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4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5万吨/日,公

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26,739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特别风险提示:建设期紧张,存在违约风险。

一、项目概述2019年6月3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市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由首创股份投资深圳市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5万吨/日,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26,739万元。首创股份为深圳市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先行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6,739万元,待首创爱华(天津)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爱华”)将其持有的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首创”)20%股权转给首创股份后,由首创股份向深圳首创增资8,020万元,增资完成后由融资资金置换首创股份上述全部委托贷款。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深圳市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总额合计26,739万元,其中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总投资为14,492万元,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总投资为12,247万元。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5万吨/日;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规模为10万吨/日。燕川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期自2009年2月10日起至2031年2月9日止,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期剩余约12年,其中建设期 1年,运营期约11 年;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期自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33年12月19日止,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特许经营期约15年,其中建设期 1年,运营期约14 年。本项目出水水质标准为BOD

≤6mg/L、CODCr≤30mg/L、SS≤10mg/L、NH

-N≤1.5mg/L、TN≤15mg/L、TP≤0.3mg/L、类大肠杆菌≤103个/L。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首创”),注册资本为22,731万元。股权结构:首创股份持有深圳首创80%股权,首创爱华(天津)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爱华”)持有深圳首创20%股权。首创股份拟回购首创爱华持有深圳首创20%股权,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正在履行相关协议的签约程序。目前深圳首创旗下拥有3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福永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5万吨/日;燕川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5万吨/日;公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水务局,负责人:张礼卫,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深圳市水务局与深圳首创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由深圳市水务局(甲方)和深圳首创(乙方)签署《深圳市松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提标改造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燕川提标补充协议》”):

(1)协议签署:由深圳市水务局(甲方)和深圳首创(乙方)签署。

(2)特许经营期:指乙方享有燕川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权的期限,特许经营期自2009年2月10日起至2031年2月9日止。

(3)投资承担: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所需要的各项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担。

(4)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内容:在燕川污水处理厂一期原有用地范围内对原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新建曝气生物滤池、新建混凝沉淀池、新建综合加药间、新建变配电间等。最终工程内容以届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文件为准。

(5)燕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验收:乙方须确保最迟在2019年9月30日组织通过燕川提标改造的环保验收,即环保验收报告公示期满无异议。

(6)协议生效条件:自深圳首创与深圳市水务局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签署:由深圳市水务局(甲方)和深圳首创(乙方)签署《深圳市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公明提标补充协议》”):

(1)协议签署:由深圳市水务局(甲方)和深圳首创(乙方)签署。

(2)特许经营期:指乙方享有深圳市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权的期限,特许经营期自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33年12月19日止。

(3)投资承担: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所需要的各项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担。

(4)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内容:在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原有用地范围内对原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改扩建,主要包括新增曝气生物滤池(含中间提升泵房)、新建混凝沉淀池、新建综合加药间、新建3栋变电所等。最终工程内容以届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文件为准。

(5)公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保验收:乙方须确保最迟在2019年9月30日组织通过公明提标改造的环保验收,即环保验收报告公示期满无异议。

(6)协议生效条件:自深圳首创与深圳市水务局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将对公司下一步拓展在深圳市水务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对公司继续拓展周边区域水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紧张,且环保验收日迟于约定日期的违约金较高。

拟采取的措施:深圳首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制定建设进度控制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项目建设按期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