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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4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3元(含税)。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8,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585,000,000股-3,148,454股=581,851,546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581,851,546股×1.03元÷10股=59,930,709.24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59,930,709.24元÷585,000,000股=0.102445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102445元/股。

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 年5 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81,851,5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2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421谢锡城
200*****630张浩
301*****411张浩
401*****418张浩
500*****285祖幼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祖幼冬、刘思辰

咨询电话:0755 - 2685 1437

传 真:0755 - 2685 05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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