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天火炬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武汉证券营业部购买的10000万元国债已被该营业部挪用。(有关该事项本公司已在2004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方案》中公告。) 2004年6月7日,中国航天火炬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此事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立即返还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全部国债投资资金及相应利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出具【2004】鄂民立初字第2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公告日期:2004-06-11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