要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奖金等)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71.99万元、1,966.48万元,主要为磷(磷铅锌矿)整装勘查项目出资款及预付设备款。

2、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4,898.6329.27%35,071.4825.77%
预收款项21,331.9411.37%16,633.5512.22%
应付职工薪酬6,117.093.26%5,281.353.88%
应交税费2,331.931.24%4,129.093.03%
其他应付款95,252.3950.78%66,707.4249.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1.410.50%847.740.6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80,863.3996.42%128,670.6494.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5,123.492.73%6,054.904.45%
预计负债646.550.34%646.550.48%
递延收益948.990.51%715.670.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719.033.58%7,417.125.45%
负债合计187,582.42100.00%136,087.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6,087.76万元和187,582.42万元,增加51,494.66万元,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目增加所致。

标的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4.55%和96.42%,整体呈上升趋势。

龙蟒大地的主要负债项目情况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5,470.648.25%6,436.674.7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应付账款39,427.9921.02%28,634.8021.04%

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工程款和储运费。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8,634.80万元、39,427.99万元。标的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及占比较高,与资产总额中存货金额较大及占比较高的情况相对应。

2018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幅较大,主要系:(1)2017年年中子公司磷化工磷酸盐产品全面达产后,2018年全年满产,标的公司增加原材料备货;(2)2018年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支出增加;(3)标的公司根据产品市场价格走势,

增加生产规模。因此,标的公司采购金额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规模上升。

1)应付账款账龄分析截至2018年末,龙蟒大地的应付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18.12.31
期末余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37,449.7394.98%
1年至2年(含2年)1,123.672.85%
2年至3年(含3年)509.551.29%
3年以上345.040.88%
合计39,427.99100.00%

2018年末,龙蟒大地应付账款中1年内到期部分占比为94.98%。2)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分析截至2018年末,龙蟒大地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期末余额比例%
1四川省什邡市金诺金属有限公司1,503.193.81%
2绵竹市凯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259.773.20%
3绵竹市泰达矿业有限公司1,087.262.76%
4四川化工天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89.912.26%
5四川华川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61.022.18%
合计5,601.1414.21%

2018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中无持有标的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账款。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预收货款21,331.9411.37%16,633.5512.2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预收款项基本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复合肥等产品的预收货款。对于磷酸一铵和磷酸氢钙产品,标的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并对部分长期合作的大型肥料企业、饲料企业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一般为40天左右;对于复合肥料产品,标的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

2018年末预收款项增幅28.25%,主要系2018年度标的公司产品平均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增加,致使营业收入增加,从而带动预收款项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5,281.35万元、6,117.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51%、2.34%。2018年度,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01.01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12.31
一、短期薪酬4,776.4720,521.0919,273.816,023.74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108.3818,249.8217,505.423,852.78
2、职工福利费-298.94298.94-
3、社会保险费1.72948.20917.3532.57
其中:(1)医疗保险费1.37721.67712.3810.66
(2)工伤保险费0.25177.36157.7619.85
(3)生育保险费0.1049.1747.212.06
4、住房公积金31.00377.41382.4225.9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35.37646.72169.692,112.4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41,706.141,670.5839.39
三、辞退福利501.04482.66929.7553.96
合计5,281.3522,709.8921,874.146,117.09

整体而言,标的公司职工薪酬支出金额不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应交增值税-1,192.26
应交企业所得税1,163.111,592.71
应交个人所得税13.3923.6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556.47
应交教育费附加1.6017.89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0.9411.92
应交印花税21.4012.92
应交资源税13.97168.34
应交矿山资源排污费252.99252.99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751.63751.63
应交其他税费111.3798.28
合计2,331.934,129.09

2017年末及2018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分别为1,592.71万元、1,163.11万元,构成当期末应交税费余额的主要部分。2018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主要系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待抵扣的进项税,已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非关联方往来款69.9563.17
关联方往来款93,531.6764,754.49
保证金及押金799.971,064.24
代收款19.037.45
代付医保等62.66160.94
职工借款94.9057.00
其他674.20600.12
合计95,252.3966,707.42

2017年及2018年,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占当年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02%和50.78%,主要系标的公司大股东调剂支持公司发展的借入款项导致的应付关联方往来款。

标的公司应付关联方往来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11.49-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433.1460,598.04
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16
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20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5,169.864,028.72
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64,771.18-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99.38
益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00-
合计93,531.6764,754.49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已陆续归还部分应付关联方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往来目前余额约6亿元;标的公司后续新增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并将及时归还剩余应付关联方往来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金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1.410.50%847.740.62%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湖北龙蟒于2015年12月3日签署的《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白竹磷矿采矿权价款总计10,462.87万元,湖北龙蟒分10期缴纳。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分期支付的采矿权款。

3、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2018年度/2018.12.312017年度/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51.01%47.13%
流动比率0.870.75
速动比率0.150.23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018年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提高3.88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所致。

2018年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较上年末提高16.00%,主要系2018年末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增长135.82%所致。

2018年末,标的公司速动比率较上年末下降34.18%,主要系2018年末非速动资产,如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增长较快所致。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18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新洋丰29.15%33.26%2.091.870.760.77
司尔特26.65%24.70%1.873.720.681.59
云图控股69.32%66.01%0.730.700.370.35
六国化工76.01%64.65%0.560.530.210.18
兴发集团67.03%67.27%0.440.410.230.20
川恒股份26.95%21.78%1.652.170.490.70
平均49.19%46.28%1.221.570.460.63
标的公司51.01%47.13%0.870.750.150.23

数据来源:Wind

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基本相当,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上述同行业公司为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因此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报告期内,龙蟒大地的产能处于扩张阶段,资本性支出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较大,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和行业平均值相比较低与行业特征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符。随着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公司的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2)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5.7043.30
存货周转率(次)3.884.88
总资产周转率(次)1.010.9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2018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末提高28.65%,主要系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30.14%所致。

2018年末,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末下降20.49%,主要系2018年存货平均余额较2017年增长54.64%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保持平稳,约为1次左右。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总资产周转率(次)
2018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新洋丰69.26119.003.393.821.131.09
司尔特42.2544.983.694.690.670.56
云图控股20.9717.615.175.620.800.85
六国化工52.4363.594.665.060.740.84
兴发集团25.5024.669.0010.850.750.73
川恒股份28.9231.063.192.880.510.51
平均39.8950.154.855.490.770.76
标的公司55.7043.303.884.881.010.92

数据来源:Wind

标的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出于产能提升和市场价格走势的考虑,增加原材料购进和产成品储备所致。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行业特征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存货周转在合理范围,资产周转能力较强。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1,678.81254,863.18
其中:营业收入331,678.81254,863.18
二、营业总成本298,301.45247,591.52
其中:营业成本261,079.59210,034.18
税金及附加729.811,956.80
销售费用20,838.5015,488.88
管理费用10,588.928,134.7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321.414,539.56
资产减值损失1,743.227,437.37
加:其他收益241.3912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2.76419.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8-
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填列)73.11-16.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349.207,803.05
加:营业外收入583.241,235.60
减:营业外支出1,328.611,429.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603.837,609.54
减:所得税费用5,006.291,888.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597.545,720.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8,597.545,720.7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97.545,720.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597.545,72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597.545,720.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受益于主要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增长,营业收入呈增长态势,带动净利润大幅增加。2018年度,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由2017年度的254,863.18万元增加至331,678.81万元,增长30.14%;净利润由2017年度5,720.71万元增加至28,597.54万元,增幅399.89%。

2018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系:(1)2018年度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销量均较去年提高,使营业收入规模扩大;(2)2018年度产品单价的涨幅超过单位成本的涨幅,使产品毛利率提高,毛利额增加;(3)因部分自有矿山被划入自然保护区而停产,2017年度标的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使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18年度高5,694.15万元。

2、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307,928.18237,091.41
其他业务收入23,750.6317,771.77
营业收入合计331,678.81254,863.1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7,091.41万元、307,928.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90%;2018年度其他业务收入增加5,978.86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提供渣场租赁服务的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元/销量(吨)平均单价(元/销量(吨)
吨)吨)
磷酸一铵2,251.74818,147.081,770.29743,903.04
磷酸氢钙1,443.36443,488.461,326.74615,970.82
复合肥1,869.75305,247.481,594.23137,867.00
其他58.51447,394.6149.74341,090.55
主营业务收入1,528.732,014,277.621,289.361,838,831.40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为29.88%,主要系:(1)产品销售价格的提高,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和复合肥的平均单价分别较2017年增长27.20%、8.79%和17.28%;(2)产品产能和销量的上升,2017年度年中子公司磷化工磷酸盐产品达产后,2018年全年满产,随着产能逐渐释放,生产规模效应得到体现,磷酸一铵的销量较2017年增长7.42万吨,增幅9.98%。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分析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磷酸一铵184,225.4259.83%131,692.4855.55%
磷酸氢钙64,011.3820.79%81,723.1034.47%
复合肥57,073.5518.53%21,979.159.27%
其他2,617.820.85%1,686.690.71%
合计307,928.18100.00%237,091.4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和复合肥,合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01%、80.62%。

2018年,磷酸一铵的收入规模呈上升趋势,增长5.15亿元,主要系当年磷酸一铵的每吨平均单价上涨481.45元,销量增加74,244.04吨。

2018年,磷酸氢钙的收入及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磷酸氢钙市场价格下降和磷化工磷矿部分矿区关停的影响,四川龙蟒磷化工的磷酸氢钙生产线自2017年8月份停产,预计2019年7月复产。

2018年,复合肥的收入及占比均有所提升,主要系复合肥的客户以农户为主,

自2016年标的公司开展复合肥业务以来,复合肥的销售覆盖面逐年扩大,销售收入逐渐增加;另外标的公司建立了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农技小院”技术服务体系,为种植户提供全过程的精准农业技术服务,通过该渠道销售的复合肥有所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主要系销售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和农资产品等相关收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上述产品销售收入稳中有升。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域分析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285,095.7792.59%230,141.0997.07%
境外22,832.427.41%6,950.322.93%
合计307,928.18100.00%237,091.41100.00%

标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境外收入来源于龙蟒磷化工,出口产品主要系磷酸一铵,部分为磷酸氢钙,还存在少量复合肥。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材料9,384.3039.51%7,283.5540.98%
提供劳务9,832.3141.40%9,863.1355.50%
其他4,534.0219.09%625.083.52%
合计23,750.63100.00%17,771.7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材料和提供劳务的收入。

3、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248,417.66197,921.37
其他业务成本12,661.9412,112.81
营业成本合计261,079.59210,034.1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97,921.37万元、248,417.6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超过90%。

2018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比例为25.51%,与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比例基本一致。

(1)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磷酸一铵146,578.3859.00%108,913.2955.03%
磷酸氢钙50,374.5220.28%68,719.5934.72%
复合肥49,975.0920.12%19,085.299.64%
其他1,489.670.60%1,203.210.61%
合计248,417.66100.00%197,921.37100.00%

报告期内,各产品成本占比与其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的合计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9.75%、79.28%,与其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基本一致。各产品成本的变动趋势与其收入的变动趋势相符合。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保持稳定,主要系:(1)原材料,包括磷矿石、硫磺、硫酸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70%;(2)动力成本,包括电力、天然气等,报告期内动力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10%。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89,458.3876.27%142,993.1872.25%
动力成本27,148.5510.93%24,630.2412.44%
制造费用19,044.127.67%18,895.049,55%
人工成本12,484.565.03%11,353.505.74%
其他(农资产品)282.050.11%49.420.02%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248,417.66100.00%197,921.37100.00%

2018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增加50,496.29万元,增幅25.51%,主要系原材料成本增长较快所致。2018年度,原材料成本增加46,465.20万元,其中,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的原材料成本分别较2017年增加31,297.02万元和26,093.00万元。

(2)其他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材料5,018.0539.63%5,472.1445.18%
提供劳务6,870.6854.26%6,545.5654.04%
其他773.216.11%95.110.79%
合计12,661.94100.00%12,112.81100.00%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的结构与其他业务收入的结构基本一致。

4、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营业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磷酸一铵37,647.0453.33%22,779.1950.81%
磷酸氢钙13,636.8619.32%13,003.5129.01%
复合肥7,098.4610.05%2,893.866.46%
其他1,128.151.60%483.481.08%
主营业务毛利合计59,510.5284.29%39,170.0487.38%
其他业务毛利11,088.6915.71%5,658.9612.62%
合计70,599.21100.00%44,829.0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在85%上下,主营业务毛利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1)产品毛利率提高。2018年度产品销售价格的涨幅超过产品成本的涨幅,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和复合肥的平均单价分别较2017年度增长27.20%、8.79%和17.28%,磷酸一铵、磷酸氢钙和复合肥的平均单位成本分别较2017年度增长22.37%、1.81%和18.27%,使产品的毛利率提高;(2)产品产能和销量的上升,2017年度年中子公司磷化工的磷酸盐产品达产后,2018年度全年满产,随着产能逐渐释放,生产规模效应得到体现,磷酸一铵的销量较2017年度增长7.42万吨,增幅9.9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销量(吨)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销量(吨)
磷酸一铵2,251.741,791.59818,147.081,770.291,464.08743,903.04
磷酸氢钙1,443.361,135.87443,488.461,326.741,115.63615,970.82
复合肥1,869.751,637.20305,247.481,594.231,384.33137,867.00
其他58.5133.30447,394.6149.7435.28341,090.55
主营业务1,528.731,233.282,014,277.621,289.361,076.341,838,831.40

(2)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如下所示: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磷酸一铵20.44%59.83%17.30%55.55%
磷酸氢钙21.30%20.79%15.91%34.47%
复合肥12.44%18.53%13.17%9.27%
其他产品43.10%0.85%28.66%0.71%
主营业务毛利率19.33%16.52%
其他业务毛利率46.69%31.84%
综合毛利率21.29%17.59%

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产品磷酸一铵和磷酸

氢钙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8年度毛利率较2017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1)2018年度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售价的涨幅大于原材料成本的涨幅,使单项产品的毛利率提高;(2)标的公司收入结构有所变化,2018年度磷酸一铵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都较上年提高,因此综合毛利率也相应提高。

5、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4.7210.60
教育费附加28.1031.61
地方教育费附加15.5621.07
资源税170.011,061.21
房产税81.8482.16
土地使用税78.5366.35
车辆使用税7.415.43
印花税208.76211.51
其他104.88466.87
合计729.811,956.80

报告期内,2018年度资源税较上年减少891.20万元,主要原因系磷化工磷矿部分矿区被纳入九顶山自然保护区,于2017年7月份停产,使得缴纳的资源税减少。

6、期间费用

最近两年,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11.05%、10.5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20,838.506.28%15,488.886.08%
管理费用10,588.923.19%8,134.723.19%
财务费用3,321.411.00%4,539.561.78%
期间费用合计34,748.8210.48%28,163.1611.05%

(1)销售费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6.08%、6.28%。各年销售费用明细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薪酬4,265.432,996.09
折旧费121.8876.89
业务招待费246.3488.67
广告宣传费616.23335.34
差旅费873.29605.55
交通费20.649.83
办公费10.1022.85
市场推广费142.8649.41
运费14,171.3110,908.45
会务费73.37125.53
其他297.04270.27
合计20,838.5015,488.88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金额的波动主要受职工薪酬、运费变动的影响。2018年度职工薪酬增加1,269.34万元,主要系:(1)标的公司为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并为长远发展考虑,报告期内增加了销售人员数量,2017年末和2018年末标的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178人和221人;(2)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表现良好,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因此销售人员与收入挂钩的销售提成、年终奖均相应提高。销售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销售人员薪酬水平的提高,使得2018年度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增加。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2018年度运费增加3,262.86万元,主要系当年标的公司销售收入、销售量均有较大提高,因此导致相关运费的增加,与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14%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3.19%、3.19%。各年管理费用明细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薪酬2,991.652,839.63
业务招待费156.5569.41
修理费5,005.783,507.93
交通费93.1980.99
差旅费71.0636.69
办公费88.3346.87
技术服务费98.95220.63
折旧费239.1185.63
无形资产摊销363.41548.78
环评费15.6277.45
保险费27.2919.76
绿化费182.3273.40
停产期间费682.7951.49
检测费105.2322.18
其他467.65453.87
合计10,588.928,134.72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金额的增加主要由修理费、停产期间费增加所致。

修理费主要系标的公司每年度对生产线进行大修理以及技术改造产生的费用。

停产期间费主要系停产期间矿区和生产线发生的相关费用、折旧和人员工资。2018年停产期间费增加631.30万元,主要系:(1)四川龙蟒磷化工部分矿区被纳入九顶山自然保护区,于2017年7月份停产;(2)受磷酸氢钙市场价格下降和磷化工磷矿部分矿区关停的影响,四川龙蟒磷化工的磷酸氢钙生产线自2017年8月份停产,预计2019年7月复产。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分别为1.78%、

1.00%。各年财务费用明细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3,378.604,467.13
减:利息收入19.2830.68
汇兑损益-71.3274.78
其他33.4128.33
合计3,321.414,539.56

标的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系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间累计拆借金额累计偿还金额实际确认利息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139,534.8798,097.643,424.42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41,100.0028,400.00330.36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11,400.008,200.00335.71
2017年度合计4,090.49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105,329.80106,329.80972.40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9,700.0012,700.00656.32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3,200.00-141.13
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65,000.001,519.131,290.32
2018年度合计3,060.17

标的公司按借款的实际占用时间以及约定的利率计提利息。2018年度标的公司利息支出减少1,088.53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对关联方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减少,导致计提的拆借利息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632.23530.54
存货跌价损失936.14249.5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74.854,487.6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15.5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探矿权)-1,854.08
合计1,743.227,437.37

2018年度,标的公司存货跌价损失936.14万元系由库存产品复合肥及石膏粉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所致;2018年度存货跌价损失与2017年度相比较大,主要系当年末存货规模大幅增加的影响。

2017年度,标的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探矿权)均与龙蟒磷化工的部分磷矿停产有关。因被纳入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磷矿部分矿区于2017年7月份停产,目前磷矿已停止采矿和勘查活动。

2017年度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15.52万元,均为对磷化工2013年6月份取得的证号为C5100002010076120070416的磷矿板棚子采矿权计提的减值损失。根据四川省化工地址勘察院出具的证明文件,该采矿权纳入自然保护区内的比例为48.72%,保护区外的比例为51.28%。2017年度,标的公司按50%的比例计提了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度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487.66万元,均为对磷矿矿山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2017年度,标的公司按50%的比例计提了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度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为1,854.08万元,均为对磷化工2016年3月取得的证号为T5152008040301070的磷矿板棚子延伸探矿权计提的100%减值损失。

8、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收益241.39129.01
投资收益632.76419.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4.58-
资产处置损益73.11-16.83

(1)其他收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取得的政府补助、外经贸专项资金补助和就业服务管理局稳岗、公岗、见习补贴等。

(2)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源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9、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6.32-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利得219.33314.96
违约金收入22.0323.00
其他利得325.56897.64
合计583.241,235.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利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是否与收益相关
南漳县财政局拨入熔硫项目奖金12.00120.00与收益相关
南漳县财政局拨入技改项目奖金46.90-与收益相关
南漳县财政局拨入投资优惠政策政府奖金160.43139.96与收益相关
绵竹市经济信息和科技局2017技改转型资金-55.00与收益相关
合计219.33314.96

2018年度,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其他利得主要为废旧物资处理收入;2017年度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其他利得除废旧物资处理收入外,还包括前期探矿项目本期终止政府给与的补偿款。

10、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93.99915.68
对外捐赠支出306.1123.10
非常损失239.0074.83
罚款支出232.8260.99
其他支出56.68354.50
合计1,328.611,429.1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1、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龙蟒大地资产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所得税费用5,006.291,888.83
利润总额33,603.837,609.54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4.90%24.82%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龙蟒大地、龙蟒大地之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四川龙蟒工业石膏开发有限

公司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7年度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与南漳龙蟒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一致,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与南漳龙蟒利润总额基本一致。2018年度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环比大幅下降,除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的磷化工公司利润贡献大幅增加之外,也与前期可抵扣亏损在本期列支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等事项的调整相关。

(三)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0623,888.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4.09-25,038.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3.353,382.2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0.40-49.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93.292,182.4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9,570.34138,737.5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0.161,228.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080.50139,965.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4,420.8370,784.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487.8122,629.99
支付的各项税费8,220.293,736.5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894.5218,92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023.44116,07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0623,888.7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7,091.41万元、307,928.18万元,增长29.88%;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8,737.56万元、189,570.34万元,增长36.64%,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52%、61.56%。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现比率的提高,表明标的公司当期收入变现能力的增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0,784.68万元、134,420.83万元,增长89.90%,主要系2017年年中子公司磷化工磷酸盐产品全面达产后,2018年全年满产,标的公司增加原材料备货;同时标的公司根据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增加生产规模及产成品储备,同期存货账面余额增长136.60%。因此导致2018年标的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快。

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888.70万元、8,057.06万元,下降66.2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收回代付款及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其中2017-2018年度收回代付款分别为0万元、385.52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付现费用和支付往来款,其中2017-2018年度支付的往来款分别为8,790.96万元、1,419.46万元。

报告期内,龙蟒大地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对应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28,597.545,720.71
加:资产减值准备1,743.227,437.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3,626.1512,695.59
无形资产摊销1,108.57646.6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68.02426.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3.1116.8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7.67915.6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5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308.214,516.9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32.76-41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69.58-673.5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6,299.745,102.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324.54-24,970.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5,312.5211,715.17
其他-60.5275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0623,888.70

报告期内,龙蟒大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97.545,72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0623,888.70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金额差异20,540.48-18,167.99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为31,945.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为34,318.25万元,差额为2,372.4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占累计净利润比例为93.09%。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良好,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较为理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加,销售收现金额和采购付现金额也相应增加,由于标的公司主要采取预收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因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41.22343.0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4,674.59269,502.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4,715.81269,845.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694.2018,838.53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9,845.70276,045.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539.90294,88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4.09-25,038.6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理财产品的赎回;标的公司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770.2725,518.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770.27105,518.4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99.24426.5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967.68101,709.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66.93102,136.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3.353,382.25

2017年度,标的公司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80,000万元原因系2017年4月6日,龙蟒大地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00万元,其中龙蟒集团及西藏龙蟒合计以货币形式增资80,000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关联方借款121,770.2724,518.43
其中:龙蟒集团56,770.2724,518.43
西藏龙蟒投资65,000.00-
处置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股权款-1,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121,770.2725,518.4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关联方借款103,554.68100,709.64
其中:龙蟒集团103,444.6892,509.64
西藏龙蟒投资110.00-
西藏万通投资-8,200.00
银行票据保证金1,413.00-
支付分期付款的采矿权款1,000.001,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105,967.68101,709.6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支付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三泰控股的总股本为1,378,091,733股,补建持有351,994,38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4%,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补建。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为主,包括传统银行外包业务以及金融营销、不良资产催收金融外包服务等创新业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龙蟒大地是以磷复肥为核心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龙蟒大地主营产品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的规模及质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复合肥的行业排名逐年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形成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磷复肥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领先的技术能力,在未来几年内的增长潜力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销售、管理、财务等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1、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1)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公司在给予龙蟒大地管理团队一定自主经营权的同时,对龙蟒大地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以尽快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的推进实施。

1)整体整合计划

上市公司将加强把握和指导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方向。从宏观层面将标的公司的研发、产品、经营理念、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工作纳入本公司的整体发展蓝图之中,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各个方面的规划整体统筹,协同发展,以实现整体及双方自身平衡、有序、健康的发展。现上市公司已经展开对标的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战略定位及选择的指导工作,可有效保障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整体规划的对接和实施。

2)业务整合计划

上市公司在促进现有业务与磷复肥业务协同效应的基础上,将保持两项业务的运营独立性,以充分发挥原有管理团队在不同业务领域的经营管理特长,提升各自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共同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泰控股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资金优势、资源优势以及规范化管理经验积极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为标的公司制定清晰明确的战略远景规划,并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现有的潜力,大力拓展智能制造领域,以提升经营业绩。

上市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中标的公司在客户关系维护与拓展、业务规划与实施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将其纳入到本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以上市公司现有丰富且规范的管理经验尽快实现标的公司在前述管理事项方面的提高。

3)资产整合计划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维护和管理系统,使其资产与公司严格分开。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预测和控制流动资产的需要量,合理组织和筹措资金,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加速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经济效益。在资产运营方面,标的公司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买或出售权利,其他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须经相应权力机关或上市公司批准后实施。标的公司如发生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应当与上市公司共同遵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并履行相应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现有的资产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利用双方的资产价值,实现成本集约,价值最大化。

4)财务整合计划

上市公司将把自身规范、成熟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引入标的公司财务工作中,依据标的公司自身业务模式特点和财务环境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务人员设置等方面协助标的公司构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上市公司将统筹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提高标的公司的运营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5)人员整合计划

鉴于龙蟒大地主营业务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在业务类型、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团队管理等方面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上市公司将在保持龙蟒大地管理层现有团队基本稳定、给予管理层充分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向龙蟒大地输入具有规范治理经验的管理人员,使交易标的满足上市公司的各类规范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派出部分管理人员,参与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6)机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董事会进行重组,通过对其董事会实施控制进而决定标的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管理,建立完整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及组织架构对标的公司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等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适当地调整,在通过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对标的公司实施管控的同时,也使得标的公司能够达到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2)整合风险及相应的整合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留标的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团队、现有管理架构及现有的经营模式,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双方沟通机制、规范标的公司运作等方式,持续推进已有的整合计划。同时,未来将按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战略目标、业务开展和整合计划,保障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顺利实施。但本次交易扩大了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业务规模,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管理难度,若这些整合计划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将影响标的公司业务与上市公司业务的融合,影响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上市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控制整合风险:

1)推进管理制度的融合,加强内部控制与子公司管理制度建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推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机融合。上市公司将重点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角度,确保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

整合计划和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加强沟通互动的方式,有效降低管理风险。

2)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相关安排龙蟒大地专业从事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的生产、销售,已经建立了一支工作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是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保持可持续性增长的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防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 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如果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上市公司同意将超出部分的20%用现金形式对标的公司原股东及高级管理团队进行奖励。该超额利润奖励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交易金额的20%。该措施可以防范标的公司高级管理团队流失,并激励其超额实现利润承诺目标。

② 服务期限及竞业限制约定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本次交割前,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应当签署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期限自交割日起算不短于3年,作为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条件。上述服务期限及竞业限制期限均覆盖了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在《标的公司核心团队人员关于业绩承诺期守法合规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中承诺:“在《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三年业绩承诺期内,除非得到上市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该措施可以防范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流失并保证相关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3)加强学习,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保持开放学习的心态,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行团队和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培训机制,营造人才成长与发展的良好企业氛围,推进竞争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活力和竞争力。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协调、健康发展。在双方顺利整合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拟执行下列发展计划:

(1)推动研发机制改革,提升自身整体技术水平

近年来,公司坚定实施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大数据、语音识别等新兴技术在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中的应用,在相关技术方面已拥有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依托技术创新引领业务发展,结合上市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不断开发新的细分业务领域,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类型;不断提升自身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三泰控股”知名品牌,实现企业做大做强。

(2)加快标的资产整合速度,实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借鉴吸收标的公司在管理制度、经营机制、市场营销、奖励机制等方面的灵活的、先进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体制、战略、人才、管理、技术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一方面将加大干部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授权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公司将针对相应的薄弱环节,加大外部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并为其在公司施展抱负提供宽松的环境和优厚的条件,持续巩固并发挥公司的人才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实施股权激励、核心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举措,加大对高管及核心员工的激励力度,建立并强化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员工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为公司创造业绩,让广大员工能够切实分

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红利。(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备考审阅报告》和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比较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备考数实际数差异备考数实际数差异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5,608.44146,699.598,908.8678,540.9171,437.977,102.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8-24.585.655.6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9,375.058,607.9210,767.1320,648.148,505.4312,142.71
预付款项17,942.6061.5417,881.0617,650.3899.6717,550.71
其他应收款13,659.615,801.327,858.2831,889.3621,336.3510,553.01
存货95,015.30-95,015.3039,622.28-39,622.28
持有待售资产---286.90286.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050.4513,050.45-11,893.7111,893.71-
其他流动资产57,368.7341,016.7816,351.95117,275.12108,000.659,274.47
流动资产合计372,044.76215,237.60156,807.17317,812.46221,566.3396,246.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235.1321,235.13-26,495.8526,495.85-
长期应收款12,469.1011,893.71575.3913,034.0512,458.66575.39
长期股权投资65,253.9865,253.98-76,558.8276,558.82-
投资性房地产13,987.3613,987.36-14,998.7114,998.71-
固定资产199,881.6818,434.50181,447.18182,959.8219,074.93163,884.89
在建工程9,429.23-9,429.239,651.633.719,647.93
无形资产36,597.991,174.3835,423.6138,475.411,747.6436,727.77
商誉203,221.38-203,221.38205,703.912,482.54203,221.37
长期待摊费用1,316.61878.64437.971,842.371,186.66655.71
递延所得税资产8,724.176,898.981,825.191,474.5618.951,455.6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3.0886.601,966.481,936.41164.421,771.99
非流动资产合计574,169.71139,843.29434,326.42573,131.55155,190.89417,940.66
资产总计946,214.47355,080.88591,133.59890,944.01376,757.22514,186.79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6,579.811,681.1854,898.6338,188.203,116.7235,071.48
预收款项21,393.3061.3621,331.9416,755.73122.1816,633.55
应付职工薪酬13,046.606,929.516,117.099,827.474,546.115,281.35
应交税费5,029.892,697.962,331.936,957.172,828.084,129.09
其他应付款467,733.184,980.80462,752.38447,516.1713,308.75434,207.42
持有待售负债---290.0029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931.4112,000.00931.41874.0126.27847.74
流动负债合计576,714.2028,350.80548,363.40520,408.7524,238.11496,170.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000.0012,000.00-
长期应付款5,123.49-5,123.496,054.90-6,054.90
预计负债646.55-646.55646.55-646.55
递延收益1,430.45481.46948.991,230.29514.62715.67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3.84-3,913.844,318.04-4,31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11,114.34481.4610,632.8824,249.7812,514.6211,735.16
负债合计587,828.5328,832.27558,996.26544,658.5336,752.73507,905.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137,809.17137,809.17-140,489.07140,489.07-
资本公积283,996.46283,996.46-284,615.56283,615.561,000.00
减:库存股---10,290.8210,290.82-
专项储备1,701.74-1,701.741,815.61-1,815.61
盈余公积6,243.786,243.78-6,243.786,243.78-
未分配利润-71,365.22-101,800.8030,435.58-76,455.97-79,921.353,46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8,385.94326,248.6132,137.33346,417.24340,136.256,280.99
少数股东权益----131.75-131.75-
所有者权益合计358,385.94326,248.6132,137.33346,285.48340,004.496,280.9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946,214.47355,080.88591,133.59890,944.01376,757.22514,186.79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加。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中长期市场竞争力。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备考数实际数差异备考数实际数差异
一、营业总收入403,368.3771,689.56331,678.81335,417.3580,554.17254,863.18
其中:营业收入403,368.3771,689.56331,678.81335,417.3580,554.17254,863.18
二、营业总成本386,652.6586,319.68300,332.97366,421.06115,982.01250,439.05
其中:营业成本328,051.1664,940.04263,111.12281,682.8568,801.14212,881.71
税金及附加1,601.22871.41729.812,746.54789.731,956.80
销售费用22,492.381,653.8820,838.5038,421.8122,932.9315,488.88
管理费用22,481.8411,892.9210,588.9218,128.979,994.258,134.72
研发费用186.58186.58-91.4291.42-
财务费用478.90-2,842.503,321.417,557.593,018.024,539.56
资产减值损失11,360.589,617.361,743.2217,791.8910,354.527,437.37
加:其他收益914.61673.22241.391,626.521,497.5112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10,631.63-11,264.38632.7673,861.7573,442.55419.2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074.40-15,074.40--4,000.42-4,000.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27-5.3124.58-151.84-151.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3.42430.3173.111,577.451,594.28-16.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21.38-24,796.2832,317.6645,910.1740,954.654,955.52
加:营业外收入780.81197.57583.243,137.311,901.701,235.60
减:营业外支出4,922.883,594.271,328.6113,120.8311,691.711,429.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79.31-28,192.9931,572.3035,926.6531,164.644,762.01
减:所得税费用-1,843.20-6,445.304,602.102,222.68926.051,296.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22.51-21,747.6926,970.2033,703.9730,238.593,465.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5,222.51-21,747.6926,970.2033,703.9730,238.593,465.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0.76-21,879.4526,970.2133,704.9930,239.623,465.37
2、少数股东损益131.75131.75--1.02-1.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222.51-21,747.6926,970.2033,703.9730,238.593,46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90.76-21,879.4526,970.2133,704.9930,239.623,464.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1.75131.75--1.02-1.02-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进入磷复肥行业,实现双轮驱动发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注入盈利状况良好的优质资产,将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若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将为上市公司增加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推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

化、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形成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磷复肥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上市公司将构建多元化经营的产业结构,这将降低公司的单一业务的周期性波动风险,改善公司收入结构,有助于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经营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瑞华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按行业分类)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行业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制造、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行业71,689.5624.02%80,554.1717.77%
磷化工行业331,678.8175.98%254,863.1882.23%
合计403,368.37100.00%335,417.35100.00%

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测算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
考虑交易影响不考虑交易影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502.30-4,502.30-19,502.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15-0.0327-0.1415

注:1、假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且不考虑回购等因素对股本的影响;2、假定标的公司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00万元,逐月均匀实现,并假设本次重组完成时间为2019年6月底。

根据上表可知,按照上述假设,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当年(即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327元/股,高于不考虑交易影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415元/股。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0,239.6233,704.99-21,879.455,09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8,067.02-44,623.48-19,502.308,344.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520.2399-0.15880.03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520.2399-0.15880.0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21-0.3176-0.14150.0606

根据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本次交易前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421元/股、-0.1415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为-0.3176元/股、0.0606元/股。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利润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并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出现下滑、即期回报被摊薄。上市公司拟采取各项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为尽量减少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采取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等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稳步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及磷复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形成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磷复肥业务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领先的技术能力,在未来几年内的增长潜力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销售、管理、财务等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整合,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资金和经营管控

风险。

(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前述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补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家权、龙蟒集团所持有的龙蟒大地100%股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未新增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增关联方,补建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的有关分析说明,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补建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补建,补建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发生。

关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的有关分析说明,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

1、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无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无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3、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不涉及员工安置事项

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100.00%股权,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当前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原聘任员工的劳务合同。

5、交易税费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的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信息

龙蟒大地2017年和2018年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9】510400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908.867,102.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0,767.1312,142.71
其中:应收票据4,022.376,978.06
应收账款6,744.765,164.65
预付款项17,881.0617,550.71
其他应收款7,858.2810,553.01
存货95,015.3039,622.2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351.959,274.47
流动资产合计156,807.1796,246.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575.39575.39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6,031.55146,650.69
在建工程9,272.709,491.40
无形资产30,835.4231,933.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31.1364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191,455.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966.481,771.99
非流动资产合计210,937.86192,520.58
资产总计367,745.03288,766.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4,898.6335,071.48
预收款项21,331.9416,633.55
应付职工薪酬6,117.095,281.35
应交税费2,331.934,129.09
其他应付款95,252.3966,707.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1.41847.7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80,863.39128,670.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5,123.496,054.90
预计负债646.55646.55
递延收益948.99715.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719.037,417.12
负债合计187,582.42136,087.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180,000.00180,000.00
资本公积-1,000.00
专项储备1,701.741,815.61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1,539.13-30,13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0,162.61152,678.9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80,162.61152,678.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7,745.03288,766.7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1,678.81254,863.18
其中:营业收入331,678.81254,863.18
二、营业总成本298,301.45247,591.52
其中:营业成本261,079.59210,034.18
税金及附加729.811,956.80
销售费用20,838.5015,488.88
管理费用10,588.928,134.7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321.414,539.56
资产减值损失1,743.227,437.37
加:其他收益241.3912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2.76419.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58-
资产处置收益73.11-16.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349.207,803.05
加:营业外收入583.241,235.60
减:营业外支出1,328.611,429.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603.837,609.54
减:所得税费用5,006.291,888.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597.545,720.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8,597.545,720.7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97.545,720.71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8,597.545,72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597.545,720.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9,570.34138,737.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0.161,228.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080.50139,965.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4,420.8370,784.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487.8122,629.99
支付的各项税费8,220.293,736.5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894.5218,92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023.44116,07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57.0623,888.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1.22343.0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4,674.59269,502.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4,715.81269,845.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694.2018,838.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9,845.70276,045.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539.90294,88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4.09-25,038.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770.2725,518.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770.27105,518.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99.24426.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967.68101,709.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766.93102,136.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3.353,382.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0.40-49.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93.292,182.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29.823,447.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36.535,629.82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7.234,119.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3.10159.66
其中:应收票据-80.00
应收账款73.1079.66
预付款项3,292.481,970.74
其他应收款4,153.8313,256.73
存货28,982.808,966.2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793.211,054.35
流动资产合计46,512.6629,527.7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0,719.93124,002.8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285.106,961.27
在建工程5,074.664,745.13
无形资产3,792.323,873.15
长期待摊费用4.8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531.98306.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59,408.81139,894.13
资产总计205,921.46169,421.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3,985.198,034.38
预收款项9,025.673,382.32
应付职工薪酬1,292.35656.48
应交税费9.427.98
其他应付款41,562.0014,99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5,874.6227,073.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65,874.6227,073.4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80,000.00180,000.00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214.2566.33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40,167.41-37,71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140,046.84142,348.3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05,921.46169,421.86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7,511.3322,024.43
减:营业成本51,043.0519,709.64
税金及附加43.8856.12
销售费用5,060.483,481.92
管理费用1,441.26909.0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821.49374.43
资产减值损失1,316.43345.24
加:其他收益12.398.1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92113.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1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05.79-2,730.87
加:营业外收入145.8941.17
减:营业外支出406.64277.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66.53-2,967.4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66.53-2,967.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2,366.53-2,967.4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366.53-2,967.47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624.9524,933.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20.4921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145.4425,150.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696.568,765.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225.113,058.68
支付的各项税费56.9059.5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29.025,120.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207.5917,00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937.868,145.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2.8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852.17101,987.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852.17102,030.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789.062,776.66
投资支付的现金5,800.0081,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903.00101,6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492.06185,406.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39.90-83,375.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2,86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00.0082,86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0.98197.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709.713,662.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200.693,8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00.697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02.733,769.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19.96350.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234,119.96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信息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的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2019】51040001号《备考审阅报告》,并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7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三泰控股最近两年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7.12.31
备考数实际数备考数实际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5,608.44146,699.5978,540.9171,437.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8-5.655.6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9,375.058,607.9220,648.148,505.43
其中:应收票据4,022.37-6,978.06-
应收账款15,352.688,607.9213,670.088,505.43
预付款项17,942.6061.5417,650.3899.67
其他应收款13,659.615,801.3231,889.3621,336.35
存货95,015.30-39,622.28-
持有待售资产--286.90286.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050.4513,050.4511,893.7111,893.71
其他流动资产57,368.7341,016.78117,275.12108,000.65
流动资产合计372,044.76215,237.60317,812.46221,566.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235.1321,235.1326,495.8526,495.85
长期应收款12,469.1011,893.7113,034.0512,458.66
长期股权投资65,253.9865,253.9876,558.8276,558.82
投资性房地产13,987.3613,987.3614,998.7114,998.71
固定资产199,881.6818,434.50182,959.8219,074.93
在建工程9,429.23-9,651.633.71
无形资产36,597.991,174.3838,475.411,747.64
商誉203,221.38-205,703.912,482.54
长期待摊费用1,316.61878.641,842.371,186.66
递延所得税资产8,724.176,898.981,474.561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2,053.0886.601,936.41164.42
非流动资产合计574,169.71139,843.29573,131.55155,190.89
资产总计946,214.47355,080.88890,944.01376,757.2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6,579.811,681.1838,188.203,116.72
预收款项21,393.3061.3616,755.73122.18
应付职工薪酬13,046.606,929.519,827.474,546.11
应交税费5,029.892,697.966,957.172,828.08
其他应付款467,733.184,980.80447,516.1713,308.75
持有待售负债--290.0029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931.4112,000.00874.0126.27
流动负债合计576,714.2028,350.80520,408.7524,238.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000.0012,000.00
长期应付款5,123.49-6,054.90-
预计负债646.55-646.55-
递延收益1,430.45481.461,230.2951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3,913.84-4,31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11,114.34481.4624,249.7812,514.62
负债合计587,828.5328,832.27544,658.5336,752.7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137,809.17137,809.17140,489.07140,489.07
资本公积283,996.46283,996.46284,615.56283,615.56
减:库存股--10,290.8210,290.82
专项储备1,701.74-1,815.61-
盈余公积6,243.786,243.786,243.786,243.78
未分配利润-71,365.22-101,800.80-76,455.97-79,921.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8,385.94326,248.61346,417.24340,136.25
少数所有者权益---131.75-131.75
所有者权益合计358,385.94326,248.61346,285.48340,004.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46,214.47355,080.88890,944.01376,757.22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备考数实际数备考数实际数
一、营业总收入403,368.3771,689.56335,417.3580,554.17
其中:营业收入403,368.3771,689.56335,417.3580,554.17
二、营业总成本386,652.6586,319.68366,421.06115,982.01
其中:营业成本328,051.1664,940.04281,682.8568,801.14
税金及附加1,601.22871.412,746.54789.73
销售费用22,492.381,653.8838,421.8122,932.93
管理费用22,481.8411,892.9218,128.979,994.25
研发费用186.58186.5891.4291.42
财务费用478.90-2,842.507,557.593,018.02
资产减值损失11,360.589,617.3617,791.8910,354.52
加:其他收益914.61673.221,626.521,497.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31.63-11,264.3873,861.7573,442.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074.40-15,074.40-4,000.42-4,000.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27-5.31-151.84-151.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3.42430.311,577.451,594.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21.38-24,796.2845,910.1740,954.65
加:营业外收入780.81197.573,137.311,901.70
减:营业外支出4,922.883,594.2713,120.8311,691.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79.31-28,192.9935,926.6531,164.64
减:所得税费用-1,843.20-6,445.302,222.68926.0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22.51-21,747.6933,703.9730,238.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22.51-21,747.6933,703.9730,238.59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90.76-21,879.4533,704.9930,239.62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31.75131.75-1.02-1.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222.51-21,747.6933,703.9730,23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90.76-21,879.4533,704.9930,239.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1.75131.75-1.02-1.02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 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以全资子公司维度金融为主体开展业务。维度金融围绕中国银行业网点转型、渠道再造及业务拓展等新需求,通过业务流程梳理、平台化集中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服务解决方案,涵盖银行前、中、后台全业务流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补建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未通过三泰控股以外的主体投资、经营与三泰控股及龙蟒大地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发生。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及龙蟒大地的长远稳定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实际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3.如本人及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2、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本次重组交易中交易对方李家权及龙蟒集团均已出具《关于避免业务竞争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不存在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含龙蟒大地在内的控股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不存在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次重组后,本人/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除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的情形外,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从事了对上市公司、龙蟒大地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本公司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该等

业务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除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或由上市公司共同参与投资的情形外,如果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龙蟒大地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上市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5.如因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3、标的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龙蟒大地董事、高管不存在未经龙蟒大地股东会同意而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龙蟒大地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其对龙蟒大地所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龙蟒大地董事、高管已就其避免从事竞争业务作出承诺。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家权、龙蟒集团所持有的龙蟒大地100%股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增关联方。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龙蟒大地的关联方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次交易之前,李家权直接持有龙蟒大地64%的股权,并通过龙蟒集团间接持有龙蟒大地15.2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为李家权先生。李家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详细情况”之“(一)李家权”。

本次交易之前,李家权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1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06.5042.23%对化工行业、旅游业、采掘业、冶炼业的投资;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67%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侠客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5,000.00成都龙昊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摄影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成都益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4,0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6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10,000.00龙蟒集团持股99.30%磷矿开采;制灰用石灰岩开采(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
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生产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43.00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8.00%销售:磷矿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800.00龙蟒集团持股100.00%磷石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寻甸龙飞磷石膏制品开发有限公司200.00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持股100%磷石膏综合加工及产品的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00%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
11成都富润财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0.0069.20%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肥料、水溶肥料及生物和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卫生杀虫及消毒制剂和酶制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农用抗生素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农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限制性农药除外);农产品收购、销售、加工;农用机具、中药材收购、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四川龙福盛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50.00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4%农用化工新产品开发;销售农药,食用菌及相关用品,动植物良种(不含农作物种子),农机具;肥料生产工艺与农田效应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14武汉绿萝联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无机包裹缓释肥料、包裹缓释尿素、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营养助剂产品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的研发、应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5四川盈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6.67%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成都润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000.005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其他可自主经营的无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成都华西公用医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0.00成都润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7.60%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卫生用品、办公用品、机电产品、网络设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网络接入服务、网络信息服务(不含中介)、医疗信息的收集、处理;网上发布分析应用开发、技术服务、网页制作、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营)、信息系统工程及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研究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医疗卫生活动)、医疗咨询服务(不含医疗卫生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设计、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西藏龙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94%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会展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19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953.506.04%分离机械设备、干燥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与分离机械、干燥设备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本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聚丙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5,000.00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分离机械设备、钢材、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美宁商贸有限公司5,000.00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聚丙烯、塑料橡胶、泵、阀、机电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00.00龙蟒大地持股50%根据甬N安经(2018)003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饲料销售及网上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5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202.09李家权女儿持股持股13.95%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生产、销售;铁肥销售;硫酸60万吨/年的生产(生产场所 :中站区佰利联园区内)、销售(仅限在本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硫酸);氧化钪生产;设备、房产、土地的租赁。
26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生产饲料级硫酸亚铁(I)、硫酸;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8类)(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生产钛白粉;进出口业务;氧化钪生
产,货物仓储和运输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30,000.00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钛白粉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普通货运;硫酸亚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生产(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因2008年汶川地震后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寻甸龙飞磷石膏制品开发有限公司在云南,主要从事磷石膏处理相关业务,业务规模较小;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产品。

(2)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蟒大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直接/间接持股
王利伟执行董事、经理
古金镛监事
何丰总工程师、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张启万总工程师助理
张涛农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余赟农业技术研究院中心主任
张洪江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
孙素技术部副部长
钟世林技术部工艺主管
曹宇技术部工艺主管
安天华技术部工艺主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也是标的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

(4)子公司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四、主要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持有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0%股份外,龙蟒大地无其他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主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业务,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竞争。

(5)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龙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龙蟒大地高管担任高管的企业
2成都慧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高管担任高管的企业
3四川嘉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6)本次交易对方之间,及其与三泰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对象为李家权及龙蟒集团;李家权先生直接持有龙蟒集团3.93%的股权,并通过西藏万通间接持有龙蟒接团38.30%的股权,合计持有42.23%的股权,为龙蟒集团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交易后新增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李家权、龙蟒集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本次交

易不会造成持有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或者新增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9】51040008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标的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755.54万元和8,009.7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和2.37%。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极低。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力4,742.182,697.37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水149.19138.77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脱盐水37.5949.76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运输劳务和服务1,244.321,220.56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硫酸1,048.9835.41
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磷酸产品247.96-
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磷石膏209.21-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周转材料68.330.20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料1.1620.55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农药9.551.96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用水81.4874.44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周转材料169.83462.70
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磷矿-26.36
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周转材料-1.88
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周转材料-25.54
合计-8,009.784,755.5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8年度2017年度
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磷酸产品2,113.33-
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磷酸氢钙3,144.17-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废水处理服务2,196.311,551.59

2017年度标的公司关联销售金额为10,962.42万元,占标的公司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30%;2018年度标的公司关联销售金额16,624.86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5.01%。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较低。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身出租给关联方使用的场地主要为渣场及停车场。2018年以来,标的公司加强磷石膏的处理速度和处理能力,自身渣场地占用减少,并增加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渣场的租金收入。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废酸处理服务2,970.933,008.23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901.721,302.71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原料143.99-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亚铁代销服务175.67178.83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提供废酸处理服务1,946.301,862.87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提供废水处理服务1,384.661,358.02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销售蒸汽1,220.771,327.57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提供亚铁代销服务178.83155.71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受托加工石灰54.71116.83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复合肥155.2057.10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原料11.22-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周转材料1.94-
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周转材料20.2940.15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周转材料0.14-
四川绵竹龙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周转材料-2.81
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磷石膏4.67-
合计-16,624.8610,962.42
承租方名称出租资产种类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渣场3,625.92-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停车场4.234.23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渣场580.50565.61
合计-4,210.66569.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关联方出租给标的公司使用的资产主要为办公楼、辅助生产设备及部分管道资产。相关资产不是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租金支出金额较小,且在2017-2018年保持一致。

(4)关联担保情况

2018年年末,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8-09-302021-09-29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18-09-212021-09-20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2018-03-082021-03-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银行借款,主要通过龙蟒集团等关联单位提供资金支持;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因此向龙蟒集团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担保已解除。

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零星发生一些设备转让等交易,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运输设备204.82
益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运输设备44.66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379.78
出租方名称承租资产种类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3.8213.82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磺酸熔硫资产及仓库64.3764.37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140.07140.07
合计-218.26218.26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展厅329.94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置构筑物106.19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商标权10.85
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运输设备302.77
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销售运输、机器设备36.33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000.00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四川农技小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000.00
合 计2,415.341,0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产转让行为金额较小,属于金额较小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对标的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银行借款,主要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进行资金融通,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期间累计拆借金额累计偿还金额实际确认利息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139,534.8798,097.643,424.42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41,100.0028,400.00330.36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11,400.008,200.00335.71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105,329.80106,329.80972.40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9,700.0012,700.00656.32
西藏万通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3,200.00-141.13
西藏龙蟒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65,000.001,519.131,290.32

标的公司自身资产规模较大,收入较高,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获取资金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

6、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宁波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使用费101.67-

7、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进行资金融通,因此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已陆续归还部分应付关联方往来款,其他应付款-关联方往来目前余额约6亿元;标的公司后续新增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并将及时归还剩余应付关联方往来款。

(三)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公允性分析

1、交易的必要性

(1)与龙蟒钛业之间的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往来主要交易对象为龙蟒钛业及襄阳龙蟒钛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龙蟒钛业均位于新市工业园区,位置较为接近,南漳龙蟒与襄阳钛业地理位置也较为接近。因此,标的公司与龙蟒钛业共同采用“硫-磷-钛”循环经济模式组织生产,生产工艺上具备一定的互补性。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钛行业产生废酸,与98%浓度的酸进行配比后用于生产磷酸盐,通过循环处理废酸,能够变废为宝,加上合理收费,从而获得一定利润;龙蟒钛业也因此避免了废酸处理成本。

项目名称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587.942,769.30
预付款项2.622.62
其他应收款6,223.867,557.49
预收账款301.12
应付账款66.7756.59
其他应付款93,531.6764,754.49

同时,因龙蟒钛业较标的公司先在新市工业园区内投入运营,因而享有单独的进水口和变电站,标的公司无单独的进水口和变电站,因此需通过龙蟒钛业采购原水和电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身出租给关联方使用的场地主要为渣场及停车场。2018年以来,标的公司了加强磷石膏的处理速度和处理能力,自身渣场占用需求面积减少,因此出租给龙蟒钛业使用。

综上,标的公司与龙蟒钛业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身资产规模较大,收入较高,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但标的公司无银行借款,主要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进行资金融通,原因为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获取资金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因此,通过关联方资金拆借筹集资金具备良好的合理性。

龙蟒大地及其子公司因使用资金而向龙蟒集团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相关担保均已解除。

2、关联交易的定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龙蟒钛业和襄阳龙蟒钛业的交易,包括处理废酸、提供渣场出租等。

就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废酸业务定价的公允性,中介机构具体核查方法如下:

(1)走访行业专家,对钛业公司废酸、废水处理方法及处理中耗用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专家意见为处理方法及耗用合理;(2)走访了江苏地区一家非关联钛白粉生产企业,了解其废酸、废水处理方式及成本构成。中和或浓缩废酸成本约为700-1,000元/吨钛白粉;(3)访谈了交易对手的龙蟒钛业相关人员,了解其与本公司交易定价的方式及废酸处理成本情况。

就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渣场出租业务定价的公允性,中介机构具体核查方法如下:获取同一地区其他单位之间的租金定价情况,确定其合理性。

综上,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系正常经营往来。通过比较公司对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合同的定价方式及价格,标的公司采取的定价方式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使关联方不正当获利的情况。关联方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造成不利的影响。

3、有关关联交易的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龙蟒集团下属企业或其参股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方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龙蟒大地将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未新增关联方。

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补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做了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交易对方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之间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为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李家权及龙蟒集团出具了《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将与龙蟒大地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龙蟒大地、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龙蟒大地资金、资产的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龙蟒大地的资金或资产。

3.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龙蟒大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关联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人/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龙蟒大地、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交易所备案。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全部批准、核准及备案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核准及备案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备案,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及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审批取得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形,上市公司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可能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三)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需要在管理模式、业务发展、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融合。双方具有良好的融合基础,且上市公司已为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整合计划;但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若整合过程较长,未能有效融合协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给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整合效果未达预期的相关风险。

(四)利润承诺无法实现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但其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若受市场竞争状况加剧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利润承诺无法实现并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出现下滑、即期回报被摊薄。提请投资者关注利润承诺无法实现、上市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率较高较大及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水致远对龙蟒大地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7,517.04万元,较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180,162.61万元,评估增值187,354.43万元,增值率为103.99%。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等情况,不排除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出现

下滑或者其他原因引致的未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公司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前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公司估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交易对价支付及本次收购资金安排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全部为现金支付,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为银行借款。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行了明确约定,若融资机构无法及时、足额为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则上市公司存在因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同时面临被交易对方索赔的风险。此外,上述融资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对于公司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提出较高要求,利息费用支出对于公司经营绩效造成影响。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各项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磷酸氢钙等磷酸盐产品以及各种复合肥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硫磺、硫酸、液氨、尿素、氯化钾等。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及主要产品的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呈周期性波动,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采购、销售管理带来不利扰动,不排除会出现生产成本增加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并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定期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目前存货周转情况良好,若未来因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存在存货成本大幅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面临存货大额减值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标的公司生产环境包含矿山、化工作业等工作环境,生产流程涉及破碎、球磨、萃取、过滤、中和、浓缩及结晶等工序;生产过程会涉及磷酸、硫酸、盐酸和液氨等腐蚀性化学品。标的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大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的相关程序。但安全生产涉及与员工业务操作及设备运营监控等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标的公司需要承担一定损失或赔偿责任,相关设备可能因此停产,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保护风险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等废弃物。标的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与监督体系,实现了废水及废气综合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使得污染物处理排放达到环保要求。但如果出现处理不当或者环保设备故障等情形,仍可能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成本上升,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业务人员流失或者技术泄密的风险

人才及技术储备是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资源,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是否稳定是决定本次交易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标的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对专有技术资料信息严格监管。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前,标的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应当签署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期限自交割日起算不短于3年。

如果在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队伍不能保持稳定或者发生技术泄密,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龙蟒大地、龙蟒磷化工和龙蟒石膏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到2021年所得税税率恢复到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级磷酸氢钙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所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龙蟒磷化工和南漳龙蟒生产的肥料级磷酸氢钙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如果未来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则利润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未及时办理环保、安监相关手续而受到追加处罚的风险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部分建设项目尚待办理安全评价批复及验收手续,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已实际投产但尚处于申请办理环保、安监验收的情况。标的公司已取得当地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于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交易各方已明确标的公司于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办理完成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相关验收手续”,则交易对方构成重大违约,且交易各方约定本次交易中第六期付款安排与标的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违约直接相关。标的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但后续仍存在因未及时办理安全相关验收而受到追加处罚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受到追加处罚的风险。

(七)政策及行业景气度变化的风险

2016年以来,受益于国内供给侧改革以及国际磷肥新增产能投放放缓,我国化肥和磷制品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标的公司业绩增长较快。2017年度 和2018

年度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5,720.71万元和28,597.54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根据交易对方李家权和龙蟒集团的承诺,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年增长幅度分别为4.90%、26.00%和26.98%,持续保持较高增长。未来,如果国内供给侧改革政策及化肥和磷制品行业景气度发生较大变化,都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相关采矿权即将到期或不能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的红星磷矿和白竹磷矿的采矿权证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及2020年9月8日到期。根据2015年12月3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湖北龙蟒签署的《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白竹磷矿采矿权有效期为30年,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白竹磷矿尚在采矿权有效期内,预计到期后续办采矿权证不存在障碍。根据2009年7月8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与南漳龙蟒签署的《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2009-027),红星磷矿采矿权有效期限为9.33年,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出让期届满时,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中参与评估的储量尚未采完的,可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储量管理机关核实后,可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标的公司前期已就采矿权续期事项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交流沟通,预计后续办理采矿权延期登记手续不存在障碍,但若相关采矿权证不能及时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则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相关采矿权即将到期或不能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风险。

(九)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共计拥有建筑面积合计435,474.29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竣工并转为固定资产。针对该项产权瑕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李家权和龙蟒集团出具了相关承诺。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如期将房屋建筑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将可能对其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关于环保督察事项的风险提示

2019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四川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等报道,涉及标的公司磷石膏堆放、废水处理等相关事项。根据标的公司自查以及绵竹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2019年1月29日标的公司因含氟废水送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标的公司对此进行了积极的自查和整改,但截至目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尚未就环保督察事项向环保部进行专项回复。提请投资者关注环保督察事项的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事项安排风险

本次交易交割后,交易对方应促使并尽最大努力协助标的公司于交割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以下事项:

1、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

2、取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土地及林地之土地使用权证书/临时土地审批及林地使用审核/林地临时使用审核;

3、办理完成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相关验收手续;

4、将龙蟒集团共计11项商标转让至标的公司名下并完成商标变更登记。

自交割之日起一年内标的公司未完成上述全部或部分交割后事项的,视为交易对方重大违约,交易对方应承担未完成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三泰控股的原因导致交割后事项未完成或事先取得其书面豁免的除外。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补建对三泰控股的持股数为351,994,386股,持股比例为25.54%。其中,累计351,994,386股被冻结,占补建持股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4%;累计336,000,395股被质押,占补建持股数的95.46%,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8%。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比例较高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及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8,350.8098.33%576,714.2098.11%
非流动负债481.461.67%11,114.341.89%
负债合计28,832.27100.00%587,828.53100.00%
资产负债率(合并)8.12%62.12%
流动比率7.590.65
速动比率5.680.33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前有所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交易前有所降低。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良好,在本次交易中注入资产本身具有较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且本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发挥

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规模显著增加,但上市公司仍将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转让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实缴出资额作价100万元将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发展”)20%股权转让给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昆仑发展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股权尚未进行交割。

(二)出售成都核桃网络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核桃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成都核桃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桃网络”)100%股权转让给成都铁三角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三角共创”)。根据核桃网络《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根据核桃网络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参考其最近一期净资产账面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作价人民币7万元,对应出资义务一并转让给铁三角共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核桃网络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核桃网络

100%股权已完成交割。

(三)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公司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主体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且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上述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事项。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实际情况。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每位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表决权。同时,公司将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的选举、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董事会职权的行使、会议的召开等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各董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在职期间,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

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加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履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财务的监督与监察职责,并对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与程序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五)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本次交易前,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享有获取信息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加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防止内幕交易,公司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本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相关信息的机会。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

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性目前,公司资产独立、产权明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产权完整、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将继续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及完整性。

2、人员独立性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本次交易不涉及企业职工安排问题,即标的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事宜与原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仍将得到有效保障。

3、财务独立性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合并纳税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独立性。

4、机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的管理运作体系,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或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的权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就自本公司发布《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之日前6个月(即自2018年9月4日至2019年3月3日)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交易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上市公司、龙蟒大地、交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确定本次核查人员名单;

2、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出具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发布《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之日前6个月(即自2018年9月4日至2019年3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交易情况如下:

2018年7月27日,上市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7月31日止,公司已支付回购朱江、曾传琼、贺晓静、宋华梅等148名股权激励实施对象的股权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04,518,552.81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8,091,733.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78,091,733.00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9月11日办理完成。

上市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截至2019年3月3日,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12,919,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最高成交价为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9,947,297.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市公司上述回购安排履行了完备、合规的法定程序,与本次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人员身份交易日期累计买入数量(股)累计卖出数量(股)交易原因
1宋华梅董事、副总经理、董秘2018年12月28日200,000-履行增持计划
2贺晓静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离任)2018年12月28日200,000-履行增持计划
3朱光辉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28日200,000-履行增持计划
4陈宏民独立董事2018年9月12日-27日137,800-看好公司,自愿增持
5杜鹃董事杨东配偶2018年9月26日-10月8日14,9007,500个人独立判断交易

自查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三泰控股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对于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宋华梅、贺晓静、朱光辉、陈宏民、杜鹃等人员或其亲属分别出具说明:“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前,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以任何方式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及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所进行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资产事项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愿为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交易标的财务部长刘清华之配偶颜文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累计买入数量(股)累计卖出数量(股)结余股数(股)
2019年3月5-7日10000100000

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首次公开披露之后。对于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刘清华出具说明:“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前,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以任何方式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建议。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及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所进行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资产事项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愿为所做承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关于相关主体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总体说明

各核查对象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除前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其他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主体已就前述交易情况出具了说明,证明其买卖三泰控股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人员买卖三泰控股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未申请停牌。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股价波动均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十一、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按相关法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波动,交易各方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

(二)严格履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本报告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针对此次交易编制《重组报告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此外,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后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资产定价公允合理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五)利润补偿安排

1、利润承诺及补偿

交易对方李家权、龙蟒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8,000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三泰控股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龙蟒大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龙蟒大地任意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相应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为:

(1)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2)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0时,按0取值;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当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0时,按0取值;

(3)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可以为负值,利润承诺期内前一年度超额完成的利润可累积至后一年度,已经补偿的部分可冲回;

(4)交易对方各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交易对方当期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本次交易前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各方对交易对方应支付的利润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2、资产减值及补偿

上市公司应在利润承诺期全部结束后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与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评估报告》一致。

如标的资产在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补偿总额的,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承担资产减值补偿责任,计算方式如下:

(1)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交易对方已确认的利润承诺补偿;

(2)利润承诺期内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对价—2021年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利润承诺期内标的资产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各交易对方应补偿资产减值金额=交易各方应补偿补偿的资产减值额*本次交易前该各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各交易对方对应补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3、利润承诺补偿的可操作性

针对利润承诺补偿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交易各方具体安排如下:

(1)三泰控股已于2019年6月3日与李家权、龙蟒集团、龙蟒大地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协议中对利润承诺补偿期间、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等做出了约定;

(2)《股权收购协议》中载明了不履行协议的违约责任。如李家权或龙蟒集团未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三泰控股进行补偿,三泰控股有权要求李家权或龙蟒集团履行义务,并可要求李家权或龙蟒集团承担连带违约赔偿责任;

(3)根据《股权收购协议》 的约定,本次交易价款将采取分六期进行支付的方式。实际支付第四期、第五期及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时,需考虑当期利润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若交易对方需承担利润补偿或减值补偿义务,则上市公司分别按前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第六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方当期应承担的利润补偿额或减值补偿额后的净额进行支付。

(六)摊薄公司即期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拟采取各项具体措施,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交易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

八、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鉴于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公司均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最近连续2个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时,公司在本年度进行的现金股利分配累计不得超过该年初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在完成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特殊情况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等。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九、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认真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信息。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

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以及《股权收购协议》等相关文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本次交易前,李家权、龙蟒集团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我们同意专业机构出具的上述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

4、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律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5、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海证券作为本次三泰控股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规定》、《准则第26号》、《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草案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已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的审计和评估,且资产评估假设、方法合理,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3、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及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扩大资产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7、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

风险,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国枫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三泰控股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交易对方依法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4.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股权不涉及新增建设项目或新增环境污染,也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直接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情形;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建设项目在2017年-2018年实际产量超过建设项目经审批产量,部分建设项目尚未办理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安全评价批复及验收手续,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日常环保问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的时间申请许可证,标的公司部分土地和/或林地尚未办理土地和/或林地审批手续,标的公司拥有的2项房屋所有权证书所对应的主要房屋建筑已拆除,其他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标的公司拥有采矿权的部分矿山已停产,上述相关情况均已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

5.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形式与内容均符合《合同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即可生效;

6.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标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或关联交易;三泰控股的控股股东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等承诺措施有助于避免和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8.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10.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11.如相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人员出具的承诺、说明或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则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1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批,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春梅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项目主办人:陈钰、何凡项目协办人:曹韵秋、孙贝贝、李钧天、孙可儿电话:021-63906118传真:021-63906033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张利国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经办律师: 张莹、刘雪晴电话:010-88004488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刘贵彬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4层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卓 吴青松电话:13880580252传真:028-66125000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蒋建英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7层737室签字资产评估师: 饶洁 马松青电话:010-62196466传真:010-62169669

第十五节 公司及有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朱江杨东胡志浩宋华梅
陈宏民吴越罗宏

全体监事签名:

朱光辉刘静郭文生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江王鸿宋华梅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何春梅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钰何凡
财务顾问协办人:
曹韵秋李钧天
孙可儿孙贝贝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张莹刘雪晴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019年 月 日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刘贵彬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张卓松吴青松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 月 日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蒋建英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名):
饶洁马松青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三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三泰控股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三泰控股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6、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7、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1、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 2:30-5:3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电话:028-62825222 

邮箱:santai@isantai.com

2、指定信息披露网址: // http://www.szse.cn/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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